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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突然醒来,意识骤然恢复轰鸣而至。我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那是第一个打击。第二个随后便到,我发现此时是星期三。星期天晚上举起第三杯酒后,我便什么都不记得了。

几年来我偶尔会失去记忆。有时忘掉的是入睡前的半小时,有时是好几个小时。但我从未忘掉整整两天发生的一切。

他们不让我走。我是前一天夜里被送来的,他们想把我彻底隔离五天戒酒。

一位实习医生说:“酒力在你体内还没散去。你出院不到五分钟,就会绕过街角去喝酒。”

“不,我不会。”

“两周前你才在这儿接受完戒酒治疗。医院有你的记录。我们才帮你清除酒精,结果你坚持了多久?”

我没吭声。

“你知道昨晚怎么被送到这儿来的吗?你浑身痉挛,抽搐个不停。过去发作过吗?”

“没有。”

“嗯,你还会发作的。如果继续喝下去,你肯定会再发作的。不是每次都会这样,但早晚会的。你早晚会死在这上头。除非你先死于别的原因。”

“闭嘴。”

他抓住我的肩膀。—棒槌学堂·E书小组—

“不,我才不闭嘴呢,”他说,“我他妈为什么要闭嘴?我不能既礼貌周全、顾及你的感受,同时又阻止你胡说八道。看着我,听我说。你是一个酒鬼。如果你再喝,就会死路一条。”

我沉默不语。他已经规划好了。我得隔离戒酒十天。然后去史密瑟康复中心进行二十八天的治疗。当他得知我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接受康复治疗所需的两千美元时,他就放弃了后面的那个计划。但他仍旧坚持让我在戒酒病房住上五天。

“我不用留下,”我说,“我不喝酒了。”

“每个人都会这么说。”

“我是说真的。如果我不同意留下,你就不能强迫我。你必须让我出院。”

“如果你这样出院的话,你就违反了‘美国医学学会’的规定,违背医嘱。”

“那我也要出院。”

有那么一会儿,他看上去很生气。之后,他耸耸肩。

“随便你,”他轻松地说,“下一次你就会听医生的话了。”

“不会有下一次了。”

“哦,肯定会有下一次的,好吧,”他说,“除非你栽倒在地的时候离另一家医院更近,或在被送到这儿之前就死了。”

他们还给我的衣服脏得一塌糊涂,因为我在街上滚过,衬衫和外套上还有斑斑血迹。他们把我送来时我头上的伤口在流血,他们给我缝了几针。我显然是在抽搐时伤到了头部,要不就是在此前的奇遇中挂了彩。我身上有足够的现金付医疗费。这倒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早晨下过雨,街道仍旧很湿。我站在人行道上,信心开始慢慢流失。街道对面就有一个酒吧。我口袋里的钱足够买一杯酒,我知道,它会使我感觉好一些。

相反,我回到旅馆。我鼓足勇气才走到前台去接收我的邮件和留言,就像我做了什么可耻的事,应该向前台服务员致以深切歉意似的。

最糟的是我根本不知道在我失忆期间都做过什么。服务员的表情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也许在我失忆的那段时间里主要待在房中孤独地喝酒。也许从星期天晚上起我就没回旅馆。

上楼后,我排除了第二个可能性。显然,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某个时间我回来过,因为我已把那瓶丹特波本酒喝光,五斗橱上还有半瓶占边威士忌放在空空的波本酒瓶旁边。瓶上的标签显示它是从第八大道的一个酒铺买来的。

我暗想,好吧,这是第一个考验。你是喝,还是不喝。我把剩下的酒倒进水槽,冲净两个酒瓶,然后将它们扔进垃圾桶。

邮件全是垃圾邮件。我把它们统统扔掉,然后查看我的留言。

安妮塔星期一早晨来过电话。

某个叫吉姆·费伯的人星期二晚上来过电话并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

还有钱斯分别在昨晚和今早来过电话。

我冲了很长时间的澡,仔细地刮了脸,换上干净的衣服。我把从医院穿回的衬衫、袜子和内衣裤扔掉,把西服放在一边。或许干洗店能把它洗干净。

我拿起留言,重新检查一遍。我的前妻安妮塔。钱斯,那个杀死金·达基嫩的皮条客。还有个叫费伯的人。我根本不认识名叫费伯的人,除非他是我醉酒后乱逛时遇到的酒鬼。我把写着他的电话的纸条撕掉,考虑是下楼去打电话,还是拨给旅馆总机转接外线。

如果没把那半瓶酒倒掉,我现在可以喝上一杯。

结果,我下楼到电话间给安妮塔打电话。这场谈话有些怪。同平时一样,我们小心翼翼地保持礼貌。等我们像职业拳击手那样打完第一个回合后,她问我为什么打电话给她。

“我只是回你的电话而已,”我说,“很抱歉耽搁了一段时间。”

“回我的电话?”

“有一个留言说你星期一打过电话。”

沉寂片刻后,她说:“马修,我们星期一晚上通过电话。你给我回的电话。你不记得了?”

我感到一阵寒意,就像有人用粉笔划过黑板一样。

“我当然记得,”我说,“但不知怎么这个纸条又放到了我的信箱里。我以为你又给我打电话了呢。”

“没有。”—棒槌学堂·E书小组—

“肯定是留言条掉在地上,然后某个好心的傻瓜把它放回到我的信箱,现在我又收到它,以为这是又一次电话呢。”

“肯定是这么回事。”

“当然,”我说,“安妮塔,那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时喝了几杯。我的记忆有点模糊。你可以提醒我我们都谈过什么吗,以免我漏掉了什么。”

我们谈了给米基矫正牙齿的事,我告诉她采取另外一个方法。我向她保证,记得这部分谈话。还有别的吗?我说我很快会再寄些钱过去,会比不久前寄的钱多一些, 给孩子买牙箍的费用不成问题。我对她说那部分我也记得,她说就这些了。当然,我还跟孩子通了话。哦,没错,我对她说。我记得同孩子们说过话。就这些?嗯, 这么说我的记忆力还没那么坏,是吧?

挂断电话后,我抖得厉害。我坐在那儿竭力回想她所描述的那段对话,但徒劳无功。

从我在星期天晚上喝了第三杯酒,到我在医院摆脱宿醉之间的一切都成了空白。

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了。

我把纸条撕了又撕,将碎片放进衣袋。我看着另一条留言。钱斯留的电话是他联络站的号码。我把电话打到了城北分局。德金不在,但他们把他家的电话号码给了我。他接电话时听上去有些迷糊。

“等我一分钟,我点支烟,”他说。等他再拿起话筒时,声音又恢复正常了,“我在看电视,”他说,“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你想到什么了,斯卡德?”

“那个皮条客在找我。钱斯。”

“怎么找你?”

“通过电话。他给我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我打给他。是他的电话联络站。所以他可能就在城里,如果你想让我引他出来——”

“我们没在找他。”

有一刻我以为自己肯定是在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里跟德金通过话,而谁打给谁我已不记得了。但当他说下去时,我意识到事情并非如此。

“我们把他找到警察局问话,”他解释道,“我们发出逮捕令,但他主动上门,还带了一个滑头律师,他本人就很滑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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