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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3)

我决定不深谈此事。

“也许没事,”我说,“我希望能够省了这趟,可是不行。金有个男友。”

“在伍赛德?”

“错,伍赛德是另一码子事,不过她有男友绝对错不了。他为她买了件貂皮外套。”

他叹口气:“我跟你提过,那只是染色的兔皮。”

“染色的兔皮我知道,还挂在她衣柜里。“

“那干嘛又提貂皮?”

“她另外还有一件短外套,貂皮做的。我头一次和她碰面时,她就穿着。后来她在星河旅馆被杀时,身上也是那件。衣服目前放在警察联络中心一个寄物柜里头。”

“放那儿干嘛?”

“那是证物。”

“证明什么?”

“没人知道,我找到外套,追查来源,跟当初卖给她的人谈过。纪录上她是买主,她的名字写在售货单上,但当时有个男的跟她在一起,是他付钱买的。”

“多少钱?”

“两千五。”

他沉吟下:“也许她藏私房钱。”他说,“攒这点钱不难,一个礼拜她能赚两百块,你知道她们偶尔攒点钱。我很难发现。”

“是那男的付钱,钱斯。”

“也许是她给钱让他付的。就像到餐厅吃饭,有些女的会偷塞些钱给男的去付账,免得难看。”

“怎么你就是不肯承认她有男友?”

“妈的。”他说,“我才不在乎这个,随便吧。我只是很难相信,如此而已。”

我由他说下去。

“也许是嫖客,不是男友。有时候客人想要假装自己交情不同。可以不用付钱,买礼物就好。也许他就是这种客人,所以她才会缠着他买皮外套。”

“也许。”

“你认为他是男朋友?”

“我是这么想,没错。”

“是他杀了她?”

“我不知道是谁杀了她。”

“杀她那个人要你放开这个案子?”

“不知道。”我说,“也许这男友跟谋杀案一点关系也没有。也许是个疯子干的,跟警察希望的一样,而且也许这男友只是不想被扯进调查而已。”

“他没干,而且他也不想惹身腥,你是这意思?”

“差不多。”

“不知道,老兄。也许你该放手。”

“不再调查?”

“也许。一通警告,妈的,你可不想为这个送命吧。”

“不。”我说,“我不想。”

“那你打算怎么办?”

“目前我打算搭车去皇后区。”

“去伍赛德?”’

“对。”

“我可以把车开来,送你过去。”

“搭地铁我无所谓。”

“开车比较快。我可以戴我那顶司机帽,你就坐后头好了。”

“改天吧。”

“随你,”他说,“办完以后来个电话,好吧?”

“当然。”

结果我搭法拉盛线到罗斯福大道和五十二街交叉口的那站。火车离开曼哈顿以后,就开到地面以上。

因为不知身在何处,我差点错过站牌。月台上的站名被人涂鸦涂得一塌糊涂,根本无法辨认。

一段钢制阶梯把我带回地面。我查对那本袖珍地图、弄清方向后,便往巴尼特大道走去。我才没走多久,就已经知道为什么一栋拉丁美洲人的出租公寓会跑到伍赛德 来。这一带不再是爱尔兰人集中区了。虽然还有少数几个地方叫翡翠酒铺,或者酢浆草①,但大部分招牌都是西班牙文,而大部分商店也是传统的西班牙式杂货铺。 一家叫泰拉的旅行社,橱窗贴了好几张海报:他们提供包机飞往波哥大和加拉加斯。

奥克塔维亚·考尔德伦住在一幢阴暗的木造的两层楼里,前廊上并排放着五六张塑料靠背椅,另外倒放了一只木条箱,上头摆了些杂志和报纸。椅子全空着,这一点也不奇怪,现在坐前廊太冷了点。

我按门铃。没动静。我听到里头有人谈话,还有几台收音机在播节目。我又按一次门铃,一名矮壮的中年女人出来应门。

“什么事?”她一脸狐疑地用西班牙文问道,

“我找奥克塔维亚·考尔德伦。”我说。

“NOsetaaqui。”

她有可能是我头一回打来时接电话的女人。也难说,而且这不重要;我隔着纱门,用西班牙文和英文夹杂着和她沟通。她听一会儿就走开了,带来一个两颊深陷的高瘦男子,两撇八字胡修剪得一本正经。他说英文,我告诉他我想看看考尔德伦的房间」。

但考尔德伦不在那儿,他告诉我。

“NOmeimporta。”我说没关系。我还是想看他房间。但那儿没什么好看的,他回答道,一脸疑惑。考尔德伦不在那儿,去看他房间能有什么收获?

他们并非拒绝合作,甚至也不是不情愿。他们只不过觉得没有必要。等搞清楚惟一能赶走我的办法——也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带我到考尔德伦的房间,他们立刻做了明智的决定。

我跟着那女人穿过一条走廊,经过厨房,到了一个楼梯口。我们爬上楼,又穿过一条走廊。她没敲就径自打开一扇门,站在一边,示意我进去。

铺着油布的地板,上面摆了个光秃秃床垫的旧铁床,金黄枫木制的五斗柜,搭配着折叠椅的小写字柜。房间另一头靠窗的地方是一张套着花布的安乐椅。五斗柜上摆了个花色纸罩台灯,天花板正中座上悬下两只光秃秃的灯泡。

房里就这些东西。—棒槌学堂·E书小组—

“Entiendeustedahors?NOmeimporta。你现在知道了吧?他不在这里。”我机械化地、反射动作似地展开搜查。房间真是空得不能再空了。小衣橱里除了几个铁衣架以外,什么也没有。金黄色的五斗柜和写字柜里惟一的抽屉也都空空如也。

这些抽屉的角落全都清得一干二净。

由两颊深陷的男子充当翻译,我开始盘问起那女人。不管用哪种语言,她都无法令人满意。她不知道考尔德伦什么时候走的。礼拜天或者礼拜一,她想。她礼拜一进 他房间打扫,才发现他已经把所有的东西搬走了,什么都没留,理所当然地,她认为他已经退租。他跟她所有的房客一样,按周预付房租。他其实还可以再住两天, 但显然他已经有别的地方可去,哦不,他走前没通知她一点也不奇怪。房客有时是会这样,就算他们没有拖欠房租。她跟她女儿已经把房间彻底打扫干净,现在随时 可以租给别人。房间不会空太久的,她的房间一向租得很快。

考尔德伦是不是好房客?是,很好,不过她跟房客一向没有问题。她只租给哥伦比亚、巴拿马,和厄瓜多尔人,而且跟他们从来没出过问题。有时候因为移民局的关系,他们得立刻搬走。也许考尔德伦就是为了这个才不辞而别。不过这不关她的事,她只负责清房间,然后租给别人。

考尔德伦不会惹上移民局的麻烦,我知道。他不是非法滞留、要不他也不会在星河旅馆工作,大旅馆不可能雇用没有绿片的外国人,

他是为了别的原因才匆匆离开。

我花了大约一个小时询问其他房客。综合得来的资料一点帮助也没有。他有事都藏在心里,是个安静的年轻人。他工作的时间不太正常,往往和其他房客错开。就大 家所知,他没有女朋友。他住在巴尼特大道的八个月期间,没有半个访客,不管是男是女,此外找他的电话也很少。在搬到巴尼特大道以前,他住过纽约别的地方, 但没有人知道他以前的地址,也不清楚是不是在皇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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