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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讲 抗拒与压抑(2)

现在要更精确地来叙述这个压抑历程的概念。这个历程是症候发展的主要的先行条件,但是它与他种历程不同,它没有平行的现象。试举例说明,有一冲动或精神历程想要实现而成动作:我们知道这是可因动作者的“拒绝”或“责难”而遭受抵制;那时精神历程的所有力量因退缩而减弱,但是仍能存留于记忆中。这整个决断的经过是动作者自我ego所充分认识的。假使这同样的冲动受到压抑,结果将大不相同。冲动的力量仍然存在,但在记忆上会不留痕迹;自我虽无所知,而压抑的历程仍可完成。因此,这个比较仍不足以使我们对于压抑的性质有较深的了解。

压抑一词可因某些理论的概念而有较明确的意义,我现在就来说明这些概念。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第一要从“潜意识”一词的纯粹叙述的意义进而叙述其系统的意义systematic meaning;这就是说,我们决计认为一种心理历程的意识或潜意识仅仅是该历程的属性的一种,但不必是决定性的。假定这种历程是潜意识的,那末其不能侵入意识也许仅是它所遭遇的命运的一个信号,而不必就是它最后的命运。为了获得这个命运的更具体的观念,我们可以说每一心理历程——可是有一例外,以后再说——先存在于潜意识的状态之内,然后发展而变成意识的状态,正好象照像先是一张底片,然后印成正片,变成图像。但不是每一底片一定都印为正片,同理,每一潜意识的精神历程也不必都化为意识的。这个关系最好说明如下:每一单独的历程都先属于潜意识的心灵系统;然后在某种条件之下,由这个系统更进而为意识的系统。

关于这些系统的最粗略而便利的概念是一种空间的概念。因此,潜意识的系统可比作一个大前房,在这个前房内,各种精神兴奋都象许多个体,互相拥挤在一起。和前房相毗连的,有一较小的房间,象一个接待室,意识就停留于此。但是这两个房间之间的门口,有一个人站着,负守门之责,对于各种精神兴奋加以考查,检验,对于那些他不赞同的兴奋,就不许它们进入接待室。你们立即可以知道,那守门人究竟是在门口逐出任何冲动,或究竟是等到冲动侵入接待室之后才将它们赶出,那都不大重要;因为那只是他在辨认上的周密敏捷的程度问题。这个比喻现在可用以扩充我们的名词。前房内,潜意识内的兴奋不是另一房子内的意识所可察知,所以它们开始是逗留在潜意识内的。它们如果进迫门口,而为守门人赶出来,那么它们就不能成为意识的;那时我们便称它们为被压抑的。但是就是被允许入门的那些兴奋也不一定成为意识的;只是在能够引起意识的注意时,才可成为意识。因此,这第二个房间可称为前意识的系统the preconscioussystem。而且因此,这变成意识的过程可保留为纯粹的叙述的意义。我们如果称任何一种冲动是被压抑的,意思就是说它因为守门人不许它侵入前意识,以致不能冲出潜意识。至于守门人乃是指我们在分析治疗时去解放被压抑的意念而遇到的抗拒。

你们或将以为这些概念既粗略而又古怪,不是科学的叙述所可允许的。我知道它们失之简略;甚至知道它们是不正确的,但是除非我错了,否则我们还有较高明的概念来代替它们;至于那时你们是否仍然以为它们是古怪的,我就不知道了。无论如何,它们暂时总可以作为解释的有用的帮助,就象安培的游泳在电流中的侏儒,只要它们有助于说明,就不应被我们所蔑视。然而我仍以为这些简略的假说,这两个房间及二者中间的门口的守门人,这站在第二个房间末端作为观察者的意识,都与实际的情形大致相似。而且我愿意你们承认我们的潜意识,前意识,意识等名词,比起其他学者所提出的或应用的下意识sub-conscious,交互意识inter-conscious,和并存意识co-conscious等名词更较少偏见,而且比较容易自圆其说。

假使是如此,那么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你还可以进而推想到,我们用来解释神经病症候的心理系统的假说就能具有普遍的效用,从而使常态的机能更为明显。这自然是很对的。这个结论,我们暂时不能详述;然而假使我们可以因病态心理的研究,而对于向来神秘莫测的常态心理的机能更有所了解的话,则我们在症候形成的心理学上的兴趣,必将大大增进了。

再说,你们难道还没有看出这两个系统及其与意识的关系那些概念的根据吗?潜意识和前意识之间的守门者就是使显梦形式受其支配的稽查者。那唤起梦的刺激的白天遗留的经验,是前意识的材料;这个材料在夜间睡眠时,受到潜意识以及被压抑的欲望和激动的影响;从而利用本身的力量,加上联想的关系,造成梦的隐义。这个材料在潜意识系统的支配之下,受意匠的经营,如压缩作用和移置作用,其经过的情况,连常态的精神生活即前意识的系统都无从得知,也难以承认。这个机能的不同乃是这两个系统的区别;前意识和意识的关系是一个永久的特性;所以从它对意识的关系便可决定任何一种历程属于这两个系统的哪一个。梦也不是病态的现象;每个健康的人睡眠时都会作梦。关于梦和神经病症候的每一推论,也都可应用于常态的精神生活。

现在关于压抑作用的话已经讲过了。它只是症候形成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我们知道症候是被压抑作用所驱回的某些其他历程的代替物;然而即使给我们以压抑作用,我们仍然要有长时间的研究才能了解这个代替物的形成经过。压抑作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哪一种精神的激动才被压抑?压抑背后究竟有什么力量?有什么动机?我们对于这些问题,只在某一点上略有所知。当我们研究抗拒作用的时候,知道抗拒的力量出自自我,出自明显的或潜伏的性格特性:所以,也就是这些力量造成压抑作用或者至少起了一部分压抑作用。现在我们知道的仅以此为限。

我想要叙述的第二种观察现在可以帮助我们了。我们利用分析,常可发觉神经病症候背后的目的。这对于你们自然不是一种新的事实:我已在前面讲过的两种神经病里指出了这个事实。然而两个神经病例子究竟能指出什么呢?你们当然有权要求两百个或无数例子来加以说明。但是我可不能同意。因此,你们不得不依赖亲身的经验或信仰,至于这种信仰,则可用各精神分析家所公认的证据为基础。

你们记得,就前二例而言,由于症候分析的结果,使我们深入到病人秘密的性生活。第一例症候的目的或趋势特别显著;第二例或许受了另一因素的影响而稍嫌模糊;这另一因素留待以后再述。从这两个例子可以推知其他受分析的例子都莫不如此。无论何时,我们都会因分析而推知病人的性的经验和欲望,无论何时,我们都不得不肯定症候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这个目的就是性欲的满足;病人想用症候来达到满足性欲的目的;所以,症候实际上是不能获得的满足的代替物。

试再考虑第一例病人的强迫动作。这个女人不得不和所热爱的丈夫分居;因为他的缺陷,她不能和他共同生活。她又不得不对他忠实;因此,不能用他人顶替丈夫的位置。她的强迫性症候正好满足了她的私欲;她可因此抬高丈夫,否认而辩护他的缺点,尤其是他的阳萎。这个症候基本上是一种欲望的满足,正和梦相同;它尤其是性爱欲望的满足,而梦则不常如此。就第二例病人而言,你们知道她的仪式的目的在于阻止父母的性交或再生一个孩子;你们或许以为她基本上是想借此仪式使自己代替母亲。因此,这个症候的目的也在于想排除性欲满足的障碍,以满足病人的性欲。第二例的复杂之点,,不久即可细述。

这些话不是可以在以后普遍应用的;我请你们注意我所说的关于压抑作用,症候形成和症候解释的话都得自三种神经病的研究,现在可应用的也只限于这三种神经病——即焦虑性癔病anxietyhysteria,转变性癔病conversion hysteria和强迫性神经病。这三种病,我们常合称为移情神经病transfernce neu-rosis,都可以接受精神分析的治疗。其他神经病则尚未如此严密地经过精神分析的研究;就其中某一类病而言,其所以无人研究,显然是因为没有受治疗影响的可能。你们不要忘记精神分析还是一门很年轻的科学,它的研究还需要许多时间和麻烦,而且不太久以前,还只有一个人在实施此法;但是我们现在正从各方面对于非移情神经病的症状有了较深切的了解。我希望将来能告诉你们,我们的假说和结论如何因适应这种新材料而逐渐发展,还能表明这些进一步的研究在我们的知识上并不产生矛盾,反而增加了我们知识的统一性。因此,前面说过的一切仅适用于这三种移情神经病,我现在想加上一句,将可使症候的意义更增加其明了的程度。对于致病的情境若加以比较的研究,便可产生下面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可以简化为一个公式——就是,这些人之所以得病是因为现实不容许他们满足性欲而使他们感到某种缺失。你们将会看到这两个结论是如何完美地互相补充。于是症候乃可被解释为生活中所不能满足的欲望的代替满足了。

我说神经病的症候是性的满足的代替物;这句话确可引起种种抗议。今天我只准备讨论其中的两种。假使你们有人曾经分析过大量的神经病人,你们或许会摇头说:“这句话对有些症候就不适用;因为这些症候似乎含有一种相反的目的,想要将性的满足加以排拒或制止。”你们这个意见,我不想争辩。就精神分析而言,事情要比想象的复杂得多,否则也用不着精神分析来解释了。前举第二例病人的仪式确有许多动作可视为有这种禁欲的意味;如将时钟移开以防止夜间阴核的勃起,又如提防器皿跌碎,意欲保存她的童贞。就已被分析的上床的他种仪式而言,这种禁欲的意味更为显著;其整个仪式似仅为反抗性的回忆和诱惑的防御工作。然而我们由精神分析早已知道,相反之事并不构成矛盾。我们或可扩充这个说法,以为症候的目的不是性的满足就是性的制止;癔病以积极的欲望满足为要点,强迫性神经病则以消极的禁欲意味为要点。症候可用以达到性欲满足的目的,也可用以达到禁欲的目的,因为这个两极性polarity在症候机制的某一因素上有极其妥适的基础,只是这个机制,我们还没有机会提到而已。其实,症候乃是两种相反的互相冲突的倾向之间调和的结果;它们一方面代表被压抑的倾向,一方面代表那抑制其他倾向而引致症候的主动倾向。这两个因素必有一个在症候中较占优势,但另一个也不必因此完全失去地位。就癔病而言,这两种倾向常合现于同一症候之内,就强迫性神经病而言,这两个部分常有分别;那时的症候是双重的,含有两种相互抵消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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