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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我们过河,向北驶去,穿过拥挤的普什图广场,从前爸爸常带我到那儿的开伯尔餐馆吃烤肉。那屋宇依然挺立,只是大门上了挂锁,窗户破裂,招牌上不见了“K”和“R”两个字母。
  在餐馆附近,我见到一具尸体。那儿行过绞刑,有个年轻人被吊起来,绳索末端绑在横梁上,他脸庞青肿,寿终那日,他穿着残破的衣服,染着血迹。人们对他视而不见。
  我们默默驶过广场,直奔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我目光所及,见到的总是一座尘雾笼罩的城市,还有生砖垒成的建筑。在普什图广场往北几条街,法里德指着两个男人,他们在繁忙的街角相谈甚欢。其中有个金鸡独立,他另外那条腿从膝盖以下不见了,怀里抱着一根义肢。“你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吗?就那条腿讨价还价呢。”
  “他要卖掉他的腿?”
  法里德点头:“在黑市可以卖个好价钱,足以喂饱你的孩子好几个星期。”
  让我意外的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多数依然有屋顶,墙壁依然完整。实际上,它们保存完好。墙头仍有树枝伸出来,街道也不像卡德察区那样,到处是废墟垃圾。褪色的指路牌虽说偶有弯曲和弹孔,仍指引着方向。
  “这儿不算太糟。”我评论说。
  “别奇怪,现在多数重要人物住在这里。”
  “塔利班?”
  “他们也是。”法里德说。
  “还有谁?”
  我们驶上一条宽广的街道,两边是相当干净的人行道,还有高墙耸立的住宅。“塔利班背后的人,政府的真正首脑,你也可以这么叫他们:阿拉伯人,车臣人,巴基斯坦人。”法里德说,他指着西北方向:“那边的十五号街叫迎宾大道。他们在这儿的尊号就是这个,宾客。我想有朝一日,这些贵宾会在地毯上到处撒尿。”
  “我想就是它!”我说,“在那边!”我指着一处地标,小时候,我常靠着它认路。如果你迷路了,爸爸过去说,记得在我们街道的尽头,有一座粉红色的房子。从前,附近只有这座屋顶高耸的房子是粉红色的。现在还是这样。
  法里德转上那条街。我立即看到爸爸的房子。
  我们在院子里的蔷薇花丛后面找到那只小乌龟。我们不知道它怎么会在那里,而我们太高兴了,顾不上关心这个。我们把它涂成鲜红色,哈桑的主意,也是个好主意:这样,我们永远不会在灌木丛中找不到它。我们扮成两个孤胆英雄,在某处遥远的丛林,发现一只巨大的史前怪兽,我们将它带回来,让世人开开眼界。去年冬天,阿里造了一辆木车,送给哈桑当生日礼物。我们假装它是巨大的铁笼,将乌龟放在上面。抓住那只喷火的怪兽了!我们在草丛中游行,背后拖着木车,周围是苹果树和樱桃树,它们变成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人头从成千上万的窗户探出来,争睹楼下的奇观。我们走过爸爸在无花果树林边上搭建的那座小拱桥,它变成连接城市的巨大吊桥;而它下面的小水塘则是波涛汹涌的大海。烟花在壮观的桥塔上方绽放,两边有荷枪实弹的士兵朝我们敬礼,还有巨大的桥索射向天空。小乌龟在车上颠来颠去,我们拖着木车,沿红砖车道穿出锻铁大门,全世界的领导人起立鼓掌,我们报以敬礼。我们是哈桑和阿米尔,著名的冒险家,无人可以匹敌的探险家,正要接受一枚表彰我们丰功伟绩的勋章……
  我小心翼翼地走上那条车道,太阳晒得砖块色泽黯淡,砖缝之间杂草丛生。我站在我爸爸房子的大门外面,形同路人。我把手放在锈蚀的铁栅上,回忆起儿童年代,为了一些现在看来微不足道、但当时觉得至关重要的事情,我曾成千上万次跑过这扇大门。我望进去。
  车道从大门伸进院子,当年夏天,我和哈桑就在这里轮流学骑自行车,先后摔倒,它看起来没有我记忆中那么宽。柏油路裂开闪电状的缝隙,从中长出更多的野草。多数白杨树已经被伐倒——过去哈桑和我常常爬上那些树,用镜子将光线照进邻居家,那些仍伫立着的树如今叶子稀疏。病玉米之墙仍在那儿,然而我没有看到玉米,无论病的还是健康的。油漆已经开始剥落,有数处已然整块掉下。草坪变成棕色,跟弥漫在这座城市上空的尘雾一样,点缀着几处裸露的泥土,上面根本没有东西生长。
  车道上停了一辆吉普,看上去全然错了:爸爸的黑色野马属于那儿。很多年前,野马的八个气缸每天早晨轰轰作响,将我唤醒。我看见吉普下面漏着油,滴在车道上,活像一块大大的墨渍。吉普车后面,一辆空空的独轮车侧倾倒地。车道左边,我看不到爸爸和阿里所种的蔷薇花丛,只有溅上柏油的泥土和杂草。
  法里德在我背后揿了两次喇叭。“我们该走了,老爷。我们会惹人疑心。”他喊道。
  “再给我一分钟就好。”我说。
  房子本身远不是我自童年起便熟悉的宽敞白色房子。它看上去变小了,屋顶塌陷,泥灰龟裂。客厅、门廊,还有楼顶客房的浴室,这些地方的窗户统统破裂,被人漫不经心地补上透明的塑料片,或者用木板钉满窗框。曾经光鲜的白漆如今黯淡成阴森的灰色,有些已经蜕落,露出下面层层砖块,前面的台阶已经倾颓。和喀布尔其他地方如此相似,我爸爸的房子一派繁华不再的景象。
  我看到自己那间旧卧房的窗户,在二楼,房间的主楼梯以南第三个窗户。我踮起脚,除了阴影,看不见窗户后面有任何东西。二十五年前,我曾站在同一扇窗户后面,大雨敲打窗片,我呼出的气在玻璃上结成雾。我目睹哈桑和阿里将他们的行囊放进爸爸轿车的后厢。
  “阿米尔老爷。”法里德又喊了。
  “我来了。”我回他一句。
  发疯似的,我想进去。想踏上前门的台阶,过去阿里经常在那儿,要我和哈桑脱掉雪靴。我想走进门廊,闻闻橙皮的香味,阿里总是将它们扔到炉里,跟锯屑一起燃烧。我想坐在厨房的桌子边,喝茶,吃一片馕饼,听哈桑唱古老的哈扎拉歌谣。
  又是一声喇叭。我走回停在路边的陆地巡洋舰。法里德在车里吸烟。
  “我得再去看一件东西。”我跟他说。
  “你能快点吗?”
  “给我十分钟。”
  “那么,去吧。”接着,我正要转身离开,“都忘了吧,让它容易一些。”
  “让什么容易一些?”
  “活下去。”法里德说,他将烟蒂弹出车窗,“你还要看多少东西?让我替你省下麻烦吧。你记得的东西,没有一件存下来。最好都忘了。”
  “我不想再遗忘了,”我说,“等我十分钟。”
  当我们爬上爸爸房子北边那座山的时候,我们,我和哈桑,几乎一点汗都没出。我们在山顶奔走嬉闹,彼此追逐,或者坐在倾斜的山脊上,在那儿可以将远处的机场尽收眼底。我们看着飞机起降,又嬉闹起来。
  如今,当我爬上崎岖的山顶,气息粗重,仿佛要喷出火来,脸上汗水直流。我站着喘了好一会,身子一阵刺痛。然后我去看那废弃的墓园,没费多少时间就找到了,它仍在那儿,那株苍老的石榴树也在。
  我再次倚着墓园的灰色石门,哈桑就在里面埋葬了他母亲。过去那扇折叶松脱的铁门已经不见了,浓密的杂草已经占领这片土地,几乎将墓碑全然掩埋。两只乌鸦栖息在墓园低矮的围墙上。
  哈桑在信中提到,石榴树已经多年没有结果实了。看着那枯萎凋零的树木,我怀疑它是否能够再次开花结果。我站在它下面,想起我们无数次爬上去,坐在枝桠上,双腿摇晃,斑驳的阳光穿越过树叶,在我们脸上投射出交错的光和影。我嘴里涌起强烈的石榴味道。
  我屈膝蹲下,双手抚摸着树干。我见到我所要找的,刻痕模糊,几乎全然消退,但它仍在:“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用手指顺着每个字母的笔画,从那些细微的裂缝刮下一点点树皮。
  我盘膝坐在树下,朝南眺望这座我童年的城市。曾几何时,家家户户的围墙都有树梢探出来,天空广袤而澄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如果你仔细听,兴许你甚至能听到来自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叫卖声,兜售水果的小贩高喊:樱桃!杏子!葡萄!日暮时分,你还可以听到钟声,来自沙里诺区的清真寺,召唤人们前去祷告。
  我听见喇叭声,看到法里德朝我招手。是该走的时候了。
  我们又朝南驶去,回到普什图广场。我们和好几辆红色的皮卡擦身而过,车斗上挤满荷枪实弹、留着大胡子的年轻人。每次遇到他们,法里德都会低声咒骂。
  我付钱住进了普什图广场附近一间小旅馆。三个小女孩穿着统一的黑色服装,戴着白色头巾,紧贴着柜台后面那个瘦小的四眼佬。他索价75美元,那地方相当破落,这个价格简直匪夷所思,但我并不在乎。为了给夏威夷海边的房子付款漫天要价是一回事,为了养活孩子这么做又是一回事。
  房间没有热水,破旧的厕所无法冲水。只有一张铁床,一张破褥子,一条旧毛毯,角落摆着只木椅。正对广场的窗户破了,还没修补。我放下行李箱,发现床后的墙壁上有块干了的血迹。
  我给法里德钱,让他出去买吃的。他带回四串热得响的烤肉,刚出炉的馕饼,还有一碗白米饭。我们坐在床上,埋头大吃。毕竟,喀布尔还有一样没有改变的事情:烤肉依然如我记忆中那般丰腴美味。
  那天晚上,我睡床,法里德睡地板,我额外付了钱,让老板取来一条毛毯,给法里德裹上。除了月色从破窗倾泻进来,再无其他光线。法里德说老板告诉过他,喀布尔停电两天了,而他的发电机需要修理。我们谈了一会。他告诉我他在马扎里沙里夫长大的故事,在贾拉拉巴特的故事。他告诉我说,在他和他爸爸加入圣战者组织,在潘杰希尔峡谷抗击俄国佬之后不久,他们粮草告罄,只好吃蝗虫充饥。他跟我说起那天直升机的炮火打死了他父亲,说起那天地雷索走他两个女儿的命。他问我美国的情况。我告诉他,在美国,你可以走进杂货店,随意选购十五或者二十种不同的麦片。羔羊肉永远是新鲜的,牛奶永远是冰冻的,有大量的水果,自来水很干净。每个家庭都有电视,每个电视都有遥控器,如果你想要的话,可以安装卫星接收器,能看到超过五百个电视台。
  “五百个?”法里德惊叹。
  “五百个。”
  我们沉默了一会。我刚以为他睡着,法里德笑起来。“老爷,你听过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吗?他女儿回家,抱怨丈夫打了他,你知道纳斯鲁丁怎么做吗?”我能感到他在黑暗中脸带微笑,而我脸上也泛起笑容。关于那个装腔作势的毛拉有很多笑话,世界各地的每个阿富汗人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他怎么说?”
  “他也揍了她,然后让她回家告诉她丈夫,说毛拉可不是蠢货:如果哪个混蛋胆敢揍他的女儿,毛拉会揍他的妻子以示报复。”
  我大笑。部分是因为这个笑话,部分是由于阿富汗人的幽默从不改变。战争发动了,因特网发明了,机器人在火星的表面上行走,而在阿富汗,我们仍说着纳斯鲁丁毛拉的笑话。“你听说过这个故事吗?有一次毛拉骑着他的驴子,肩膀上扛着一个重重的袋子。”我说。
  “没有。”
  “有个路人问,你为什么不把袋子放在驴背上呢?他说:‘那太残忍了,我已经压得这可怜的东西不堪重负。’”
  我们轮流说着纳斯鲁丁毛拉的笑话,全都讲完之后,我们再次陷入了沉默。
  “阿米尔老爷?”法里德说,惊醒睡意蒙的我。
  “怎么?”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呢?我是说,你为什么真的到这里来呢?”
  “我告诉过你。”
  “为了那个男孩?”
  “为了那个男孩。”
  法里德在地上翻身,“真叫人难以相信。”
  “有时候,我也无法相信自己竟然来到这里。”
  “不……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是那个男孩?你从美国漂洋过海,就为了……一个什叶派信徒?”
  这句话让我再也笑不出来,睡意全消。“我累了。”我说,“我们睡觉吧。”
  法里德的鼾声很快在空荡荡的房间响起。我睡不着,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透过那扇破窗,望着星光闪闪的夜空,想起人们对阿富汗的评论,也许那是对的。也许它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地方。
  我们走进伽兹体育馆入口通道的时候,喧哗的人群正在纷纷入座。阶梯状的水泥看台上挤满了几千人。儿童在过道嬉闹,上下追逐。空气中散发着辣酱鹰嘴豆的味道,还有动物粪便和汗水的臭味。法里德和我走过那些兜售香烟、松子和饼干的小贩。
  有个骨瘦如柴的男孩身穿斜纹呢夹克,抓住我的胳膊,在我耳边低语。他问我要不要买些“性感的图片”。
  “非常诱人,老爷。”他说,机警的眼睛四下扫视——让我想起一个女孩,早几年的时候,在旧金山田德龙区街头,她竭力劝我买毒品。那男孩拉开夹克的一边,让我匆匆看一眼他的性感图片:印度电影的明信片,上面是媚眼如丝的女演员,穿着全套衣服,躺在男人怀里。“多么性感。”他重复说。
  “不了,谢谢。”我说,把他推开,继续走。
  “他要是被抓住,他们会用鞭子打得他父亲从坟里醒过来。”法里德低声说。
  当然,票上没有座位号码,没有人礼貌地指引我们到哪一区、哪一排就座。从来就是这样,即使在旧时君主制的那些岁月。我们找到一个视线很好的位置坐下,就在中场左边,不过法里德那边有点挤,推推搡搡的。
  我记得在1970年代,爸爸常带我到这里看足球赛,那时球场上的草多么绿啊。现在则是一团糟。到处都是洞和弹坑,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南边球门门柱后面,地上有两个很深的洞,球场根本没有草,只有泥土。等到两支队伍各自入场——虽然天气很热,所有人都穿着长裤——开始比赛,球员踢起阵阵尘雾,很难看到球在哪里。年轻的塔利班挥舞着鞭子,在过道来回巡视,鞭打那些喊得太大声的观众。
  中场的哨声吹响之后,他们将球员清走。一对红色的皮卡开进来,跟我来这城市之后到处都看见的一样,它们从大门驶进体育馆。一个妇女穿着蓝色的蒙头长袍,坐在一辆皮卡的后斗上。另外一辆上面有个蒙住眼睛的男子。皮卡慢慢绕着场边的跑道开动,似乎想让观众看得清楚些。它收到了想要的效果:人们伸长脖子,指指点点,踮着脚站起。在我身旁,法里德低声祷告,喉结上下蠕动。
  红色卡车并排驶进球场,卷起两道尘雾,阳光在它们的轮毂上反射出来。在球场末端,它们和第三辆车相遇。这一辆的车斗载着的东西,让我突然明白了球门后面那两个洞究竟起何作用。他们将第三辆卡车上的东西卸下来。意料之中,人群窃窃私语。
  “你想看下去吗?”法里德悲哀地说。
  “不。”我说,有生以来,我从未有过如此强烈地想离开一个地方的渴望,“但我们必须留下来。”
  两个塔利班肩头扛着俄制步枪,将第一辆车上蒙着眼的男子揪下来,另外两个去揪穿着长袍的妇女。那个女人双膝一软,跌倒在地。士兵将她拉起来,她又跌倒。他们试图抬起她,她又叫又踢。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永远不会忘记那声惨叫。那是跌进陷阱的动物试图把被夹住的脚挣脱出来的惨叫。又来两个塔利班,帮着将她塞进深没胸口的洞。另外一边,蒙着眼的男子安静地让他们将他放进那个为他而掘的洞里。现在,地面上只有那对被指控的躯体突出来。
  有个矮胖的男人站在球门附近,他胡子花白,穿着灰色教袍,对着麦克风清清喉咙。他身后那个埋在洞里的女人仍不停惨叫。他背诵了《可兰经》上某段长长的经文,体育馆里面的人群突然鸦雀无声,只有他鼻音甚重的声音抑扬顿挫。我记得很久以前,爸爸对我说过一段话:那些自以为是的猴子,应该在他们的胡子上撒尿。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我们全部人就得求真主保佑了。
  当祷告结束,教士清清喉咙。“各位兄弟姐妹!”他用法尔西语说,声音响彻整个体育馆,“今天,我们在这里执行伊斯兰教法。今天,我们在这里秉持正义。今天,我们在这里,是出于安拉的意愿,也是因为先知穆罕默德的指示,愿他安息,在阿富汗,我们深爱的家园,依然存在,得到弘扬。我们倾听真主的意旨,我们服从他,因为我们什么也不是,在伟大的真主面前,我们只是卑微的、无力的造物。而真主说过什么?我问你们!真主说过什么?真主说,对每种罪行,都应量刑,给予恰如其分的惩罚。这不是我说的,也不是我的兄弟说的。这是真主说的!”他那空出来的手指向天空。我脑里嗡嗡响,觉得阳光太过毒辣了。
  “对每种罪行,都应量刑,给予恰如其分的惩罚!”教士对着麦克风,放低声音,慢慢地、一字一句地、紧张地重复了一遍。“各位兄弟姐妹,对于通奸,应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对于这些亵渎了婚姻的神圣的人,我们应该怎么处置?我们该怎么对待这些朝真主吐口水的人?若有人朝真主房间的窗丢石头,我们应该有什么反应?我们应该把石头丢回去!”他关掉麦克风。低沉的议论声在人群中迅速传开。
  我身边的法里德摇摇头,“他们也配称穆斯林。”他低声说。
  接着,有个肩膀宽大的高个子男人从皮卡车走出来。他的出现在围观人群中引起了几声欢呼。这一次,没有人会用鞭子抽打喊得太大声的人。高个子男人穿着光鲜的白色服装,在午后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的衬衣露在外面,下摆在和风中飘动。他像耶稣那样张开双臂,慢慢转身一圈,向人群致意。他的脸转向我们这边时,我看见他戴着黑色的太阳镜,很像约翰·列侬戴的那副。
  “他一定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法里德说。
  戴墨镜的高个子塔利班走过几堆石头,那是他们适才从第三辆车上卸载的。他举起一块石头,给人群看。喧闹声静下来,取而代之的是阵阵嗡嗡声,在体育馆起伏。我看看身边的人,大家都啧啧有声。那个塔利班,很荒唐的,看上去像个站在球板上的棒球投手,把石头扔向埋在洞里那个蒙着眼的男子,击中了那人的头部,那个妇女又尖叫起来。人群发出一声“啊!”的怵叫。我闭上眼,用手掩着脸。每块投出的石头都伴随着人群的惊呼,持续了好一会。他们住口不喊了,我问法里德是不是结束了,法里德说还没。我猜想人们叫累了。我不知道自己掩着脸坐了多久,我只知道,当我听到身边人们问“死了吗?死了吗?”,这才重新睁开眼睛。
  洞里那个男子变成一团模糊的血肉和破布。他的头垂在前面,下巴抵在胸前。戴着约翰·列侬墨镜的塔利班看着蹲在洞边的另一个男子,手里一上一下抛掷石头。蹲下那个男子耳朵挂着听诊器,将另外一端压在洞里男子的胸前。他把听诊器摘离耳朵,朝戴墨镜的塔利班摇摇头。人群哀叹。
  “约翰·列侬”走回投球板。
  一切都结束之后,血肉淋漓的尸体各自被草草丢到红色皮卡车的后面,数个男人用铲子匆匆把洞填好。其中有个踢起尘土,盖在血迹上,勉强将其掩住。不消几分钟,球队回到场上。下半场开始了。
  我们的会见被安排在下午三点钟。这么快就得到接见,实在出乎我意料。我原以为会拖一段时间,至少盘问一番,也许还要检查我们的证件。但这提醒我,在阿富汗,直到今天,官方的事情仍是如此不正式:法里德所做的,不过是告诉一个手执鞭子的塔利班,说我们有些私人事情要跟那个穿白色衣服的男子谈谈。法里德和他说了几句。带鞭子那人点点头,用普什图语朝球场上某个年轻人大喊,那人跑到南边球门,戴太阳镜的塔利班在那儿跟刚才发言的教士聊天。他们三个交谈。我看见戴太阳镜那个家伙抬起头。他点点头,在传讯人耳边说话。那个年轻人把消息带给我们。
  就这么敲定。三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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