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4)
格:当然想。
苏:一个人从桎梏中解放出来,从陰影转向投射陰影的影象①再转向火光,然后从洞穴里上升到陽光下,这时他还不能直接看动物、植物和陽光,只能看见水中的神创幻影和真实事物的陰影(不是那个不及太陽真实的火光所投射的影象②的陰影)。我们考察的这些科学技术的全部这一学习研究过程能够引导灵魂的最善部分上升到看见实在的最善部分,正如在我们的那个比喻中人身上最明亮的东西被转向而看见可见物质世界中最明亮的东西那样。③
①、②"影象",指比喻中物体。
③前者指眼睛,后者指太陽。
格:我同意这个说法。虽然我觉得一方面很难完全赞同,但另一方面又很难不赞同。不管怎么说——既然我们不是只许听这一次,而是以后还要多次重复听讲 的——让我们假定这些事就象刚才说的那样吧,让我们往下进至讨论法律正文,并且象讨论序文一样地来讨论它吧。那么请告诉我们,辩证法有何种能力?它分哪几 种?各用什么方法?因为这些问题的答案看来或可把我们带到休息地,达到旅程的终点。
苏:亲爱的格劳孔,你不能跟着我再一道前进了,这倒不是因为我这方面不愿意如此,而是因为现在我要你看的将不再是我们用作比喻的影象了,而是事物的 实在本身了,当然是尽它让我看见的——虽然我们不能断定我们所看见的这东西正好就是实在,但是可以肯定,我们必须要看见的实在就是某一这类的东西。你说是 吗?
格:当然是的。
苏:我们是否还可以宣布,只有辩证法有能力让人看到实在,也只让学习过我们所列举的那些学科的人看到它,别的途径是没有的,对吗?
格:这个论断我们也可以肯定是对的。
苏:这一点无论如何是不会有人和我们唱反调,认为还有任何别的研究途径,可以做到系统地在一切情况下确定每一事物的真实本质的。而一切其它的技术科学则完全或是为了人的意见和欲望, 或是为了事物的产生和制造,或是为了在这些事物产生出来或制造出来之后照料它们;至于我们提到过的其余科学,即几何学和与之相关的各学科,虽然对实在有某 种认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它们也只是梦似地看见实在,只要它们还在原封不动地使用它们所用的假设而不能给予任何说明,它们就还不能清醒地看见实在。因 为,如果前提是不知道的东西,结论和达到结论的中间步骤就也是由不知道的东西组成的,这种情况下结果的一致又怎能变成真正的知识呢?
格: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的。
苏:因此,辩证法是唯一的这种研究方法,能够不用假设而一直上升到第一原理本身,以便在那里找到可靠根据的。
当灵魂的眼睛真的陷入了无知的泥沼时,辩证法能轻轻地把它拉出来,引导它向上,同时用我们所列举的那些学习科目帮助完成这个转变过程。这些学科我们 常常根据习惯称它们为一门一门的知识,实际上我们需要一个另外的字称,一个表明它比意见明确些又比知识模糊些的名称。我们在前面用过"理智"这个名称。但 是我觉得,在有如此重大的课题放在我们面前需要讨论的情况下,我们不必为了一个字而去辩论了。
格:是的。
苏:那么让我们满足于前面用过的那些个名称吧,①把第一部分叫做知识,第二部分叫做理智,第三部分叫做信念,第四部分叫做想象;又把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合称意见,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合称理性;意见是关于产生世界的,理性是关于实在的;理性和意见的关系就象实在和产生世界的关系,知识和信念的关系、理智和想象的关系也象理性和意见的关系。至于和这些灵魂状态对应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再各细分为两部分,能意见的部分和能理知的部分。这些问题,格劳孔,我们还是别去碰它吧,免得我们被卷进一场更长时间的辩论中去。
①见前面511D-E。
格:行,在我能跟着你的范围内,我赞同你关于其余部分的看法。
苏:一个能正确论证每一事物的真实存在的人你不赞成把他叫做辩证法家吗?一个不能这样做,即不能对自己和别人作出正确论证的人,你不赞成说他没有理性,不知道事物的实在吗?
格:我怎能不赞成呢?
苏:这个说法关于善者不也同样合适吗?一个人如果不能用论证把善者的理念和其它一切事物区分开来并给它作出定义,不能象在战场上经受攻击那样经受得 住各种考验,并竭力用实在而不是用意见考察一切事物,在正确的方向上将论证进行到底而不出现失误,他如果缺乏这种能力,你就会说他并不真的知道善本身和任 何特殊的善者;但是如果他触及它的大概轮廓,他便对它只有意见而没有知识,他这一辈子便都是在打瞌睡做迷梦,在还没醒过来之前便已进入陰曹地府,长眠地下了。是这样吗?
格:真的,我完全赞成你的说法。
苏:但是,如果你竟事实上教育起目前你还只是在口头上教育的你们的那些孩子,我想你一定不会容许他们来统治国家决定国家大事的,既然他们象几何学上的无理线那样的无理性。
格:当然不会容许的。
苏:因此你得用法律规定他们要特别注意训练培养自己能用最科学的方法提问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格:我要照你的意思制订这样的法令。
苏:那么,你是不是同意,辩证法象墙头石一样,被放在我们教育体制的最上头,再不能有任何别的学习科目放在它的上面是正确的了,而我们的学习课程到辩证法也就完成了?
格:我同意。
苏:那么,现在剩下来还要你去做的事情就是选定谁去研习这些功课,如何选法。
格:显然是的。
苏:那么,你记不记得,我们前面在选择统治者时选的那种人?
格:当然记得。
苏:那么,就大多数方面而言,你得认为,我们必须挑选那些具有同样天赋品质的人。必须挑选出最坚定、最勇敢、在可能范围内也最有风度的人。此外,我们还得要求他们不仅性格高贵严肃而且还要具有适合这类教育的天赋。
格:你想指出哪些天赋呢?
苏:我的朋友啊,他们首先必须热爱学习,还要学起来不感到困难。因为灵魂对学习中的艰苦比对体力活动中的艰苦是更为害怕得多的,因为这种劳苦更接近灵魂,是灵魂所专受的,而不是和肉体共受的。
格:对。
苏:我们还要他们强于记忆。百折不挠、喜爱一切意义上的劳苦。否则你怎能想象,他们有人肯忍受肉体上的一切劳苦并完成如此巨大的学习和训练课程呢?
格:除了天赋极好的人外,是没有人能这样的。
苏:我们当前的错误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哲学的轻蔑,如我前面说过的,在于它的伙伴和追求者不配做它的伙伴和追求者。他们不应当是螟蛉假子而应当是真子。
格:我不明白。
苏:首先,有志于哲学者对待劳苦一定不能持瘸子走路式的态度,不能半个人爱劳动,半个人怕劳动。假如一个人喜爱打猎、角斗和各种体力方面的劳动,却不爱学习、听讲、研究和各种诸如此类智力上的劳动,就是如此。以相反的方式只喜爱智力方面劳动的也是象瘸子走路。
格:你的话再正确不过了。
苏:关于真实,我们不也要把下述这种人的灵魂同样看作是残废的吗?他嫌恶有意的虚假,不能容忍它存在于自己身上,看到别人有这种毛病更是非常生气,但却心甘情愿地接受无意的虚假,当他暴露出自己缺乏知识时却并不着急,若无其事地对待自己的无知,象一只猪在泥水中打滚一样。
格:完全应该把这种人的灵魂看作残废。
苏:关于节制、勇敢、宽宏大量以及所有各种美德,我们也必须一样警惕地注意假的和真的。因为,如果个人或国家缺乏这种辨别真假所必需的知识,他就会无意中错用一个跛子或假好人做他个人的朋友或国家的统治者。
格:是会这样的。
苏:我们必须留心避免一切这类的错误。如果我们挑出了身心健全的人并且让他们受到我们长期的教导和训练,正义本身就不会怪罪我们了,我们就是维护了我们的城邦和社会制度。如果我们挑选了另一种人,结果就会完全相反,我们就将使哲学遭到更大的嘲弄。
格:那的确将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苏:事情虽然的确如此,但是我认为这刻儿我正在使自己显得有点可笑。
格:为什么?
苏:我忘了我们不过是在说着笑话玩儿,我竟这么态度严肃认真起来了。须知,我在说话的过程中一眼瞥见了哲学,当我看到它受到不应有的毁谤时,产生了反感,在谈到那些应对此负责的人时,我说话太严肃了,好象在发怒了。
格:但是说真话,我听起来并不觉得过分严肃。
苏:但是,作为说话的人,我自己觉得太严肃了。然而我们一定不能忘了,我们从前总是选举老年人,但是这里不行。
梭伦曾说人老来能学很多东西。我们一定不要相信他这话。人老了不能多奔跑,更不能多学习。一切繁重劳累的事情只有年轻时能胜任。
格:这是一定的道理。
苏:那么,算学、几何以及一切凡是在学习辩证法之前必须先行学习的预备性科目,必须趁他们还年轻时教给他们,当然不是采用强迫方式。
格:为什么?
苏:因为一个自由人是不应该被迫地进行任何学习的。因为,身体上的被迫劳累对身体无害,但,被迫进行的学习却是不能在心灵上生根的。
格:真的。
苏:因此,我的朋友,请不要强迫孩子们学习,要用做游戏的方法。你可以在游戏中更好地了解到他们每个人的天性。
格:你的话很有道理。
苏:你有没有忘了,我们也曾说过,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孩子骑着马到战场上去看看打仗,在安全的地方则让他们靠近前沿,象小野兽那样尝尝血腥味?
格:我还记得。
苏:在所有这些劳苦的身体锻练,学习和战争恐怖中总是表现得最能干的那些孩子,应当被挑选出来。
格:在几岁上?
苏:在必要的体育训练一过去的时候。因为这段时间里——或两年或三年——他们是不能干别的事的。极度的疲劳和长时间的睡眠是学习的敌人,加之,考察他们每个人在体操方面的表现也是对他们整个考察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格:当然。
苏:这段时间过去之后,从二十岁起,被挑选出来的那些青年将得到比别人更多的荣誉,他们将被要求把以前小时候分散学习的各种课程内容加以综合,研究它们相互间的联系以及它们和事物本质的关系。
格:这是能获得永久知识的唯一途径。
苏:这也是有无辩证法天赋的最主要的试金石。因为能在联系中看事物的就是一个辩证法者,不然就不是一个辩证法者。
格:我同意。
苏:你应当把这些天赋上的条件牢记在心,在第一次挑选出来的那些在学习、战争以及履行其它义务中表现得坚定不移的青年里再作第二次挑选,选出其中最 富这些天赋条件的青年,在他们年满三十的时候,给他们以更高的荣誉,并且用辩证法考试他们,看他们哪些人能不用眼睛和其它的感官,跟随着真理达到纯实在本 身。只是在这里,我的朋友啊,你必须多加小心才好。
格:为什么这里必须特别小心呢?
苏:你有没有注意到,当前在搞辩证法上所引起的恶果?
格:什么恶果?
苏:搞辩证法的人违反法律。
格:确有其事。
苏:你认为他们这种心灵状态有什么可惊奇的地方,并且认为这是不可原谅的吗?
格:什么意思?
苏:可以打个比方。譬如有个养子养于一富裕的人口众多的大家庭之中,周围有许多逢迎阿谀的人侍候着他。到成年时他知道了,原来自称是他父母的人并不 是他的父母,但他又找不到自己的真父母。你想想看,他在知道这个真情之前和之后,对那些逢迎之徒和假父母将有什么想法呢?也许,你是不是想听听我的推测?
格:我愿意。
苏:我的推测如下。在他还不知道真情的时候,比之对周围的谀媚之徒,他会更多地尊重他所谓的父亲、母亲以及其他的亲属,更多地关心他们的需要,更少想对他们做什么非法的事说什么非法的话,或在重大的事情上不听从他们的劝告。
格:很可能是这样的。
苏:但是,在他发现了真情之后,我推测,他对父母亲人的尊重和忠心将变得日益减退,转而关心起那些谀媚之徒来。他将比以前更注意后者,并从此开始按他们的规矩生活,和他们公开结合,同时对养父和收养他的其他亲人变得完全不关心了。除非他的天性特别正,才不会这样。
格:你说的这一切是很可能发生的。但是这个比喻如何和从事哲学辩证的人联系起来呢?
苏:兹说明如下。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光荣的?我们从小就已有了对这些问题的观念。我们就在这种观念中长大,好象在父母哺育下长大成人一样。我们服从它们,尊重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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