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外国文学名著 > 理想国

第八卷(1)(2)

阿:我觉得你已经准确地描述了这种人的产生过程了。

苏:这样说来,我们对于第二类型国家制度和第二类型个人的描写可告一段落了。

阿:是的。

苏:那么,我们要不要接下去象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样,谈论与另一种国家对应的另一种人呢?或者还是按照我们的计划,先谈论国家,后说个人呢?

阿:当然先说国家。

苏:第三个类型的国家制度,据我看来,该是寡头政治了。

阿:这是什么制度?你懂得寡头政治是什么制度?

苏:是一种根据财产资格的制度。政治权力在富人手里,不在穷人手里。

阿:我懂得。

苏:我们首先必须说明,寡头政治如何从荣誉政治产生出来的,是吗?

阿:是的。

苏:说实在的,这个产生过程就是一个瞎子也会看得清清楚楚的。

阿:这是怎么一回事?

苏:私人手里的财产,能破坏荣誉政治。这些人想方设法挥霍浪费,违法乱纪,无恶不作。男人如此,女人们也跟在后面依样效尤。

阿:很可能的。

苏:据我看来,他们然后互相看着,互相模仿,统治阶级的大多数人形成了同一种风气。

阿:很可能的。

苏:长此下去,发了财的人,越是要发财,越是瞧得起钱财,就越瞧不起善德。好象在一个天平上,一边往下沉,一边就往上翘,两边总是相反,不是吗?

阿:确是如此。

苏:一个国家里尊重了钱财,尊重了有钱财的人,善德与善人便不受尊重了。

阿:显然是这样。

苏:受到尊重的,人们就去实践它,不受尊重的,就不去实践它。总是这样的。

阿:是的。

苏:于是,终于,好胜的爱荣誉的人变成了爱钱财的人了。他们歌颂富人,让富人掌权,而鄙视穷人。

阿:完全是这样的。

苏:这时他们便通过一项法律来确定寡头政制的标准,规定一个最低限度的财产数目;寡头制程度高的地方这个数目大些、寡头制程度低的地方规定的数目就 小些。法律宣布,凡财产总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人,谁也不得当选。而这项法律的通过则是他们用武力来实现的,或者用恐吓以建立起自己的政府后实现的。你说寡头制是这样实现的吗?

阿:是的。

苏:那么,寡头政制的建立可说就是这样。

阿:是的。但是这种制度有什么特点?我们说它有什么毛病呢?

苏:首先,表明制度本质的那个标准是有问题的。假定人们根据财产标准来选择船长,那么一个穷人虽然有更好的航海技术,也是不能当选的。

阿:那么,他们就会把一次航行搞得很糟。

苏:关于其它任何需要领导的工作,道理不也是一样的吗?

阿:我个人认为是的。

苏:政治除外吗?还是说,也是这个道理呢?

阿:政治上尤其应该这样,因为政治上的领导是最大最难的领导。

苏:因此寡头政治的一个毛病就在这里。

阿:显然是的。

苏:那么,这是一个比较小的毛病吗?

阿:什么?

苏:这样的城邦必然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个是富人的国家,一个是穷人的国家,住在一个城里,总是在互相陰谋对付对方。

阿:说真的,这个毛病一点不小。

苏:在这种制度下很可能无法进行战争,这是它的另一个毛病。它的少数统治者要打仗,非武装人民群众不可。但是,他们害怕人民甚于害怕敌人。如果不武装人民群众,而是亲自作战,他们会发现自己的确是孤家寡人,统辖的人真是少得可怜了。此外,他们又贪财而吝啬。

阿:这真是个不光彩的毛病。

苏:还有一种现象,即同一人兼有多种不同的职业,既做农民,又做商人,又要当兵。对这种现象你觉得怎么样?我们以前曾责备过这种事,现在你看这样对吗?

阿:当然不对。

苏:下面让我们来考虑一下,这种制度是不是最早允许这种毛病中之最大者存在的?

阿:最大的毛病你指的什么?

苏:允许一个人出卖自己的全部产业,也允许别人买他的全部产业。卖完了以后,还继续住在这个城里,不作为这个国家的任何组成部分,既非商人,又非工人,既非骑兵,又非步兵,仅仅作为一个所谓的穷人或依附者。

阿:是的。这是有这种情况发生的最早一个国家体制。

苏:在寡头制度里,没有什么法令是可以阻止这种情况发生的。否则就不会有的人变成极富有些人变得极穷了。

阿:对。

苏:还有一点请注意。即,当一个人在花费自己财富时,他在上述几个方面对社会有什么益处吗?或者,他是不是仅仅看上去象属于统治阶级,事实上既不领导别人,又不在别人领导下为社会服务,而只是一个单纯的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呢?

阿:他就只是一个消费者,不管看上去象什么样的人。

苏:我们是不是可以称他为雄蜂?他在国家里成长,后来变为国家的祸害,象雄蜂在蜂房里成长,后来变为蜂房的祸害一样。

阿:这是一个恰当的比喻,苏格拉底。

苏:阿得曼托斯,你同意不同意这个看法:天生所有能飞的雄蜂,都没有刺,但是人类中的雄蜂就有不同,有些没有刺,有些有很可怕的刺;那些没有刺的老来成为乞丐,那些有刺的就成了一些专干坏事的人了。

阿:很对。

苏:因此可见,在任何一个国家里,你在哪里看到有乞丐,也就在那里附近藏匿着小偷、扒手、抢劫神庙的盗贼,以及其他为非作歹的坏人。

阿:这是很明显的。

苏:那么,在寡头制城邦里你看到乞丐了吗?

阿:除了统治阶级以外差不多都是的。

苏: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这里也有大量有刺的雄蜂,即罪犯,被统治者严密地控制着呢?

阿: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这种公民的出现是由于这里缺少好的教育,好的培养和好的政治制度的缘故呢?

阿:可以这么说。

苏:不管怎么说,寡头政治就是这个样子。刚才所说这些,或许不止这些,大概就是寡头制城邦的毛病。

阿:你说得差不多啦。

苏:因此,这种由财产资格决定统治权力的,被人们叫做寡头政治的制度,我们就说这些吧。接下去让我们讲与此相应的个人吧,让我们讲这种人的产生和他的性格特征。

阿:好。

苏:我以为从爱好荣誉的人转变到爱好钱财的人,大都经过如下的过程。是吗?

阿:什么样的过程?

苏:爱好荣誉的统治者的儿子,起初效法他的父亲,亦步亦趋,后来看到父亲忽然在政治上触了礁,人财两空,——

他或许已是一个将军或掌握了其它什么大权,后来被告密,受到法庭审判,被处死或流放,所有财产都被没收了。

阿:这是很可能发生的。

苏:我的朋友,这个儿子目击了这一切,经受了这一切,又丧失了家产,我想他会变得胆小,他灵魂里的荣誉心和好胜心会立即动摇,他会因羞于贫穷而转向挣钱,贪婪地,吝啬地,节省苦干以敛聚财富。你不认为这种人这时会把欲望和爱财原则奉为神圣,尊为心中的帝王,饰之以黄金冠冕,佩之以波斯宝刀吗?

阿:我是这样认为的。

苏:在这原则统治下,我认为理性和激情将被迫折节为奴。理性只被允许计算和研究如何更多地赚钱,激情也只被允许崇尚和赞美财富和富人,只以致富和致富之道为荣耀。

阿:从好胜型青年到贪财型青年,再没有什么比这一变化更迅速更确定不移的了。

苏:这种青年不就是寡头政治型的人物吗?

阿:不管怎么说,我们这里所说的这种年轻人,反正是从和寡头政治所从发生的那种制度相对应的那种人转变来的。

苏:那么,让我们来看看这种人和这种制度有没有相似的特征。

阿:看吧。

苏:他们的第一个相似特征不就是崇拜金钱吗?

阿:当然是的。

苏:他们的第二个相似特征不是省俭和勤劳吗?他们但求满足基本需要,绝不铺张浪费,其它一些欲望均被视为无益,加以抑制。

阿:正是。

苏:他实在是个寸利必得之徒,不断地积攒,是大家称赞的一种人。这种人的性格不是恰恰与寡头制度对应一致的吗?

阿:我很同意。财富是最为这种国家和这种个人所重视的东西。

苏:据我看,这是因为这种人从来没有注意过他自己的文化教育。

阿:我想他没有注意过;否则他断不会选一个盲人做剧中的主角,让他得到最大荣誉的。①

①古希腊人相传,财神是个瞎子。阿里斯托芬有剧本《财神》传世。

苏:说得好。但请考虑一下,由于他们缺乏教养,雄蜂的欲念在他们胸中萌发,有的象乞丐,有的象恶棍。但由于他们的自我控制,自我监管,这些欲念总算被压制下去了。我们能不能这样说呢?

阿:当然可以这样说。

苏:那么,你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出这些人的恶棍特征呢?

阿:你说呢?

苏:从他们监护孤儿上面可以看出来,从他们为非作歹而不受惩罚时可以觉察出来。

阿:诚然。

苏:很清楚,在交易往来,签订契约方面,他们有似乎诚实的名声。这是他们心灵中比较善良的部分起了作用,把心中邪恶的欲望压了下去,——不是用委婉的劝导,也不是用道理说服,而是用强迫恐吓的方法,要自己为了保住财产而小心谨慎。

阿:完全是这样。

苏:我的好朋友,说真的,他们中大多数人一有机会花别人的钱时,你就能在他们身上看到有雄蜂似的嗜欲。

阿:肯定如此。

苏:因此,这种人无法摆脱内心矛盾。他不是事实上的一个人,而是某种双重性格的人。然而一般讲来,他的较善的要求总能战胜较恶的要求。

阿:确是如此。

苏:因此,我以为,这种人或许要比许多其它的人更体面些可敬些;但是心灵自身和谐一致的真正的至善,在他们身上是找不到的,离他远远的。

阿:我也这样想。

苏:再说,省俭吝啬者本人在城邦里往往是一个软弱的竞争者,难以取得胜利和光荣。他们不肯花钱去争名夺誉,担心激起自己花钱的欲望来帮助赢得胜利支持好胜心。他们只肯花费一小部分钱财,作真正孤家寡人般的战斗。于是战斗失败了,他们的财富保全了!

阿:的确是这样。

苏:那么,对于吝啬的只想赚钱的人物与寡头政体的对应一致,我们还有什么怀疑的吗?

阿:一点没有了。

苏:我们下一步看来要讨论平民政治的起源和本性,然后进而讨论与之相类似的个人品格了。我们还要把这种人和别种人物加以比较,作出我们的判断。

阿:这至少是个前后一贯的研究程序。

苏:那么,从寡头政治过渡到平民政治是不是经过这样一个过程——贪得无厌地追求最大可能的财富?

阿:请详为说明。

苏:统治者既然知道自己的政治地位靠财富得来,他们就不愿意用法律来禁止年轻人中出现的挥霍浪费祖产的现象;他们借钱给这些浪荡子,要他们用财产抵押,或者收买他们的产业,而自己则变得愈来愈富有,愈有影响和声誉。

阿:正是。

苏:崇拜财富与朴素节制的生活不能并存,二者必去其一。这个道理在一个国家的人民中不是不言而喻的吗?

阿:这是不言而喻的。

苏:这样,一方面丝毫不能自制,一方面又崇拜金钱,铺张浪费,寡头社会里这种鼓励懒散和放荡的结果往往不断地把一些世家子弟变成为无产的贫民。

阿:是的,往往如此。

苏:我想,他们有的负债累累,有的失去了公民资格,有的两者兼有,他们武装了,象有刺的雄蜂,同吞并了他们产业的以及其他的富而贵者住在一个城里,互相仇恨,互相妒忌,他们急切地希望革命。

阿:是这样。

苏:但是,那些专讲赚钱的人们,终日孜孜为利,对这些穷汉熟视无睹,只顾把自己金钱的毒饵继续抛出去,寻找受骗的对象,用高利率给以贷款,仿佛父母生育子女一样,使得城邦里的雄蜂和乞丐繁殖起来,日益增多。

阿:结果必然如此。

苏:当这种恶的火焰已经燃烧起来时,他们还不想去扑灭它,或用一项禁止财产自由处置的法令,或用一项其它的适当法令。

阿:什么法律?

苏:不是一项最好法律,而是一项次于最好的法律,可以强使公民们留意道德的。如果有一项法令规定自愿订立的契约,由订约人自负损失,则一国之内惟利是图的无耻风气可以稍减,我们刚才所讲的那些恶事,也可以少些了。

轩宇阅读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