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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欢乐英雄

看到《二十年后》一开始待达达尼昂别后经历,有一段是他如何在小酒馆里留下来,并且成了代理老板的,忍不住大笑。尽管勇猛、灵活、聪明,达达尼昂始终都不是真正的贵族,那种市民气的朴实和明深入骨髓。

同样的事情换在阿多斯身上——不对,根本不可能发生。阿多斯不会上小店老板。波尔朵斯在意的是律师夫人的钱袋而不是她的人,至于阿拉 宓斯,或许只会冷淡地耸耸肩,说一句模棱两可的俏皮话。这是四个*格迥异、成长历程也完全不同的人。不管少了谁,都不会有如此鲜活、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野心与侠义,现实与漫,这几个词都可以用在达达尼昂身上。他年轻的、充满生机的头脑,以及极强的行动力和决断力使得他成为了故事的主 角。从一开始的乡下小子到最终的法国元帅,整个故事充满惊心动魄的--谋和难以置信的好运。这是法国式的漫主义,然而如果没有四人之间的友情,故事或许就 不那么引人入胜。

在四个朋友中,真正的灵魂人物是阿多斯,他英勇沉着,优雅高贵,遵循古老的贵族道德准则,几乎代表着最完美最纯粹的骑士风度。可以猜想大 仲马是喜并尊敬这个人物的,正如达达尼昂对他的喜和尊敬一样。在书中有关他的描写几乎都是正面,少有提到其他三人时那种调侃笔调。达达尼昂可以心安理 得地欺骗波尔多斯,可以口是心非地对抗阿拉宓斯,但他却永远不可能欺骗阿多斯,也决不会对他刀兵相向。《二十年后》中王家广场一节,四个朋友因为政治观点 不同分为两个阵营,剑拔弩张之际是阿多斯首先折断了自己的剑,用这样的行动弥合了彼此之间的敌意。对达达尼昂来说,阿多斯不仅是好友,甚至还 充当了导师与 父亲的角色*。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阿多斯之于达达尼昂,便像是陈近南之于韦小宝。

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平民力量日渐抬头的大革命前期,阿多斯的形象代表了对那个逝去年代的缅怀和追想。当然,这也注定了他必将逆时代而行的 悲剧。这也是大仲马自身内心的矛盾。从政治上来说,他是支持共和政体的,却对逝去年月的漫英雄主义抱持着孩子一般真诚热烈的赞美。三部曲最后一部《布拉 热隆子爵》,将阿多斯的养子拉乌尔当作故事的主角。拉乌尔之死,或许正是以阿多斯为代表的贵族时代覆亡的象征。

至于阿拉宓斯,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表面上的贵族”。四人当中他心机最深,也最为表里不一,尽管那些小花样往往逃不过达达尼昂明的眼 睛。他外貌斯文秀气,像女人一样注重仪表,大谈诗和玄学,一副冷漠矫情的厌世模样,暗地里却是情圣、复仇者、--谋家。这种个*从他当上火槍手的原因中可以 略知一二:因为一个火槍手羞辱了他,他便潜心钻研三年剑术,最终杀死了仇人。换句话说,这四个人里最不能得罪的,正是这个表面和无害的诗人阿拉宓斯。

如果仅仅如此,阿拉宓斯这个人也就没什么光彩可言了,他吸引人的地方仍然是对待朋友时显露出来的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无法想象自私的阿 拉宓斯能够为了掩护朋友出生入死,冒着槍林弹雨冲出关卡,但他确实这样做了。达达尼昂评价阿拉宓斯是“做得多,说得少”,某个方面来说,阿拉宓斯的确不善 于表达自己感情,无论情还 是友情,所以才要用诗歌和经文把自己真实想法隐藏起来。有关他最有趣的段落是达达尼昂去找失散的三个朋友时,以为情人不再自 己的阿拉宓斯心灰意懒,大谈人世无趣,一心要遁入空门,而当他看到达达尼昂带来的公爵夫人的情书之后——

——阿拉宓斯腾地一下蹦了起来,抓起信便看,或者不如说抓了信用一双眼睛吞噬着,他的面容发出光彩来了。

“那个侍女似乎文笔很优美。”带信的人随口说道。

“谢谢,达达尼昂!”阿拉宓斯差不多发狂了,大声喊着:“她是被人强迫回到都尔去的;她没有背叛我,她对我的是坚贞不渝的。来吧,朋友,来吧,我要拥抱你;幸满把我的喉咙都堵住了!”

在这之后这两个朋友绕着那本倍受尊敬的《圣克利梭斯多姆集》快乐地跳起舞来,地板上已摊满了论文的底稿,他们无所畏惧在上面践踏着。正在此时,巴汕端着波菜和炒鸡子儿走进了屋。

“走开,倒霉的人,”阿拉宓斯边向他脸上扔小帽边嚷道:“把这些怕人的蔬菜和讨厌的炒鸡子统统给我带走!去叫一份油煎野兔肉、一只肥Yan鸡、一份大蒜煨羊腿和四瓶步尔郭尼的陈年葡萄酒!”

这是小说中阿拉宓斯少有的真情流露,抛开了和假面、--谋家的心计,踩着圣经论文跳舞的阿拉宓斯快乐得像个天真的孩子。

第三位波尔朵斯则完全相反,单就出身而言,波尔朵斯与达达尼昂相似,都是地主小贵族阶层。但大力士*格中虚荣、贪财的那一面和达达尼昂年 轻漫,好幻想的心不尽相同,而论起对世事的天真程度,波尔多斯在四人中最单纯。他的梦想也最简单:大地主,大庄园,可以在邻人面前吹吹牛,显摆自己的 大老爷身份。他和阿拉宓斯之间,或许是四人中*格差异最大的,也经常爆发出小小冲突。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波尔多斯的*格在三部曲中有微妙变化。三个火槍手中突出了他土财主似的虚荣心,肩带事件以及欺骗律师夫人的时候, 这个人的表现让人忍俊不禁,相当*格化。大仲马那种幽默的写作方式在他和他的仆人穆斯格东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表现渠道,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是《三个火槍 手》里轻松自在,令人会心一笑的存在。但到了后两部,他就变得越来越像个符号,单纯到了没头脑的程度,找不到当初那点小算盘式的聪明劲。或许也是要写出四 个*格迥异的主角实在太难,作者便偷懒,将这个人物简化了。三部曲最后,最令我唏嘘的不是达达尼昂的结局,甚至不是阿多斯的,而是波尔朵斯。或许是觉得这 样的人就应当快快乐乐做他的土财主,在陽光下心满意足地巡视他的领地,而后在绕膝的儿孙面前吹嘘自己年轻时的功业吧。连这样的愿望也要打碎,作者够残忍。

三部曲都是在大学图书馆里看的,后来买回了前两部,唯有最后一部《布拉热隆子爵》始终没有找到。某种程度上我将这看作天意:即使买了回 来,大概也只会在书架上放着。直到现在,我也会怀着一种固执的想法:只要不翻到最后那一章,我喜的人们,我的那些朋友们就会永远活着,在他们的世界里一 起行侠仗义,一起喝酒吹牛,做他们的欢乐英雄。故事的结局,阿拉宓斯为波尔多斯流下了眼泪,作为四个朋友里唯一的幸存者,阿拉宓斯是幸运的,也是孤独的。

而有关作者大仲马的结局,流传最广的版本如下:68岁那年,放荡不羁的大仲马上了一个年轻的美国女演员,不幸的是,这个女子在一次演戏 时从飞驰的马上掉下来摔死了。埋葬了心上人之后,喝得醉醺醺的大仲马在晴空下打着一把蓝色*雨伞,来到与自己一向不和睦的儿子小仲马家里,一坐下就大声说: “我的孩子,我是到你这儿来等死的。”半月以后,大仲马去世了。2002年,大仲马的遗骨终于被转移到了先贤祠。在那之前,他一直因为通俗小说作者这个身 份为法兰西文学院所贬斥,认为他的小说只适合平民消遣,不登大雅之堂。一生之中,大仲马写了上百部作品,有不少甚至是槍手所为。无论如何,他的那些故事还 是在我的记忆里留下痕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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