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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世的痛苦(2)


  如果仅仅因思想提高就会使人类幸福及困苦的大厦发生广大高深的变化,岂不令人振奋!且建立于人与动物共有的苦乐上的狭隘的基础之上的大厦,竟让人 经受如此强烈的情绪,如此之多的欲望之风波,及如此之甚的情感之震骇,致使其所受的苦恼,均可记载且又留痕迹于面容之上。然后,当人们恍然大悟时,才知 道,人为之而奋斗的,竟与动物之所获相同,只不过动物的欲望与痛苦,比人要少得多而已。
  到此时,足以增加人生苦恼的限度,比起快乐来则要大大地超过。又,人生痛苦的增加,使之每况愈下。这是因为在事实上,死的意义对于人类来说较为真 切。动物之避免死亡,是出于本能,其实它并不知道死为何物,也就不像人那样,天性上常以死为念,并把这种想象总放在眼前。所以,虽然只有少数动物得以寿 终,就其大多数而言,不过是能传种接代,纵有死期不算太早的,终究还是要让其他动物所食;——另一方面,人虽或有例外,还是以终其天年为多,——两相比 较,动物仍然更有利益,要说理由,上面已经进行过阐述了。其实,人能得尽其天年的亦像动物那样,还属凤毛麟角,这主要是在于他们的生活不合于自然、劳累过 度、嗜欲,逐步使人的种类日形退化,造成人生常不能达到目的就死。
  与人相比较,动物唯以生存为满足;植物则更甚,全然不知生活之甘苦。人若视生活为满足的程度,正与其愚钝的程度成正比例。动物的生活,与人的比 较,既带很少的苦,又带很少的乐。在这方面研究它的真正原因,在于动物根本没有什么忧烦、焦虑的折磨,它们对任何什么都从不抱有什么真正的希望。任何给予 我们的最大限度并最得意的快乐,像心中对于未来幸福的期盼,对幻想的兴奋,等等,这一切都是由我们的想像力而来的,可是动物则没有这些。若动物脱离了忧 虑,那么,就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就无希望可言;动物的意识作用只限于眼前的存在,限于当前它所能见到的范围之内,动物就是即刻刺激的化身,在本质上,它 所具有的畏惧与希望的原素,——并非一发而不可收——仅与当前的事物在冲动所能及的范围有关;至于人的视线之所系,则包括了他的全部生命,包括了他的过去 与未来。
  由此可见,与我们相比,在某一点上,动物却显示出了真正的智慧——即所谓的对于现在所享受的恬静快乐。这种现时所赋予的恬静心境,常使我们人感到 羞愧,因为我们的思想及忧虑,常常搅扰着我们,使得我们不得安宁,且还不知足,不知所以。实际上,如上面所讲的,希望及预期的快乐,并非毫无意义。人对于 特种满足所产生的希冀与期望,即属未来享受有关的真正快乐的一部分。但在其后,此种快乐便会遭到折损:但凡事情未至时,望之愈切,而一旦来到,满足则减 少。动物所有的快乐,并非是其所预期的,所以不会遭折损。因此,它们对当前实际的快乐,圆满无亏,完整无损。又同样,动物对恶事的迫害,亦仅仅知道其真实 固有的压力而来。至于人,则以其将至而畏惧,并往往成为其十倍难忍受的重负。
  正因为动物有这样的特性,将其自身完全置于现在之中,致使增加我们对于它们的兴趣。在这种时候,动物这种被人格化了的现状,在多方面使我们知道了 现在每一时刻的可贵,而去脱离烦恼与搅扰。只是,这种现时的可贵,却因我们存有的思想及先人的见解,而成为最不受人注意的事情。然而,人是一种自私自利且 全无心肝的动物,除了为自身生活所必需外,就只会滥用动物所有的特性了,以此来供自己娱乐,并且还常常如此使用,以至于达到这种限度,即坐令动物除了仅有 生命外,身无长物。鸟本来是可以飞游遍于世界的,却让人幽禁于一立方尺的空间里,它们虽然切盼自由,常鸣号以致慢慢死去,笼中之鸟,绝非能唱出快乐的歌 来。当我看见人们虐待引为自己良友的犬时,见他们如何以锁链系住这种黠慧的动物时,我对这种动物就寄于了莫大的同情,反而对其主人则愤火中烧,深恶痛绝。
  人类的苦恼,若以高尚的见解观之,则可视为是正当的,我们会在后面看到对此的论述,但这种论述并不适用于动物。动物的苦恼,大抵皆由人而造成,虽 然时常也会有非人力所能造成的。所以我们应该问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形呢?为什么会有这种苦恼存在呢?天地间没有能使意志终止活动的,也不能随心所欲的 去否定意志本身的存在并得到补偿。仅有一种说法可以用来说明动物的苦恼的,即:求生的意志,隐持于一切现象世界的后面。在兽道中,自相啖食,以满足其求食 的欲望而已。求生的意志便这样造成了现象世界的等级,每一等级各害其下一个等级,以求自身的生存。然而我已经证明了动物所受苦的可能性,较人的为轻。若将 动物的命运加以任何详尽的说明的话,那么实际上,要从其性质上说起,虽或不属于神秘,也将是一种假设。姑且此处就不再谈论此事,留着请读者自己去思索吧!
  据说,梵天产生此世界,是由于某种错误而成的。为了补偿自己的过失,它便置身于这个世界之中,一直到设法能补偿了为止。如此说明了万物的起源,是 多么值得称道!依照佛教的教义,世界的产生,是由于一些莫名其妙的骚扰,打破了涅槃天地的神圣的宁静,——这种变化的出现,则是由于一种定命式而成。须知 此种说法,虽然可以解释为与物质科学范围内所持的理论,亦即把太阳的起源归结为由于太古时代不可思议的一线云雾导致,至于云雾又是如何形成,则无从了解, 而究其根源,还真有一点道德上的意义存在。结果,由于道德上的重重过失,使此世界逐渐变坏,——物质上的秩序亦然——直至成为今日恐怖的状况。太好了!希 腊人将此世界及诸神祗看作是不可思议的必然结果,这种说法犹可通过。在我们还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说法之前,暂时只能以此为满足。再有,奥尔谟兹达与阿利曼 ①,是敌对的二神,常常战争不已,这样说并非坏事。然而一个像上帝如耶和华的神,由于纯粹的幻想而创造了这个苦难的世界,且乐此不疲,额手称庆,褒赞其成 功,然后宣布凡物都是美好的,——这真是行不通的事。在说起宇宙之起源起,犹太教较任何宗教教义及有文化的民族所宣传的为逊色。正因为如此,也只有在犹太 教的教义里才找不到任何灵魂不死的踪迹来。
  ①奥尔谟兹达(Ormazd):释火教神话人物,主神,代表光明、真理、生命、善、在与另一释火教神话人物阿利曼(Ahriman)的斗争中保护人类创造美好的世界。后者恶神,统辖黑暗、罪恶和死亡,反对奥尔谟兹达。
  纵使莱布尼兹辩论道,地球是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中最完美的形式,这是正当的,但也不能证明是上帝创造了世界。大凡造物非但能造世界,而且也能造其可能性。所以,它应该如此安排,允许有更完美的世界出现。
  有两个方面足使信仰此世界为全智全善且全能的上帝所造成为不可能:第一,在这个世界里,处处皆多苦难;第二,造物所造的最高之物就是人类,显然并 不完全,与应有的人类相差甚远,成为了本来形象的嘲弄。这两方面与信仰格格不入。反之,适才所说的事实,给我所说的一切提供了证据,它证明这个世界可以被 看作是我们自己罪过的结果,所以也是本来就不该存在的赘疣。假如依照旧的说法,那么这样的事实,将成为使造物痛受弹劾,且成为供人嘲笑之事;假如依照今天 的说法,则不过使我们的天性,我们的意志受攻击,并教训我们要谦卑处世。在这种指点下,我们看到自己犹如无父之子一般,来此世界便带着罪恶之负累;仅仅由 此而不断的赎罪,因此我们的生存,必是如此受苦,直至死亡才能结束一切。
  世界悲惨的罪恶,产生了世界悲惨的苦恼,这是毋庸置疑的普遍真理,这并不是指在人生的范围里,而是就二者间的物质关系而言,我指的却是超经验的。 所以对于《旧约》中唯一使我倾心的,是来自天国谪降的故事。依我看,这故事虽然是以寓言的形式写出来的,却仍然是书中唯一的形而上学的真理。我以为,除了 由过失或罪恶使我们受罚的结果外,对于人生,则无更好的说明了。我不能不将克拉迪乌斯讨论此问题、显示基督教主要的悲观精神、普及而且深入的论文介绍给有 思想的读者,该书的题目是《受难是为你好》。
  希腊人的伦理学,与印度人的伦理学中,有一个截然相反的地方。希腊人的伦理学(只有柏拉图是个例外),目的是在勉励人过上快乐的生活;而印度的伦理学则在使人完全远离此种生活并从中得到解脱,——如《数论颂》中第一义谛里所指示的那样。
  同样,希腊与基督教的死亡观念中,亦有相反之处。在佛罗伦萨艺术宫中,有一古希腊石棺,上刻凸起的浮雕,显示了古时婚姻进行的全部礼节:自正式求 婚起,至结婚之夕,海门火炬照耀新婚夫妇入洞房止。这是用可见的方式将此观念显现了出来。基督教所用之棺,则饰以可悲的黑帷,上置十字架:二者皆于死中觅 取安慰,个中意义,何等显著!二者虽然互为相反,亦各有其正确之处。前者指示了求生意志的积极方面,生活形式的变迁,无论怎么样迅速,都肯定了求生意志的 存在;后者则在苦恼与死的像征中,指示了求生意志的消极方面,求得脱离此世界,超出死与魔鬼权力所及的范围。在求生意志的积极与消极这个问题上,归根结 蒂,基督教终究还有其正确的地方。
  与《旧约》相比,《新约》所持的不同观点的地方,依其在教会上的见解而言,犹如我的伦理学系统与欧洲的道德哲学的不同。《旧约》显示人在法律的管 理之下,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新约》则宣布法律已归于失败,使人脱离开法律的管理,代之于圣德的天国,即可由信念、爱邻、牺牲个人而得,这便是脱离世界苦 恶之路。无论新教徒与理性派如何曲解,为求适合自己的意志,《新约》的精神,在于勉励人们修行苦炼,这是毫无疑问的。苦行,即求生意志的消极面。从《旧 约》过渡到《新约》;从法律范围到信仰的范围;从行为正当的裁判,到受人神中保护的救济;从罪恶死亡之区域,到依赖基督而永生,凡此种种,就其真正的意义 而言,不过是从从事道德的善行,过渡到求生意志的消极而已。我的哲学,显示公道与爱人的形而上学的基础,并且指示这样的道德必然会导致的目标。如果这些善 德能完全实践的话。同时应当坦白承认,人必须背与世界而行,且求生意志的消极,即为救世的方法。这便与《新约》的精神合二为一,那么,其他的哲学系统,则 与《旧约》的精神不谋而合了,也就是说,在理论与实际上,结果皆成为犹太教义——属于专制的一神论而已。所以,在这一点上,我的学说可以称之为唯一的基督 教哲学,——尽管这种说法对于那些总持浅薄观点的人,而不是透彻地洞察事物本质的人看来,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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