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爱胡兰成
男人的用情浮泛,往往是出于本能。坐怀不乱的守持则为后天教化。
以文视人,甚至以文断人,往往会失偏颇。譬如一胡一 兰成之于爱玲,从两情相悦到始乱终弃,大家的看法意料之中的一致。我们视张为天人,对一胡一 的所作所为自然不齿。但是,爱恨情仇,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爱玲不言,别人说再多也是枉然的。
对于一胡一 兰成,与大多数人一样,我也因爱玲而起。最初知道他是“风一流 才子”、“汉奸”、“张爱玲的老公”而已。偏我对爱玲是隔岸观花,只觉得一树盛开,满目照耀,心底倒是没有多少惊动。这三个形态各异的符号,始终没有落下任何固定印记。
及后读《今生今世》,从“韶华胜极”看起,文字干净甜蜜,如我家乡酒酿一般,软软香香,咬下去却极有钢骨。又仿佛似曾相识,惊觉安妮的《二三事》——我认为她最好的作品,读而不厌的词句——用法竟是化自一胡一 兰成。相比,安妮毕竟底子薄,流于冷峻,一胡一 兰成轻轻洒洒写得浅易隽永,当中更有意思无限。
我惯来与人异,旁人认为不好的,我虽不至于认定不好,也自存了几分疑。对于一胡一 兰成,看下去,不厌他,反而有几分喜欢他了。
他自己也承认对于女人是“无论好歹,只怕没份。”风一流 也好,浪荡也好,起码君子坦荡荡。情虽不专,却也不伪。风一流 的本色,胜过很多掩耳盗铃的人。
他说起自己喜欢上新的女人,怡然自得,倒像个贪心孩童炫耀自己的糖果玩具,招不招人厌不在他思虑之内,也不想想别人听着是否咯心。
尤其这个人是张爱玲,那个已经爱到觉得你是我的血肉骨头,从头发丝到脚趾甲都是我的人,他却说什么克己宽人,只是一厢情愿。
他以为她不怒,语笑嫣嫣便是不恼了。天真希翼“与君天涯亦共室,清如双燕在画梁。”有时一胡一 兰成的孩子气叫人哭笑不得。
焉知那是爱得深了,恼得狠了,脸上堆出笑来,心里苦似黄连。
看到一胡一 兰成写爱玲又惊又羡,单单是“爱玲是民国第一临花照水人”一句已是胜却人间无数,教我对爱玲羡得垂涎三尺。遇得这样的解人,当真可以一夜 夫妻尽白头。聪明的女人易爱上比自己更聪明的男人,那尘埃里开出花来,也是法随自然,缘来生成。
所以,缘虽然短,情未必不真。
再者一胡一 有一个厚道处,从未曾说过自己遇着的女子有不好的。玉凤,爱玲,训德,秀美,一枝,爱珍,言头笔下都是爱,在他眼中都各有仙姿,都是珍重的。小小微言,也是疼惜花落,再加上一点永结无情契的自得。
如此孤傲清绝的爱玲自然不服。而一胡一 兰成也是那样执拗的性子,你生生都是好的,我爱你,但任你是绛珠仙草、瑶池仙品,要我为了你放弃花一团一 锦簇的红尘也是不可能的。一个不妥协,一个不悔改。否则,你不是张爱玲,我也不是一胡一 兰成了。
像他这样的出生贫寒,依靠才华和努力出人头地之人,自然乖巧务实。这种聪明自私,人世间俯首皆是,而如他般才情横溢,如他般真之人却稀少。这样聪明世故之人,一旦有才,定然多情。
张爱玲,这个被人称为旷世才女的人,人生亦寂寞得如同繁花,一场热烘烘,终免不了花落人散两阑珊的结局。人的生死是悲壮华丽,无可撼动的,而她于这悲壮华丽中,生生带出一笔苍凉来。这笔不过是一个男人轻轻画上……她的文或者可以和他割裂开来,自成一派,而她的人又实实在在地和一胡一 兰成不可分,竟是这样苦涩地对影成双人。
我总把《今生今世》无端读做《前生今世》,亦觉得和刘禹锡的“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有曲径通幽之好。一切已做前生记,后知后觉,这份渺然倒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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