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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作为和拥有 2.作为和拥有:占有

2.作为和拥有:占有

萨特认为行为和欲望的本体论分析是存在精神分析法的原则。这意味着具体的欲望拥有属于本体论研究范畴的结构,因为每个欲望,不论是吃或睡的欲望还是 创造艺术作品的欲望,都表明了整个人的实在。“对人的认识应该是整体性的。”(第714页)经验和部分的认识是毫无用处的。本体论认为,欲望是存在的“欠 缺”,它建立在它所欠缺的存在之上。而这个欠缺的存在就是“自在一自为”,也就是“上帝一人”,或者说是“偶然的、理想的自在”。“人的实在就是成为上帝 的纯粹努力。对这种努力来说,不存在任何既定的基质,没有任何东西是像这样自己努力着的。而欲望表达了这种努力。”(第7巧页)但是,欲望实际上并不是仅 仅相对于自因的自在而定义的,它还同样相关于作为所谓的欲望对象的天然具体的存在者,比如面包、汽车、女子、一个尚未实现而已被定义的对象(艺术品)。占 有的欲望对象有物,还有人。欲望一幅画,就意味着想买它,要化归己有;要写书,散步,就是要“作”这本书,“作”这次散步;要打扮就是要“是”漂亮的;自 我修养是要“是”有学间的等等。“人的具体存在的三大范畴在它们的原始关系中向我们显现出来:作为(做),拥有,存在(是)。”(第716页)

萨特的“存在精神分析法”是现象学的方法,所以,在这种方法的分析下,作为的欲望是可以还原的。比如削树枝做拐杖,目的是为着拥有这个拐杖,那“作 为”(做)就还原为“拥有”的手段。而另一些活动,比如科学探索、体育运动、美学创造等,看起来没有用,但这些“作为”同样是可以还原的,实际上要创作 画、剧本、小说、乐曲,都是为着从一开始就是具体的存在。而这种存在只有在我与它建立的创造关系给予我对它的特殊所有权而言才与我有关。它因为我而存在。 一方面,我通过一种连续的创造保持理想的东西的存在,它作为永远更新的流溢成为我的理想;另一方面,它完全区别于我自身以便是我的理想而不是我。所以,我 的作品对我显现为连续的但凝固在自在中的创造,无限定地带着我的“标记”,无限定地是“我的”思想。艺术作品的特性就是“精神”,这是因为:一方面,它是意义,所以是精神的;另一方面,这种思想永远处于活动之中,就如同是我永远在构造着它,就如同一种精神 不懈地设想着它。我与它共存与包含着它的意识和与它的意识相遇的双重关系之中。当我说它是我的思想时,表明的就是这种双重关系。我在自由谋划的行为中追求 的是我和非我的综合,用这种方法把文艺作品化归己有,削树枝做拐杖也因此双重地属于我。首先作为使用对象任我安排,就像占有我的衣服和书籍一样占有这个对 象,其次是作为我的作品属于我。这都是统一个谋划的统一性。(第717页)

这样,认识就等于是“化归己有”。科学探索只不过是为达到化归己有的努力。发现真理是我的认识,只有在我形成思想时,思想作为对象的意识才显示出 来,所以思想以某种方式显现是通过我而保持存在的。是通过我揭示了世界的一种面貌,面貌又是向我揭示的,所以我是创造者又是占有者。而这种活动是双重的, 对象是双重地“是”我。因为它是向我揭示的世界,一个在别人中间的我,一个构成我的思想以及他人的精神的我。这种思想又是双重地向我关闭的东西,它是我所 不是的存在(当它向我揭示出来的时候),并且它是对一切的思想,是从它显现时起就注定不知其名的思想。所以,“我”和“非我”的这种综合在这里还能用“我 的”术语来表示。如前思路,萨特得出这样的结论:“化归己有”就包含着“享用”的观念,而它是包含在发现、揭示这些观念之中的,或可以说是同时发生的。化 归己有的所谓“主体”和被化归的“对象”不能分离,是“认识”把二者联系起来。萨特形象地指出:看就是享用,看是使对象失去童贞。未被认识的对象被给定为 纯洁的童贞女,还没有“提供出”其秘密,人没有夺去它的秘密,处于无知之中。如若对象没有意识到注视,即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认识。(第718页)这就像有人 窥视一个正在洗浴的女子,这个女子就是未被染指的,也就是未被知晓、未被认识的。古希腊神话中也有这样的故事:猎人阿克狄翁窥视洗浴的猎神狄安娜,被神女 发现了,神女很生气,把他变成了雄鹿,立刻就被自己的猎犬吞食了。还有被培根作为“认识”来喻称的希腊神话中的畜牧神“潘”的狩猎,在萨特看来,这种狩猎 就是“化归己有”。而且培根,明显地也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引用这个神话:在神秘主义教益中,“潘”作为形似山羊的森林和牧场之神成为宇宙的普遍性和完整性的 抽象概念。那么,认识就是从普遍到个体的过渡。从这个意义上讲,学者就是这样的猎人,他突然发现白色的裸体并以他的注视強姦这个身体。这些都揭示了“阿克 狄翁情结”。而这个狩猎成为了阿莉阿尼(又译阿里阿德涅)线,它使萨特发现了化归己有的一种象征,那就是为吃而狩猎。认识就是吃。法国的认识论著作中充斥 着“食喻”(吸收、消化、同化等),但萨特指出,这种以“吃”为象征的“化归于我”,其实“对象”并不能像“物”那样被消化和吸收,对象是外在的,就像鸵 鸟胃里的石头、鲸鱼胃里的约拿。这些比喻是要说明“被认识的对象,就是作为物的我的思。我在探索中的时候最深的欲望就是这个:把我的思想把握为物并把物把 握为我的思想。把如此多样的意向融合在一起的综合关系只能是一种化归己有的关系……认识是拥有所能采取的形式之一”(第720页)。

于是,这就不能不涉及我们前面已经谈到过的“严肃精神”。萨特认为唯物论者们是严肃的,他们首先是从他们的世界出发认识自己并且要改变这个压迫他们的世界。这和他们的唯心论对手们一样为了世界的利益而放弃了人的实在。(第721页)他们是自欺的,把自由的意识藏在心灵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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