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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北行

“我想让你去云州走一趟,带一点东西去,有可能的话,再带一点东西回来。”紫衫女子望着他,道。吴不赊吃了一惊:“去云州?”
  “是。”紫衫女子点头道,紧紧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敢去吗?”
  “你就算想要我死,也没必要把我弄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吴不赊这句话差点冲口而出,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正如他想的,紫衫女子就算想要他死,也没必要把他弄这么远。他在紫衫女子的眼神里,没有看到丁点儿想要害他的意思,反而是强烈的期盼,一时他惊疑不定。
  吴不赊不知道云州具体的位置所在,大致估计在西北方三四万里之外,以他的追风步,最多二十天应该可以赶到,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
  以前吴不赊不会玄功的时候,对神仙最眼热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在天上飞。飞啊!多逍遥自在!等他自己能飞的时候,他才知道,飞行其实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美好。
  首先这是件力气活。飞是要消耗灵力的,以吴不赊现在的功力,如果十万火急,不眠不休,估计可以连续飞行三天左右,如果中间休息一两个时辰吃点东西,大概可以飞五天左右,但也到极限了,而且飞到地头,人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做不了什么事了。
  其次飞行还是件精细活。想要飞,先要看老天爷的脸,下雨不能飞。如果你想打把红纸伞上天,雨中还有雷,别说雷公不长眼来打你,他可不是你娘舅。
  再其次,飞行也是件危险活,尤其是在魔界飞。魔界与人界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不吃人而妖魔吃人。在人界飞,除非是一些禁地要地,一般没人来拦你。拦你干嘛,要是熟人,拦下你还得管你一顿酒饭,划不来。有酒我不会留着自己喝啊?若是不熟,打一架,莫名其妙得罪个人,更加划不来。没好处的买卖,谁都不会做的。
  但魔界就不同了,对于吃人的妖魔来说,人是美味,会飞的人尤其是好东西,有内丹的,打下来可以盗丹。就算没丹,会飞就意味着练成了灵力,那血喝起来大补。有灵力的人往往还练点儿功夫,肉也更加有嚼头。人类常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对妖魔来说,玄功高手就是大肥猪,同样全身是宝。当然,这猪要是大野猪,打不死猪反被猪咬了,那又另说。可你到底是不是凶悍狂猛的大野猪,别人可不知道,魔性贪婪,看见大肥猪从自己头顶飞过而不伸嘴咬一口,基本不可能。若是明里来还不怕,拿吴不赊来说,他对自己的功力还着实信得过,就怕暗里偷袭。万里魔域,无数魔妖,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成精,都有些什么稀奇诡异的妖法?你是防不胜防,而小命却只有一条,一不小心栽了,那就万劫不复。
  所以,在魔界飞,只能飞一段休息一下,白天飞,晚上就要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第二天飞时就算有妖魔拦截也有力气拼斗或者逃跑。但想要休息打尖,就有些奢侈了:你是在魔界啊,就能那么安逸地休息?放眼周围,不是妖魔就是兽人,那可都是吃人的……
  天上飞有危险,落地休息也有危险,万里魔域就是刀山火海,想过去,对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四个字:九死一生。
  “你要我带什么去?又要我带什么回来?”吴不赊想要搞清楚,紫衫女子到底想要他做什么。
  “带一封书信去,有可能的话……”紫衫女子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似乎将要说的话太重,一时难以出口,“有可能的话,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什么?”吴不赊这会儿真被吓住了,他眨了眨眼睛,伸出四个手指头,“这里是几个手指头?”
  “我没有和你开玩笑。”紫衫女子的眼光坚凝肃穆,“如果有可能,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怎么可能?”吴不赊大叫道,“如果你没疯,那就是我疯了,云州到人界最西北的边疆有多远你知不知道?中间又有多少妖魔兽人,你数过没有?除非云州遗族全是你这样的高手,否则就算他们个个会飞都过不来。”
  “正常情况下是过不来,但现在有一个特别的机会。”紫衫女子说着从绣囊里掏出一卷丝巾展开,原来是一幅地图。
  “吴兄请看,这里是我赵国最西北的水城,由水城沿神女江往西七千里,便是古城神女台,只要我大军夺下神女台,神女江就可以成为我军的粮道。然后你再往西看,这里,离雁口古城距神女台五千里,且背靠离雁峰,易守难攻,云州遗族只要到达离雁口,我大军便可出兵接应,把他们接回来。”
  “神经病。”吴不赊没等她说完已经骂了起来,“我虽然没打过多少仗,到底也有个将军的名号,你以为我白痴啊?水城到神女台七千里,这七千里全是魔境,而且不是一般的魔族,是魔国!尸莲王几十年前就统一了神女江南岸的大小魔族,建立了九尸九莲国,你赵国大军就这么强悍,能打进尸莲国七千里?既然这么强悍,为什么年年要受尸莲国的掳掠,不直接打过去灭了尸莲国呢?”
  尸莲国,全名九尸九莲国,传说尸莲王建国时,国中九朵异莲旱地开放,掘其根,每一朵莲花下面都有一具古尸,九朵莲花便生在九具古尸口中。尸莲王以为祥瑞,便将国都建于此地,更以九尸九莲为国名,人界一般就称为尸莲国。尸莲国国势极强,大小部族数百个,控地万里,是魔界面对人界的第一大国。
  紫衫女子的想法过于天真,他也就毫不客气,但紫衫女子却并不动气,只是静静地等他说完了才道:“尸莲王去年死了。”
  “什么?”这个消息吴不赊倒是不知道。
  “不但尸莲王死了,尸莲国也四分五裂了。”看到吴不赊一脸惊讶,紫衫女子的声音越发不温不火,“你也知道,几乎所有的魔国,都是一个个大大小小魔族的联合,尸莲王一死,为了争夺利益,尸莲国大小魔族便打了个昏天黑地,实力大损,所以我说我大赵有实力拿下神女台,控制神女江。”
  尸莲王竟然死了,尸莲国居然四分五裂了?这个消息让吴不赊有些发呆,他吞了口唾沫,点头道:“好吧,就算你们能拿下神女台,云州遗族怎么能到离雁口?我虽然没去过云州,但我可以肯定,云州到离雁口,便是笔直一条路,也不会少于两万里,你可别说他们都会飞。”
  “吴兄看这里。”紫衫女子没有直接反驳他,指着地图道,“这里是魔鬼沙漠,如果云州遗族不笔直向东走,而是南下进入魔鬼沙漠,那么只要成功穿越魔鬼沙漠,就可直达离雁峰下。”
  “穿越魔鬼沙漠?”吴不赊张口结舌地看着紫衫女子,仿佛在看一个疯子。
  “是,穿越魔鬼沙漠。”紫衫女子的语气里竟有着一种说不出得狂热,“魔鬼沙漠虽然号称比魔鬼更可怕,但不是没有成功穿越的例子。昔年九州一统,西击魔族,就曾创下过五十万大军横穿魔鬼大沙漠,突然出现在敌人老巢的奇迹。”
  “可那是军队,而且是人族最强时代的最强悍的大军。”
  “近千年漂泊的游子,那思归的心,再强悍的军队也比不上。”
  “阁下是疯子,鉴定完毕。”吴不赊傻了半天,背手而走。
  “如果容易,我何必找你?”紫衫女子没动气也没追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吴不赊身子僵住了,站了好一会儿,他转过身,疑惑道:“你到底是什么人?”突然间他想起紫衫女子说的“我赵国”三个字,道,“你是赵国人?”
  “是的。”紫衫女子点点头,撩起面纱,“大赵国,西门紫烟。”
  面纱下,是一张美极人寰的脸庞。吴不赊读书太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庞的美丽,他只知道,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木长生或者黑七,所有的记忆里,没有一张脸庞可以和这张脸相比。林中的光线本来比较幽暗,但当面纱掀开时,整个林子好像都亮了起来。
  “西门紫烟?”吴不赊呆了好一会儿才能去想这个名字,顿时就叫了起来,“紫凤?”
  当世五大国,齐、赵、燕、楚、吴,号称五霸,吴楚在南,齐赵燕在北。而赵国又独霸西北,故称西赵,乃是控甲百万的超级大国,他周围的什么前凉、后凉、风余、朔风,相对这个庞然大物,都只是些小虾米。
  而控制着西赵这个庞然大物的,乃是三大世家,管、鲍、西门。管家出将,世代将种;鲍家出相,四世三公;西门家出后,历代大赵王,娶的王后几乎都是西门家的女子。而西门紫烟,就是西门家这一代最杰出的女孩儿,西门家的公主,未来大赵国的王后——至少大赵国百姓都是这么认为的。
  不止于此,西门紫烟还有一个身份,她的姑姑嫁给了西岳帝君,西门紫烟打小随西岳帝君学道,竟学成了一身玄功异术,因此不但各国王公卿相,便是江湖上也知道她的名号。因她喜穿紫衫,身份贵重,又貌美如花,便博得个“紫凤”的外号。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突然出现在吴不赊面前,他脑中有一刹那的空白,但随即涌起疑念:西门紫烟何等身份,怎么突然间到了这里?不是说她不能来,风余国的国境对于大赵而言也就是邻家小院的围墙,高兴了就可以来串串门,但以西门紫烟的身份,便是串门,身边至少也要带几个侍女,怎么会孤身而至?
  西门紫烟眼光锐利至极,看出了吴不赊眼中的疑问,微微一笑:“你是怀疑我为何孤身到了这里是吧?我就是来找能去云州的人的,这件事过于重大,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我只能亲自来。”
  “可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上我?比我身手高强的人多得是,而且在你眼中我是妖怪,你会信我?”
  西门紫烟微微一笑:“就因为你身上有妖气,所以才是最好的人选。至于信任,”她笑了一下,一脸自信,“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妖也一样。我想,只要有封仙的机会,谁都想做神仙而不会做妖怪的。”
  人、神、仙三界对妖界有一种天然的歧视,由于仙界的极力反对,天庭极少录用妖魔为神官,更不会轻易封妖魔为仙。这是保持势力平衡的需要,大家心照不宣,却苦了无数异类,千辛万苦修成人身,也与世无害,甚至有些异类还做了很多好事,可就是成不了神也封不了仙,只能背一个妖怪的名头苦苦挣扎,哪怕修到元婴脱体,历劫长生,妖怪的大帽子也始终摘不掉。但话语权掌握在神仙手中,妖类一点办法也没有。当然,也有例外,一些妖类为人界或神仙们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也有可能成神或者封仙,例如西门紫烟要吴不赊去做的这件事,如果吴不赊真的将云州遗族接回来,成神封仙都不在话下,他可以随便挑。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妖怪都碰得到的,所以西门紫烟很自信。
  其实人、仙、神对妖类有反感,除了势力之争,还有一些现实的因素,其中最要命的,就是妖类与人类成亲后,生出的后代会有返祖现象:多毛有尾,红发碧眼。生出的孩子是个小妖怪,为人父母都受不了,例如吴不赊与林微雨成亲,万一生这么一个怪物出来,难不难受啊?就算他们二人能接受,外人也接受不了。但天界有濯妖泉,人妖成亲后,取一碗濯妖泉的水给孕妇喝了,不论孕妇是妖还是人,生出的孩子都不会有任何异常,对于妖类来说,这也是个极大的诱惑。
  吴不赊虽然不认为自己的后代成为兽人,但他也不敢保证。看着西门紫烟自信的眼神,吴不赊一时无话可说。
  犹豫片刻,吴不赊咬了咬嘴唇:“好吧。就算你说的都行得通,我头顶有妖气,也便于穿越魔境,但我穿过魔境到了云州后,你有什么办法保证云州遗族一定会跟我回来?”
  “我没有任何办法保证。”西门紫烟摇头道,“我只是以一种常人的心理推断,疲惫的游子,必然会生出回家的心思,至于怎么让他们动身,是你的事情。”
  吴不赊目瞪口呆,他真的有些上火了,但四目对视,他在西门紫烟眼中看到的,是山一般的坚毅。这个女人,外表与内在完全不同,从她不温不火的坚韧,策划云州遗族归来的胆略,对问题绝不回避的锋锐,吴不赊都能感觉得出,她晶清丽如雪的容颜下,是一颗冷硬坚凝如冰的心。这样的女人,她认定的事,会毫不犹豫地付诸行动,且轻易不会妥协。
  “我要想一想。”吴不赊的嗓子眼有些发干。
  “可以。”西门紫烟断然点头,“扶风城北有座紫竹庵,我会在庵里等你十天。”说完,她手一抬,五旗飞入袖中。她放下面纱,对吴不赊一抱拳,转身自去,干脆利落,再无半个字的废话。
  吴不赊在林中呆了好半天,回望扶风城的方向,他似乎看到了林微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眼神。她这时一定在盼望,盼望他出现,断然击碎他是妖怪的谣言。吴不赊理解她的心情,心中更是刀绞般的痛。
  答应西门紫烟,穿越魔境,把云州遗族接回来,如此巨大的功绩,成神封仙随他挑,然后可以招摇过市地抬着花轿去迎娶林微雨。林微雨怀孕后,他也可以理所当然地去天界讨要濯妖泉,也不用担心生下的孩子会是兽人。
  但成功的机会实在是太低了啊!数万里魔域,百千魔国魔族,万千妖魔精魅,这条路,无异于刀山火海啊!
  就算千辛万苦到了云州,还有两个大问题:一,西门紫烟的行动真的行得通吗?万一赵国接应的军队到不了神女台呢?到时候怎么办?离雁口到赵国一万多里,若赵国大军到不了离雁口,难道穿越了魔鬼沙漠的云州遗族再一路杀回赵国?二,就算赵国的行动顺利,云州遗族凭什么会因为吴不赊一句话就回来?拖儿带女的,穿越魔鬼沙漠,再击退魔族的阻击,这是多大的风险?中间会死多少人?云州遗族凭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险,就一句什么游子思归的心?
  别人不知道,就吴不赊来说,他随便呆哪儿都无所谓,只要有钱赚,日子过得快活就行。是的,他是有些冷血,也有点儿没心没肺,但面对冰凉的刀锋和妖魔兽人带着口臭的大嘴,再热的血只怕也会凉下来。
  “疯子才会跑这一趟,二傻子才会跟着回来。”左算右算,这是吴不赊最后得出的结论。
  紫竹庵不必去了,让那个疯女人等去吧!扶风城也不能去,甚至不能想。以前吴不赊不知道心是怎么痛的,今天他终于知道了。回双余山?当他的追风大王?上次他不在乎,妖就妖吧,当个妖王还蛮新鲜,但这会儿,他恨的就是这个妖字。还是回双余城去,偷偷卖他的酒,当他的大富翁吧!
  “微雨,是我对不起你,你就当我是真的妖怪,狠狠地骂我,然后忘了我,找个清清白白的好人家嫁了吧!”吴不赊叹了口气,化身为猫,奔向双余城。
  双余城平静如常,天还是一样的蓝,酒还是一样的香,人也还是一样的多,有穷的,有富的,有哭的,有笑的,红尘滚滚,并不因为一两个人而改变,不管他是人,还是妖。
  点了酒菜,吴不赊又叫了妓女过来相陪,喝得半醉,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扶着他回到宅中。吴不赊往床上一倒,顺手把两个妓女也带翻了,娇声浪笑中,吴不赊淫性大起,将两个妓女三两把剥光了,狂呼酣斗,畅意中大笑着问:“爷是妖怪,你们怕不怕?”
  “奴家喜欢的就是妖怪。”
  “爷这么威猛,不是妖怪,是妖王。”
  两个妓女浪喘淫叫。吴不赊哈哈大笑:“妖怪怎么了,老子有钱,就算是妖怪,照样大把的女人给我玩。”他笑了一气,却猛然间又哭了起来。他有钱,想玩多少女人都可以,但偏偏他心爱的女人,却不能抱在怀里。
  疯狂过后,吴不赊睡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惊醒过来。天还没亮,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搂着他,睡得死沉死沉,他先前的疯狂实在把她们折腾惨了。
  吴不赊也不动,就那么躺着,望着帐顶,脑子里什么也没想,也不知过了多久,隐隐的有更漏声传来,一个妓女翻了下身子,腿搭在了他腰上。两个妓女都不大,只有十七八岁年纪,年轻丰盈的腿这么光光地搭上来,任何正常的男人都会欲望勃发。
  吴不赊也一样,虽然刚刚疯狂过,但他是玄功高手,小周天通后,精力生生不绝,任怎么折腾,稍一休息,精力马上就恢复了,顿时便又蠢蠢欲动。吴不赊的手抚上那妓女的腿,细腻的皮肤柔滑如丝,丰隆的臀部曲线妙曼,但吴不赊的手突然却停住了。
  “我以后永远就这样子了?”一个声音在问自己,然后一个更大的声音从心底冲出来,大声呐喊,“不!”
  这一刹那,他终于下定决心,接受西门紫烟的任务,给自己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
  “微雨,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光明正大地来娶你。”他的声音如磐石般坚定,而晨曦,就在这一刻跃上了窗棂。
  下定决心,吴不赊并没有立刻去紫竹庵找西门紫烟,而是先上了趟双余山,给虎狼狈等三妖各服了一粒所谓的泄空丸的解药,说他们干得不错,这是奖励,把三妖感动得差点原形显化,赌咒发誓,誓死效忠吴不赊,便是猪黑子也跟着乱激动了一把。
  吴不赊给三妖所谓的解药,是担心一年半载回不来,时限到了而三妖不但没泄空反而长胖了,会漏了风,以后便不能空手吓虎狼了。但他上山的主要目的还不是这个,是酒药。仙人酿太赚钱了,绝不能断,可他又不能把酒药的方子告诉方轻舟,虽然方轻舟一直表现得很忠心,可只要吴不赊身上挂着个妖名,方轻舟的这种忠心就很不牢靠,方子必须要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
  吴不赊从俘虏来的朔风兵中选了十来个人,分为两班,一班专门采药——不仅仅采醉草,吴不赊还另配了几样草药,这几样其实不起作用,只是为了混淆视线;另一班专门制药,制好的药,再由狈有计派人送到双余城给杨慎独,最后由杨慎独依以前的老路子给方轻舟送去。这中间,除了方轻舟,谁也不知道这药是用来酿酒的,哪怕是杨慎独都不知道。这中间一环还是妖怪,因此泄密的可能性几近于零。药送给杨慎独,也不是送,而是卖,杨慎独再卖给方轻舟。当然,大部份银子杨慎独要留下来,只是极小一部分作为药钱送上双余山,正好补贴狈有计的俘虏种粮计划。
  狈有计抓上山的朔风兵有近万人,还掠夺来不少粮食军资,但自己种粮放牧,不是一两月就见成效的,在此之前,不能让这些俘虏饿死了,卖药的银子刚好可以用来买粮,接上这个空档。
  以前九州一统时,大娄山周围人烟繁茂,开出的田地极多,尤其是娄江两岸,更是良田万顷。后来因为战乱,路断人稀,人一退,魔就进,等人再渐渐多起来时,良田已经成了森林。森林中不但有猛兽,还有妖魔,人类只能望林兴叹。人类对大娄山可望不可即,狈有计做起来却容易,只要把树一砍草一清,良田重现,所以他的牧畜计划有非常大的可行性,不过吴不赊这会儿完全没有兴趣,狈有计爱玩,吴不赊就把一切交给他去管,只是吩咐他低调一点。开玩笑,妖怪大规模奴役人类来种粮放牧,传出去,天上非打雷不可。
  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大吼一声:“小的们守好山寨,本大王去也。”纵身腾起,径往扶风城而来,背后万妖恭送,虎吼狼嚎猪叫。
  围着扶风城转了两圈,吴不赊最终还是不敢进城,掉头往紫竹庵而来,见了西门紫烟,再敲定了一些细节,拿了信物,便往西走。
  风余国到赵国,中间还隔了好几个国家,但为了保密,西门紫烟并不和吴不赊同行。吴不赊也无所谓,西门紫烟美则美矣,那双眼睛却过于深不可测,吴不赊有些怕和她接近,就像大海,掬在手中的海水是温柔的,但你若是一头栽进去,会有什么后果,只有天知道。
  吴不赊索性化成猫,一路翻山涉水,进入赵国后一路往西,一直到最西端的水城。
  水城紧扼神女江,水城下游的神女江是赵国的黄金水道,水城上游的神女江却是魔域,不过神女江的上游不在正西方,而在西面偏北,由水城出发,划一个略偏南的圆弧,行七千里,便是西门紫烟口中所说的神女台,九州一统时千舸竟流的水上名城。现在呢?现在也许是万魔竟嚎吧!
  吴不赊本想沿着神女江南岸走,虽然绕了点儿路,但可以把西门紫烟所说的那条赵国接应的路线提前走一遍,但西门紫烟给他的建议却是走北岸,取直线,直接向北。因为南岸从水城到神女台这一段,是尸莲王的地盘,随着尸莲国的崩溃,这一段路乱得一塌糊涂,走北岸,沿途的魔族魔国虽也粗野,多少还算稳定,稍为安全一点。
  其实战乱根本不是问题,对于玄功高手来说,除非是逼不得已的死战,就像吴不赊在扶风城外一样,否则军队在玄功高手面前,根本是老虎咬天,使不上力,玄功高手是会飞的啊,你百万军队,我抬脚就走,你有什么办法?恼火的是妖魔。
  走北岸,部族稳定,妖也好魔也好,邻居之间,多少有两分熟妖的情份,吴不赊借着头顶的妖气,麻烦该会少点儿,而走南岸,到处都是战乱,各路妖魔为了怕别的妖魔侵占地盘,警惕性也要高一层,想过去,就要难得多。
  这话西门紫烟没明说,吴不赊也知道,不过西门紫烟的操心其实是多余的,吴不赊另有打算。早在下定决心西行之时,吴不赊就盘算好了,轻易不飞,也根本不以人身强闯,而是化猫穿越。不飞,目标不明显,各路妖魔就不太会来注意他,化成一只猫,兽人也不会来找他麻烦,这样就将风险减到了最小。
  水城扼江傍山,城不大,却是赵国北疆锁钥,古老的城墙上坑坑洼洼,净是战争留下的痕迹,吴不赊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站在水城的城墙下,他却有着微微的感慨。出了城,就是魔界了,还能不能回来呢?他真的不知道。
  不过这种感慨没持续多久,他很快就收拢思绪,飞纵出城。既然要走北面,就要横渡神女江,飞过去最简单,但他不愿冒险,虽然感应不到北岸有什么危险,但他还是化成枯树漂了过去。
  这样的谨慎,实话说有些过份,属于典型的小商人心理,直接飞过去,就算对岸有妖魔,或者有兽人的弓箭强弩,那又怎么样?一定伤得了他吗?不见得吧?不过俗话说,小心无大错,谨慎点儿,还是有好处的。
  事实马上就证明了,他的小心谨慎是正确的。
  快到对岸时,在一片礁石群中,他看到了一条巨蟒。这条巨蟒的脑袋足有两个水牛头那么大,黑黑的,静静地浮在礁石中,乍看上去,就像一块礁石,狼亢的身子藏在水里,不知道有多长。吴不赊在水下面看了一眼,只见它盘满了整座礁石,就像一座小山,让人看了既恐怖,又恶心。
  这样的巨蟒,最可怕的不是它的牙齿,也不是它狼亢的身子,而是它的吸力,血盆大口张开,猛然一吸,可以凭空吸食百步外的小羊。而且吴不赊感觉得出,这条巨蟒还修成了一定的灵力,它的吸力就更加可怕了,如果是一般的玄功高手,从它头顶百十丈处飞过,又没防备的话,说不定一口就被它吸进了嘴里,成了大补元气的美味点心。
  事实上,一般玄功高手御风飞行,高度都在百丈以下,飞得越高,天上的风就越大。顺风还好一点,若是逆风高速飞行,那绝不是件轻松活,骑马骑快了还脸上难受眼睛难睁,何况是疾逾奔马的高空飞行!所以一般玄功高手御风而行,都不过是三五十丈,吴不赊刚才如果飞过江,也是这个高度,刚好就在巨蟒的吸力范围之内。当然,他有警觉,即便巨蟒想吸他也不可能成功,不过总会吓一跳。
  巨蟒闭着眼睛,静静地浮在那里,也不知是在晒太阳还是睡着了,吴不赊也懒得理它。巨蟒可能结丹了,但想要杀死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取它的丹,绝不是张张嘴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吴不赊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到了岸边,吴不赊化身成猫,一跃上岸,往北疾奔。猫跑得不是太快,但吴不赊展开灵猫步,一天跑下来,也可以跑出近千里。不过化成猫最主要是安全,猫有天敌,但一般的天敌是对付不了吴不赊这只人猫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风一样掠过去。当然,他会劳累累,以灵猫步赶一千里,和用追风步在空中飞行两千里,消耗的体力差不多,只是不大消耗灵力而已。
  中间吴不赊休息了一次,碰上只野兔,他找片林子取柴火烤了,却引来只大灰狼。吴不赊不禁想到了狼狈夫妻,想到狼妩媚的名字,自个儿乐了,却把那大灰狼吓一跳,退后一步,幽幽地看着吴不赊。
  “你的眼光也很妩媚呢。”吴不赊哈哈一笑,把吃剩的兔头扔给大灰狼,化身成猫,继续赶路。
  大灰狼一口就叼住了吴不赊丢过来的兔头,只觉喷香,没嚼一下就往肚子里吞,却突然见吴不赊化成一只猫。它做了一辈子狼,没见过这种怪事,惊讶之中,兔头卡在了喉头,差点活活哽死。
  大灰狼的惊诧,吴不赊是不知道的,他认准了方向往北急赶,傍黑时又打一只野兔烤了,随后变一棵树,扎进土里,深深呼吸,恢复体力。
  猫是夜的精灵,本来夜里也是可以赶路的,但吴不赊知道,身在魔域,风险莫测,多花点时间没关系,最紧要的是保持体力和精力,以随时应对可能的危险。
  第二日天明,吴不赊又化成猫赶路,昼行夜伏,如此数日,深入魔域数千里,竟有惊无险。
  途中他碰到无数兽人,大都碧眼红发,除此也与人类无异。兽人也喜群居,或因族而聚,或数族立国,也有贫有富,有美有丑,不过普遍比较穷。兽人也有村寨,大多破破烂烂的,也有城镇,大多是以前人族遗留下来的城池,很多都是残垣断壁的。兽人会修补城墙,不过他们修补过的城墙房屋往往就带了很重的野性。
  让吴不赊最惊异的,是兽人中竟然也有美女,兽人普遍比人族要高大粗壮,男兽人个个跟狗熊似的,但女兽人个头却大多和人类女子相似,少妇丰韵健美,少女清纯娇俏。“清纯娇俏”这个词用来形容兽人有些怪,但一些兽人少女给吴不赊的感觉还真是这样,尤其兽人中一些王公贵族或族长富户家的子女,也是一身绮罗,佣仆如云,举止温柔娇美,和人族中的千金小姐相比一点儿也不逊色,当然,你要看得惯她们的红发碧眼,还有就是不能去掀她们的裙子,裙子下面会是各式各样的尾巴在摇动。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无聊,他顺路还真的偷看过一个兽人美女洗澡。那个女子可能是兔族的,屁股后面有一截小小的尾巴,有毛,和平常所见的兔子尾巴一模一样。吴不赊看的第一眼是惊奇,第二眼觉得有些别扭,那么白白嫩嫩、曲线优美的屁股上面,竟然生着一条毛绒绒的尾巴!但多看得两眼,他倒觉得也无所谓,甚至就想,如果和这女子交合,来一个后入式,一面提枪奋战,一面抚摸她的尾巴,一定别有趣味。
  不过这个想法只装在吴不赊的脑子里,没有付诸行动,但一路的风景就觉得优美了许多,族程也轻快了许多。
  他一路也见了不少妖魔。相对于人界,魔界中的妖魔可就太多了,什么样的妖魔都有,也不仅是妖魔,还有各种妖魅精怪。
  天庭定义,兽类修成人身为妖,草木类修成人身才称为精,所以黑七叫猫妖,木长生却叫做树精。而无论兽类还是草木类,修成玄功,却只有一个灵体,没有人身的,便叫做魅。
  妖和人生下的后代叫兽人,兽人也有修成玄功的,但很古怪的是,兽类可以直接修得人身,兽人却无法修得人身,除非元婴脱体借壳转世,否则红发碧眼还有屁股后的尾巴怎么也消不掉,这一类就叫魔。
  所以说,魔其实是妖的后代,兽人成魔,兽人所居之地便称为魔界,聚族而居称为魔族,建国便为魔国。
  不过一般人根本分不清妖魔精魅兽人之间的区别,大而化之,统称妖魔,或者妖精、妖孽、妖怪、精怪、魔怪,反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怎么叫都无所谓。
  吴不赊也分不大清楚,也无所谓,总之见妖就躲,绝不招惹。
  又行数日,这日到了晌午时分,天越发热起来,吴不赊觉得口渴,耳中听到左面有水声,便奔了过去。左面是个小山坡,水声在山坡后哗哗地响着,吴不赊纵身就要跃过去,心中忽地一凛,水边有异声,好像有人。
  吴不赊放慢脚步,悄无声息地上了山坡,透过草从往下看,,只见下面是个小山谷,谷中一条小小的溪流在转弯处形成一个水潭,潭边有一个少女正在沐浴。
  这少女大约十六七岁年纪,因为是斜对着这面山坡,吴不赊只能看到她一侧的脸,长长的红发打湿了,斜搭在肩膀上,两只雪乳在红发的衬映下,更显得晶莹如玉,腰肢极细,盈盈一握,再往下,兀然扩张,是让人怦然心跳的粉臀,半掩在水里。水极清亮透明,底下是细白的沙,少女屈身侧坐,交迭的双腿托着粉臀,水波荡漾中,那一弘莹白,让人神驰目眩。
  吴不赊想不到会有如此妙景,一时间目瞪口呆,全然看傻了,直到耳边传来异响,他才醒过神来,转头看去,原来在他左面七八丈开外,一块山石后还有一个人也在偷看。
  这人二十多岁年纪,身材极为魁梧,便在兽人中也该算是个高个子,一头毛发红中带黄,随便用根带子系了一下,蓬蓬松松的有些乱。他上身一个短褂子,下面一条大脚管短裤,腿手都露在外面,尾巴却看不见,不知是哪一类兽人。这人左额头上有一条刀疤,长红数寸,高高隆起,红红亮亮,像一条大蜈蚣趴在那里,估计是刀伤,看来也是个好勇斗狠的家伙。
  吴不赊最初以为这家伙和他一样无聊,偷窥美女洗澡,但他在这人脸上一瞄就看出了不对。他看美女出浴,看得目瞪口呆口水横流,而这家伙看美女,却看得咬牙切齿,一脸痛苦,好像大便干结的样子。
  “什么毛病,看不得美女出浴你别看啊!真是。”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这家伙一眼,转头再去看那少女。
  这时那少女已经站了起来,上了岸,赤裸的身子全现,那妙曼的曲线让吴不赊看直了眼。这时他也看清了,那少女屁股后面有一截短短的尾巴,油黑发亮,像熊尾巴。
  “难道是一个熊美人?”吴不赊心下嘀咕,想到边上偷看得大便干结的大汉那魁梧的身材,暗暗点头,“兽人都是聚族而居,这汉子如此雄壮,十有八九是熊族人,这美女自然也只能是熊美人了。”想想却又觉得不可思议,“大狗熊成了精生下的后代,竟然有如此美女,还真是让人想不到。”
  那熊美人走到放衣服的山石前,吴不赊以为她要穿衣服了,加倍瞪圆了眼睛,想在她穿上衣服前拼命多捞两眼,不想那熊美人并没穿衣服,却伸手拿起了山石上的一个竹筒,用一束草在竹筒里沾了一点什么东西,涂在自己的Rx房上。
  她涂了左乳涂右乳,好像是一种什么东西捣出的的汁水,乳尖打湿后,在阳光下闪着红钻一样的光。她的动作很香艳,很迷人,却也让吴不赊非常迷惑:“这涂的什么东西?做什么用的?女孩子只喜欢往脸上抹来抹去的,她怎么抹Rx房上啊?美乳?可她的xx子够迷人了,还要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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