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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法尔如是水同云

《宗镜录》到此卷第四十二,是说明因果的问题。将世间、出世间法的因果和三乘道的修行因果都说明了。最后提出来,以《华严经》所标示的“因赅果海,果彻因源”为彻底究竟。

对于因果的问题,为什么要讨论得那么严重,大家也许会觉得很奇怪。主要的道理,是再三说明,一切世间与出世间法逃不出这个因果律。

在现象界来讲,是逃不出因果律;而在形而上的本体上讲,是因果平等,寂然不动的。但不能说它无因无果,如同我们再三提出来的《易经》道理一样,这宇宙万有的本体是寂然不动的,但感而遂通,一动就有因果,而因果是同时的。

这个道理是佛学、哲学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中国文化里,有一点与印度文化、西方文化不同的,即关于这种论点的逻辑推演方面,不太喜欢。

我经常感觉到:每一个中国人,尤其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都是哲学家。到乡下问那些非常困苦的老太婆、老头子:“为什么这么苦啊?”“哎!命呀!”

这一句命,什么都解决了。命是什么东西?命就是命,不必啰嗦!不需要再问了。

这中间再没有什么思考的。一句“命”等于西方宗教、哲学最后的问题,什么都把它归纳起来,解决了。当然问题并没有解决,可是我们这民族喜欢简单,不喜欢分析思考。

当然也有人喜欢分析思考的,譬如在战国时,很有名的公孙龙、惠施等名家,喜欢讲“白马非马”等等论题。在当时,象庄子等人也是讲逻辑,但是觉得逻辑只能够论到形而下现象界的东西,形而上的东西再怎么讨论,永远没有底。认为自己已经由推理解决了形而上的本体,结果还是落在形而下的现象里。

印度的文化思想一直到佛的时候,同样地也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关于因果的讨论非常多。反观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个一性一,因果,要嘛不相信;若相信的话,“是嘛!都是因果啦!”万事如有因就有果,因果怎么来?那不管。因果就是因果!啰嗦个什么?这就是我们的民族一性一。喜欢简单并一定是一毛一病,也有它的好处。喜欢研究清楚,也并不是不对,也有它的好处,对于这些情况我们要有所了解。

在这里,我们要思考清楚的重点是:一切世间、出世间都有因果。在人世间的因果叫做报应。如同中国观念称为“因果报应”。在物理界不一定叫做报应,物理上称为变化或者迁流。

所以后期翻译佛学时,有见于“因果”与“众生”这两个观念,在梵文里头是很难分开的,所以勉强翻译,叫做“异熟”。

因此,有时候“异熟”就代表了“众生”这个观念,有时“异熟”的观念代表了三世因果。其实这几个(众生与三世因果)观念连在一起就是“异熟”。

就我们中国文字来讲,“异”就是变易,包括了时间、空间。“异熟”即是异时、异地而成熟的。因此,在物理世界来讲,称为变化,称为迁流。拿人的立场来讲,叫做报应。

现在,回过头来说明《华严经》所说的“因果同时”,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因为在人们的观念上,讲因果,已经把这个观念自然分成横的先后,或者竖的上下,很呆板地执著有因才有果。现在说明不是这样的。果在哪里?果就在因中,因就中是中。就拿供桌上的橘子来说,下一代的橘子在哪里?就在这个橘子的种一子里。把这种一子埋在土地里,这又成长、开花、结果。这个橘子是个果,但果中有因、中间有一个种一子,这种一子就是未来的因。所以因果是互为因果,因果是同时的道理,这是第一个理由。下面要说明的,是第二个理由。

离四句、绝百非的中观哲学

我们晓得,在般若系统的佛学中,龙树菩萨的《中论》是很重要的一部论著。它所翻译出来的偈子,等于我们中国的诗。首先它提出一个纲领: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名为无生。

大家研究佛学,修道,称菩萨证到无生法忍。什么叫无生?

一切万法不自生,不是自然来的。现在一般科学思想或者唯物思想都认为万有是自然来的,也就是说,宇宙物质的世界是自然来的。

宇宙万有又有认为不是自然来的,而是另外有一个超自然的能力或者神,就是主宰,在哲学上不叫它主宰,称第一因,比较客气,不把它神化。如果把它神化起来,譬如基督教的教义,上帝创造了世界又照他的样子,塑造了人。他这个样子是什么样子?不知道。这些等等都属于他生。

除外,认为另一个时空中的某种力量,能够控制一切,乃至于旧时社会的老太太们认为这是菩萨管的、神管的、阎王管的、玉皇大帝管的,从广义上来说,这些也都是他生的观念。所以诸法不自生,不是自然来的;也不从它生,不是另外还有一个主宰。“诸法”包括形而上、形而下。

那么既然不是自生、它生,又是什么呢?“不共不无因”,不是自他两个力量合起来的,就叫不共生。那生命是怎么来的,莫名其妙来的吗?不是莫名其妙来的。不共生,也不是无因生。是有他的因,有因就有缘。因此佛法叫它做无生。

所以“无生”这个名词的观念包括了那么许多的观念,每个观念讨论起来,什么叫“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等等都是专论,那研究起来非常复杂。

因此龙树菩萨这首偈子:“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名为无生。”生而不生,不生而生。就象有位学者说禅宗:“答而不答,不答而答”,等于没有结论。

实际上,无生也是中国文化所讲的生生不已。有如《易经》上的两句话:“神无方,而易无体”。这“神”等于佛家所讲的明心见一性一。那如来本一性一,在中国旧文化就用这个“神”字,它不是宗教一性一的神。这神没有方所,无处不在;易无体,没有固定的体一位。

所以讲《易经》,是“周游六虚,变动不居”。我经常提醒来学《易经》的朋友,卦一出来,“哎呀!怎么这么坏!”但是不要忘记了:“周游六虚,变动不居”。卜到一个卦非常坏,人为地可以把它变好;非常好的因缘,也可以所能它变坏。为什么?因为它“周游六虚,变动不居”,没有定位。这个道理也是说明了生生不已,与佛家讲的因果论同一道理。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名为无生。”实际上是讲因缘法。佛法认为宇宙这一切,万法的构成都是因缘而来。有连锁一性一,由这个关系到这个到那个关系,转了一圈,都不相干,也都相干。一切都是缘生,而缘起一性一空。缘生的,而本体是空的;因为是空,所以一动就起缘生的作用。这分两点,请注意。

我们在座的许多人只管修道、念佛或者打坐作功夫的,不喜欢听这些理论。“这些理论与修道有什么相干!”实际上,功夫做不好,就是这些佛学理念没有搞清楚。所以到了某一阶段,永远停留在那里上不去,智力不够。有时做功夫觉得:“这些理论东西干什么?讨厌!”当研究这些理论的时候,又觉得“作功夫、打坐干什么?那么麻烦。”好像是矛盾了。

实际上是同一个,这中间很难,要慢慢去体会。所以讲学,老子有两句话:“为学日益,为道是损”。学问是一天天累积起来的,今天懂一点,明天再懂一点,后天再懂一点,修道是要把习惯灭掉,今天丢一点,明天丢一点,损之又损,以至于无,统统丢光,什么都没有了,合于道。这两个矛盾。真正大智慧的人,这两上矛盾是合一的,绝对合一。

所以真正作功夫,想要如禅宗所说的大彻大悟,这些道理必须要通,不通的话,悟不了。

坐在那里,什么都不想,又想无念、又想大彻大悟,你看多矛盾,对不对!一般学佛的,遇到第一个问题说:“我怎么不大彻大悟?!”早“误”了!可见无念不是悟!关键也在这个地方。

因此引用《中论》中的一首偈子,是告诉大家,这是讲现象界,一切万有生起过去了,都是缘生,缘生就是“不共不无因”。不自生,不他生,所以是缘生法。

那么缘生这个道理与因果的关系是不是有联带呢?是有联带关系,从逻辑理论的方面来看,缘生的道理自然推演到因果的观念。

每一件事情有它的起因,就有它的结论。譬如人,生下来是因,最后一定是老了(老了好听点)。年是因,死是果。在形而上的本体功能,死是因,再生是果。所以这个观念推论下来,其思想理论是非常深刻而复杂的。我们现在只是简单大致介绍一下。

无常不是鬼

上次讲到因果同时,无有障碍,现在我们照原文继续看下去:

可得因果,即有前后;有所得者,皆是无常,非究竟说也。

在一般人的思想观念里,提到因果这个词,马上在脑子里头,以为有个前因,有个后果的观念,就把它分开成两个阶段。如果我们没有特别提起注意,通常会那么想,对不对!事实上,因果不是前后,也不是左右,也不是上下。假使有先后、有所得,有一个因,然后得一个果,把这个果造一个实体的东西,那么这个所得、所造皆是无常。凡是世界一切的东西,有一个形状,有一个作用,都是无常。

无常是佛学的名词。佛学认为世界一切无常,任何东西不可能永恒存在,世界一切东西都是暂时的。例如,一间房子刚刚落成的那一天,就是它开始毁坏的一天。就人的生命来说,列子、庄子也提到过“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说明人刚刚生下来的那一天,也就开始在死亡。假使他活了两百年,等于死了两百年,不过是慢慢死而已。

佛法这个“无常”的一抽一象观念,传到了中国民间以后,就慢慢转变成具体的鬼,变成了城隍庙里的白无常、黑无常。实际上,无常是佛学上一个最高哲理的名称,称为“一切法无常”。物理世界一切东西的存在,乃至一精一神世界,一切有现象的东西都是无常,不永恒、靠不住、暂时的存在。所谓一百年、一千年的存在,从宇宙的眼光来看,也只是一刹那间,就过去了。

我经常提到,佛学上的“无常”是讲现象。就现象讲,因为它容易变化,所以讲无常。在佛学还没有来以前,原始中国文化虽然讲究可久可大的原则,但也有个名词,那就是《易经》上说的“变化”。天下万事都在变化,随时随地。无一不变,无事不变,无地而不变。

当你懂了《易经》这个原则,算命看相有什么看头!?

有时候有人一定一逼一着问:“我现在好不好?”我说:“好啊!我告诉你非常好。”那好了,他高兴了。但是我说的是现在非常好,他一转过身已经不是现在了。好不好我怎么知道!他一出门那更不是现在了。因为万物皆在变化,将来好不好,我说不知道了。

因此一切万有皆是无常,既然无常,因果也无常。譬如我们八点钟开始上课,开始那一秒种是因,说到现在,前一句话是果,这个果已经过去了,又是无常。那个果又变成未来的因,念念迁流不断。因此若认为因果是个固定的实体,实际的作用,“非究竟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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