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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分辩忠奸(能吏类)(4)

425 断案如神

刘徽柔,字群美,金熙宗天眷二年(公元 1139 年)进士上榜,调任洪洞

主管。

刘徽柔聪明且断案如神。当地人杨远具状股诉县府,说夜里下了大雨,屋字坍坏,压死侄子;边说边哭,表现得极为哀痛。

刘徽柔仔细观察后,笑首说:“你贪求侄子的财产而杀了他,竟然还伪称是下雨的缘故!”

下令交付监狱。

这人马上跪拜下去,说:“大人真是神明,我也不敢赖着不死。”

于是就送交法办。

426 发掘杀夫隐情

宋朝无缘(公元 1008~1083 年),字厚之,年幼时即聪明颖悟,五岁能作诗,考上科举之后,当江宁县推官,兼代上元县令。

当时有甲、乙二人喝了酒,打架,之后,甲回家睡觉,半夜被人砍断脚。甲妻指乙是凶手,向里长告发,抓了乙到县府,那时甲已经断了气。

元绛先对甲妻说,“你先回去料理丈夫的丧事吧!乙已经伏罪了。

然后暗中派出谨慎的官差跟随甲妻,发现有一名和尚迎面对着甲妻笑着,与甲妻窃窃私语。

元绛就命人逮捕这名和尚,抓到厢房中,讯问他与甲妻通奸的实情,和尚也招认了。

有人问元绛为什么会想到甲妻与和尚的事,元绛说:“我看甲妻哭得不够伤心,而且跟受伤的丈夫在一起,衣服上竟然没有血迹,所以就推测出来了。”

427 伪装破案查正犯

高谦之(字道谦)担任河陰县令时(时在北魏孝明帝孝昌初年,约在公元 525 年),有人在袋子中装瓦砾当作钱,在市集中向人诈骗马匹后逃逸。

官府下令追捕,高廉之诈称已经抓到马贼,将一名囚犯套上刑具,送到市集,宣称就是先前骗走马匹的盗贼。然后暗中派出心腹到市集中侦探,发现有两人相遇,笑着说:“没什么好担心了。”

密探就将二人逮捕回府侦讯,将党羽一并逮获。

428 打出来的家产

李若谷(字子渊,宋仁宗时为资政殿大学士)主管并门时,有人投诉官府,说他叔叔不认他,想并吞他的家产,这件案子缠讼甚久,无法结案。

李若谷就要这名侄子回家殴打叔叔,这人依照他的话去做,他叔叔果然具状告到官府,说侄子打叔叔。

这么一来,案子了结,家产就分给侄子了。

429 笨士兵自投罗网

胡长孺(公元 1238~1314 年),字汲仲,在元朝武宗时,调任台州路宁

海县主簿。

当时有人挑着粪便到田里施肥,不小心碰到一名士兵的衣服。这名士兵就打伤这个农夫,而且打碎施肥的用具才离开。

这农夫并不知道这士兵的名字,但到官府告状。胡长孺假装生气,指他诬告,将他套上刑具,送到市集上。然后派人在暗中侦察。恰巧刚才打伤他的士兵经过,用手指着农夫说风凉话。官差就将他抓回,胡长孺下令拷打,并要他赔偿施肥的用具。

430 计设愚妇

胡汲仲在宁海任官期间,有次外出,遇到一群老婆婆在尼姑庵中念经,其中一名老婆婆掉了衣服,上前向胡汲仲告状。

胡汲仲命人将牟麦放在每一个老婆的手掌心里,要她们合掌,绕着像念经胡汲仲自己则闭起眼睛端坐着,说:“我要佛神监视着,如果偷了衣服,走几圈之后,手掌心的牟麦就会发芽。”

其中有位老婆婆常常打开手心来看,胡汲仲就将她逮捕,并追回失窃的衣物。

431 诬攀道真相

元朝永嘉当地有个人将珠步摇(首饰名)质押给哥哥,后来想赎回,但他嫂嫂因为很喜欢这件珠步摇,就骗说已经被盗匪偷走了。

这件案子缠讼许久,无法判决,苦主就告到了胡汲仲那里。

胡汲仲说:“你不是我管辖的人。”

命令下属将他赶走。不久,胡汲仲在审理盗匪案件时,唆使盗贼诬赖哥哥收受珠步摇这件赃物,然后将哥哥逮捕,哥哥当然极力否认,胡汲仲却不理他。

胡汲仲说:“你家有这件东西,怎么骗我说不是赃物?”

哥很惶恐的说:“有是有,但那是弟弟质押的东西。”

胡汲促就要他带来查验,然后叫弟弟来看,说:“这不是你家的东西吗?”

弟弟说:“是。”

于是哥只好还给弟弟了。

432 老鸡蓄毒

明朝有位苏州人,出外经商,他妻子养了几只鸡,想等丈夫回来再杀。

过了几年,这名商人才回到家,他的妻子就将这些鸡陆续宰杀,煮给他吃,不久,丈夫却死了。

邻居怀疑妻子与人通奸,谋杀亲夫,就向太守姚公告状,但经审讯之后,查不出缘故,心想或许鸡有毒。于是派人搜购老鸡给一些死囚吃,结果毒死两名囚犯,这件诉讼案才了结。

原来鸡吃了蜈蚣及各种昆虫,时间一久,体内自然累积了许多毒素,所以懂得养生之道的人在夏天不吃鸡肉。

433 小女几天真未凿

明朝的尹见心在南中当县官时,政绩很好。有位县民因侄很富有,想图谋他的家产。有一天,请侄子到家里,用酒将侄子灌醉,然后将他杀死。事后与长子商方,想找出方法来掩饰,长男与家人想了好久,却没有什么好法子。

后来一想,说道:“干脆假借通奸的名义,连我的媳妇一起杀了不就可以了吗?”

他父亲认为可行,就拿刀将媳妇杀了,砍下首级。然后带着侄子与媳妇的首级去报告官府。

尹见心当时到二十里外去迎接上司,较晚回府,审案时已经是夜里三更。

尹见心在灯下查看首级,发现其中一个首级的皮向上缩,另一个却不缩,就问道:“这二人是同时杀的吗?”

县民说:“是。”

尹见心又问:“你媳妇有子女吗?”

县民说:“有一个女儿,现在才几岁而已。”

尹见心说:“现在已经很晚了,你先在监牢里过夜吧,等明天再处理。”

于是将县民先送入狱中。

然后,尹见心另外发下公文,派人紧急找那媳妇的女儿来问话,并交待说:“到的时候,选送进衙门,我给他吃些水果、糖,等一些时候再问她话。”

那女孩终于说出实情,官府也就追究杀人者的罪刑,而杀人者也都认罪了。

434 船户谋财害命

明朝广东人赵信与同义是好朋友,彼此约好走水路去做贸易。他们先订下张潮的船,约定第二天早上在船上见面。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赵信上了船,张潮看他带了资本,就起了贪念,于是将船撑到深水岸边,然后将赵信推落水中溺死,再把船撑回原位。

等到周义上了船,等不到赵信,就叫张潮去赵信家催他。

张潮敲门叫道:“赵娘子!赵三官去了没?”

赵三娘说:“去很久了。”

周义老等不到人,到处找也找不到,心里怕受拖累,就向县府报告。

县官断定是杨氏谋杀亲夫,于是判杨氏重刑。

当时有位杨清,当大理评事的官,是通情达理的人,看了县官送来的公文,就批示:“船家在门外叫‘娘子’可见他早知忘记内已经没有‘官人’了。”

就驳回重审,并定了张潮的罪,开释杨氏,解了她的冤狱。

435 大小都摘

某甲偷了邻居某乙园子里的茄子,乙一来,甲就奔回到自己的园子。

乙发现茄子被偷,与甲起了争辩,便一起告到官府去。

县官看了茄子,说道:“某甲是偷茄子的人,因为如果是自己的茄子,

一定是摘大的,留小的;现在大小都摘,可见是偷来的。”

某甲这下只好招认了。

436 金字还在吗?

明朝周新(殁于公元 1412 年,以善于断案著名)当县官时,有人告发一名盗贼愉金子,这名盗贼不肯承认。

周新就在他手上写了一个‘金’字,然后告诉这名盗贼说:“如果是你偷的,‘金’字会消失;如果不是你偷的,‘金’字就消不掉。”

这名盗贼当晚极力地保护这个手上的‘金’字。到了第二天早上,官府召盗贼的妻子来到阶梯下的牢房前,县官突然发问:“‘金’字还在吗?”

盗贼说:“还在。”

县官就派人将盗贼带走,然后再侦讯他的妻子,他妻子认为丈夫已经先认罪了(将‘金字’听成‘金子’),就全部招认了。”

437 老驴识途

有名妇人骑着骡子,路上休息时,被人换成驴子,妇人就到周新那里告状。

周新先断绝了那匹驴子三天饲料及饮水,然后放了它,再派官差跟着它。这匹驴子最后回到了原来的主人家,官差发现骡子也在那里。

周新于是将这主人移送法办。

438 隔柜有耳

明朝吴履,字德基,浙江人。他当县令时,有人与邻居的妇人通奸,而且共谋杀了他丈夫。当初是有个老婆婆为他们穿针线线的,吴公追捕三人到案,审讯之后,没人承认,吴公就暗中派官差躲在柜子里,然后假装退堂停审。这时所有的官差都离开了,只留下这三人还在阶下。

老婆婆因受不了苦刑,就对其他二人说:“我也没分到多少钱,现在却得为你们受罪。

其他二人恳求说:“你再熬片刻吧!等我脱罪之后,一定好好的酬报你。”

官差在柜子里一听,马上大叫出声:’这三人都承认了。”

经过再审,只好都认罪了。

439 谁是偷瓜贼

有人摘了几个瓜到官府控告一名妇人,说那些瓜是妇人从他那里偷去的。

县府一看那妇人手里抱着一名婴儿,就说:“妇人偷瓜,好,你模拟给我看吧!”

就看妇人抱孩子,然后给他一个瓜,这人只好捧住;再给一个瓜,他又捧住;当给他第三个瓜时,他却捧不住了。于是县府就洗脱妇人的冤枉,并下令拷打报案的人。

440 夺气

周新当巢县县令时,公库遗失了一锭白金。

周公坐在厅堂上,命令守库房的人跪在厅堂前。

过了很久,周公从容地说:“起来吧!”

这些人就都站了起来。

周公突然大怒,拍桌子大声说:“没偷的站起来,偷的难道也要站起来吗?”

偷的人吃一惊,来不及反应,不知不觉屈膝一跪。这么一来,经过审讯,就认罪了。

441 一案双破

明朝有个商人远从外地回来,天黑了却还没到家,担心一个在路上被人算计,就暗中将钱放在一座庙的石头下。

回到家,妻子问他,他就将情况说了。第二天,这商人到了庙,却找不到石头下的钱,就找况钟(字伯律,为官兴利除害,不遗余力)告状。

况钟说:“一定是你妻子有外遇。”

经过侦察,果然发如此。国为商人回家告诉妻子时,通奸者正好偷听到,已经先去偷了。况钟于是一并逮捕,加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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