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古典文学 > 明儒学案

卷二十六 南中王门学案二(3)

余训慎独之独,为不与万法为侣,至尊无对,非世儒所谓独知之地。或曰:“人所不知,己所独知之说,亦不可废。”余因反复思惟,乃知终不然也。传者引曾子十目十手之云,则既喫紧破此见矣。小人正谓念之初发,人不及知,可为掩饰,故闲居为不善,见君子而掩之,不知其念发时,已是十目十手之所指视,君子已见其肺肝矣。藉令一念之发,好善不如好好色,恶恶不如恶恶臭,则十目十手亦已指视,即欲挽回,必不可得。且既欲挽回,则较之小人之着善,相去几何!反之此心,亦必不慊。故所称独者,必是万感未至,一灵炯然,在《大学》即明德之明,在《中庸》正喜怒哀乐未发之中也。於此加慎,乃可意无不诚,发无不中节耳;於此而不慎,一念之发,如一弩一箭既已离弦,其中不中之机,安得复由乎我也?

一切喜怒哀乐,俱是此生机作用,除却喜怒哀乐,别无见生机处。

一切喜怒哀乐,正是我位天地育万物的本子,故曰“大本”。《大学》以好恶贯孝弟慈,故以“所恶於上,毋以使下”等语证之。《中庸》以喜怒哀乐贯子臣弟友,故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为证。  《中庸》一书,统论性体,大无不包,其实际处,全是细无不满,所以成其大。大无不包,天命之谓性,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是也。既已知得时,功夫却在细无不满处做,故云“君子之道费而隐”。自夫妇之与知与能,以至天地圣人之所不知不能,莫非性体之所贯彻,故凡达德达道,九经三重,以至草木禽一兽 ,与夫天地鬼神,至繁至赜,莫非吾性体中一毫渗漏不得者。

厩凡为乾元之所资始,则莫非吾性之所兼该。其大非是空大,实实填满,无有纤微空隙,方是真大。故既曰“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於天”,又曰“优优乎大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观优优,盖充足而且有余,其大斯无一毫亏欠耳。不然,少有亏欠处,便是大体不全矣。始知学人见地,尚有到处行,愿真难得满,圣贤一生兢兢业业,履薄临深,皆只为此。彼谓一悟便了百当,真圣门中第一罪案也。

孔子语学,曰“约礼”,曰“复礼”,礼是何物?即《易》所谓天则,《诗》所言物则也。盖礼之所由名,正谓事事物物,皆有一箇恰好至当处,秩然有序,而不可乱,所谓则也。恰好至当之处,便是天理人心之至。天理人心之至处,安得不约、复?此安得非仁?

善解博文约礼之说,无如孟子。其言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添却“详说”二字,便有归约之路矣。何者?说之不详,则一物自有一物,一事自有一事,判然各不相通,惟详究其至当恰好处,宁复有二乎哉!世谓博即是约,理无后先,恐未究竟。

《中庸》内省不疚,无恶於志,正是独处,正是未发。故曰“人所不见,若省之念发时,则十目所视矣。”安得尚言不见也?“知微”之微,正是“莫显乎微”之微,犹非独体。盖惟其知微之不可掩,故於微之先求无恶耳。

孟子言“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明道先生谓:“即是鸢飞鱼跃气象。”又云:“会得活泼泼地,会不得只是弄一精一魂。”白沙先生云:“舞雩三三两两,正在勿忘勿助之间。曾点些儿活计,被孟子一口打并出来。”千古以为直道上乘妙语,细绎之,犹在活泼潇洒赤地,洁洁净净窠臼,未是孟子血脉,乾元体段也。

平旦之气,一念未起,何以好恶与人相近?正所以指明独体也。但是一念未着好恶,明德之明,炯然暂露,乃是《大学》知体,《中庸》性体,能好能恶能哀乐能喜怒之本,於此得正,所以好恶与人近。  人身之气,未尝不与天通,只为人之喜怒哀乐不能中节,则乖戾而不和,遂与太和之气有间隔。果如孟子所谓直养,於本分上不加一分,不减一分,则一身之气,即元始生生之气,万物且由我而各正保合,天地且由我参赞矣。气至於此,死生犹昼夜,一阖一闢而已。

轩宇阅读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