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古典文学 > 中华国宝之谜

传国玉玺传授之谜(2)

第六,传国玺有数方的记录。《隋书·礼仪志六》记载:北齐高氏继承元魏制度,有传国玺一枚;高洋得辛术所献一枚;北周宇文氏有“授命玺”、“神玺”各一枚,隋灭陈又得一枚;是为五枚。宇文氏所得传国玺数不合,故改名。隋文帝显然因为所得传国玺数量不合,故沿用北周名称,不再相信有传国玺一物了。

第七,皇帝六方实用玺也有不合制度者。《南齐书·舆服志》所记七玺皆为黄金质。《隋书·礼仪志六》记北齐高氏所用皇帝三玺“并白玉为之”,天子三玺“并黄金为之”。孙皓投诚,交出的司马氏六玺也为黄金质。可见当时各方政权多自制御玺。

轩宇阅读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