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故事
来源: 未知 作者: 笑一笑 时间: 2015-10-20 阅读: 次
A
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想讲一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受雇于某个老板去杀一个人,这个年轻人找了很长时间找到了这个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把他杀了,可是当他到老板那里领取佣金时却发现事情出现了要命的差错……B
事情非常糟糕,故事却十分简单。但是,当我在一个秋雨淅沥的黄昏听到那个人讲了这个故事后就难以释怀了,而且有一种立刻把它再讲给别人听的冲动。这个冲动一直折磨着我,让我食不甘味坐不安席。这并非是因为这个故事多么精彩,而是因为这里面有一个杀人的情节。不知为什么,我对杀人的故事十分喜欢,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
现在回想起来,这些年我讲了很多故事,这些故事一大半都与杀人有关。而且一旦里边有杀人的情节时,我的故事就讲得格外精彩,讲的时候我也感到格外痛快。我为什么这么迷恋于杀人的故事?难道在我潜意识的黑洞里蛰伏着一条杀人的毒蛇吗?我不由得想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一旦提出来又把我自己吓得目瞪口呆——我,这样一个个头瘦小,体弱多病,形容猥琐,胆小怕事,一事无成的男人居然还想杀人吗?假若果真有这样一种想法,那么对我来说不仅是十分荒唐的而且是十分危险的。要知道,杀人可不是闹着玩的,首先,它是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条件的,比如说,你得心狠手辣,无论是用刀用枪用毒药用板砖用铁棍用斧子用纵火,你都能够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使用这些工具和手段向你的对象发起致命的攻击。其次,你得有强壮的体魄,这样的体魄足以使你在面对你的剌杀对象时不至于反过来被他杀掉。而上述这两点我都不具备。
另外,还有很要命的一点:既然你杀了人,就得承担后果。事实上总是这样:你一旦把一个人杀了,至少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被杀人的亲人,比如说他的老婆、父亲、儿子什么的,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不了了之,更不会请你吃饭足疗泡妞唱卡拉OK,正相反,他们是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也就是说,他们会采取某种方式、甚至比你杀人时更为残忍的方式把你也杀掉。第二,人所共知,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照此推理,杀了人自然就触犯了法律,比如说,触犯了刑法第X条第N款,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一般是要处以极刑的……处以极刑,知道吗?本来极刑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就令人毛骨耸然,而有些极刑所采用的方式可能造成的痛苦更加恐怖。很早我就听人说过,世界上极刑的方式五花八门,但多数都是以折磨人为目的的。在西方好像大多使用绞刑或电刑,当然也有斩首和枪决。而在我们中国极刑的方式就更多了,有砍头的,活埋的,车裂的,凌迟的,气闭的,腰斩的,点天灯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当然,这些年开始实行所谓比较富有人情味的注射方式了。但是对注射这种方式其实也有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很人性,很舒服,甚至在注射了药物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还会产生类似性高潮那样的飘飘欲仙的快感。也有的人说情况完全不是那样,不但不舒服,而且很痛苦,比挨枪子还痛苦。我私下认为这样的说法倒更加合情合理,因为既然极刑是一种最严厉的惩罚,就不可能还让你舒舒服服快快乐乐……当然这些都是道听途说的。但不管怎样,结果终久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被执行极刑的人是要死的,而我,却非常害怕死亡,从小就非常害怕死亡。培根说过:成年人害怕死亡就像孩子们害怕黑洞一样。他老人家这是在说宽心话。死亡与黑洞固然有某些相似之处,但终久还是不同的。比如说,人一旦掉进一般意义上的黑洞里折腾折腾说不定还能爬出来,而一旦掉进死亡的黑洞里可就爬不出来了。所以,我想,如果一定要杀人的话,我是不会自已去干的。如果一定要干,那就只能在一个故事里头过过瘾罢了。——说到底,还是得讲故事,讲一个杀人的故事。当然,我心里也很清楚,这样的做法显得十分卑鄙可笑,几乎就是小人之举懦夫所为,但既然非要杀人又害怕杀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首先得有个主人公,这是讲故事的规则。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也就是那个杀手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想来想去,我将“他”确定为一个男性青年。是的,男性青年,年令大致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生活在一个熙熙攘攘的中等城市里面。我看到过很多杀人案例,大多数的杀人犯都是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公民。当然,也有人主张将这个杀手设定为一个女性,最好是年轻漂亮的女性,这样的话,这个故事无论是讲起来还是听起来都会很过瘾。当初那个给我讲故事的人就多次建议我这样做。他是一个小报记者,名叫张科。他说在影视剧里面就有很多妩媚的或冷艳的女杀手——她们大都身材修长又健壮柔韧,更重要的是有一双勾人的眼睛和肥硕的胸部,只要看一眼就忍不住想同她们上床,哪怕事后被她们咯吧一声扭断脖子也在所不惜——当初我差点就接受了他的想法,但是,思来想去,考虑到杀人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我觉得还是把这个活儿交给一个爷儿们去干比较合适。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给这个主人公起一个名字为了图个省事,干脆就叫艾可思吧,也就是x。
记得张科给我讲这个故事的那天黄昏,刚见面时天气还是好好的,用通常的说法就是晴空万里,可是不知怎么的突然间就下起雨来了,而且接着就起了大雾,很浓很重的雾,天地万物一下子变得昏暗阴晦模糊不清,仿佛被突然间丢进了一个潮湿的深不见底的山洞里。张科就坐在我对面,可是却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能听见他说话的声音时断时续地传过来,像是来自很久以前的一口枯井或者深更半夜的一个梦中。而且在此之前他已经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他总是这样,整天不停地喝酒,喝过之后要么躲在他的出租屋里写小说,要么就找我讲故事。他坐在一张布满污垢吱呀作响的破沙发上,伸着长长的鸡脖子,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听天由命,像是一个死刑犯在最后时刻等着刀斧手砍他的脑袋……C
有一天,好像是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那个名叫艾可思的年轻人站在街边上,望着满街的人群车流出神发呆,想往前走下去却拿不定主意是朝东还是朝西。他看见一轮巨大的古铜色的月亮正从两座高楼的夹缝里犹犹豫豫心事重重地往上攀升,而且恰巧有一群黑色的鸟从月亮表面呼啸而过。
在艾可思的感觉里,这样的月光之夜总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那个名叫豆豆的人给他打来电话,说是请他到一个名叫伊甸园洗浴中心去洗澡,或者说玩玩。豆豆对他说过,伊甸园是这个小城市里最好玩的地方,而艾可思对他这个看法完全赞同。艾可思认识这个豆豆,他们在一起喝过酒,好像喝酒时他说过他和他的老板是正儿八经的亲戚关系,似乎是姨家老表或姑家老表什么的,现在在老板公司下面一个什么部里当什么总管,年薪好几十万。
艾可思没有车,是豆豆开着宝马把他接过来的。豆豆问他:“伊甸园最近又来了几个小妞,听说是从乌克兰那边过来的,漂亮得很,想不想玩玩?”艾可思没有回答,因为一提到女人艾可思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自己说她叫朱莉。
朱莉原来是一个时装模特,后来又去拍电视连续剧。有一天夜里在与导演做爱时她把导演的嘴唇咬掉了一块。她在高潮到来时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要咬点什么,有时候咬住被角,有进候咬住枕头,有时候咬住自己的头发,这要看当时什么东西离她的牙齿距离最近。那天晚上导演的嘴唇就在她嘴里边,从空间距离上讲较之被角枕头头发都近得多,于是她顺势就咬了——大概有小指甲盖那么大一块——完全是情不自禁不由自主的。然而后果很严重,导演的嘴巴像啃了西瓜似地鲜血淋漓,他一边情不自禁不由自主地噢噢大叫,一边情不自禁不由自主地对朱莉拳打脚踢,直到她的一根右肋轻微骨折,第二天,导演就把她给炒掉了。
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想讲一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受雇于某个老板去杀一个人,这个年轻人找了很长时间找到了这个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把他杀了,可是当他到老板那里领取佣金时却发现事情出现了要命的差错……B
事情非常糟糕,故事却十分简单。但是,当我在一个秋雨淅沥的黄昏听到那个人讲了这个故事后就难以释怀了,而且有一种立刻把它再讲给别人听的冲动。这个冲动一直折磨着我,让我食不甘味坐不安席。这并非是因为这个故事多么精彩,而是因为这里面有一个杀人的情节。不知为什么,我对杀人的故事十分喜欢,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
现在回想起来,这些年我讲了很多故事,这些故事一大半都与杀人有关。而且一旦里边有杀人的情节时,我的故事就讲得格外精彩,讲的时候我也感到格外痛快。我为什么这么迷恋于杀人的故事?难道在我潜意识的黑洞里蛰伏着一条杀人的毒蛇吗?我不由得想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一旦提出来又把我自己吓得目瞪口呆——我,这样一个个头瘦小,体弱多病,形容猥琐,胆小怕事,一事无成的男人居然还想杀人吗?假若果真有这样一种想法,那么对我来说不仅是十分荒唐的而且是十分危险的。要知道,杀人可不是闹着玩的,首先,它是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条件的,比如说,你得心狠手辣,无论是用刀用枪用毒药用板砖用铁棍用斧子用纵火,你都能够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使用这些工具和手段向你的对象发起致命的攻击。其次,你得有强壮的体魄,这样的体魄足以使你在面对你的剌杀对象时不至于反过来被他杀掉。而上述这两点我都不具备。
另外,还有很要命的一点:既然你杀了人,就得承担后果。事实上总是这样:你一旦把一个人杀了,至少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被杀人的亲人,比如说他的老婆、父亲、儿子什么的,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不了了之,更不会请你吃饭足疗泡妞唱卡拉OK,正相反,他们是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也就是说,他们会采取某种方式、甚至比你杀人时更为残忍的方式把你也杀掉。第二,人所共知,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照此推理,杀了人自然就触犯了法律,比如说,触犯了刑法第X条第N款,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一般是要处以极刑的……处以极刑,知道吗?本来极刑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就令人毛骨耸然,而有些极刑所采用的方式可能造成的痛苦更加恐怖。很早我就听人说过,世界上极刑的方式五花八门,但多数都是以折磨人为目的的。在西方好像大多使用绞刑或电刑,当然也有斩首和枪决。而在我们中国极刑的方式就更多了,有砍头的,活埋的,车裂的,凌迟的,气闭的,腰斩的,点天灯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当然,这些年开始实行所谓比较富有人情味的注射方式了。但是对注射这种方式其实也有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很人性,很舒服,甚至在注射了药物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还会产生类似性高潮那样的飘飘欲仙的快感。也有的人说情况完全不是那样,不但不舒服,而且很痛苦,比挨枪子还痛苦。我私下认为这样的说法倒更加合情合理,因为既然极刑是一种最严厉的惩罚,就不可能还让你舒舒服服快快乐乐……当然这些都是道听途说的。但不管怎样,结果终久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被执行极刑的人是要死的,而我,却非常害怕死亡,从小就非常害怕死亡。培根说过:成年人害怕死亡就像孩子们害怕黑洞一样。他老人家这是在说宽心话。死亡与黑洞固然有某些相似之处,但终久还是不同的。比如说,人一旦掉进一般意义上的黑洞里折腾折腾说不定还能爬出来,而一旦掉进死亡的黑洞里可就爬不出来了。所以,我想,如果一定要杀人的话,我是不会自已去干的。如果一定要干,那就只能在一个故事里头过过瘾罢了。——说到底,还是得讲故事,讲一个杀人的故事。当然,我心里也很清楚,这样的做法显得十分卑鄙可笑,几乎就是小人之举懦夫所为,但既然非要杀人又害怕杀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首先得有个主人公,这是讲故事的规则。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也就是那个杀手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想来想去,我将“他”确定为一个男性青年。是的,男性青年,年令大致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生活在一个熙熙攘攘的中等城市里面。我看到过很多杀人案例,大多数的杀人犯都是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公民。当然,也有人主张将这个杀手设定为一个女性,最好是年轻漂亮的女性,这样的话,这个故事无论是讲起来还是听起来都会很过瘾。当初那个给我讲故事的人就多次建议我这样做。他是一个小报记者,名叫张科。他说在影视剧里面就有很多妩媚的或冷艳的女杀手——她们大都身材修长又健壮柔韧,更重要的是有一双勾人的眼睛和肥硕的胸部,只要看一眼就忍不住想同她们上床,哪怕事后被她们咯吧一声扭断脖子也在所不惜——当初我差点就接受了他的想法,但是,思来想去,考虑到杀人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我觉得还是把这个活儿交给一个爷儿们去干比较合适。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给这个主人公起一个名字为了图个省事,干脆就叫艾可思吧,也就是x。
记得张科给我讲这个故事的那天黄昏,刚见面时天气还是好好的,用通常的说法就是晴空万里,可是不知怎么的突然间就下起雨来了,而且接着就起了大雾,很浓很重的雾,天地万物一下子变得昏暗阴晦模糊不清,仿佛被突然间丢进了一个潮湿的深不见底的山洞里。张科就坐在我对面,可是却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能听见他说话的声音时断时续地传过来,像是来自很久以前的一口枯井或者深更半夜的一个梦中。而且在此之前他已经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他总是这样,整天不停地喝酒,喝过之后要么躲在他的出租屋里写小说,要么就找我讲故事。他坐在一张布满污垢吱呀作响的破沙发上,伸着长长的鸡脖子,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听天由命,像是一个死刑犯在最后时刻等着刀斧手砍他的脑袋……C
有一天,好像是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那个名叫艾可思的年轻人站在街边上,望着满街的人群车流出神发呆,想往前走下去却拿不定主意是朝东还是朝西。他看见一轮巨大的古铜色的月亮正从两座高楼的夹缝里犹犹豫豫心事重重地往上攀升,而且恰巧有一群黑色的鸟从月亮表面呼啸而过。
在艾可思的感觉里,这样的月光之夜总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那个名叫豆豆的人给他打来电话,说是请他到一个名叫伊甸园洗浴中心去洗澡,或者说玩玩。豆豆对他说过,伊甸园是这个小城市里最好玩的地方,而艾可思对他这个看法完全赞同。艾可思认识这个豆豆,他们在一起喝过酒,好像喝酒时他说过他和他的老板是正儿八经的亲戚关系,似乎是姨家老表或姑家老表什么的,现在在老板公司下面一个什么部里当什么总管,年薪好几十万。
艾可思没有车,是豆豆开着宝马把他接过来的。豆豆问他:“伊甸园最近又来了几个小妞,听说是从乌克兰那边过来的,漂亮得很,想不想玩玩?”艾可思没有回答,因为一提到女人艾可思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自己说她叫朱莉。
朱莉原来是一个时装模特,后来又去拍电视连续剧。有一天夜里在与导演做爱时她把导演的嘴唇咬掉了一块。她在高潮到来时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要咬点什么,有时候咬住被角,有进候咬住枕头,有时候咬住自己的头发,这要看当时什么东西离她的牙齿距离最近。那天晚上导演的嘴唇就在她嘴里边,从空间距离上讲较之被角枕头头发都近得多,于是她顺势就咬了——大概有小指甲盖那么大一块——完全是情不自禁不由自主的。然而后果很严重,导演的嘴巴像啃了西瓜似地鲜血淋漓,他一边情不自禁不由自主地噢噢大叫,一边情不自禁不由自主地对朱莉拳打脚踢,直到她的一根右肋轻微骨折,第二天,导演就把她给炒掉了。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