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龙性不灭
1937年8月23日,陈独秀出狱,先住傅斯年家,后移居学生陈中凡家。彼时许多名流如周佛海、陶希圣等,纷纷试探其政治意向,他始终无所表示。陈中凡见状,遂赠一诗:
荒荒人海里,聒目几天民?
侠骨霜筠健,豪情风雨频。
人方厌狂士,世岂识清尘?
且任鸾凤逝,高翔不可驯!
——此诗将陈独秀比作翱翔的龙凤。
这场囹圄之灾,史称陈独秀等危害民国案,从1932年10月15日他在上海被捕,至恢复自由,长约五年。虎落平阳,龙哭千里。陈独秀的龙性,却依然不曾消磨。
且说二事。1932年10月19日夜11时,陈独秀被警方从上海押解南京,他一上火车,便酣然入睡,车到下关,才被叫醒。须知这列车的终点,极可能是死刑。生死的关口,能如此恬然,非大英雄、大豪杰不能为,盖这些人,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或者从来不以生死为意。尉素秋《我对于陈独秀先生的印象》写到此节,感慨道:“假若没有养浩然之气的功夫,以及‘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至高境界,绝对做不到。”
1933年4月14日,此案第一次开审,陈独秀出庭,记者称他“四周瞻顾,态度自若”。法官问他“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他答“这是事实,不否认”。其坦荡如此。六天后,第三次开审,老友章士钊不计前嫌,不顾风险,出庭为他辩护。辩护状达五千言,洋洋洒洒,鞭辟入里,几乎每一字都是为陈独秀量身定制,不像今天的一些律师,将辩护词写成了自作主张的政治宣言,置当事人的权益于不顾。不曾想,陈独秀对章士钊的仗义出庭并不领情,待章辩护完毕,他起立声明:“章律师之辩护,以其个人之观察与批评,贡献法院,全系其个人之意见,并未征求本人同意,且亦无须征求本人同意。至本人之政治主张,不能以章律师之辩护为根据,应以本人之文件为根据。”其倔强如此。
章士钊说过,自弱冠以来,交友遍天下,最难交的三个人,陈独秀排第一(另二位是章太炎和李根源)。然而他与这三人终成莫逆之交。庭上,陈独秀丝毫不给他留情面,他并不以为忤。陈独秀出狱后,寄居江津,章士钊在重庆,二人时有唱和,肝胆相照。
陈独秀,举止旷达,不屑与世浮沉,故朋友一般不会太多,且常常不为世人所理解、亲近。鲁迅曾致《新青年》编辑部的同仁:“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支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相比之下,刘半农则是一个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人,所以鲁迅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忆刘半农君》)。鲁迅下笔,一向皮里阳秋,对陈独秀的描写,倒应了陈在1933年4月20日的辩诉状中所言:“予生平言论行动,无不光明磊落,无不可以公告国人……”
纵观陈独秀一世,始终与固执无缘,他的性情,要归结为一个关键词,我以为当是真诚。这个盗火者,毕生追逐真理的火种,一旦他发现,远方依稀的火光并不能将这个国家引向天堂,而可能相反,他不会为了权力和利益而欺骗民众与自己,他宁可回归黑暗,重辟一条血路。早年的他对苏联的革命经验有多么虔信,晚年的他对苏联体制的反思就有多么深刻。他将苏联与法西斯国家等量齐观,并且认识到,是独裁制产生了斯大林,而非斯大林产生了独裁制;若不恢复民主制,允许反对党的存在,赋予人民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斯大林的继承者,仍不免是一个专制魔王。
陈独秀的性格,决定了他一生孤独,一生都在背叛,一生都在与时代和自身作战。这样的人,这样的思想,这样的精神姿态,使他永不可能成为当权者,成为山呼万岁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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