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县吏的人性闪光
李钟岳(1855年—1907年),字崧生,又字申甫,山东安丘县辉渠乡人。他出身贫寒,自幼苦读,18岁中秀才,之后一边教书一边自学。他39岁时赴济南应试考中举人,后因无钱回家而留在省城以教私塾谋生。他43岁时,中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进士,从此入仕为官。
1907年正月,李钟岳调任浙江山阴县知县。在他的任期内,发生了一件近代史上的大事——秋瑾被害。徐锡麟于1907年7月6日在安庆仓促起事,遭到镇压后,浙江巡抚张曾扬(张之洞叔父)闻讯,急电绍兴知府贵福,立即查封绍兴大通学堂,拘捕徐锡麟同党秋瑾。由于大通学堂校址在山阴县内,贵福便命令到任不到半年的山阴县令李钟岳负责查抄大通学堂。
山阴士绅深知李钟岳爱护地方之苦心,数十人相聚县署,恳求保全地方。李钟岳告诉他们:“即诸君不来,我亦决不能鲁莽从事。”于是立赴府署,向贵福陈述:“该校并无越轨行动,不可武力摧残,惊动地方;容俟暗中调查,是否确实,再定办法。”贵福心虽不悦,但起初也未断然拒绝。李钟岳回山阴后与众士绅商议,一时苦无善策,只有故意按兵不动,拖延时间,好让该校师生逃走。
1907年7月13日午后,贵福传李钟岳至府署,厉声呵斥:“府宪命令,汝延不执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将该校师生,悉数击毙,否则我即电告汝与该校通同谋逆,汝自打算可也。”并将浙江巡抚二次催促电令甩给李钟岳,拂袖而去。李钟岳无奈,只好回署告诉诸士绅:“情势至此,我已不能阻止,唯尽力之所至,少伤民命耳。”当日下午4时许,在贵福的监视下,李钟岳会同抚标兵管带率新军300人,前往大通学堂捉拿“乱党”。为避免士兵开枪伤人,李钟岳故意乘轿走在最前面,让清兵跟随其后,进入学堂,他又下令兵丁不许乱射,只许捕人。于是,当场拘捕秋瑾、程毅等师生8人。李钟岳告诉秋瑾:“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泪随声坠”,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随后,秋瑾就义。
当天上午,贵福又命令李钟岳去查抄秋家,看看是否有军火藏匿。李钟岳到秋家后态度温和,屡嘱秋家之人不必惊慌,每至一室仅粗粗一查而已,并亲锁房门。最令人感动的是,当他得知东僻院的小楼是秋瑾卧室后,故意避开不查,随即回衙。当时秋瑾家中还藏有两支莲蓬式手枪和若干子弹,一旦被查出,秋家老小将无活口,可以说是李钟岳救了秋瑾一家。
绍兴知府贵福对李钟岳袒护秋瑾、屡屡抗命的行为极为不满,处决秋瑾后立即电奏浙江巡抚张曾扬,历数李钟岳在秋瑾案中的消极表现。未过3日,李钟岳即因“庇护女犯罪”被革职。李钟岳目睹秋瑾之死,贵福之流的横暴而无能为力,在离开绍兴前,“将大堂所陈天平架等劈毁”,留下了“若借此想见好上台,便是禽兽”的话。
李钟岳离职后寄住杭州。在杭州寓所里,他终日闷闷不乐,反复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之句,对秋瑾之死深感内疚。他经常独自一人将密藏的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7个字“注视默诵”,并对此泣下。闻者皆安慰李钟岳,但李钟岳在良心的自责下始终不能释然,并渐萌殉身之念。他先是几次自杀未遂,一次跃井被救不死,数日后又结绳老树,却被夫人发现,于是家人防范,不敢远离,但他死志已决。1907年10月29日上午9时许,李钟岳乘家人不备,在寓中悬梁自缢,年仅53岁。此时距秋瑾遇难只有百余日。
李钟岳自尽的消息传出后,浙江士民无不哀痛惋惜,杭州城乡士绅前往吊唁者三日不绝,上海《中外日报》《申报》《新闻报》等媒体争相报道,一时舆论哗然,社会各界纷纷谴责绍兴知府贵福与浙江巡抚张曾扬,为李钟岳鸣不平。上海还将秋瑾一案编成新剧《六月雪》演出,为秋瑾和李钟岳鸣冤。自此,秋瑾的革命事迹得以广泛传播,残杀革命志士的刽子手张曾扬和贵福也在全国民众的一片讨伐声中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在文明的阳光没有普照的时代,在普遍的人性没有觉醒的时候,李钟岳,一个小县吏的选择,呈现了人性中美好的一面。民国初年“鉴湖女侠祠”中有李钟岳的牌位,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面还有一行字:“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人们没有忘记这个良知未泯的县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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