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3)
济川王明者,梁孝王子,以桓邑侯孝景中六年为济川王①。七岁,坐射杀其中尉②,汉有司请诛③,天子弗忍诛,废明为庶人,迁房陵,地入于汉为郡。
济东王彭离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济东王。二十九年,彭离骄悍,无人君礼④,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⑤,取财物以为好。所杀发觉者百余人,国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杀者子上书言。汉有司请诛,上不忍,废以为庶人,迁上庸,地入于汉,为大河郡。
山陽哀王定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山陽王。九年卒,无子,国除,地入于汉,为山陽郡。
济陰哀王不识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济陰王。一岁卒,无子,国除,地入于汉,为济陰郡。
①孝景中六年:汉景帝曾两次改元,第一次改元史称中元,第二次改元史称后元。“孝景中六年”即前144年。②坐:因犯……罪。③有司: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因称官吏为有司。这里指有关官员。④礼:礼仪,风范。⑤行剽:从事抢劫。
太史公曰:梁孝王虽以亲爱之故,王膏腴之地,然会汉家隆盛①,百姓殷富,故能植其财货②,广宫室,车服拟于天子③。然亦僭矣④。
①会:适逢,遇上。②植:通“殖”。增殖,积累。③车服:车马服饰。④僭:超越本分。
褚先生曰:臣为郎时,闻之于宫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称道之也。窃以为令梁孝王怨望,欲为不善者①,事从中生②。今太后,女主也,以爱少子故,欲令梁王为太 子。大臣不时正言其不可状③,阿意治小④,私说意以受赏赐⑤,非忠臣也。齐如魏其侯窦婴之正言也⑥,何以有后祸?景帝与王燕见⑦,侍太后饮,景帝曰:“千 秋万岁之后传王。”太后喜悦。窦婴在前,据地言曰⑧:“汉法之约,传子适孙⑨,今帝何以得传弟,擅乱高帝约乎!”于是景帝默然无声。太后意不说。
①欲为不善:指个企图继承帝位事。②中:指宫中。③时:及时。④阿意:曲从人意。治小:指管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⑤私说意:指暗地里办些使太后感到满 意的事。说,同“悦”。⑥齐:皆,全。正言:指下文应“传子适孙”而不应“传弟”的话。⑦燕见:亦作“宴见”,谓帝王闲暇时召见臣下。燕,通“宴”。⑧据 地:指稽首至地。⑨适(dí,敌)孙:嫡长孙。适,同“嫡”。封建宗法制度下称正妻为“适”。有时指正妻所生的儿子,有时也专指正妻所生的长子。
故成王与小弱弟立树下①,取一桐叶以与之,曰:“吾用封汝。”周公闻之,进见曰:“天王封弟,甚善。”成王曰:“吾直与戏耳②。”周公曰:“人主无过 举③,不当有戏言,言之必行之。”于是乃封小弟以应县。是后成王没齿不敢有戏言④,言必行之。《孝经》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此圣人之法言也⑤。今 主上不宜出好言于梁王。梁王上有太后之重,骄蹇日久⑥,数闻景帝好言⑦,千秋万世之后传王,而实不行。
①弱:年少。②直:只,但。③过举:错误的、不恰当的举动。④没齿:没世,一辈子。⑤法言:格言。⑥骄蹇(jiǎn,拣):不顺从,傲慢。⑦数:多次。
又诸侯王朝见天子,汉法凡当四见耳。始到,入小见①;到正月朔旦②,奉皮荐璧玉贺正月③,法见④;后三日,为王置酒,赐金钱财物;后二日,复入小见, 辞去。凡留长安不过二十日。小见者,燕见于禁门内⑤,饮于省中⑥,非士人所得入也⑦。今梁王西朝,因留,且半岁。入与人主同辇,出与同车。示风以大言而实 不与⑧,令出怨言,谋畔逆⑨,乃随而忧之,不亦远乎⑩!非大贤人,不知退认。今汉之仪法,朝见贺正月者,常一王与四侯俱朝见,十余岁一至。今梁王常比年入 朝见(11),久留。鄙语曰“骄子不孝”(12),非恶言也。故诸侯王当为置良师傅,相忠言之士(13),如汲黯、韩长孺等,敢直言极谏,安得有患害!
①小见:即“燕见”。②朔旦:夏历初一早晨。③皮荐:皮垫。④法见:按照礼仪制度所进行的正式朝见。⑤禁门:皇宫门。禁,皇帝居住的地方。⑥省:王宫 禁地。⑦士:一般官吏或书生。⑧大言:指继承帝位的话。⑨畔:通“叛”。⑩远:指远离事理。(11)比年:连年。比,接连。(12)鄙语:俗语。(13) 相忠言之士:即以忠言之士为相。
盖闻梁王西入朝,谒窦太后,燕见,与景帝俱侍坐于太后前,语言私说①。太后谓语曰:“吾闻殷道亲亲②,周道尊尊③,其义一也。安车大驾④,用梁孝王为 寄。”景帝跪席举身曰:“诺。”罢酒出,帝召袁盎诸大臣通经术者曰⑤:“太后言如是,何谓也?”皆对曰:“太后意欲立梁王为帝太子。”帝问其状,袁盎等 曰:“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⑥,质者法天⑦,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⑧。故立长子。周道,太子 死,立适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于公何如?”皆对曰:“方今汉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当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⑨。宋宣公死,不立子 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⑩。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后,即刺父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 (11)。臣请见太后白之。”袁盎等入见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终(12),欲谁立?”太后曰:“吾复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13), 生祸,祸乱后五世不绝,小不忍害大义状报太后(14)。太后乃解说,即使梁王归就国。而梁王闻其义也于袁盎诸大臣所(15),怨望,使人来杀袁盎。袁盎顾 之曰:“我所谓袁将军者也,公得毋误乎(16)?”剌者曰:“是矣!”剌之,置其剑(17),剑著身(18)。视其剑,新治。问长安中削厉工(19),工 曰:“梁郎某子来治此剑。”以此知而发觉之,发使者捕逐之。独梁王所欲杀大臣十余人,文吏穷本之(20),谋反端颇见(21)。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景 帝甚忧之,问公卿大臣,大臣以为遣经术吏往治之,乃可解。于是遣田叔、吕季主往治之。此二人皆通经术,知大礼。来还,至霸昌厩,取火悉烧梁之反辞,但空手 来对景帝。景帝曰:“何如?”对曰:“言梁王不知也(22)。造为之者,独其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以伏诛死,梁王无恙也。”景帝喜说,曰:“急 趋谒太后。”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故曰,不通经术知古今之大礼,不可以为三公及左右近臣。少见之人,如从管中窥天也。
①语言私说:指他们母子、兄弟之间高兴地说贴凡话。说,同“悦”。②亲亲:爱其亲属。③尊尊:尊敬其长辈。④安车大驾:安车,古代一种小车,以其可以 坐乘,故名“安车”。又以凡妇人均坐乘,所以太后用以自指。犬驾:本指帝王出行的车驾,这里用为死亡的讳称。⑤经术:经学、儒术。⑥质:质朴。⑦法:取 法,效法。⑧本始:本原。⑨非:责备。⑩反:同“返”。(11)引语出自《公羊传·隐公三年》。大,尊崇。居正,遵循正道。(12)即:如果。(13)不 立正:指不立嫡长子。(14)小不忍:在小的方面不克制。此句指窦太后如果一味疼爱梁孝王,不克制自己的偏心,就将会造成皇族内部争夺继承权的祸乱。 (15)义:通“议”。主意,建议。(16)得毋:莫不是,该不会。(17)置:放弃,丢弃。(18)著:附着,加……于上。(19)削历工:制作或磨砺 刀剑的工匠。(20)穷本:穷尽本源。(21)见:同“现”。(22)言: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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