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2 志第22 5行三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 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恆燠,厥极疾。时 则有草妖,时则有裸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 沴火。”裸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及即位, 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是为悼皇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为妻 之罚也。魏明帝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灾。二年四月,崇华殿灾,延于南阁。 缮复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 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唯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 ‘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 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 榭宫室为诫。今宜罢散民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莆 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不从。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以郡国前 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民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案《春秋》鲁雉 门及两观灾,董仲舒以为天意欲使定公诛季氏,若曰去其高显而奢僭者也。汉武帝 世,辽东高庙灾,其说又同。今此与二事颇类也。且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 之所。是时诸恪属秉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武昌,孙氏尊号 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耍之首者。恪果丧众殄民,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或 曰孙权毁彻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 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吴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业火。 人火之也。是秋,孙綝始秉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胤。明年,又辄杀硃异。弃法 律、逐功臣之罚也。
吴孙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 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使, 惊扰州郡,致使一交一 趾反乱。是其咎也。
吴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余家,死者七百人。案《春秋》,齐火,刘 向以为桓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更之罚也。皓制令诡暴,荡弃法度,劳臣名士, 诛斥甚众。后宫万余,女谒数行,其中隆一宠一 佩皇后玺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阁、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十年四月癸 丑,崇贤殿灾。十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庑、内坊东屋、辉章殿南阁火。时 有上书者曰:“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天变屡见,窃为陛下 忧之。”杨珧由是乞退。是时帝纳冯紞之间,废张华之功;听杨骏之谗,离卫瓘之 一宠一 。此逐功臣之罚也。明年,宫车晏驾。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 免。震灾其坊,又天意乎!
晋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固守,然后救灾。是以累 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履,汉高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一时荡尽。是后愍怀见 杀,杀太子之罚也。天戒若曰,夫设险击柝,所以固其国;储积戎器,所以戒不虞。 今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帝后不悟,终丧四海,是 其应也。张华、阎纂皆曰,武库火而氐、羌反,太子见废,则四海可知矣。元康八 年十一月,高原陵火。是时贾后凶恣,贾谧擅朝,恶积罪稔,宜见诛绝。天戒若曰, 臣妾之不可者,虽亲贵莫比,犹宜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原陵也。帝既眊弱,而张华 又不纳裴頠、刘卞之谋,故后遂与谧诬杀太子也。干宝云:“高原陵火,太子废, 其应也。汉武帝世,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与此占同。”
晋惠帝永康元年,帝纳皇后羊氏。后将入宫,衣中忽有火,众咸怪之。太安二 年,后父玄之以成都之逼,忧死。永兴元年,成都遂废后,处之金墉城,而杀其叔 父同之。是后还立,立而复废者四,又诏赐死,荀籓表全之。虽末还在位,然忧逼 折辱,终古未闻。此孽火之应。晋惠帝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延崇礼闼 及阁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弃法律之应也。清河王覃入为晋嗣,不终于位,又 杀太子之罚也。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火,死者三千余人。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 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以为己邑。都督力屈,婴城自守,贼遂攻逼襄阳。 此下陵上,阳失节,火灾出也。
晋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火起,兴众救之。救于此而发于彼,东西南 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班固所谓滥炎妄起,虽兴师不能救之之谓也。干宝曰: “此臣而君行,亢阳失节之灾也。”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都大火。三月, 饶安、东光、安陵三县火,烧七千余家,死者万五千人。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 怀怨毒。极阴生阳,故有火灾。与董仲舒说《春秋》陈火同事也。
晋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灾石虎太武殿及两厢、端门,光烂照天,金石皆尽, 火月余乃灭。是年四月,石虎死矣。其后一胡一 遂灭亡。
晋海西太和中,郗愔为会稽。六月,大旱灾,火烧数千家,延及山阴仓米数百 万斛。炎烟蔽天,不可扑灭。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京都风,火大起。是时桓一温一 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践 位,人怀忧恐。此与太宁火同事。晋孝武帝太元十年正月,立国子学。学生多顽嚚, 因风放火,焚房百余间。是后考课不厉,赏黜无章,有育才之名,无收贤之实。 《书》云:“知人则哲。”此不哲之罚先兆也。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 丙申,螽斯、则百堂及客馆、骠骑库皆灾。于时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罚, 皆有象类。主相不悟,终至乱亡云。
晋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龙舟二乘灾。是水沴火也。晋安帝元兴元年八月庚子, 尚书下舍曹火。元兴三年,卢循攻略广州,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是年十月壬戌夜, 大火起。时民人避寇,盈满城内。隐之惧有应贼,但务严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舍 焚烧荡尽,死者万余人,因遂散溃,悉为贼擒。殆与襄阳火同占也。
晋安帝义熙四年七月丁酉,尚书殿中吏部曹火。义熙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 灾,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犹自不绝。王弘时为吴郡,白日在听事上,见天上有一 赤物下,状如信幡,径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复大发。弘知天为之灾,不罪火主。
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京邑大火。元嘉七年十二月乙亥,京邑火,延烧太 社北墙。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京邑大火,风雷甚壮。
后废帝元徽三年正月己巳,京邑大火。元徽三年三月戊辰,京邑大火,烧二岸 数千家。
恆燠:
庶征之恆燠,刘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杀草应之。京房《易传》又曰:“夏 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
吴孙亮建兴元年九月,桃李华。孙权世,政烦赋重,民雕于役。是时诸葛恪始 辅政,息校官,原逋责,除关梁,崇宽厚。此舒缓之应也。一说桃李寒华为草妖, 或属华孽。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桃李华。自高贵弑死之后,晋文王深树恩德,事崇优缓, 此其应也。
晋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桃李华。是时简文辅政,事多弛略,舒缓之应也。
宋顺帝升明元年十月,于潜桃、李、柰结实。
草妖:
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帝在洛阳,将起建始殿,伐濯龙祠树而血出; 又掘徙梨,根伤亦血出。帝恶之,遂寝疾,是月崩。盖草妖,又赤祥也。是岁,魏 文帝黄初元年也。
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一交一 趾稗草化为稻。昔三苗将亡,五谷变种。此草妖也。 其后亮废。
蜀刘禅景耀五年,宫中大树无故自折。谯周忧之,无所与之言,乃书柱曰: “众而大,其之会,具而授,若何复。”言曹者众也;魏者大也。众而大,天下其 当会也;具而授,如何复有立者乎。蜀果亡,如周言。此草妖也。
吴孙皓天玺元年,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长老相传, 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天下平。吴寻亡,而九服为一。吴孙皓天纪三年八月, 建业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依缘枣树,长丈余,茎广四寸,厚三分。又有荬菜生工 吴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圆径一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 案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遂以狗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 干宝曰:“明年晋平吴,王浚止船,正得平渚,姓名显然,指事之征也。黄狗者, 吴以土运承汉,故初有黄龙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托黄狗之家,黄称不 改,而贵贱大殊。天道精微之应也。”
晋惠帝元康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结实如麦,外皮青,中赤白,味 甘。元康九年六月庚子,有桑生东宫西厢,日长尺余;甲辰,枯死。此与殷太戊同 妖。太子不能悟,故至废戮也。班固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居大臣之位, 危亡国家,象朝将为墟也”。是后孙秀、张林寻用事,遂至大乱。
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立皇孙臧为皇太孙。五月甲子,就东宫。桑又生于 西厢。明年,赵伦篡位,鸩杀臧。此与愍怀同妖也。永康元年四月,壮武国有桑化 为柏。是月,张华遇害。
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冬,项县桑树有声如解材,民谓之桑林哭。案刘向说,桑者 丧也,又为哭声,不祥之甚。是时京师虚弱,一胡一 寇一交一 逼,司马越无卫上国之心。四 年冬,委而南出,至五年春,薨于此城。石勒邀其众,围而射之,王公以下至庶人, 死者十余万人,又剖越棺焚其一尸一。是败也,中原无所请命,洛京寻没。桑哭之应也。
永嘉六年五月,无锡县有四株茱萸树,相樛而生,状若连理。先是,郭景纯筮 延陵偃鼠,遇《临》之《益》,曰:“后当复有妖树生,若瑞而非,辛螫之木也。 傥有此,东南数百里必有作逆者。”其后徐馥作乱。此草妖也,郭以为木不曲直。 永嘉六年七月,豫章郡有樟树久枯,是月忽更荣茂,与昌邑枯社复生同占。怀帝不 终其祚,元帝由支族兴之应也。
晋明帝太宁元年九月,会稽剡县木生如人面。是后王敦称兵作逆,祸败无成。 汉哀、灵之世,并有此妖,而人貌备具,故其祸亦大。今此但人面而已,故其变亦 轻。
晋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曲阿有柳树倒地六载,是月忽复起生。咸和九年五 月甲戌,吴雄家有死榆树,是日因风雨起生。与汉上林断柳起生同象。初,康帝为 吴王,于时虽改封琅邪,而犹食吴郡为邑。是帝越正体飨国之象也。曲阿先亦吴地, 象见吴邑雄舍,又天意也。
晋哀帝兴宁三年五月癸卯,庐陵西昌县修明家有死栗树,是日忽起生。时孝武 年四岁,而简文居蕃,四海宅心。及得位垂统,则祚隆孝武。识者窃曰,西昌修明 之祥,帝讳实应之矣。是与汉宣帝颇同象也。
晋海西太和元年,凉州杨树生松。天戒若曰,松不改柯易叶,杨者柔脆之木, 此永久之业,将集危亡之地。是后张天锡降氐。
晋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建宁同乐县枯木断折,忽然自立相属。京房《易传》 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专,木仆反立。”是时治道方僻,多失其 正。其后张夫人专一宠一 ,及帝崩,兆庶归咎张氏焉。
晋安帝元兴三年,荆、一江一 二界生竹实如麦。晋安帝义熙二年九月,扬州营扬武 将军营士陈盖家有苦荬菜,茎高四尺六寸,广三尺二寸。此殆与吴终同象也。义熙 中,宫城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草妖也。蒺藜有刺,不可践而行,生宫墙及驰道, 天戒若曰,人君拱默不能听政,虽居宸极,犹若空宫;虽有御道,未尝驰骋,皆生 蒺藜若空废也。义熙八年,太社生薰树于坛侧。薰于文尚黑,宋水德将王之符也。
羽虫之孽:
魏文帝黄初四年五月,有鹈鹕鸟集灵芝池。案刘向说,此羽虫之孽,又青祥也。 诏曰:“此诗人所谓污泽者也。《曹诗》刺恭公远君子,近小人。今岂有贤智之士, 处于下位,否则斯鸟一胡一 为而至哉?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独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 于是杨彪、管宁之徒,咸见荐举。此谓睹妖知惧者也。虽然不能优容亮直,而多溺 偏私矣。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妖水鸟集于国井。”黄初末,宫中有生 鹰,口爪俱赤。此与商纣、宋隐同象。
景初元年,又有生钜彀于卫国涓桃里李盖家,形若鹰,吻似燕。案刘向说,此 羽虫之孽,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异,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 其后晋宣王起,遂有魏室。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秃鹙鸟集鄴宫文昌殿后池。明年,魏武王薨。
魏文帝黄初三年,又集雒阳芳林园池。七年,又集。其夏,文帝崩。景初末, 又集芳林园池。前世再至,辄有大丧,帝恶之。其年,明帝崩。
蜀刘禅建兴九年十月,一江一 阳至一江一 州有鸟从一江一 南飞渡一江一 北,不能达,堕水死者以 千余。是时诸葛亮连年动众,志吞中夏,而终死渭南,所图不遂。又诸将分争,颇 丧徒旅。鸟北飞不能达,堕水死者,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过渭,又其应乎!此与 汉、楚国乌斗堕泗水粗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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