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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9 志第29 百官上(2)

建威将军,汉光武建武中,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振威将军,后汉初,宋登为 之。奋威将军,前汉世,任千秋为之。扬威将军,魏置。广威将军,魏置。建武将 军,魏置。振武将军,前汉末,王况为之。奋武将军,后汉末,吕布为之。扬武将 军,光武建武中,以马成为之。广武将军,晋一江一 左置。

鹰扬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折冲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乐进居 之。轻车将军,汉武帝以公孙贺为之。扬烈将军,建安中,以假公孙渊。宁远将军, 晋一江一 左置。材官将军,汉武帝以李息为之。伏波将军,汉武帝征南越,始置此号, 以路博德为之。

凌一江一 将军,魏置。自凌一江一 以下,则有宣威、明威、骧威、厉威、威厉、威寇、 威虏、威戎、威武、武烈、武毅、武奋、绥远、绥边、绥戎、讨寇、讨虏、讨难、 讨夷、荡寇、荡虏、荡难、荡逆、殄寇、殄虏、殄难、扫夷、扫寇、扫虏、扫难、 扫逆、厉武、厉锋、虎威、虎牙、广野、横野、偏将军、裨将军,凡四十号。其威 虏,汉光武以冯俊居之。虎牙,以盖延居之,为虎牙大将军。横野,以耿纯居之。 荡寇,汉建安中,满一宠一 居之。虎威,于禁居之。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今则或置 或不。自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此四十号,唯四中郎将各一人,余皆无定员。自车骑 以下为刺史又都督及仪同三司者,置官如领兵;但云都督不仪同三司者,不置从事 中郎,置功曹一人,主吏,在主簿上,汉末官也。汉东京司隶有功曹从事史,如诸 州治中,因其名也。功曹参军一人,主佐囗囗记室下,户曹上。监以下不置谘议、 记室,余则同矣。宋太宗已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小号将军为 大郡边守置佐吏者,又置长史,余则同也。

太常,一人。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周时曰宗伯,是 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应劭曰:“欲 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史臣案,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汉武建元五年, 初置《五经》博士。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至东京凡十 四人。《易》,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 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各一博士。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 祭酒。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一江一 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经。元帝末,增《仪礼》、 《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 谓之太学博士也。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国子博士一人,国子助教十人。《周易》、《尚书》、《毛诗》、 《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 《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 即今国子祭酒也。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晋初助教十五人, 一江一 左以来,损其员。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丞一人。并前汉置。西京曰长,东京曰令。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丞,汉东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掌祭祀读祝迎送神。太祝,周旧官也。汉西京置太祝 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庙祀。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太史,三代旧 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 保章氏,掌天文。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汉西京曰太史令。 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诸乐事。周时为大司乐。汉西京曰太乐令。汉东 京曰大予乐令。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魏世置。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光禄勋,一人。丞一人。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秦曰郎中令,汉因 之。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展门户。光禄勋居禁中如 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光禄勋郊祀掌三献。魏、晋以来,光禄勋不 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 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宫殿门户,至今犹属。晋 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 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 充之。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 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 多至万人。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 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光禄大夫银 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旧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后汉因之。前汉大夫皆无员,掌论议。后汉光禄大夫三 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魏以来复无员。自左光禄大夫以下,养老疾, 无职事。中散,六百石。

卫尉,一人。丞二人。掌宫门屯兵,秦官也。汉景初,改为中大夫令。后元年, 复为卫尉。晋一江一 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冶皆在一江一 北,而一江一 南 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卫尉,一江一 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复 置。旧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丞一人。掌刑辟。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兵狱同制, 故曰廷尉。舜摄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周时大司寇为秋官,掌邦刑。秦为廷 尉。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 理。汉东京初,复为廷尉。

廷尉正,一人。廷尉监,一人。正、监并秦官。本有左右监,汉光武省右,犹 云左监;魏、晋以来,直云监。廷尉评,一人。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评。汉 光武省右,犹云左评。魏、晋以来,直云评。正、监、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正、 监秩千石,评六百石。廷尉律博士,一人。魏武初建魏国置。

大司农,一人。丞一人。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 其任也。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 更名曰大司农。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汉世丞二人,魏以来一人。

太仓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晋一江一 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

导官令,一人。丞一人。掌舂御米。汉东亦置。导,择也。择米令精也。司马 相如《封禅书》云,导一茎六穗于庖。

籍田令,一人。丞一人。掌耕宗庙社稷之田,于周为甸师。汉文帝初立籍田, 置令、丞各一人。汉东京及魏并不置。晋武泰始十年复置。一江一 左省,宋太祖元嘉中 又置。自太仓至籍田令,并属司农。

少府,一人。丞一人。掌中服御之物。秦官也,汉因之。掌禁钱以给私养,故 曰少府。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孝武世复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右尚方令、丞各一人。并掌造军器。秦官也,汉因之。 于周则为玉府。晋一江一 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一江一 左以来,唯一尚方。宋高祖 践阼,以相府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又以相府细作配台, 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隶门下。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 御府,二汉世典官婢作亵一衣 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一江一 左乃省焉。后废帝初, 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一弩一刀铠之属,成 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然 则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东冶令,一人。丞一人。南冶令,一人。丞一人。汉有铁官,晋署令,掌工徒 鼓铸,隶卫尉。一江一 左以来,省卫尉,度隶少府。宋世虽置卫尉,冶隶少府如故。一江一 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或署丞,多是吴所置。

平准令,一人。丞一人。掌染,秦官也,汉因之。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 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将作大匠,一人。丞一人。掌土木之役。秦世置将作少府,汉因之。景帝中六 年,更名将作大匠。光武中元二年省,以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晋氏以来, 有事则置,无则省。

大鸿胪,掌赞导拜授诸王。秦世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 初元年,更名大鸿胪。鸿,大也;胪,陈也。晋一江一 左初省。有事则权置,事毕即省。

太仆,掌舆马。周穆王所置,秦因之。《周官》则校人掌马,巾车掌车,及置 太仆,兼其任也。晋一江一 左或署或省,宋以来不置。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应氏《汉官》曰:“卫尉、少府,秦官;太仆,汉成帝置。 皆随太后宫为号,在正卿上,无太后乃阙。”魏改汉制,在九卿下。晋复旧,在同 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有后则置,无则省。秦时为将行,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 长秋。韦曜曰:“长秋者,以皇后阴官,秋者阴之始,取其终而长,欲其久也。” 自太常至长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汉制卿 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书,古官也。舜摄帝位,命龙作纳言,即其任也。《周官》司会,郑玄云, 若今尚书矣。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尚犹主也。汉初有尚 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战国时已有尚冠、尚衣之属矣。 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至汉初并隶少府,汉东亦犹文属焉。古者重武 官,以善射者掌事,故曰仆射。仆射者,仆役于射事也。秦世有左右曹诸吏,官无 职事,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汉武帝世,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昭帝即 位,霍光领尚书事;成帝初,王凤录尚书事。汉东京每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 事,薨辄省。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 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条,若止有二十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 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陆分掌,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其后每置二录,辄云 各掌六条事,又是止有十二条也。十二条者,不知悉何条。晋一江一 右有四录,则四人 参录也。一江一 右张华、一江一 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则亦不知皆何事也。后何充解录, 又参关尚书。录尚书职无不总。王肃注《尚书》“纳于大麓”曰:“尧纳舜于尊显 之官,大录万机之政也。”凡重号将军一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节。 宋世祖孝建中,不欲威权外假,省录。大明末复置。此后或置或省。汉献帝建安四 年,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卫臻为右仆射。二仆射分置,自此始也。汉成帝 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四人,增丞亦为四人。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主公卿事; 其二曰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事;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曰客曹,主 外国夷狄事。光武分二千石曹为二,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改常侍曹为 吏曹,凡六尚书。减二丞,唯置左右二丞而已。应劭《汉官》云:“尚书令、左丞, 总领纲纪,无所不统。仆射、右丞,掌禀假一钱谷。三公尚书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 吏曹掌选举、斋祠;二千石曹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客曹掌羌、一胡一 朝会, 法驾出,护驾;民曹掌缮治、功作、盐池、苑囿。吏曹任要,多得超迁。”则汉末 曹名及职司又与光武时异也。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晋 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尚书。武帝咸宁二年,省驾部尚书, 四年又置。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惠帝世,又 有右民尚书。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一江一 左则有祠部、吏部、左民、度 支、五兵,合不五曹尚书。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书。若有右仆射,则不置祠部尚 书。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书,而省五兵尚书,后还置一吏部尚书。顺帝升明 元年,又置五兵尚书。

尚书令,任总机衡;仆射、尚书,分领诸曹。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吏部 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二曹;度支尚书领度 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左民尚书领左民、驾部二曹;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 库部、功论四曹;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昔有骑兵、别兵、都兵,故谓之五 兵也。五尚书、二仆射、一令,谓之八坐。若营宗庙宫室,则置起部尚书,事毕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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