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63 列传第23 王华、王昙首、殷景仁、沈演之(2)
演之年十一,尚书仆射刘柳见而知之,曰:“此童终为令器。”家世为将,而 演之折节好学,读《老子》日百遍,以义理业尚知名。袭父别爵吉阳县五等侯。郡 命主簿,州辟从事史,西曹主簿,举秀才,嘉兴令,有能名。入为司徒祭酒,南谯 王义宣左军主簿,钱唐令,复有政绩。复为司徒主簿。丁母忧。起为武康令,固辞 不免,到县百许日,称疾去官。服阕,除司徒左西掾,州治中从事史。
元嘉十二年,东诸郡大水,民人饥馑,吴义兴及吴郡之钱唐,升米三百。以演 之及尚书祠部郎一江一 邃并兼散骑常侍,巡行拯恤,许以便宜从事。演之乃开仓廪以赈 饥民,民有生子者,口赐米一斗,刑狱有疑枉,悉制遣之,百姓蒙赖。转别驾从事 史,领本郡中正,深为义康所待,故在府州前后十余年。后刘湛、刘斌等结一党一 ,欲 排废尚书仆射殷景仁,演之雅仗正义,与湛等不同,湛因此谗之于义康。尝因论事 不合旨,义康变色曰:“自今而后,我不复相信!”演之与景仁素善,尽心于朝庭, 太祖甚嘉之,以为尚书吏部郎。
十七年,义康出籓,诛湛等,以演之为右卫将军。景仁寻卒,乃以后军长史范 晔为左卫将军,与演之对掌禁旅,同参机密。二十年,迁侍中,右卫将军如故。太 祖谓之曰:“侍中领卫,望实优显,此盖宰相便坐,卿其勉之。”上欲伐林邑,朝 臣不同,唯广州刺史陆徽与演之赞成上意。及平,赐群臣黄金、生口、铜器等物, 演之所得偏多。上谓之曰:“庙堂之谋,卿参其力,平此远夷,未足多建茅土。廓 清京都,鸣鸾东岱,不忧河山不开也。”二十一年,诏曰:“总司戎政,翼赞东朝, 惟允之举,匪贤莫授。侍中领右卫将军演之,清业贞审,器思沈济。右卫将军晔, 才应通敏,理怀清要。并美彰出内,诚亮在公,能克懋厥猷,树绩所莅。演之可中 领军,晔可太子詹事。”晔怀逆谋,演之觉其有异,言之太祖,晔寻事发伏诛。迁 领国子祭酒,本州大中正,转吏部尚书,领太子右卫率。虽未为宰相,任寄不异也。
素有心气,疾病历年,上使卧疾治事。性好举才,申济屈滞,而谦约自持,上 赐女伎,不受。二十六年,车驾拜京陵,演之以疾不从。上还宫,召见,自勉到坐, 出至尚书下省,暴卒,时年五十三。太祖痛惜之,追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 谥曰贞侯。
演之昔与同使一江一 邃字玄远,济阳考城人。颇有文义。官至司徒记室参军,撰 《文释》,传于世。演之子睦,至黄门郎,通直散骑常侍。世祖大明初,坐要引上 左右俞欣之访评殿省内事,又与弟西阳王文学勃忿阋不睦,坐徙始兴郡,勃免官禁 锢。
勃好为文章,善弹琴,能围棋,而轻薄逐利。历尚书殿中郎。太宗泰始中,为 太子右卫率,加给事中。时欲北讨,使勃还乡里募人,多受货贿。上怒,下诏曰: “沈勃琴书艺业,口有美称,而轻躁耽酒,幼多罪愆。比奢淫过度,妓女数十,声 酣放纵,无复剂限。自恃吴兴土豪,比门义故,胁说士庶,告索无已。又辄听募将, 委役还私,托注病叛,遂有数百。周旋门生,竞受财货,少者至万,多者千金,考 计脏物,二百余万,便宜明罚敕法,以正典刑。故光禄大夫演之昔受深遇,忠绩在 朝,寻远矜怀,能无弘律,可徙勃西垂,令一思愆悔。”于是徙付梁州。废帝元徽 初,以例得还。结事阮佃夫、王道隆等,复为司徒左长史。为废帝所诛。顺帝即位, 追赠本官。
勃弟统,大明中为著作佐郎。先是,五省官所给干僮,不得杂役,太祖世,坐 以免官者,前后百人。统轻役过差,有司奏免。世祖诏曰:“自顷干僮,多不祗给, 主可量听行杖。”得行干杖,自此始也。
演之兄融之子暢之,袭宁新县男。大明中,为海陵王休茂北中郎咨议参军,为 休茂所杀,追赠黄门郎。子晔嗣,齐受禅,国除。
史臣曰:元嘉初,诛灭宰相,盖王华、孔宁子之力也。彼群公义虽往结,恩实 今疏,而任即曩权,意非昔主,居上六之穷爻,当来一宠一 之要辙,颠覆所基,非待他 衅,况于废杀之重,其隙易乘乎!夫杀人而取其璧,不知在己兴累;倾物而移其一宠一 , 不忌自我难持。若二子永年,亦未知来祸所止也。有能戒彼而悟此,则所望于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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