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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圣水与拖雷猝死之谜(2)

禁止掠民为驱,实行编户制度在早期的征伐战争中,许多被征服地的百姓变成了蒙古贵族的驱口,沦为奴隶。“时诸王大臣及诸将校所得驱口,往往寄留诸都,几居天下之半”。耶律楚材力图改变这种状况,提出“括户口,皆籍为编民”。但对于如何编户,朝内大臣也有意见分歧,多数人主张像蒙古和西域各国那样“以丁为户”。耶律楚材“独以为不可”,说:“自古有中原者,未尝以丁为户。若果为之,可输一年之赋,随即逃散矣。”耶律楚材主张,制定政策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历史传统,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反对扑买课税,禁止以权谋私西域各国实行的是一种由商人包税的扑买制度,后来一些西域和汉族商人要求把这种制度搬到中原,“以银一百四十万两扑买天下课税”。耶律楚材坚决反对,说:“此贪利之徒,罔上虐下,为害甚大。”从表面看,用耶律楚材征收赋税的办法,一年才能征收50多万两银子,加上其他收入,数目也不太大。而那些商人提出包税,一下子就上交国家140万两白银,确实有一定诱惑力。但耶律楚材深知,商人拿出140万两,就会向百姓加倍地征收赋税,会大大加重百姓的负担,因此他不同意采取这种办法。当时,“所在官吏取借回鹘债银,其年则倍之,次年则并息又倍之,谓之羊羔利。积而不已,往往破家散族,以至妻子为质,然终不能偿”。“楚材奏令本利相侔而止,永为定制,民间所负者,官为代偿之”。这是打击高利贷剥削的一项重要措施。当时蒙古贵族不仅抢掠奴隶、财富,还勾结回回商人经商谋利,往往借贷官钱作为本钱,实质上是挪用公款,借公物以肥私,既危害国家利益,又危害百姓。耶律楚材建议“贸易借贷官物者罪之”,要求禁止官吏以公款官物经商取利。他还提出:“监主自盗官物者死。”“贡献礼物,为害非轻,深宜禁断”。对于后一条主张窝阔台说:“彼自愿馈赠者,宜听之。”耶律楚材说:“蠹害之端,必由于此。”

主张尊孔重教,整理儒家经典1232年,当汴梁即将被攻破时,耶律楚材就建议窝阔台“遣人入城,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代孙元措,奉袭封衍圣公,付以林庙地”,借以争取大批儒生。同时“命收太常礼乐生,,有诏名儒梁陟、王万庆、赵著等,使直译九经,进讲东宫。又率大臣子孙,执经解,知圣人之道”。1234年,蒙古汗廷正式建立了国子学,“以冯志常为国子总教,命侍臣子弟十八人入学”。在此前后,各地的庙学也逐步恢复,并得到了耶律楚材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在尊孔兴学的同时,耶律楚材还注意搜集整理儒家经典。早在1226年,当成吉思汗的军队攻下西夏灵武时,“诸将争取子女玉帛,楚材独收遗书及大黄药材”。因为他认为儒家典籍可以使人了解圣人之道,而大黄药材却可以治病救命,它们比子女玉帛更重要。

1236年,他正式向窝阔台提出建议,在燕京、平阳两地设置了编集经史的机构:“八年丙申……耶律楚材请立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编集经史,召儒士梁陟充长官,以王万庆、赵著副之。”两个编集经史机构的设立,对保存儒家经典、传播文化起了重大作用。

宋子贞在《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中对耶律楚材进行了充分肯定:“国家承大乱之后,天纲绝,地轴折,人理灭。所谓更造夫妇,肇有父子,信之有矣!加之南北之政每每相戾,其出入用事者又皆诸国之人,言语之不通,趋向之不同。蒙古军三次攻打金中都路线图(选自《图说北京史》)当是之时,而公以一书生孤立于庙堂之上,而欲行其所学,戛戛乎其难哉!若此时,非公则人之类又不知其何如耳。”作为被征服的一介书生,“孤立于”蒙古政权的“庙堂之上”,终于对成吉思汗父子的政策发生了重大影响,从而使中原先进的经济文化得到恢复和发展的机会,使征服者最后被“圣人门徒”所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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