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少年杀手的出现(2)
其实宠物就是子女、我儿子跟我比赛,我赢了,会说"老子赢了!"我输了,我可以说"我的儿子赢了。"我常在比赛开始的时候,用<为徐敬业讨武氏檄>上的一句话:
"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然后说,不论谁赢,总是我家的天下。
这世间的争战,碰到一家人,最纠缠不清。连那小小的螳螂,只因为进了这家门,就要有不一样的对待。
说时迟那时快,这小家伙已经爬出袖口、爬过衣服、爬上了领口,所幸它好像还没什么翅膀,不然一定飞了。我轻轻松松地把衣服从另一面翻起来,它以 为"大地长高"了,便又往上爬,爬到一半,就被我从衣服的后面一把抓住。它居然猛力踢,先抱出双臂,用它的钳子狠狠戳我隔着衣服的手,再低下头咬。我想把 手放松,都办不到。赶紧把巧克力盒子拿来,扣在它身上,再把衣服盖下去。
现在我知道它虽然没吃东西,还是很强的,我想,它昨天不吃蜜蜂,一定是因为没有挑战性,它既然敢跟我拼,当然看不上小东西。所以,我得给它找个有力的对手。
我拿起塑胶袋往外走,直直走到冬瓜田。这有我早春先在屋里播种,再由我老婆种下去的冬瓜,大概因为种的时候没松土,又种得太密,只见开花,不见结果。我母亲用有妙的词,称呼那些花,叫"谎花"。
我就等在"谎花"旁边。因为我知道那种特大号,浑身长满毛的大黑蜂(bumblebee)总爱光顾我的谎花。我也猜想,这"谎花"之所以变成"谎 花",就是因为大黑蜂作怪,不错!我是知道大黑蜂不但无害,而且能帮助传播花粉,但是当五谷不登、四方不靖的时候,好官也成了坏官。更何况我要抓这"好 官",总要先为他罗织一个罪名才是。遇到国事蜩螗,杀几个官员,就能平百姓多怨,免得伤到龙颜。
大黑蜂果然来了,一朵花、一朵花地穿梭。我不敢走进瓜丛中,怕跌踩伤了瓜藤,只好等在外面。终于等它飞到了最靠近的一朵花,塑胶袋唰地一声罩下去,一直罩到花下面,连花拔起,大黑怎么可能逃得掉呢?
大黑蜂在塑胶袋里,单单听那震翅的声音,就惊人、就过瘾。它不是嗡嗡嗡,而是吱吱吱,翅膀震得太快,发出一种高音,再碰到薄薄的塑胶袋,就好像飞机的螺旋桨穿进丛林,一副要坠机的惊险。
照老方法,我又把它逼到一个角落,再将其余的塑胶袋往反方向套,于是那小角落就变成一个小袋子,只要把"开口处"抓紧,对准盒子的缝隙,大黑蜂就飞了进去。
(这次我没有拉观众,唯恐如前一天的"漏气"。)大黑蜂果然不凡,足有两公分多,身子大、腿又粗壮,好像一架会飞的坦克车,在盒子里横冲直撞。" 你不是很强吗?敢跟我狠,现在试试这个,去抓啊!"我心里对螳螂喊,可是那家伙就像许多人家的孩子,专会"把着门槛狠",对自己人像凶神恶煞,出门就变成 了兔子。它吓得直躲,大黑蜂飞到这角,它就躲到那角,最后居然以盒盖的一边,把头对着最角落,变成了鸵鸟。
这下我就真想不通了,它现在虽然还不大,也有了七、八公分长,它如果不知道猎杀,又是吃什么长大的呢?难道它吃素?螳螂明明不吃素啊!
我发现自己需要进修了,如同娃娃总不吃东西,妈妈一方面可以怀疑孩子生病,一方面也得想想是不是自己照顾上有问题。我立刻请老婆开车,带我去图书馆,找螳螂的书。
号称长岛最大的图书馆,居然有关螳螂的书,一共不过四本,其中两本只是昆虫书里的一章,剩下两本还是在儿童图书部找到的。难道在美国只有孩子玩螳螂?
虽然是儿童书,内容倒也十分丰富,尤其可喜的,是图片多。其中一本 《ThePrayingmantis,InsectCannlbal(byLilOHess)》,单单看这书名的"Cannibal(食人族,或吃同类的 动物)"就惊心动魄,敢情这螳螂不但猎杀别的昆虫,连它自己的同类都吃?
书里也登了一张新几内亚asmat人的图腾木刻,刻的正是一只作祈祷状的螳螂。Asmat族,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都还吃人。吃他们自己的敌 人,也吃外来的"朋友"。正因此,他们特别崇拜会猫杀同类的螳螂,甚至认螳螂作祖先,在矛上、鼓上、盾牌上,乃至酒杯上都刻着螳螂的图案。
书里还登了螳螂孵化的图片,母螳螂前一年产下的卵,会封在一团黑色的胶状物质里,度过寒冷的冬天,再于第二年温暖的时候开始孵化,几百只小螳螂从孵里钻出来,一只连一只地垂落到地面,开始它们猎杀的一生。
一只只有蚊子般大的"螳螂宝宝"能抓到什么?它们脆弱得只有被抓,被蚂蚁们抓去当食物。为了自保,它们必须快速长大;为了长大,它们必须赶紧吃东西。而最容易吃到的东西,就是最靠近它们的——
兄弟姐妹。
于是一只吃一只,稍微强一点的吃掉稍微弱一点的。今天能吃掉亲手足,变得再强壮,明天就能再多吃一些手足。一次几百只螳螂,就这样彼此吃、彼此杀,愈吃愈少,愈吃愈大。也由于最后剩下的同胞不多,使它们能分享有限的空间和食物。
想想,以螳螂那种不主动出击的方法猎食,必须等着蝴蝶、蜜蜂飞到身边,才能抓住的情况,如果一次几百只螳螂都长大,就算它们彼此不相残,只怕也得饿死。
于是,我想:说不定母螳螂一次生那么多蛋,就是准备让它们彼此残杀,被吃掉的是母亲存心留下的食物,吃掉兄弟姐妹的则是传宗接代的子女。台湾产 的"艾氏树蛙"不就这样吗?母蛙等卵孵化成蝌蚪之后,继续产卵,给蝌蚪当食物。又如同男人一次可以射出几亿的精虫,每一只都在动,也都在拼命地游泳、拼命 地比赛,看谁能先游到卵子成孕。每一只都是机会,也都可以称为生命,一次放出这么多机会,目的只是为了增加机会。没能游到的失败者,当然是死亡。
我也见过一种澳洲的小老鼠,母鼠一胎可以生八、九只小鼠,却只有六只奶,小老鼠一生下来就冲向乳头,一口咬住乳头,再也不放,在生物纪录影片里,只见六只小鼠挂在母鼠的肚皮上,另外没抢到乳头的,则注定要饿死。
生命就是竞争,从没有成孕的精子,到互相残杀的螳螂,到抢xx头的小老鼠,到飞弹大炮的人类战争,看来虽不一样,道理却相同,也就不必有什么同情。
现在我对这小螳螂,突然有了极大的敬意。如同听说门口走进来的那个初入堂口的小弟弟,已经撂倒了许多大哥,而不能不刮目相看。
这小东西,怪不得敢跟我打斗,原来从小到大,不过三个月的工夫,它已经是一路杀出天下。由杀同胞手足,到杀蚜虫蚂蚁,到杀……。它的每一片皮肉,都是用别人的血肉累积的。它的肉里有别人的肉,血里有别人的血,真是"地将功成万骨枯",多像历代开国的帝王"
只是,我更不解,为什么它现在居然如此儒弱?难道这小小的囹圄,就能折杀一位杀人无算的猛士?又或杀人无算的猛士,进了囹圄,就成为缩头的乌龟?
这螳螂让我想起十三岁杀人的秦舞阳。苟活八月三十日
几乎是昨天的翻版,一早过去看,大黑蜂已经面朝上,直挺挺地躺在盒身上毫发无伤,表示又是"自然死亡"。
对的!你可以称它为"自然死亡",它不是撞死的,也不是被咬死的,更不是饿死的,而是因为用完了它一生被准许使用的"气氛量",而自然死亡。
Forinsects,thetempooflife,notthepassageoftime,determineshowlongtheylive。" 这是我在《自然历史》刊物上读到的。对昆虫而言,它们的寿命不是决定于它所经历的时间,而决定于它生活的节奏。 (TheLongandtheShortoflt.byRobertG.Allen)譬如:
把两百只公苍蝇放在一立方英尺的笼子里,苍蝇大约可以活十六天;当把那些苍蝇的活动空间缩一个小瓶子里,使它们不太能飞时,大约可以活五十天;而当把个别的苍蝇放在极小的瓶子里,又冷冻到华氏五十五度,则能活上六个月。
妙的是,这些苍蝇活的长短虽不同,但它一生用掉的氧气量却是相近的。所以当它不断折翅膀,使用比平常多百倍的氧气时,当然没多久就死了。你可以说它是累死,也可以说它用完了老天给它的氧气量而自然死亡。
虽然论文里说哺乳动物不一样,否则住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一定活得特长;那些不做运动、好吃懒做的人也必然长寿。但是我想,说不定人也都有个"定数",如同老一辈说,每个人生下来都有一定的福分。小时候太享福,老来就要萧条;少时命苦,老来又能荣发。
只是"荣华富贵"和"福寿康宁"都不能代表"幸福指数"。这就好像前些时调查全亚洲最有幸福感的是哪国人,发现富裕的日本、台湾,都不高,反倒是贫穷又混乱的菲律宾和泰国人最感到幸福。
看这社会上的个人,也一样。那些家财万贯的人不见得快乐,寅吃卯粮的人也不见得痛苦。前者乐归乐,可能表面满足,骨子里空虚寂寞;后者苦归苦,却 常能苦中作乐。只是有钱人常猜穷人苦死了,用这"对比"来让自己觉得快乐些;那些穷苦人又常猜有钱人有多快乐,结果哀哀怨怨使自己更痛苦。
如果他们各过各的,谁也不去比谁,我相信人的一生,无论荣发与萧索,那"幸福指数"应该是相近的。上帝给每个人同样的快乐,用完了,就该死了。
现在我开始了解为什么这螳螂虽然不吃不喝三天,却还生猛有力。你看!它不停地在盒子里爬,精力还那么旺盛。这是因为它不飞,"飞"是最耗氧的,比"爬"要多耗数十倍的氧气。
此外,它的身体很科学,细细的脚、细细的上身,还有小小的头,使它接触空气的面积很小。加上硬硬的负骨骼,能像仙人掌一样,避免水分的蒸发。
这小头使我想起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琪塔豹(Cheetah),也是大大的屁股、细细的脖子、特小的头。它在快速运动的时候,由于头部轻、脖子长,而减少震动。脑部少了震动,就不容易累。
螳螂跟琪塔豹真有点像,琪塔快是快,一次冲刺只能持续一分钟,所以它们总是站在高处观察,看准了,再冲过去。抓不到,就放弃。
螳螂也一样,正如古书上说的,它是"阴杀之虫",偷偷躲在叶子后面,等猎物接近才出击,抓不到就暂时罢手。
大凡这种猎杀型的动物和昆虫,都特别能挨饿。所谓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它可以挨上七、八天的饿,瘦得像是"挂着两层皮",但是愈饿愈机灵,也愈轻巧、愈狠毒。好像躲在一角的古董店,十天半个月没客人,没关系,只要一个上门落了网,就够三个月的开销。
想想这螳螂在野外,要多久才有顾客上门?它当然能挨饿,也当然能够忍受孤寂。而且螳螂总是单独猎杀、自己享用,所以比群体合作的琪塔更孤寂。
想起老诗人纪弦的〈狼之独步〉——
我乃旷野独来独往的一匹狼,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车,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夭地……
对了!还有哪位诗人,说"故乡土、故乡土,掬一把故乡土……"?这螳螂不吃不喝,是不是有了乡愁,或水土不服?水土不服时,是不是该用古人的方法,吃一点故乡带来的泥土?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