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青又咬住了嘴唇,颤颤抖抖的举起了酒杯,但,身边有只手接去了她的杯子,用不轻不重的声音说:“别勉强女士们喝酒,换一杯果汁吧,这杯酒,让我代范太太喝了!”
仰着头,他将那杯酒一饮而尽,对-青微微一笑-青可怜兮兮的看着他,说不出心里有多么感激。大家不再闹酒了,注意力也从-青身上移到别处,他们谈起最近官 场的一件趣闻,先生太太们都发表着议论,谈得好不热闹-青悄悄的把目光移向她身边那位男人的桌前,这时,才在那桌上竖立的座位名牌上,看到他的名字:“夏 梦轩”。
散席后,大家聚在主人那豪华的客厅里,仍然高谈阔论不止,-青瑟缩的坐在靠窗的一个角落里,只想躲开那群人,躲得远远的,甚至躲到宇宙的外面去。有个人影停在她的身边,一杯茶送到了面前,她抬起眼睛来,是夏梦轩。
“喝杯茶吧!”他微笑的说,嘴边有点鼓励的味道。
她接过茶杯来,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笑。
“我们常常要应付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环境,”他轻声的说,背靠着窗子,握着茶杯的手稳定的晃动,那橙色的液体在杯里旋转着,冒出的热气弥漫在他的眼睛前面。“别为喝酒的事情难堪,他们都没有恶意。”
“我知道,”她仓卒的说,想给自己的躲避找一个理由。
“我只是不习惯,我好像完全不属于这里,我很怕──见到陌生的人,这使我紧张不安,许多时候,我都宁愿孤独,我想,我生来就不太合群。”
“是吗?”他深深的望着她:“孤独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寂寞是每个人都不要的,但愿你有的是前者,不要是后者。”
他笑了笑,喝了一口茶。“能够孤独还是有福的人呢,许多人,希望孤独还孤独不了。”
“你吗?”-青问,感到自己紧张的情绪逐渐的放松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种懒洋洋的松懈,斜靠在那儿,注视着那些高谈阔论的人,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要孤独的男人很少,他们都是些入世者,要竞争,要为事业奋斗,要在人群里一较短长。”她轻声的说。
“确实不错,”他看了她一眼:“所以男人比女人难做,他们不能够很容易的获得片刻孤独。人往往都受外界的操纵,不能自己操纵自己,这是最可悲的事!”“我有同感呢!”她低低的说,伸展着手臂,想起那间盛满暮色的小屋,她宁愿蜷缩在那沙发里,不愿待在这灯烛辉煌的大厅中。
“我和伯南见过很多次,他不常谈起你,”他说,在人群里搜索着伯南:“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她轻声说。
“我有两个,”他喝了一口茶,愉快的笑着,眼睛里突然闪烁着光彩。“孩子是一个家庭里的天使,你们应该要孩子,那会使家庭热闹很多。”
“你太太没来?”她好奇的问。
“她不喜欢应酬。”
“我也是。”她叹息一声,似乎不胜疲倦,并不是每一个丈夫都要强迫太太出席宴会呀!
伯南远远的走来了,手里拿着-青的披肩,对夏梦轩客气而疏远的点了点头,他夸张的把披肩披在-青肩上,用不自然的温柔说:“-青,你身体不好,别坐在风口上,当心回去又要闹头痛了。”-
青看了伯南一眼,什么都没说。她是了解伯南的,在人前,他总要做出一股温柔体贴的样子来,朋友们都认为他是“标准丈夫”!在家里呢?温柔体贴就都不必要 了。顺从的站起身来,跟着他向前走去,伯南暗中狠狠的捏着她的手臂,在她耳边悄悄的说:“你该去和主人谈话,别和那个夏梦轩躲在一边,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 板而已!满身铜臭!那边那个白眉毛的老头是孟主任,在我们部里很有点力量,对我出国的事颇有助力。他对你的印象很好,去和他多谈谈!”
她愕然的看着伯南,他想要她和那个孟主任谈什么呢?孟主任!就是那个用膝盖碰她的老头!她的胃部一阵痉挛,身子就不由自主的僵硬了。
“不,伯南,我要回家。”她低声的说。
“什么?”伯南皱紧了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要回家。”-青像孩子似的坚持着:“我要马上回家。”
“胡闹!”伯南捏住她的胳膊。“上前去!”
“不!”她向后退,用执拗而又委屈的眸子望着伯南:“我要回家,请你带我回家!”
怒气飞上了伯南的眉梢,他紧握着-青的手臂,彷佛立即就要发作,但是,他又忍下去了,望着-青那张小小的、坚决的脸,他明白她固执的时候,谁也没办法让她屈服。收起了怒容,他说:“好吧,我带你回家。”
到了主人面前,伯南的脸色已经柔和得像个最深情的丈夫,对程步云点了点头,他温柔的揽着-青说:“对不起,内人有些不舒服,请允许我先告辞一步。”
主人夫妇一直送他们到门口,且送他们坐进汽车,伯南怜惜的把西装上衣披在-青的身上,看得那个程太太羡慕不止,车子开走了好久,才回头对程步云瞪了一眼。
“你该学习。”
“算了!”老外交官咧嘴一笑:“人家是小夫小妻呀!”
这儿,车里的伯南已经变了脸,从反光镜里瞪着-青,他厉声说:“你简直可恶到了极点,完全给我丢人!”-
青缩在座位里,用披肩裹紧了自己,怯怯的说:“我──我很抱歉。对不起,伯南。”
“我不知道为什么娶了你?”伯南怒气冲冲的吼着:“倒了十八辈子的楣!”-青咬住了嘴唇,每当她无以自处的时候,她就只有咬紧自己的嘴唇,好像一切难堪、 哀愁、痛苦……都可以在这一咬里发泄了,或者说,因这一咬而被控制住了。可是,泪雾升了起来,她看不清车窗外的任何景致了。
“你永远学不会!永远长不大!永远莫名其妙!”伯南仍然咒骂不已:“我要你这样的太太做什么?只是养了一个废物!”
泪水滑下-青的面颊,热热的、湿湿的。窗外的雨加大了,冷冷的雨水像是全灌进了她的衣领里。她把整个身子都缩了起来,仍然抵御不了那包围着她的一团冷气。
夜深的时候,夏梦轩才离开了程步云的家,他是全体宾客最后离去的一个。
站在程宅的大门外,他深吸了一口夜风,雨停了,他喜欢秋夜那种凉凉爽爽的空气。他那辆米色的道奇牌小汽车正停在街道旁边,上了车,他让车子滑行在人烟稀少 的街头。深夜开车是一种享受,稳稳的握着驾驶盘,不必和满街的车子行人争先抢后。人生的驾驶也和开车一样,何时才能有一条康庄而平稳的大道?不需要在别人 车子的夹缝里行驶?随时担心着翻车、抛锚、和碰撞?摇了摇头,一种淡淡的、疲倦的感觉就对他包围了过来,燃起一支烟,他对着窗玻璃喷过去,百无聊赖的叹了 一口气。
为什么在程家待得这么晚?他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在现在这种争名夺利的世界里,像程步云那么富于人情味的人已经不多了。他喜欢那对老夫妻,事实上,他和程 步云还有一段不算小的渊源。十五、六年以前,程步云曾经在他念的大学里面兼课,教他逻辑学,他们可以说是彼此欣赏。后来,程步云曾想把自己的一个大女儿嫁 给他,千方百计的为他们拉拢过。但是,那位小姐太娇,夏梦轩又太傲,两人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来。接着没多久,程步云就外放到南美去了,他的那个大女儿也在 国外结了婚。数年后,夏梦轩留学美国,还和她见了面,她已是个成熟的小妇人了,豪放、爽朗、热情的招待他,颇使他有些怏怏然的懊丧。而今,程步云年纪大 了,退休了,儿女都远在异国,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孤零零的在台湾,他就和他们又亲近了起来,像个子侄一般的出入程家。老夫妻热情好客,他也常在座中帮忙招 待。
今天,今天为什么要来呢?他加快了车行速度,耳边有着呼呼的风响。他记起那个范伯南对他那畏怯的小妻子说的几句话:“别和那个夏梦轩在一起,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的铜臭!”
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拳的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的 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煞住车,深思的喷出一口 烟,注视着前面的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下了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
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着,是一粒粒亮晶晶的发光体。他穿过花园,走进正房,客厅的灯光还亮着,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 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着腐朽的浓香。他四面看了看,出于本能的关掉了电视,收 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气,自语的说:“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棉被有一半已经滑落到地下,双手都伸在棉 被之外,却又蜷缩着身子,像是不胜寒冷。夏梦轩站在床边,默默的对她注视了几秒钟,奇怪她虽然已当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却仍然保持着稚气的天真。把棉被拉了 起来,他细心的把她的手塞进棉被里,就这样一个小动作,已经惊醒了她,睁开了一对惺忪的大眼睛,她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微笑,睡态可掬的说:“你回来了?我今 晚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我是大老虎,他们是小老虎!”
怪不得客厅那样零乱!他想。美婵翻了一个身,闭上眼睛,立即又沉沉入睡了。梦轩转过身子,走到孩子们的卧室中,电灯同样亮着没有关,他先到六岁大的儿子小 竹的床边,小竹熟睡着,一脸的黑线条,像个京戏中的大花脸,睡觉前显然没有经过梳洗。小小的身子歪扭着,彷佛睡得不太舒服,梦轩伸手到他的身子底下,首先 掏出一把小手枪,继而又掏出一辆小坦克车,最后再拉出一只被压扁了的玩具小熊,小竹的身子才算睡平了。他怜爱的看着那孩子,诧异他怎能躺在那么多东西上面 入睡。离开了儿子的床边,他再走到八岁的女儿小枫的床边,小枫是他的小珍珠,他说不出有多喜爱这个女儿。停在床边,他惊异的发现那孩子正强睁着一对充满睡 意的眸子,静静的注视着他。
“嗨,小枫,怎么你还没有睡着?”他奇怪的问。
“我在等你呀,爸爸。”小枫细声细气的说。
“噢!”他弯下腰去,抚摸着那孩子粉扑扑的面颊。“我不是告诉过你么,爸爸事情忙,晚上回来得晚,你别等我,明天还要上学呢!”
“你没有亲我,我睡不着。”小枫轻声的说,突然伸出两只小小的胳膊,揽住梦轩的脖子。梦轩俯下头去,在她的额头,两边面颊上,都吻了吻,那温温软软的小手 臂引起他衷心的喜悦和感动的情绪。怎样一个小女儿呀!为她盖好棉被,把脖子两边掖了掖,他宠爱的望着她,低声的说:“现在,好好睡了吧!明天我早早的回来 陪你玩,嗯?”
孩子点点头,唇边浮起一个甜甜的笑。
“明天见,爸爸!”
“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
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 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着柔和的光线,四壁有着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着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着咖啡杯子,他对着墙上自 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的说:“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叠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着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的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的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 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的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札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 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 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的“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着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 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 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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