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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我是问九信的元配。

十三岁相遇,二十三岁相嫁,然后相守至今。

如此简单完美,仿佛神仙眷侣。

然而——也许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我与九信是高中同学。我五岁上学,读到高中也才十三,同学们都比我大,九信也是,大我两岁。记住他因他奇异的姓氏,然而单纯的年代,单纯的年纪,尚不足以让我注意到那个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少年,是如何地沉默英俊。

那年学校正开始实行课间餐,因是新生事物,学校的态度——几乎可以引一句电影海报上的话:隆重推出。实验中学是省级重点,同学少年多不贱,也积极配合。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一室的热面包香及欢声笑语,缭绕拥集,好象是人间天堂。

我自然是当中一员,直到有一天,我不经意地回头,看到一个瘦长的身影正顾自起身,目不斜视地穿过教室,消失在门旁。

那个衣衫单薄的少年长久地站在空寂的走廊,背对着整个的热闹,伫立的身影象一根钉子,风一阵阵掀他洗得褪色的衣襟。

日复一日,在我们一室春风之际,他离开。

——九信是班上唯一没有订课间餐的人。

依稀知道他没有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他过时陈旧的衣着说着他贫困的家境。贫困,在我概念里,应如卖火柴的小女孩,瑟瑟发抖的,乞怜的,无助的,然而……

隔窗我看见他骄傲的背影。

我惊奇于他的骄傲,并且被深深吸引。

我记得那天,薄凉如丝的风,挟着时断时续流苏般细丽的雨。天气骤凉,手里握着温热的面包,我却油然想起长廊里的少年。这样冷的天,他却仍是单薄的旧衣,吃点面包暖一暖会好一些吧?

他看见我,一怔。我把面包递过去:“哎,给你吃。”

他蓦地愣住,整张脸涨得通红,却不动。我只以为他不好意思,抬眼看他,轻轻说:“你吃呀。”见他仍不动,我顺手将面包搁在栏杆上。

没想到他箭一样抄起来,一把就扔到了楼外的雨雾里。我陡然受惊,不知所措,“啊”地叫出了声,泪水夺眶而出。

第四节课的下课铃一响,同学们蜂拥而出,偌大的教室在刹那间空落下来。只有一个脚步声,在我身侧,犹豫。他的。我倔强地转身,一眶的泪,忍了又忍。我恨这个不知好歹的男孩。终于听见,脚步声,迟疑地远去。

然而只几分钟后他便冲上了楼,一身的湿,大步走向我的姿态里有一种坚决。而他的手里,分明是那个被丢出去的面包。

他停在我面前,我在泪光里怒目以视。

片刻的静寂。

我突然尖叫一声,直扑过去想阻挡,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有力的手牢牢地抓住我,我只能惊骇地看着他,把那个混合了雨水、泥沙,被人踩得不成形,被脏水浸泡得肿胀的面包,一口一口地吃了下去。

我目瞪口呆。

他终于艰难地吞下了最后一口,拍拍手上的泥土,定定地看着我,忽然,深深地笑了。

那男孩,笑起来颊上有深深的酒窝。

我在瞬间受到巨大的震撼。

从那一刻起我不再有别的选择。

当时并不知道,只是喜欢与他在一起。放学时稍微晚走一会儿,同学们一哄而散,听见他的脚步声,沉静地靠近。抬头,相视而笑,然后并肩而行。我一路家事国事天下事,滔滔不绝。

喜欢一边说一边一根根扳他的手指:“我大姐叫叶朱,我二姐叫叶紫,嘿,大红大紫,可见我爸我妈的洪图大略。可是到了我。我叫叶青,我只是一片绿色的叶子……”他泰半不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听。

我又问他:“你的姓那么奇怪,多难起名字。那你父亲叫什么?”

他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我随我母亲姓。”

我很好奇:“为什么?”

他沉默了很久:“我是遗腹子,我没有见过我父亲。”

“遗腹子为什么就不跟父亲的姓?”我愈加好奇。

九信微笑:“叶青,你的为什么实在太多了,你是一套会走路的《十万个为什么》。”

我理所当然地应该生气。于是一嘟嘴,丢开他的手,脚下加快了速度,三步两步把他甩在后面。总是在某一个拥挤的路口,在红灯前,在整个城市的车声人声里,我装着全神贯注地看前方。

他在我耳边悄声说:“算我说错了,你不是一套,你顶多也就是一本分册。”

我忍不住笑。

他轻轻一牵我的手。

我不经意转头一瞥:呀,九信长高了。肩不知不觉地宽,夹克袖管里,隐隐透出手臂上的肌肉如垒。身上有热气,在向四周喷薄而出,如此强盛茂密,却又无声无息,仿佛炉中火焰我的呼吸陡然一窒。

不自觉,便挣开他,三两步跳上台阶,细细浏览沿街小店,只一下,就把刚刚闲气都忘,探手招呼他也过来看。

是一只圆头圆脑的小笨鞋,鞋口的小老鼠,灰绒绒的,探出半身,尖尖小脸上,满是稚气警觉,仿佛在窥测周围可有猫的痕迹。

那神情,象一只眼睛在偷看包了物理书皮的《天龙八部》,另一只随时盯着门;又象两只手都伸向巧克力了,耳朵却竖得老高。

我连声问九信:“象不象我,看,象不象我?”

最后店主手里的报纸大旗一样挥舞:“走走走,没钱看么事看,害老子废这久话,生意都是你们这些人搞坏的……”有几下,扫到了我手臂上。

几乎是脚不沾地被撵到街上去。

而太阳正圆圆胖胖落下,象一个笑脸,被迎头一击,眼前轰地黑了。

只是这样小、这样小的一个喜欢。

我一路一声不吭,往前直冲,九信却突然说:“等你生日,我送你。”

我一怔,脚下几乎刹不了车,急问:“真的?”

他答:“真的。”

我追问:“你哪里有钱?”

九信答:“你别管。”惯常不多言语,腮上隐隐一现棱角。

我倒有点忐忑,不知该说什么:“好贵的,算了,我也不是真那么喜欢……”九信已经把我用力一拉:“快跑,车来了。”

回家自然免不了捱惯的骂:“又这么晚回来,干什么去了…”我免不了说惯的借口:“车不好搭,人多,挤不上去嘛……”

那时二姐尚未出国,也帮腔:“那就在教室把作业做完再走嘛,又避过了高峰期,时间也节约了。大好的时间,何必要浪费在生活琐事上?”

我唯唯:“是是是。”“对对对。”“我知道,我明白,我懂得。”然后诺诺:“好好好。”“会会会。”“一定一定。”

简直象提款机屏幕上那个不断鞠躬的女郎:“欢迎您使用柜员机。”“您的指令已被接纳,正在操作。”“您走好,下次再来。”

但我心中另有一张嘴在说:大好的时间,何必浪费在学习上?

我几乎不记得大姐的样子。

午夜朦胧醒来时,晕黄灯下永远是同样俯案的身影,身侧书山无路。竟然看不出,是半夜十一点,还是凌晨五点,仿佛时光亦惊动于一个人的艰韧,怯怯退避一旁。

在收到哥伦比亚大学通知书的那晚,从没见大姐笑得那样开心过,而她眼角已有皱纹,如镜面细致划痕,自此终不肯退,

那年大姐三十岁。从此父母教育我和二姐时就说:“女孩子心一浮功课就泡汤了,你看你们大姐,学习期间,绝不谈情说爱……”

但是,有没有男孩子温柔地执过她的手,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将她护在身后?而我家窗前的栀子花,春来五月香得动声动色,令人想要溅泪的时候,她会不会也从书本上抬起眼睛呢?

她出国之后多年,我坐在窗前看小说,花香将纸页上的爱情传奇薰染如梦,我却突然在纸页的空白幽幽浮起,永不知晓答案的问题。

父亲在席间喜极而醉,大姐只是疲倦地低下头去,双手按摩眼珠:“眼睛好累,发涩,看东西都是雾的——听说美国配眼镜贵,要多配几副带出去。”

学习便是这样黯黄的雾里长路,漫漫无际。大姐在越洋来信里写:“今天我拿到了大学最高奖项,而我所有的对手都是同胞。我心并不欢喜,也许因为他们羡 嫉、痛恨、失望的眼光——竞争如此如此激烈残酷,隐有血腥味道,只为了将来能够有安适平稳的生活。上次照片上男生是我实验室伙伴,爸,妈,我懂得你们意 思,但我背负着千钧重担,再无余力承担感情。”

而我是夜惊醒,梦见皱纹如藤蔓缠生,迅速淹没大姐的脸。

此时暗中仿佛突然有强烈气息,沉静饱满,一如阳光,我记起九信说:“等你生日,我送你。”禁不住微微笑了。

我至愿领取的最高奖项并非学业。

当中……,不是没有辛酸回忆的。

——某当红作家曾在自己的专栏里犹自有恨地说:“我可以原谅抛弃我的初恋男友,也不能原谅曾欺侮我的小学男生。

盖,前者固然是痛得撕心裂腑,却是菊花的刺,血泪里仍有花朵的芳香,我们因这痛而慢慢长大;而后者却是真菌感染,受创处长出牛皮癣来,又痒又痛,又碍观瞻,却连向人哭诉都不能,而且不能治愈,长长远远地痒下去,疼下去。”

所谓深有同感。

我为九信挥过拳。

一直记得那女孩在我耳边嘁嘁喳喳时惊奇不屑的眼风:“呀,你居然跟问九信混在一起,你知道他是什么东西吗?”她是九信的邻居,也是他从小学起的同学。

九信是私生子。

——没人知道那个男人是谁,无论人们怎么对待九信的母亲:胸前挂破鞋的游街;暗室里的关押;无数次地写检查,她都坚决不肯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她在牛 棚里生下儿子,然后在最辛苦、最累最脏的翻砂车间里干了一辈子,直至终于患上职业病病休在家。那孩子,从小人人都知道他是野种,在整个家属区,除了骂他、 欺侮他、羞辱他,从来没有人和他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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