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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时间,在静寂中逝去。

何笔每天只饮泉水,体内毒伤便也一天天的好转。

他躺在床上无聊,便由那老人向他讲述什么道德文章。这样,转眼过了三十多天,那老人的一精一神也好转起来。一天,老人突然对何笔说道:“小兄弟,我们相聚不了多久了,可能还有最后三天。”

何笔一听,吃惊地说道:“你说什么?老前辈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要晚辈代为完成?”

老人咧嘴笑道:“我有两个心愿。还是不说得好。”

何笔道:“既有心愿,为什么不说呢?”

老人喟叹一声,说道:“这一生孤独、寂寞,从没一人看得起我,遇上了小兄弟,也嫌我。”

何笔道:“我没有嫌你呀!”

老人道:“那你为什么不叫我一声老哥哥?却左一个老前辈,右一个老前辈的,不是嫌我是什么?”

何笔失笑道:“那是我对你的尊敬,因为你比我年长一百岁,不叫你老前辈叫什么?”

老人道:“就是我比你大一百岁,也没有什么用,都已快死了,不如咱们结义为兄弟!”

何笔一听,登时张大了嘴合不上,心忖道:一百多岁的老人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结为兄弟,真令人匪夷所思?

看他神色黯然,实非说笑。沉思一会儿道:“咱们相差百岁,你可做我的爷爷,这怎么使得。”

老人双手乱摇道:“你这是嫌我,你不是我的孙子,我也不是你的爷爷,又分什么长辈晚辈。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心愿,你都不肯答应,岂不是让我死不瞑目。”

何笔无法,只得笑道:“老哥哥既然有此美意,小弟如何不遵,咱们就在此,结为兄弟便是。”

老人一听,高兴得乱跳起来。忙跪在地上,伸手拉着何笔,与他并肩而跪。

只听他朗声道:“我老小子舒仲,今日与何笔结金兰,日后有福共享,有难同当。若有三心二意,叫我永世不出这片森林。”

何笔一听老人名叫“书虫”,大为奇怪,忙问道:“老哥哥,你怎么用这个名字。”

老人笑道:“有什么不好,我本来就叫舒仲,舒服的舒,我有个哥哥,我是老二,叫仲也没有错呀!”

何笔笑道:“原来是舒仲呀!我还以为是‘书虫’呢?”

舒仲笑道:“我这名字,除了我爹爹叫我外,没有别人知道,现在小兄弟你知道了,替一我保密。”他说得很高兴,突然流下眼泪来,他说道:“我的第二个心愿,可惜永远无法完成了。”

何笔忙道:“老哥哥,是什么心愿,小弟一定会拼命替你完成。”

舒仲道:“那就是将红线金珠交给我义父,以报他老人家对我脱胎换骨之恩德。”

何笔默然不语,良久之后,方道:“事情已过了百年,他老人家是否还健在?又到哪里去找他呢?”

舒仲道:“我知道有个地方,他老人家很有可能会去那里。不过,我是活不长了,就把它交给你吧?”说着,就将一条腰带,丢给何笔。

何笔将那条腰带接在手中,又丢到一边,没有再看第二眼。舒仲有些不高兴,冷冷道:“兄弟你将我用生命换来之物不屑一顾,是何道理?”

何笔惊然道:“什么用命换来的东西?”

舒仲笑道:“你没有打开看,不知里面是什么,自然难怪了。”

何笔低头一看,只见那腰带呈圆形,非皮之物,约有四五尺长,看不出有什么贵重之处。

舒仲伸手将那腰带接过,自一端向外一拉只见眼前闪亮,从腰带中滚出七颗亮晶晶的明珠。

何笔大惊之下,脱口失声:“金珠——红线金珠。”

舒仲笑道:“不错!”

何笔道:“老哥哥,你怎么得到金珠的?”

舒仲道:“我在此困了十年之后,有一天突然来了一个白面书生,他自称是慕名而来。”

何笔道:“那就怪了,他如何知道老哥哥姓名呢?”

舒仲道:“我当时不觉得奇怪,正想问他,他就从腰间解下这条腰带来。那白面书生道,‘据江湖传言,只有令师知道这红线金珠的妙用,是以在卞特来领教。’。”

何笔道:“他怎么知道你是谁?”

舒仲道:“我也这么想呀,但是当年我到大雪山晶冰峰时,那一男一女也没有问我是谁?

就好象认识我一样。”

何笔道:“你可将妙用告诉他了?”

舒仲道:“我也不知道妙用所在,怎么告诉他。那白面书生都不相信,竟对我出手打了起来。”

何笔冷笑一声道:“老哥哥不说,他怎可以强迫!”

舒仲道:“那人武功虽然很高,但和我比起来还差一截。我们打了三天三夜,他却未占到一点便宜。不过,我也制服不了他。”

何笔极为惋惜道:“如果老哥哥不被别人废去一半武功就好了。”

舒仲道:“我那时才知骗我来的男子留下我一半武功,是为了我自卫,如此看来,他的心术还不是太坏的。”

何笔道:“后来怎么样?”

舒仲道:“那白面书生在无可奈何情况下,便转身离去,但我一见义父要的那红线金珠竟在他手中,怎肯放过。于是放手抢夺,就又和他打了起来。”

何笔道:“你们俩的功力相同,继续打下去还是分不出胜负,也许会两败俱伤。”

舒仲道:“奇怪的是我越打内力越强,那白面书生却渐感不支,又打了三天,他终于倒地不起。那红线金珠就被我夺了下来。”

何笔道:“莫非是你被废的武功又恢复了?”

舒仲摇头又道:“那白面书生告诉我这树林是个奇阵,说我永远无法脱身而出,我若把这七颗金珠还给他,他便领我出去。我当时以为他胡言乱语,故意骗我,我当然不答应,谁知那白面书生的一性一格却很刚烈。他见我不给他,竟突然自刎而死。唉!等我想通时,后悔已晚了。”

何笔心中忖道:这位老哥哥太迂腐了,那红线金珠虽是价值连城之宝,也没有生命重要呀!

舒仲又重重叹了一口气,道:“我放弃自由,而选择了那七颗金珠,看来这金珠实是不样之物了。”

何笔忽然兴奋道:“我想到了一个出阵之法。”

舒仲道:“快说。”

何笔道:“咱们用火把树林烧掉。”

舒仲道:“但是咱们没有火种,也只有望林而叹了。”

何笔道:“那么就将这片树林通通砍倒。”

舒仲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什么去砍,若以内力将这么多的合抱大树震倒,不累死才怪。”

何笔道:“咱们可以慢慢来呀,每天只要砍断二棵,不到一个月,就可以打出一条通路了。”

舒仲一听,笑道:“这法子倒可以一试。”

何笔本来是个聪慧绝伦之人,路一思忖,他心中暗道:在这七颗金珠之中,可能含有破阵一法。于是,他就试着探刮一颗金珠,果见珠内禁有一个白纸团,打开一看,不禁心中狂喜!原来其中所藏,乃是破解各种阵势之策。仔细看过之后,才知道四面以树木围绕成的乃是反四象大阵。

而这反四象大阵破解之法,很是简易。就是只要除去内缘的任何一棵树,全阵即完全失去作用。

舒仲在林中击倒一棵树,立时枝叶纷飞,黄土飞扬。

反四象大阵已破,老少二人高兴得抱在一起乱蹦乱跳……

何笔又想到另外大颗金珠,其中也不知是记载着什么,他毫无顾忌地将那些金珠全部捏破,二人仔细看一遍,竟高兴得大笑起来。

原来,其中所记载的是武功绝学和治毒疗伤之法。也提到了,此处的泉水,如能配合着附近的花就食,不仅可以祛毒疗伤,而且可以用作充饥,且说花常年开放,永不凋谢。

这实是天下奇闻罕见之事,但他俩想既然是金珠上的记载,自不会有什么差错。

于是,二人就采了几朵山花,塞一进口中。

只觉得那山花入口香甜,不嚼即化,二人只吃了数朵,便已饥一渴全无,周身上下,一片舒泰。

二人这一夜间,高兴得忘了睡眠,直到天亮时,方才睡去。

一觉醒来,只觉得寒风浸体,举目向外望去。那山花野草之上,缀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

树林,也象刚被水洗了一般,显得格外清新,一派生机。

原来刚刚下了一场雨,他们因多日来的忧伤侵扰,一旦安心睡去,便睡得极熟,是以丝毫未觉。此时,他们二人看着外面的景色,觉得无比愉快。

何笔发觉金珠所蕴含的奇学,如若全部学成,那真可堪称天下无敌了。于是何笔就与舒仲商量,山花即可疗伤充饥,何不在这里练好武功之后,再去走江湖。舒仲也想恢复失去的武功,便点头答应。两人就在这林中小屋练起武功来。

从此之后,这老少二人就以山花与泉水为食。

那泉水虽然奇毒无比,但因水坑四周长满了无数株终年常开的奇花,那毒泉之水,竟将这奇花的一精一华,自根一部吸收而去。人饮水中毒而又疗复之后,不仅从此百毒不侵,而且功力倍增。

老少二人在森林中又住了三个月,武功大为一精一进。三月之后,他们离开森林,往林外走去。果然,他们穿行森林与入林时一样,眼前再无幻景发生。此时正是夕一陽一落山的时刻,林海无际,映着彩霞,甚是壮丽。

他们从衣袍中抓了一些山花放进口中,只觉口中生津,饥一渴全无,疲惫之感亦消,不由一精一神大振,于是施展上乘轻功,向前奔驰。转眼之间,到了海边。

因为这老少二人,在森林中困了那么久,乍然脱困,却不辨方向了,如同脱笼之鸟,自由飞翔。舒仲当年在家耕田的时候,最喜欢到河中摸鱼,他一看到水,高兴得拍手大笑,一个跟头,倒翻入海中。

何笔一见,忙叫道:“老哥哥,你习水一性一吗?”

舒仲大声道:“这河可真大,勉强对付着试试。”

何笔担心舒仲不会水,大为着急,就在海边上找了几块木板,跳入海中,经一浪一头一冲,离岸远去。

四下里波涛山高,没有半点舒仲的影子。何笔不禁暗暗叫苦,心想:在这大海中漂流,若是无人救援,无饮无食,武功再好,也支持不住十几天。正在着急,远处听到哈哈大笑声,正是舒仲。何笔一手扶木板,一手划水,循声而去。无奈海中一浪一头极高,划了数丈,却又被波涛打了回来。

何笔大声喊着:“老哥哥,我在这里。”他内功深厚,虽是惊涛骇一浪一大作,但喊声还是传出很远。

只听舒仲在叫:“老小子变成落水狗了,这是盐汤老狗啊!”

二人这时划水靠拢,好容易凑在一起忽听舒仲惊叫一声,嚷道:“鲨鱼,大头鲨鱼。”

何笔从小生长在川北山区里面,不知道鲨鱼的厉害,但见舒仲神色有异,他也无法镇定。

只见海面白雾中刷地一响,一个硕一大的鱼头露出一水面,大口中两排尖利如刃的牙齿甚是吓人。

舒仲叫道:“兄弟,照准鱼头打!”

何笔亮出剑来,喊道:“老哥哥,别管我,我有办法!”

这时,已有四五头虎鲨围住舒仲兜圈。

何笔左手一划水,身于向右,挥剑刺向一头虎鲨。

他这剑锋锐利无比,只听嗤的一声,已将这鲨鱼削去半个头,鲜血从海水中翻涌而上。

二人武功卓绝,在群鲨围攻之中,东闪西避,身上竟未受伤,每次出手,总有一条鲨鱼非死即伤。

那些鲨鱼只要身上出一血,转眼间就被同伴扯食剩下一副骨架。

二人艺高人胆大,见了这种情景,也不禁愕然。眼见四周鲨鱼难计其数,杀之不完,到了后来,终归无法。

但在酣斗之际,全力施展功力,已无暇想及其他。

两人掌劈剑削,不到一个时辰,已打死三百余条鲨鱼。

舒仲叫道:“小兄弟,天一黑,咱们两个就可能进鲨鱼肚里去了,咱们打个赌,瞧谁先给鲨鱼吃了。”

何笔道:“先被鱼吃了,算输还算赢?”

舒仲道:“当然算赢。”

何笔笑道:“唉呀,这个赌我宁可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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