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遵国法押子登朝 承君命抗奸定案(2)
包爷听了点头,又诘王秀才:“汝是本省人氏否?并住宅是自置抑或租居?且直道来,本府自有与汝处置。”王昭曰:“生员本不是汴京人,原籍湖广襄阳人,住居 汴京已有三代。惟今生员家无担石之资,那有自置住居?惟蒙一旧日同学义友借吾住居耳。”包爷听了长嗟一声:“可怜贫寒秀士还受此欺凌。如今汝不必在汴京流 落,本府赠汝白金五十两,带同女儿且回归襄阳,免受庞贼暗害。勿耽延,不然难以逃遁矣。”王昭听了连连打拱称谢,受了白金五十两,殷勤谢别,即归茅屋,带 同女儿急忙忙回归湖广去了。后来山中相会陆公子,下文交代。
再说包爷是日接到西宫懿旨,侍人等候回话。大略旨上只要将陆国舅屈打招,凶拳打死爱弟,不许洁出强抢王秀才女儿一案,奏明圣上。破案之日,庞娘娘自然提拔 汝高官显爵。倘不遵谕旨,性命难逃。包爷看罢,暗暗发怒,只打发内监复命去了。不一刻,又有正宫娘娘懿旨到衙。包爷又迎接毕。旨上只要公断,不得们私难为 陆国舅之意。包爷览毕对陈公公说明,“自然公办,不须国母挂怀。”当日陈内监告别回复陆娘娘。但不知包爷如何公办此案,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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