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没告诉你的八件事
分开计税对你来说是划算的
个税法规定,个人所得共有11个应税项目,除最常见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外,包括个体户经营所得、股息及红利所得,还有中彩票之类的偶然所得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所得”。
中国实行的就是这种分类课征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所得项目分别规定税率并单独计算征收税费。它的好处是你的收入越多元化,且单项越低,则税费越低。“但缺点是不能按照纳税人的真正纳税能力征税,有欠公平,”某公司财务人员说,“工资收入8000元就会比几项收入加起来8000元交纳的税款高。”
公司帮你避税不光是学雷锋
除去个体户,个人所得税都由单位代扣代交,不需自己交,而公司也会用合理的方式帮员工节税,如将一部分工资变为用发票报销的金额,或将发给员工的油和米计为食堂的成本,这不光让个人减少了税款,其实公司也是在借此平衡各项税率。
据某公司财务透露:“公司三大主要税费为营业税、增值税与个税,如果公司在前两项上进行一些避税活动,而个税部分过高,与营业税及增值税不成比例,很容易让税务部门推测出公司的其他两项税费有问题。”言下之意,调节个税在整体税费中的比重,能让公司显现出的经营水平看上去更加合理。
交出差发票不仅仅为了证明你真的花钱了
许多公司会制订员工出差住宿、餐饮和交通消费标准,然后要求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凭借发票进行报销。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让你拿出凭据,防止有人借机揩油,更重要的是,这样能够避免重复征税——你在餐厅吃饭已经交了一次增值税,如果直接拿回现金,这笔钱里还要再扣掉个税。另外,因为公司已经决定在你出差途中花费掉这笔钱了,所以用发票抵充的出差报销理论上不属于避税范畴。
“月饼税”不一定真的会收
“月饼税”“粽子税”和“饮料税”全部都是真实存在的。从2009年开始,只要是发到你手里面的福利,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要计入工资内计征个税。不过还是有例外情况——“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计征个税。”某税务总局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说。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发的月饼是人手一份、所有人都一样,你的个税就可以豁免。
小心“年终奖临界点”
把部分收入放入年终奖中发放,对个人而言是划算的。因为年终奖税率是奖金总数除以12后再计算的,所以更容易获得更低的计税档次。但年终奖税率计算方式存在6个基准,分别是1.8万元、5.4万元、10.8万元、42万元、66万元和96万元。比如年终奖若为1.8万元,比年终奖为18001元的可以少纳税1155.1元。如果财务人员帮你把超过1.8万元的部分分配到月薪中,就可以避开这个尴尬。当然,财务部门不一定会专门照顾你个人的情绪,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工作量的增加。
被炒鱿鱼拿到的补偿金不交税
当你能够从雇主那里获得收入,同时又完全不用工作的时候,你就不必交税了——听起来很怪,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会有这种“好”事发生,前一种是你收到的退休金,后一种则是解除合同的补偿金。税务总局规定,对于解聘人员,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平均2~3个月的补偿金,都会免税。
保险产品能避税只是噱头
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和分红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保险产品被赋予避税功能的根本依据。在国外征收较高遗产税的环境下,购买高额寿险产品的确能有效降低税负。但中国目前还不存在遗产税,而且保险金给付是以死亡和伤残为条件,资产流动性极差、分红收益也不高,是非常笨拙的合理避税方法。所以,在中国的保险产品中,避税只是个噱头。
个税交错地方可能影响你购车、购房
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公司代扣与自行申报并用,但一般工资性收入都是由前者代扣。这样不少公司只在A地有办事处,而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在B地,所以在A地上班的人,个税也只能交到B地地税局。而对于在北京需用个税做购房、购车证明的人来说就比较“悲催”。一位公司财务人员说:“解决办法是,要么总公司在当地成立分公司,去当地地税局登记交纳;要么通过第三方代交,但同时劳务合同也需和第三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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