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规模之谜
郑和船队究竟几下西洋?船队的确切规模究竟如何?刘大夏的一把大火令后世对这一盛事产生了无限的遐想,关于郑和的船队具体规模和船只的大小、下西洋的次数与到达地区的争论,目前仍然众说纷纭。
十五世纪的印度洋上,航行着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船队。美国著名历史学者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其名著《全球通史》中曾这样写道:“这些探险队的规模和成就之大令人吃惊。第一支探险队由62艘船组成,共载28000人……一般的船宽150尺,长370尺,但是最大的船宽180尺,长444尺。它们与哥伦布的小旗舰——宽25尺、长120尺的‘圣马利亚号’相比,是名副其实的浮动宫殿。”这支无敌舰队便是郑和率领的船队。明朝关于郑和下西洋的材料都藏于兵部,成化年间兵部郎中刘大夏因为反对皇帝再遣使下西洋,便将相关档案资料都付之一炬,从此有关郑和船队的完整记载便不复存在。后世人们对于郑和下西洋的规模、宝船的大小尺寸以及所到的地区等,产生了多种不同的说法。郑和下西洋的宝船是郑和航海史研究上的重要问题。所谓宝船,也就是郑和船队中形体最大,并在史籍中留下了具体尺寸的大海船。近年来,围绕宝船究竟有多大这一问题,人们看法不一。最常见的是根据《明史·郑和传》的记载,认为郑和出使时曾“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者六十二”。明朝造船是采用所谓淮尺,一淮尺约合现在的0.342米。照这样的标准换算,大型的宝船其长度大约为151.8米,宽度为61.6米,堪称“体势巍然,巨无与敌”。而在另外一些史料包括马欢的《瀛涯胜览》及《郑和家谱》,其中的记载也与此相符。由于马欢曾经作为翻译跟随郑和三次出使,因此有人认为他的记载应该是完全正确的。
不过也有人指出,按照明朝的造船技术是不可能造出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的大海船的。因为根据船的长度和宽度推测,宝船的排水量要达到三万吨,这比现在的万吨轮还要大,在当时造出这样的船只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还有人从航海与造船角度分析,认为宝船的长度和宽度之比过小,并不适合在海上航行,因此有可能是史籍记载有误,或者在史籍传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但是同样有人根据对中国造船史的研究指出,当时造出这样的船只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唐宋以来,中国的海外交通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唐朝的时候就已有长二十多丈的海船,可以装载六、七百人。到了宋朝,就已经能够建造长四十余丈的巨型海船了。元朝时,也有能够容纳数千人的大船。有了这样的基础,再加上明初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全可能具有建造大型宝船的能力。
最近又有学者通过研究指出,即使当时能够造出这样大的宝船,那也只是一种摆设。因为大号宝船有速度缓慢、适航能力差、操驾极不灵便、船体结构强度弱等明显的技术缺陷。如果以它作为旗舰,率领庞大的混合舰队航行在浩瀚的大洋上,最起码它的缓慢速度会影响整个舰队的航行与安全。因此,他们推测,大号宝船并不是一种实用的船型,它不应该是下西洋船队中的一员,而极有可能是专供起航仪式上朱棣乘坐的,朱棣坐在大号宝船上,在江中为众船众星捧月般走上一段距离,以示郑和船队为大明帝王之师。
关于宝船的船型也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1957年5月,在南京三叉河也就是昔日的宝船厂遗址,出土了一根铁力木制成的舵杆,经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所研究推定,是郑和宝船上的舵杆,而郑和宝船则属于沙船类型。但到了1983年的一次郑和专题学术会议中,这一说法又被推翻。学者们根据文献记载宝船的主要特性、参数及长宽比值分析,再考虑到南海和北印度洋波涛汹涌和气象恶劣等条件,认为郑和宝船应当属于在福州建造的尖底福船型船只。当然还有人指出,郑和船队中的宝船应该既有福船型,又有沙船型。那么,郑和历次下西洋到底又率领了多少人呢?历史上关于郑和历次下西洋人数有明确记载的是四次。其中第一次是在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根据《明史·郑和传》记载出使人数为27800余人,而《明史·职官志·宦官》的记载则为20000余人,另外查继佐《罪惟录》的记载则是37000多人;第三次是在永乐七年,根据曾经跟随郑和出使的费信的记载为27000余人,而郑晓《皇明四夷考》则是30000余人;第四次是在永乐十一年,根据马欢《瀛涯胜览》记载为27670人;最后一次是宣德六年(公元1431年),根据祝允明《前闻记》记载,人数是27550人。此外,在《郑和家谱》、《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等史料中,对郑和下西洋具体人数的记载分别为27411人和38600余人。由于以上资料都或出自正史,或出自曾经跟随郑和出使的人员之手,应该都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孰是孰非,后人往往很难断定,再加上其他原始材料的缺乏,因此,有可能这将永远是一个谜了。不过,无论如何,如果我们将郑和下西洋的规模与哥伦布、麦哲伦相比的话,郑和船队的规模无疑是十五世纪时的世界之最了。
郑和下西洋自永乐三年始,至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止,前后二十八载,其间出使次数以及具体经过史书所载多有出入。如《明史·郑和传》、《明通鉴》均载为七次,《明实录》、《明史》本纪等载为六次,《明书》本纪载为五次,《郑和家谱》载为三次等。根据这些史料,国内外学者经过详加考订,大部分人都同意郑和下西洋的次数应该是七次。后来,在刘家港和长乐分别发现了《通番事迹碑》和《天妃灵应之迹碑》,详细记载了郑和七次下西洋的时间和事迹。由于它们都是郑和、王景弘等人亲手所植,因此极为可信,郑和七下西洋的说法也就基本成为定论。学者们根据《明实录》、《瀛涯胜览》以及《西洋番国志》等书,具体计算出了七次下西洋的时间分别是: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永乐十五年(公元1417年)、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和宣德六年(公元1432年)。
关于具体的经过,则认为前三次都是行至古里回航,足迹仅仅限于东南亚和南亚一带,可以被看作是郑和下西洋的前期;而四、五、六次则横渡印度洋,航程远至阿拉伯及东非沿海的一些国家,可以被看作是下西洋的后期;至于第七次,则是在中断六年以后再进行的,可以被看作是尾声。
不过,由于碑文的记载与文献有出入,因此又出现了八下西洋的说法。有人认为碑文上缺载了郑和第六次下西洋的时间。因为根据《明史·郑和传》的记载,“永乐二十二年正月,旧港酋长施济孙请袭宣慰使职,和敕印往赐之,比还,而成祖已晏驾。”虽然这一次由于是去旧港册封,时间较短,但也应该算上,所以郑和一共八次下西洋。也有人根据太仓出土的明太仓卫副千户周闻的墓志铭提出异议,认为实际上这次并没有去成,才会在碑文上缺载,因此,所谓八下西洋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除了八次外,另外还有郑和九下东西洋和十下东西洋的说法。所谓九下东西洋,就是指传统意义上的七下西洋再加上两次下东洋,而十下东西洋当然就是根据前面提到的八下西洋和两次下东洋而来。两次下东洋分别指的是永乐元年出使暹罗和永乐二年出使日本。
针对永乐元年出使暹罗,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可能元年是六年之误。根据其他史料,郑和第二次下西洋时确实到过暹罗,而且那一次郑和是永乐五年起航,七年八月返国,六年正好到暹罗,因此在时间上是吻合的。另外,在《明史》的《暹罗传》中虽也记载有永乐元年派人出使暹罗的记载,可是却没有郑和的名字。因此,郑和的这次下东洋是值得怀疑的。至于郑和在永乐二年是不是到过日本,学者们也有不同的看法。山东大学潘群先生认为,由于永乐元年倭寇扰乱海疆,因此郑和奉命出师讨贼,并且出使日本,谕令其国王源道义制止倭寇,恢复中日友好关系,并且签订了《勘合贸易协定》,此举打通了海上交通,为郑和船队的大规模远航奠定了基础。而碑记之所以没有记载这件事情,只是因为其不属于下西洋的范畴。不过也有人认为,由于《明史》当中并没有关于郑和出使日本的任何记载,因此在史料缺乏的基础上,认定郑和曾经使日还缺少足够的证据。
事实上,不仅仅是郑和下西洋的次数,关于郑和下西洋曾经到过的地区,目前也存在很多的争议。比如说,郑和的船队究竟去过非洲几次?1933年,伯希和在研究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认为,头两次旅行中,郑和的航程没有经过印度,,第三次才到达波斯湾,第四次才横跨印度洋到达了非洲。后来有人修改了他的看法,认为第一到第三次,郑和未出印度,第四次到达了霍尔木兹,第五次抵达了亚丁和马林迪,第六次到过摩加迪沙和希腊瓦,第七次又去了霍尔木兹。但是,根据谈迁的《国榷》记载,郑和在第一次下西洋的时候就已经抵达过霍尔木兹和阿拉伯半岛了,而第七次下西洋船队去东非的史实,在《明实录》和《国榷》中有明确的记载,在这些史料中都记载有比刺(莫桑比克港)、孙刺(索法拉港)等非洲地名。因此,又有学者根据对这些史料的详细考订,认为郑和在第三到第七次下西洋时都曾经到过非洲,特别是第三次到第五次期间,宝船不仅进人了索马里南部的贝纳迪尔沿海,而且深入到了坦桑尼亚境内。郑和下西洋无疑也促进了中国与东南亚各国之间的交流,但是他到底去过哪些东南亚国家,目前也没有定论,其中争议最多的就是郑和有没有到过菲律宾。有人认为郑和下西洋期间曾经一次到三次访问过菲律宾,这在跟随郑和出使西洋的马欢、费信、巩珍等人所著的《瀛崖胜览》、《星搓胜览》和《西洋番国志》等书籍中都有所记载。但也有人指出,这三人事实上并未能够跟随郑和遍历诸国,如费信就仅仅参加了第三、第五和第七次,巩珍则更是仅仅参加过最后一次,因此他们的记载不可全信。还有人指出,由于菲律宾是在东洋航路上,因此郑和下西洋期间不可能到过那里。
本来,如果史料充足,这样的问题并不难以解决,可是由于刘大夏的一把火烧掉了所有的相关资料,因此更多的问题恐怕永远只能是一个谜了。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