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入狱之谜
万历三十年岁初,京师郊外仍是寒风料峭。就在这寒意袭人的驿道上,一群锦衣卫快马疾驰而过,直奔通州,将一年届七旬病翁逮捕,并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之罪缉拿入狱。三月十五日,病翁趁狱侍不备,以其剃刀自割喉管,二日后,血尽气绝而亡。此人即是一代狂狷——李贽。
李贽(1527—1602年),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人。嘉靖三十一年(公元1552年),李贽参加乡试中举,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涯。三十岁时李贽到河南共城(今河南辉县)任教谕。嘉靖三十九年调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到任数月,父去世,回家守制。三年守丧期满,到北京任国子监博士。没多久,祖父又去世,李贽在共城买了几亩地,让妻子黄氏带三个女儿务农为生,只身回泉州料理丧事。三年后回去时,两个女儿已先后在灾荒中饿死。嘉靖四十五年,李贽携家眷回北京,补了礼部司务,五年后又调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出任云南姚安知府。在任期间,励一精一图治,革旧鼎新,反对封建伦理教条的“君子之治”和歧视、欺压少数民族,提倡“至人之治”,对官场乌烟瘴气深恶痛绝。据史料记载,李贽一生,既不谋朝政,也不贪货色,一生但以读书明理为乐,为何横来牢狱之灾呢?关于李贽入狱的原因,目前有几种不同的看法。一说其入狱是缘于自身之故,由于他极具锋芒的批判思想为当权者所不容,所谓“以身试法”而横招牢狱之灾;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李贽是明统治者内部斗争的牺牲品,完全是官僚之间争权夺利而强加罪名所致。
李贽在北京任礼部司务时,接触以“反传统”姿态出现的王一陽一明学说,并对王学进行补充修正,借以发扬其民主理性的内容,反对崇圣说教,认为“尧舜与途人一,圣人与凡人一”,批判对所谓“古贤圣人”的神圣化。在南京任刑部员外郎期间,结识了反对理学的泰州学派著名学者王畿、罗汝芳,并拜王艮(泰州学派的创始人)的儿子王襞为师,颇受其影响。又因王畿和罗汝芳而接触禅学,又深受其影响,从而提出儒、道、佛三家无异同,倡“童心说”,反对孔孟教条。由于李贽的思想体系和官方推崇的孔孟之道、程朱理学格格不入,兼他性格耿直,不堪受上司欺压,姚安知府三年任期未满,即向上司辞职,未获准即住到大理府鸡足山佛寺,专心研究佛学,从此告别仕宦生涯。
万历九年,李贽从云南来到湖北黄安,住在朋友耿定理家,撰写了一些读史的文章,并教授耿家子弟。耿定理去世后,李贽与其长兄耿定向发生冲突而与耿家决裂。李贽与耿定向决裂以后,随即公布了他写给耿定向的信,指斥其虚伪。耿定向也把李贽写给另一位朋友的言辞较为“怪僻”的书信略加增删后广为抄传,又不无恶意地提到李贽曾经强迫他的幼弟狎妓,还提到李贽有一次率领僧众,跑到一个寡妇的卧室里化缘。告别耿家以后,李贽移居麻城,第二年派人送家眷回泉州,自己一人住在麻城龙芝佛院,致力于读书、讲学和著述,历十多年,完成《初潭集》、《焚书》等著作。
但好景依旧不长。李贽的“异端”思想,又为麻城地方缙绅和官员所不容,结果又横遭驱逐,幸得门生杨定见事先得到消息,将李贽隐藏起来。麻城官员又下令搜查杨定见家,李贽只得躲进河南商城附近的山中。这年冬天,李贽的挚友马经纶(曾为御史,后因抗疏神宗而被贬为民)得知李贽被逐的消息后,从千里之外的北通州(北京通县)赶到商城山中,陪侍李贽。数月后,马经纶与李贽一道回通州,李贽从此便寓居于马家。李贽常以“异端”自居。因此有人认为正是他的与主流意识形态格格不入的思想,,使得他最终为统治者所不容。当时任礼科给事中的张问达递上了一本奏疏,参劾李贽邪说惑众,罪大恶极,指责他“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冯道为吏隐,以卓文君为善择佳偶,以司马光论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狂诞悖戾,未易枚举,大都刺谬不经”。并进而指责李贽作风不羁,生活放荡,“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士人妻女也。”而最为现实的危险,是在于李贽已经移至通州,通州距离北京仅四十里。统治者最为担心的是,倘若李贽思想传入京城,其产生的影响可能又将是麻城之续。故而神宗亲自下旨批捕,李贽因此下狱。
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李贽下狱是由于首辅沈一贯有意加害。沈一贯迫害李贽的原因是想乘机打击应诏即将进京任次辅的沈鲤,因为在沈一贯看来,沈鲤入京任次辅,将会对其权力甚至首辅之位构成威胁,他说:“归德公(即沈鲤)来,必夺吾位。”为了除去沈鲤这个对手,沈一贯不惜炮制种种罪名,对李贽问罪即是其中之一。拿李贽开刀,可以牵及与其交往密切的名僧达观,并引出当时与沈鲤比较亲近的黄晖、陶石篑等朝士,进而牵连到沈鲤。有人认为,前文张问达弹劾李贽的奏疏正是由沈一贯在幕后指使。所以这份奏疏的真正用意并不在于李贽,其矛头恰是指向沈鲤等人。张问达在列举李贽几项罪名之后,话锋一转,称“迩来缙绅大夫亦有捧咒念佛……不知遵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沙门者”,实际上这是含沙射影地指责与名僧达观交往甚密的沈鲤。在二沈之间的斗争中,李贽成了牺牲品。
张问达的奏疏呈上后,神宗朱翊钧很快就批示;“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党徒曲庇私藏,该科及各有司访参奏来并治罪。”
据马经纶说,李贽被捕时已卧病三月,仅余喘息,门板抬去,一路昏迷,而且连日粒米难进,呕吐相继,诊脉变常,医者缩手,可见病情已经很严重。
从各种有关的文字记载来看,李贽在监狱里并没有受到折磨,照样能读书写字。审讯完毕以后,镇抚司建议不必判处重刑,只需要押解回籍了事。根据成例,这种处罚实际上就是假释,犯人应当终身受到地方官的监视。但不知何故,这项建议送达御前,皇帝却久久不作批示。
一天,李贽要侍者为他剃头。乘侍者离开的间隙,他用剃刀割喉自刎,但是一时并没有断气。侍者看到他鲜血淋漓,问:“和尚痛否?”当时李贽已不能出声,他用手指蘸血在侍者掌心中写字答曰:“不痛。”侍者又问:“和尚何自割?’答:“七十老翁何所求!”
据袁中道的记载,在自刎两天以后,血泊中的李贽才脱离苦海。然而东厂锦衣卫写给皇帝的报告中,则称李贽“不食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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