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之谜
王安石变法是宋代最为重要的历史事件之一,连列宁也盛赞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然而其变法的社会作用到底如何?是对人民有利的进步事业,还是给人民带来灾难的倒退?其从变法当时直到今天,非但没有定论,且有关学者的评价,往往大相径庭,或全面肯定,或基本否定。问题是这些迥然不同的观点都能毫不费力地找到足移的证据,洋洋洒洒地写成论著,让人看后无所适从,真可谓中国古代社会重大事件中一直无法猜透的谜。
宋神宗刚即位,就有大臣向他奏报:仁宗朝宋夏战争以来,征调财力,动用国库,百年之积,惟存空簿。其实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三冗”:冗官、冗兵、冗费。庞大的官僚机构和不断扩大的军队,还有就是每年必须向辽、夏支付的岁币。庆历之后,每年的财政赤字在三百万贯左右,到治平年间,扩大到一千五百余万贯。王安石当年在度支判官任上,就向仁宗上过要进行变法的万言书,没有引起朝廷的重视。王安石在做地方官的日子里,其名声得到不断提升,天下舆论大有“安石不起,奈百姓何”的企盼。熙宁二年(1069),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相),希望他能重新调整国家有关的统治政策,拿出一些实实在在的措施,辅佐自己完成富国强兵的伟业。很快,朝廷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主持变法的机构,由王安石领导,筹划和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法规和政策,揭开了这场变法的大幕。然而随着变法的扩大和深入,不同意见的争论也日趋激烈,新旧党派的斗争也旧趋白热化。有关新法的社会作用到底如何,各种意见众说纷纭。以下就一些重要新法的内容和人们的不同评估,略作介绍。
一是均输法,熙宁二年七月颁行。目的在调整各地物资的供求关系,避免不必要的发运以节省国家开支,减少“支移”、“折变”诸税种以减轻农民负担,稳定物货价格和打击不法商贩。具体办法是:朝廷拨出一定数量的钱粮作为发运司周转经费,发运司则根据各地物资的实际情况,按“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机动购办相关物资。
肯定派认为,此法改变了各地物资供求关系紊乱的局面,节省了发运司的大量运费,减少了运输中物资的损耗并相对减轻了农民“折变”税种的负担,平稳物价的同时也限制了大商人的投机操作。此后,楚、泗等州仓库经常储积的粮米不下数千万石,每年运到京城的粮食亦有六百多万石,使京城物资供应得到满足。
否定派认为,这一新法对官府发运司的工作可能会有所改善,但对人民“支移”、“折变”诸税种负担是否有所减轻则很难说清楚,有时甚至还会加重。如在颁布该法一年后,朝廷按照王安石等人的建议,要求将东南三分之一的漕运米,约二百万石米变易为二百万缗钱,并下令发运司在诸路米贵处折变为钱,这白自然加重了有关地区民户的“折变”负担,并造成当地“钱荒”,使得米价一路飙升,如江南西路去年米价每斗约四十五文,今年却增至九十文以上,人民的负担显然增加一倍以上。它到底给国家节省了多少乱运物资的开支?为农民减轻了多少负担?恐怕效果甚微,所以均输法在实行两年后就无声无息地匿迹了。
二是青苗法,也称常平法,熙宁二年九月颁行。目的在缓和佃农或自耕农在青黄不接和天灾人祸之时遭受高利贷盘剥后的贫困化趋势,抑制豪民的高利贷经营。具体办法是:由官府将地方常平仓中的钱粮贷给贫困农户,秋收后连本带百分之二三十的利息随同二税一起缴还。因为官府仓库中也有各种损耗,所以需收取二分至三分的利息。由于是一年二次贷款,所以实际收取的利息率达四分至六分。同时规定“不愿请者,不得抑配”。然而事实上,各地在执行此法时,大都按户等高低强行抑配借贷数额。
肯定派认为,此法压制了豪民高利贷的盘剥,尤其是在灾年,减少了农民贫困破产而被豪强兼并的情况,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青苗钱的抑配,主要是针对乡村上户,其使豪强兼并之家也付出一定的利息,而对乡村下户为害甚小。年息为百分之四十的青苗钱,比之百分之一百到三百的民间高利贷,是相对较低的,一般农民愿意借贷,所以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青苗法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官府也由此获得一定的利息收人。
否定派认为,问题在官府把持的青苗借贷其目的主要在多收息钱,所以在实际操作时会产生种种的弊端。如有的地方名为二分之息,实收八分之息。有的地方“吏缘为奸至倍息”,如陕西诸地贷陈米一石,秋后须还一石八斗七升。各地因人因时而各不相同,但大大高于二三分,即年利高于四分至六分息的情况,应该是相当普遍的。由此,官府发放的青苗钱又比豪民的高利贷好多少呢?这样,许多贫民下户借贷青苗钱,也无异于饮鸩止渴,更何况很多地区是采取按户等派给的方式在发放,就是说官府事实上在利用高利贷对民间进行搜括。此法后演变为一种赋税,叫青苗钱,持续征收到北宋末年。其中到底在多少程度上抑制了豪民的高利贷盘剥?很难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估计,但官府从中获得大利,是无须赘论的。单以熙宁六年(1073)为例,青苗利息就达二百九十二万贯,为数可观。青苗法颁行令上所谓:“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人”的说法绝对是种欺骗。
三是农田水利法,也称农田利害条约,熙宁二年十一月颁行。目的在兴修水利,开垦农田,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具体办法是:各地对需要修建的水利工程,各阶层的人都能向官府提出实施办法和建议。经官府调查商议,确实可行者,绘制成图,呈报上级官府批准。小者州县自行解决,私人也能出钱兴建,大者奏报朝廷,官府集资施工。凡提出合理建议或出钱募工兴建者,官府都给予奖励。
肯定派认为,此法令积极推动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包括湖陂塘库的兴建,河道的疏浚(如汴水、漳河、蔡水等颇有成效),水田和淤田面积的扩大,荒地的开垦等,几年中共兴修“水利田”一万多处,灌溉农田数千万亩,许多地区都由此在凶年减轻了灾情。如漳河的疏浚,使周围诸县二三十年来的水灾得以免除,数千顷土地获得丰收。这一事实体现出人民的创造性智慧及其辛勤劳动的成果,且丰裕了民财,无疑值得肯定。
否定派认为,这一新法的实行,单从数字统计上看,似乎成果累累。但其中有相当的虚假成分,有些工程实际在仁宗、英宗时期就已完成;有些工程实为劳民伤财之举;有些工程显然就是地方官在虚报业绩。熙宁七年,就有臣僚上奏,认为其“颇有不实,互相隐蔽”,主张进行察验,对其不实之人“重置于法,以戒欺罔”,但朝廷在这方面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其中多少确实是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工程,多少是劳民伤财的虚假工程?也只能是一个无法说清的谜。如疏浚黄河投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用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而没有什么成效,不久就河道大决,水分二派,灾情严重。许多荒地水田的开辟,还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如在一些地方围湖造田,“古陂废,堰多为侧近冒耕”,使有关湖泊几乎消失,给后代埋下生态隐患。
四是免役法,也称募役法或雇役法,自熙宁二年开始讨论试行,到熙宁四年十月才正式颁行。目的是免除乡村主户轮流负担的差役,如主管官物供给和运输的衙前,课督赋税的里正、户长、乡书手,还有耆长、弓手、壮丁、承符等州县职役,其职责如有缺失,要承担赔偿责任,重役户往往倾家荡产,最为扰民。具体办法是:乡村主户按户等缴纳免役钱,原不需服役的官户、坊郭户、未成丁户、单丁户、女户、寺观户等也按户等半数出助役钱。为防灾年役钱征收困难,另加征二成,称免役宽剩钱。然后募人充役,给以雇值。
肯定派认为,此法用交货币的办法代替了大部分差役,从而使劳役制进一步缩小范围,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一般按户等高低和产业多少缴纳役钱的做法,也使拥有大量田产的豪强大户必须多负担一些,是抑制豪强兼并的一个重要手段。农村下户不出役钱,这在开封府界内诸县执行较好,其他州县执行不利,但认为所有下户都出役钱,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总的来说,它对一般中等农户是很有利的,国家也获得一定利益,除有关事务通过雇役完成外,其役钱的剩余部分也成为国库中一笔重大收入。
否定派认为,按理说差役主要是乡村上户的事,现改为收钱雇役,是不应向乡村下户(四、五等户)征收免役钱的,王安石发布的第一道免役令也是明确规定四、五等户不纳钱。可是在向全国推行时,第二道免役令中就已确定乡村下户须纳役钱。此后又根据家中的产业或税收多少摊派免役钱,下户不得免除而被普遍增加了役钱的负担。甚至在有些地区,第一、二等户依仗权势,输免役钱少于第四、五等户。同时免役钱的征收与支出,剩余率几达百分之三十以上,就是说官府每年在其中可得百余万贯的净收人。此外,所谓“免役宽剩钱”的征收也为数不小。如熙宁年间,成都府路达六七百万贯之巨。尤其是实行保甲法后,既征免役钱,又令保丁服有关差役,双倍盘剥,无耻之极(详保甲法)。以后,免役钱成为常赋,一直持续到南宋末年,且数额不少,成为两税之外的乡村重要赋税之一。
五是保甲法,熙宁三年十月颁行。目的是兵民合一,既省养兵之费,又能防范乱民暴动。具体办法是:相邻十家为一小保,设保长;十小保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副保正各一人。每户两丁抽一,称为保丁,组织起来训练武艺,巡查值夜“除盗”,维护地方治安。后隶兵部,听从枢密院指挥,集中训练,成为民兵组织。同时保内有人犯法,知情不报,伍保连坐,严加治罪。
肯定派认为,此法实行后,对地方治安起到很好的作用,“盗贼”比过去十减七八;国家军力也有所增强,全部保甲民兵总数达六百九十余万人,主要是沿边地区组成义勇军,以“团教法”进行训练,也有数十万之众,成为禁军的重要辅助力量,有的还代替巡检司兵士巡逻。它有利于对禁军的整顿和减裁,节省国家军费开支,也增加了国防力量,所以此法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否定派认为,实行保甲法后,官府干脆取消耆长、户长、壮丁等差役,用保甲法中之保丁变相服役。此种做法,就连宋神宗都感到说不过去,曾谓:“已令出钱免役,又却令保丁催税,失信于百姓。”然而王安石却强辩道:保丁“催税不过二十余家,于人无所苦。”事实上,保丁多由乡村下户充当,从上户那里往往催不到税,以至破产填赔,卖鬻子女。后来哲宗恢复免役法时,不得不改由上户充当的保长催税。由是,乡村主户既出免役钱,又服差役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南宋末年。另外,所谓“兵农合一”,这部分恢复征兵的做法,更使老百姓加重了负担。甚至有些地区,保甲为盗,百十成群,反而使地方不安。尤其是伍保连坐,实用严酷手段加强对民众的控制,是非常反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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