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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小顽童的成长

第一部 小顽童的成长
  他单靠想便把收音机修好
  我十一二岁时,就在家里设立了自己的实验室。实验室的设备很简单:在一个旧木箱内装上间隔,外加一个电热盘;很多时候我会倒些油在盘子里,炸些薯条来吃。其他的设备还包括了一个蓄电池、一个灯座等。
  灯座是自制的。我跑到“五分一毛”平价商店买了一些插座,钉在一块木板上,再用电线把它们连接起来。我早就晓得靠着并联或串联等不同连接方式,你可以让每个灯泡分到不同的电压。但当时我不知道的是,灯泡的电阻跟它的温度有关,因此我的计算结果与实际在灯座上看到的现象大有分别。但那也无所谓,因为当灯泡全部串联在一起时。它们会慢慢地亮起来,那种情形美极了!
  我在线路中安装了一个保险丝,以备如果有什么东西短路,顶多把保险丝烧断。我的保险丝很“克难”,只不过是在一个烧断的旧保险丝上,用锡箔纸把断处包接起来。
  我又在这个自制的保险丝上外接了一个五瓦的小灯泡,当保险丝烧断时,原来的电流就转移到小灯泡上,把它点亮。
  我把小灯泡装在电键板上,在它前面放了一张咖啡色的糖果包装纸,当背后有亮光时,包装纸看起来是红色的。因此如果出了什么状况,我只消看看电键板,便会看到一大团红光,表示保险丝烧断了。对我而言,那真是妙趣无穷!
  我很喜欢收音机。最初我买了一台晶体收音机,经常在晚上带着耳机躺在床上,边睡边听。偶尔爸妈因事外出,深夜才回来时,都会跑到我的房间,替我把耳机拿下来,担心我究竟听进些什么东西。大约在那时候,我造了一个防盗铃。其实它的结构很简单:我只不过用电线把一只电铃和蓄电池接起来而已。如果有人把我的房门推开,房门会把电线开关推到蓄电池上,把线路接上,电铃便响起来。
  一天夜里,爸妈很晚才回家。为了怕吵醒我,他们很小心翼翼、轻轻地打开我的房门,想走进来替我把耳机拿下。突然之间铃声大作,而我则高兴得从床上跳起来大叫:“成功了!成功了!”
  另外我有一个福特线圈,那是从汽车拆下来的火花线圈。我把它接到电键板上,然后把一支充满氩气的灯管接到火花线圈的两端,线圈的火花使管内发出紫色光芒,实在棒透了!
  有一天,我又在玩那福特线圈,利用它发出来的火花在一张纸上打洞,却把纸张烧着了。我没法拿住它,因为手指也快烧着了,我赶紧把它扔到一只金属垃圾筒里。垃圾筒中有很多旧报纸,而旧报纸烧得最快了,在小小的房间内火势看来相当惊人。我赶忙把房门关上,免得母亲——当时她正在客厅跟朋友玩桥牌——发现我的卧室失火。然后随手拿了一本杂志压在垃圾筒上,把火闷熄。等火熄灭后,我把杂志拿开,可是这时房间内都是浓烟。垃圾筒还是太烫手了,于是我用钳子挟着它,走到房间另一头放到窗外,让烟消散。
  没想到,窗外的风一吹,旧报纸却死灰复燃起来!我只好把垃圾筒再拿回来,跑去拿用来盖垃圾筒的那本杂志。
  这样做十分危险,因为窗户两旁都有窗帘。
  总之,最后我拿到杂志,再次把火闷熄。这一次,我随身带着那本杂志,把垃圾筒内红光闪闪的灰烬倒到楼下的街道上;然后走出房间,把门关上,告诉母亲:“我要出去玩了。”让房间里的烟慢慢散去。
  收音机和孩子王
  我用电动马达做过一些小玩意。有一次我买了一只光电池,并且为它设计了一个线路。把手放在光电池前面时,这个系统能够使电铃响起来。可是我总觉得意犹未尽,因为母亲经常打断我,要我出去玩。不过我还是想办法待在家里,在实验室内搬东弄西。
  我经常在慈善园游会上买一些收音机。我没有多少钱,好在它们也不贵;这通常都是人家捐出来的破旧收音机,我买来之后,就设法把它们修好:而收音机的损坏原因也往往很简单,像电线没接好、某个线圈损毁了或没有绕牢等,因此有些一修就灵。有一个晚上,我在其中一部修好的收音机上,居然收到远在德州瓦哥市(Waco)的WACO电台播音。那一刻,真是有说不出的兴奋!
  同样的,利用这台电子管收音机,我可以在实验室内收听到商纳塔迪市(Schenectady)WGN电台的广播。那时候,我们这帮孩子——包括我的妹妹、两个堂兄弟,以及邻居小孩等——常常围绕在我们家楼下的收音机旁,收听纽约一个电台的“以罗罪案俱乐部”广播节目(很明显,节目的赞助厂商是“以罗果子盐”),这是我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而我发现,我可以在纽约台播出这个节目之前一个小时,躲在实验室里从WGN频道上听到同样的节目!
  因此,我可以预先知道剧情发展,然后当我们聚在楼下的收音机旁,一起听“以罗罪案俱乐部”时,我会说:“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某某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我猜他等一下就会赶来解围。”
  果然才过两秒钟,他就来了!大家为此兴奋得不得了。
  之后,我又猜中了其他一些剧情细节。这时他们才开始怀疑其中一定有什么蹊跷,我只好从实招供,说一小时之前便在楼上全听过了。
  你当然猜到结果如何:他们再也没耐心等到惯常的广播时间了;他们迫不及待,全都挤在我那实验室内,靠那叽嘎乱叫的小收音机收听WGN的“以罗罪案俱乐部”。
  费曼广播电台
  那时候我们住着一幢很大的木头房子,是祖父留下来给我们的。我在屋子周围装上电线,每个房间内也装了插座,那样一来,我随时随地都可以听到放在楼上实验室内的收音机。我还有一只扬声器——但不是完整的,它缺了牛角式的喇叭部分。
  有一天,我把耳机接到扬声器上,观察到一些新现象:当我用手指碰扬声器时,从耳机可以听见碰触的声音;用手抓它,在耳机里也听得见。因此,我发现扬声器可以当作麦克风使用,甚至连电池也不需要。那时候,刚巧学校讲堂上讲到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的故事,我就表演扬声器接上耳机的功能;当时我并不知道,但现在回想,那就是贝尔最初使用的那种电话了。
  有了这只麦克风,再加上我从旧收音机上拆下来的扩音器,我可以从楼上到楼下,从楼下到楼上,双向播音。
  那时候,比我小九岁的妹妹琼安才两三岁大,而她很喜欢收音机上一个唐叔叔播音的节目。节目中会唱一些像“好孩子”之类的儿歌,有时又会朗读某些小孩父母寄来的卡片,例如:“这个星期六,是住在弗莱布希路的玛丽的生日。”
  有一回,我和表弟弗朗西斯叫琼安坐下,告诉她有个非听不可的特别节目。然后我们飞奔到楼上,开始广播:“我是唐叔叔。我们听说,住在新百老汇大街上的琼安是个很好很乖的小女孩;她的生日快到了——不是今日,而是某月某日。她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我们唱了一首歌,接着“奏”了些音乐:“嘀嘟哩嘀,嘟嘟落嘟——”演完了唐叔叔的全套节目后,跑到楼下问琼安:“怎么样?喜欢这节目吗?”
  “节目很好,”她说,“可是你们的音乐为什么也是唱的呢?”
  小小修理工
  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先生,你就是理查.费曼吗?”
  “是。”
  “我们这里是一家旅馆。我们的收音机坏了,听说你可以帮得上忙。”
  “但我只是个小孩子,”我说,“我不明白怎样——”“对,我们知道,但我们还是希望你能跑一趟。”
  事实上,那家旅馆是我姨妈开的,不过事前我并不知道。一直到了今天,他们还津津乐道,说那一天我跑到旅馆时,裤子后头口袋里塞了一把大螺丝起子;不过,那时候我个子很小,任何螺丝起子在我口袋里看起来都显得特别大。
  我跑去看那台收音机,试着把它修好。说实在,我对它不太了解,不过旅馆里有一名杂工,记不清是他还是我,发现控制音量的可变电阻器上的旋钮松掉了,使得可变电阻器的转轴没法转动。他跑去把什么锉了几下,把旋钮固定,就把收音机修好了。
  我被请去修理的下一台收音机,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原因却很简单:它的插头没有插。而随着修理任务愈趋复杂,我的手艺也愈来愈高超,花招也更多了。我在纽约买了个毫安培表,经过计算后,替它接上不同长度的细铜线,把毫安培表改装成伏特表。它并不怎么准确,但至少我能够量出线路上各接点间的大约电压值,从而晓得问题出在哪里。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请我去修理收音机,主要是因为碰上经济大衰退,大家都穷得要命,没有余钱花在修理收音机上。当他们听说有这么一个小孩能修收音机,收费又便宜,当然是趋之若鹜。结果我经常要做些奇奇怪怪的工作,像爬上屋顶校正天线等;工作愈来愈困难,但我学的也愈来愈多了。我曾接过一件工作,是要将使用直流电的收音机改装为用交流电的,其中最困难的是不让它发出“嗡嗡”的声音,而我用的方法不大对。回想起来,那次我不应该接下那件工作的,不过那时我有点不知轻重。
  我在想!我在想!
  另外一次也很有意思。当时我在一家印刷厂上班,印刷厂老板的朋友听说我在替人修收音机,便派人来印刷厂找我。这个人看来很穷,他的车子破烂不堪,简直是一堆废铁,而他们的屋子也坐落在城中最贫穷的地区。半路上我问:“你们的收音机出了什么毛病?”
  他说:“每次我扭开开关时,它都会发出一些声音。虽然过一阵子声音就停止,一切正常,可是我不喜欢刚开始时的声响。”
  我跟自己说:“算了吧!如果你没钱,就活该忍受一点点声音!”
  一路上他不停地说:“你懂收音机吗?你怎么可能会弄收音机?你只是个小孩子罢了!”他就这样不停嘴地损我,而我脑袋中一直在想:“他出了什么毛病了?只不过是一点点声音罢咧!”
  可是,等我们到他家,把收音机打开时,我真的吓了一跳。一点点声音?天哪!难怪这个可怜的穷光蛋也受不了!这部收音机先是大吼大叫,不停颤动,“轰——蹦蹦蹦”地吵翻天,然后,安静下来,运作正常。我想:“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
  我开始来回踱步,不停地想、想、想,终于领悟到可能是收音机内各个真空管启动的次序颠倒错乱掉了——换句话说,它的扩音部分不依规矩地暖身完毕,真空管也都待命工作,但这时收音机却还没有给它任何讯号;又或者由于其他线路讯号回输,甚至收音机的前段线路——我说的是跟射频(RF,radio frequency)有关的部分——出了问题,才会发出这许多声响。而最后当射频线路全热起来,真空管电压已调适好,一切便回复正常。
  那家伙不耐烦了,对我说:“你在干什么呀?我请你来修理收音机,但你只在这里走来走去!”我说:“我在想!我在想!”然后决定:“好!把所有真空管拔下来,依相反的顺序放回去。”事实上,在那个时期的收音机内,不同部分的线路上往往还是用同一型号的真空管,印象中是编号二一二或二一二A的那一种。总之我将真空管的次序颠倒过来,再把收音机打开。它果然静得像只绵羊一样,线路乖乖地热起来,然后开始广播节目,很完美,没有任何杂音。
  如果有人曾经这样瞧不起你,但你立刻展现实力,通常他们的态度会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有点补偿的意味。这位仁兄便是如此。后来,他还介绍我接其他工作,不断告诉其他人我是多伟大的天才,说:“他单靠想便把收音机修好了!”他从没想过,一个小孩子居然有能耐静下来想,然后就想出将收音机修好的方法。
死不服输
  那年头的收音机比较好对付,因为只要你把它拆开来之后(最大困难反而是确认该动哪一颗螺丝钉),便可看出来这是电阻,那是个电容器等等,它们甚至都贴上标签。
  假如你看到电容器上的蜡已开始滴出来,那么它一定是太热,大概已烧坏了;同样,如果某个电阻上有焦碳出现,它也一定出了问题;又或者,如果你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你可以用伏特表测量线路上的接点,看看是否都有电压。
  基本上那些收音机结构都很简单,线路并不复杂。真空管的栅电压通常都是一.五或二伏特,而屏极电压都是一百到二百伏特不等,因此对我来说,要弄清楚那些收音机的线路,看看哪里不对,把它们修好,并不算是多难的事。
  不过有些时候还真蛮费时间的。记得有一次我花了足足一个下午,才找到罪魁祸首:一只看来毫无异状、实际上却已烧断的电阻。那次请我修收音机的刚好是母亲的朋友,因此我可以从容不迫地弄,没有人站在我背后说:“你现在在干什么了?”相反的,他们会跑来问我:“想不想喝点牛奶或吃块蛋糕?”不过,我后来之所以能修好那台收音机,是因为我毅力十足。从小,只要一开始研究某个谜题,我便停不下来,非要把它解开不可。如果当时我母亲的朋友跟我说:“算了,这太费事了!”我一定大为光火,因为我非要击败这台鬼收音机不可。反正这么多工夫都花了,绝不能半途而废,我必须坚持到底,直到找出它的问题才能罢休!
猜谜高手
  面对谜题时,我有一股不服输的死劲。这是为什么后来我会想把玛雅象形文字翻译成现代文字或者是碰到保险箱就想办法打开它。记得在高中时,每天早上总有人拿些几何或高等数学的题目来考我,而我是不解开那些谜题便不罢休。通常我都要花上一二十分钟才找出答案;然后在同一天内其他人也会问我同样的问题,那时我却可以不加思索便告诉他们答案。因此我在替第一个人解题时花掉二十分钟,可是同时却有五个人以为我是超级天才!
  慢慢名头愈来愈响。高中念完时,恐怕古往今来的每个谜我都碰过了,总之凡是由人类想出来的任何疯狂古怪谜题我都晓得。后来到麻省理工念大学时,有次参加舞会,一个大四学长带着女朋友同来,碰巧她也知道很多谜题,而他告诉那个女孩我很会猜谜,因此她便跑过来对我说:“他们说你很厉害,让我来考考你:有一个人要砍八段木头——”我马上说:“首先他把单号的木头劈为三块。”
  我早已碰过这道题目了,她只好夹着尾巴走开。
  不久她回来问我另一个难题,也难不倒我。这样一来一往好几次,舞会快结束时她又跑过来,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说:“有一对母女在旅行——”我接着说:“那个女儿得了黑死病”她气死了!她才刚开始说题目呢!事实上,原来的谜题长得很,大意是说某个母亲带着女儿住进旅馆,各住一个房间,第二天女儿却失踪了,她问:“我的女儿呢?”旅馆经理说:“什么女儿?”登记册上也只有那位母亲的名字,故事一直讲下去,变成一件大悬案。
  而答案是:那位女儿得了黑死病,店方害怕因此被停业,便偷偷把尸体搬走,房间清理干净,一切不留痕迹。故事很长,但由于之前我已听过,因此当那个女孩子开始说:“有一对母女在旅行”时,虽然我只听过类似的题目,我还是大胆地猜出答案,而且猜对了。
  中学时代还有一个叫做“代数队”的团体,队上有五名学生,经常跟别的学校比赛。比赛方式是大家一字排开,坐在两排椅子上,主持比赛的老师抽出装着题目的信封,信封上面写着“四十五秒”等等。她打开信封,把题目抄到黑板上,说:“开始!”因此实际上我们可以用来解题的时间多过四十五秒,因为她一边写你便可以一边想答案了。比赛规则是:每个人面前都有纸和笔,你怎么写都可以,重要的是答案。假如答案是“六本书”,那么你要在纸上写上“六”,把它圈起来。只要圆圈内写的是正确的,你便赢了。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题目都不是用传统套公式的方法便可以解出答案的,你不能“设A为红色书本数、B为蓝色书本数”,套入公式,解、解、解,直到你得到“六本书”这个答案。那样做至少要五十秒,因为出题目的人早就试算过,再把时限缩短那么一点点。你必须想:“可不可能单用﹃看﹄便找到答案?”有些时候真的一眼便看出来答案是多少,有时却必须发明一些新方法,然后拚命计算,找出答案。这是绝佳的训练,我也愈来愈精于此道,最后还当上队长。学会如何快速解代数,对我往后念大学时甚有助益。例如当我们碰到微积分的题目时,我便很快看出题目的方向,而且很快地把答案算出来——真的很快。
自创数学符号
  那时我还试过自己编题目和定理。比方说,当我在计算一些式子的时候,我会想这些式子在实际情况下可否派上用场,例如我编过一堆跟直角三角形有关的题目,但我的题目不像传统那样已知两边求第三边,我给的已知条件是两边之差。典型的实际例子是:这里有根旗杆,从杆顶垂下一根比旗杆长三英尺的绳子。把绳子拉直时,它的末端距离杆底五英尺。我的问题是:旗杆究竟有多高呢?
  我研究出一些方程式,用以解答这类题目。而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了三角数学上的某些关系,像sin2+cos2‖1之类。事实上在这之前数年,当我还只有十一二岁时,便曾经从图书馆借过一本关于三角的书来读,不过那本书早就还回去,不在手边了,依稀只记得三角谈的净是正弦及余弦之间的关联。于是我动手画了些三角形,把所有的三角方程式弄清楚、一一加以验算证明,我又从五度的正弦值开始,利用自己验算出来的加角公式(addition angleformula)及半角公式(half|angle formula)计算出十度、十五度——等角度的正弦、余弦及正切值。
  几年后,学校里开始教三角课了,这时我还留着笔记。
  比较之下,我发现我的证明方法跟课本上的不一样。有时候,由于我没有注意到某个简单的方法,结果花了许多力气、绕了一大圈才找到结果。但有些时候,我用的方法可聪明极了,书中所用的方法却复杂无比!因此我跟课本可谓互有输赢。
  做这些计算时,我很不喜欢正弦、余弦和正切等符号。
  我觉得“sin f”很像s乘i乘n乘f!因此我另外发明了一套符号。我的符号跟平方根有点类似,正弦用的是希腊字母∑最上的一笔拉出来,像伸出一条长手臂般,f就放在手臂之下。正切用的是T,顶端的一笔往右延伸。至于余弦,我用的是Γ,但这符号的坏处是看起来很像平方根的符号。
  那么,反正弦的符号便可以用同样的∑,不过左右像照镜子般颠倒过来,换句话说,长手臂现在伸向左边,函数f放在下面。这才是反正弦呀!我觉得教科书把反正弦写成sin|1的方式简直是发神经!对我来说,那是1除以sin f的意思;我的符号强多了。
  我很不喜欢f(x),那看起来太像f乘以x了。我更讨厌微分的写法:dy/dx,这令人很想把符号中的两个d互消掉,为此我又发明了一个像“&”的符号。对数(logarithm)比较简单:一个大写L下面的一笔往右延伸,函数放在手臂上便成了。
  那时候我觉得,我发明的符号绝对不会比大家都在用的差,而我用哪一套符号也跟其他人无关,可是后来我发现其中关系很重大。有一次当我跟同学讨论问题时,我想也不想便开始用我的符号,同学大叫起来:“那些是什么鬼东西?”于是我醒悟到:如果我要跟别人讨论,便必须使用大家都知道的标准符号。往后,我终于放弃了使用我那些符号。
  除此以外,我还发明过一套适用于打字机上的符号,就像Fortran电脑语言用到的符号那样,使我能用打字机来打方程式。我也修理过打字机,用回纹针及橡皮圈;当然,我不是职业的修理人员,我只不过是把出了毛病的打字机修到勉强可用的地步而已。不过对我来说,最有趣的是发现问题在哪里,想出法子来把它修好。这些跟解谜一般好玩有趣!
我切,我切,我切切切!
  有一年夏天,我在姨妈经营的旅馆打工。当时,大概是十七八岁吧!我不太记得薪水究竟是多少了,好像是一个月二十二美元。工作十分简单,我通常不是在柜台值班,就是在餐厅打杂。而如果一天工作十一小时,隔天就要值班十三小时。每天下午在柜台当班的人员,要负责把牛奶端上楼给一位狄太太喝。她是个病人,从来不给我们小费。我那时想,这就是现实世界——你每天做牛做马,但什么也得不到。
  这家旅馆位于纽约郊区的海滨休闲区。白天,作丈夫的到城里工作时,太太就聚在旅馆里玩牌,因此我们每天都得把桥牌桌搬出来。晚上,则轮到男士玩扑克牌,事前我们又得把牌桌准备好,把烟灰缸清理干净等等。通常,我都要熬到深夜二点左右才能收工,所以一天实际工作时数是十一到十三小时。
  那里有些事情令我很不喜欢,小费就是其中一桩。我认为我们应该多领一点工资,而不需要跟客人拿小费。但当我跟老板提议时,只惹来一阵嘲笑。她告诉每个人:“费曼说他不要小费,嘻!嘻!嘻!费曼不要小费,哈!哈!哈!”我的结论是,世界上多的是这种爱自作聪明、其实却懵懂无知的人。
  有一阵子,那群男人从城里下班回来,都会立刻要我们送冰块过去让他们调饮料。和我一起打工的家伙过去是柜台伙计,他年纪比我大,做事也比我老练多了。有一次他告诉我:“听着!我们老是送冰块给恩格那家伙,但是他从不给小费,连一毛钱都不给。下次他们再要冰块的时候,先别理他们。然后,他们会叫你去,这时候你就说:﹃噢,对不起,我忘了。人难免都有健忘的时候呀!﹄”我照做了,恩格果然给了我一毛五的小费!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那位同事真有一套:他叫别人去冒惹上麻烦的风险。让我去“训练”那家伙养成给小费的习惯。他不明说,却直接指使别人去做。
  我的工作还包括清理餐桌。我们的作法是把桌上所有的杯盘堆在桌旁的托盘上,堆得够高时,就把托盘端去厨房,再换个新托盘。这总共需要两个动作:先把旧托盘拿走,再换上新的托盘。但我想:“我要一次就把这两件事做完。”所以我试着在抽出旧托盘的同时,就把新托盘从底下塞进去。结果托盘一滑——哗啦啦!所有东西都掉到地上。接着,自然是一连串的质问:“你在干什么?东西怎么会全砸了?”我怎么可能解释得清楚,我只不过是想发明处理托盘的新方法而已嘛!
  餐厅甜点中有一道咖啡蛋糕,端出来时总是放在小碟子上,衬着漂亮的小垫巾。但是如果你到后面厨房去,就会看到负责管理食品的家伙(这家伙过去一定是个矿工,或是做过其他粗活。他身材魁梧,手指粗短结实)。他会拿起粘成一叠、经过某种压花处理的小垫巾,然后用他粗短的手指,试着把一张张的小垫巾分开,放到碟子上。我总是听到他边做边嘀咕:“该死的垫巾!”我觉得很惊讶:“多么强烈的对比——餐桌旁的客人品尝着放在小碟子垫巾上的精致蛋糕;后面厨房里那个手指粗短的食品管理员却嘀咕着﹃该死的小垫巾!﹄”可见真实的世界与表象的世界有多大的差别!
  第一天上工时,另一位管理食品的女士告诉我,通常她会替值夜班的人准备火腿三明治或其他宵夜。我说我喜欢甜点,如果晚餐有剩下来的甜点,就再好不过了。第二天晚上,我值大夜班,侍候那群玩扑克牌的客人。凌晨两点多,我坐着无所事事,正觉得无聊,突然想起有甜点可吃。打开冰箱一看,她居然留了六份甜点给我!有巧克力布丁蛋糕、果冻,应有尽有!我坐下来把六份甜点吃个精光,真是过瘾!
  第二天,她对我说:“我留了份甜点给你——”“甜点很棒!”我说,“真的都棒极了!”
  “但是我留了六份甜点的原因,是我不知道你喜欢哪一种。”
  从此,她都会留六份甜点给我,种类也许不一样,但总是有六份。
  有一次,我在柜台当班,有个女孩到餐厅吃饭,把书留在柜台的电话机旁。我瞄了一眼,看到书名是《达芬奇的一生》(The Life of Leonardo),心想这本书非看不可。后来我跟她把书借来,一口气把它读完。
  我睡在旅馆后面的小房间,旅馆里有个麻烦的规矩——离开房间时一定要顺手关灯,但我老是记不住,不过我从达芬奇的书得到灵感,设计了一套由绳子和重物组成的小机关,重物是装满了水的可口可乐罐。我一推开房门,拉绳触动开关,灯便点亮;等我关门时,灯也就熄掉。但是,我真正的“成就”还在后头。
  我常常在厨房里帮忙切菜,其中一项工作是把四季豆切成长一英吋左右的小段。一般的标准动作是一手拿刀,一手拿着两根豆荚,刀刃贴近大拇指往内切豆荚,但这样做一不小心就会切到拇指,而且很慢、很没效率。所以我花了一点心思,想到个好主意。我坐在厨房外的木桌旁边,把一只大碗放在膝盖上,接着将一把锋利的菜刀插在桌面上,刀刃朝下,与桌面成四十五度角。然后,我左右各放一堆豆荚,一手拿一根,左右开弓,快速挥向刀锋,一段段的四季豆就滑到我膝上的大碗里。
  于是我一根接一根地切着四季豆——切!切!切!切切切!每个人都来递豆荚给我,我切得更像风一般快了。
  这时老板走过来问:“你在干什么呀?”
  我说:“你看我切豆荚的方法!”稍一分神,我把自己的手指推上刀口,立刻血流如注,而且全滴在豆荚上,引起一阵混乱。她不停数落着:“瞧你糟蹋了多少豆子!怎么会这么笨!”因此,我再没机会改良我的发明了。其实真要改也不难,只要加个护手套就好了。
  改革连连碰壁
  在旅馆的那段日子,我还有另一项发明,但也是差不多的命运。事情是这样的:为了做马铃薯沙拉,我们得把煮熟的马铃薯切成片;煮熟的马铃薯既温又粘,很难对付。
  于是我想到,可以在架上并排装上好几把刀子,同时落下,便可以将马铃薯整个切开。想了半天,终于让我想到了用铁丝固定刀架的方法。
  我跑到杂货店买刀和铁丝,却看到一个正好符合我所需的小玩意——切蛋器。到了下一次要切马铃薯时,我就把切蛋器拿出来,飞快地把马铃薯切了拿去给厨师。厨师是个德裔大块头,是厨房的龙头老大。没想到过了一会儿,他怒气冲天从厨房冲出来大喊:“这些马铃薯是怎么回事?根本没有切开!”
  我已经切好了,但是马铃薯又全粘在一起了。他说:“我怎么把它们分开?”
  “泡在水里。”我提议说。他鼻子里都要喷出火来了:“泡在水里?呃?”
  还有一次,我想到一个真正的好点子。在柜台值班的时候,要负责接听电话。每当有电话进来时,除了电话铃响,电话总机还会有片盖子翻下来,让我们知道是哪一条线路有电话进来。有些时候,我正在帮客人铺牌桌;或是下午没什么电话进来时,在前面阳台闲坐——都离电话总机有段距离,电话却突然响起来。我赶快跑去接,但由于柜台的设计很不理想,你得先跑到很里面,才能绕过柜台,走到后面,看看总机,才知道究竟是哪一条线在响,这得花很多时间。
  因此我想到个好主意。我在总机的每个盖子上绑上线,把线绕过柜台面,垂在外面,再在每一条线的末端绑上一张小纸片,电话筒就放在柜台上。这样一来,我不必绕到柜台后面就可以接电话。有电话进来时,我只要注意是哪张纸片在动,就知道是哪个小盖掉下来,也就知道是哪条线路了。重要的是,我可以直接在柜台前面接电话,节省很多时间。当然,我还是得绕到柜台后面的总机那儿去,把电话转进来,但至少我可以先回答“请等一下”,然后再绕到后面去转电话。
  我觉得这个设计无懈可击,但是有一天老板进来,想要接电话,却怎么也搞不清楚这个复杂的设计。“这些纸是干嘛的?话筒为什么放在这边?你为什么不——哗啦哗啦——”我试着向我的姨妈解释其中原因,但是你的姨妈若是个精明的旅馆老板时,你就是有理也说不清了。这件事让我充分了解,在现实世界中,进行改革创新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谁偷了我的门?
  在麻省理工学院,所有兄弟会都要举行所谓的“面试会”,每年他们都在这种聚会中吸收新会员。进入麻省理工学院之前的那个暑假,我也应邀到纽约参加一个名为“费.贝他.得尔塔”(Phi Beta Delta)犹太兄弟会的聚会。那时候,只要是犹太子弟或者在犹太家庭中长大的小孩,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其他的兄弟会,其他人根本不会眷顾你。
  说实话,我并没有特别期盼和其他犹太同学在一起,犹太兄弟会的那些家伙也不在乎我有多像犹太人。事实上,我根本没什么犹太信仰,更不能算是虔诚的教徒。在这次聚会中,兄弟会的几个家伙问了我一些问题,也给了我一些忠告,例如我应该在大一就参加微积分检定考试,这样就可以免修一些学分等等。事后,我发现这是个很好的建议。我还蛮喜欢在纽约碰到的那几个兄弟会会员,说动我入会的那两个家伙,后来都成为我的室友。
  麻省理工另外还有个犹太兄弟会,简称SAM(Sigma Alpha Mu)。他们的点子是让我搭便车到波士顿(麻省理工位于波士顿),然后我可以先借住在兄弟会里。我接受了他们的安排,到了波士顿的第一晚就睡在SAM兄弟会楼上的房间。
  第二天早上我往窗外看,正好看到我在纽约认识的那两个家伙。有几个SAM兄弟会会员迎向他们,双方激烈地争辩起来。我朝着窗外大喊:“嘿!我应该是和他们在一起的!”然后就跑出去,完全不晓得双方正在谈判,争取我入会。我对于搭便车这件事没有特别觉得需要感恩,更没有想到别的事情。
  书呆子学交际
  费.贝他.得尔塔兄弟会在之前一年,由于内部分裂为两派而几乎瓦解。他们一派人喜欢交际、喜欢跳舞以及在舞会后开着车子四处鬼混;另一派则全是书呆子,整天只知道读书,从来不参加舞会。
  就在我加入成为会员之前,他们才开了一次大会。会中两派人马都有重大的让步和妥协,最后他们决定团结、互相帮助:每个人的成绩都必须在一定的水准之上,如果有人功课落后,专啃书本的那一派就要为他们补习,辅助他们做功课。另一方面,每个人也都必须参加舞会,如果有人不懂得怎样和女孩子约会,爱交际的那一派就要想办法为他找个舞伴;如果有人不会跳舞,他们也要负责教会他。于是一派人教其他人如何思考,另一派人则教别人如何交际。
  对我而言,这样的安排倒是恰到好处,因为我本来就不擅交际。每次我出入兄弟会的大门时,都会碰到坐在台阶上的兄弟会学长和他们的女朋友,我总是害羞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从他们身旁走过。即使有个女孩说:“噢!他真可爱!”也于事无补。
  没多久,大二的学长就带着他们的女朋友以及女朋友的女朋友来教我们跳舞。后来,有个学长还教我开车。他们很努力想教会我们这些“智慧型”的家伙跳舞交际,学会放轻松一点;我们也尽力协助他们度过课业的难关——这是种很好的平衡。
  我想我永远搞不懂“会交际”究竟是什么意思。在那帮会交际的家伙教我怎么结交女孩子之后,有一天,我独自在餐馆吃饭,看到一个漂亮的女服务生。我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问她愿不愿意在下一次兄弟会舞会当我的舞伴,她居然答应了。
  回到兄弟会,当大家讨论到下次舞会的舞伴时,我告诉他们这次不劳他们费心了,我已经找到自己的舞伴,我还觉得扬扬自得。但等那些学长发现我的舞伴居然是个女服务生时,都大惊失色。他们告诉我那可不行,他们会另外为我物色一位“合适的”舞伴。这让我觉得很迷茫。后来他们还决定出面处理此事。他们到餐馆去找到女服务生,说服她退出,为我另外找了个舞伴。他们想教育我这个“任性的小孩”。从头到尾我都觉得他们错了,但当时我只是个大一新生,还没有足够的自信来阻止他们破坏我的约会。
  新来者野地求生
  我正式宣誓入会的时候,他们有各式各样戏弄新来者的花样,其中一项是在酷寒的冬日里,把我们双眼蒙住,带到荒郊野外,丢在冰封的湖边。那里杳无人烟,四周看不见一幢房子,什么也没有,我们必须自己找到回兄弟会的路。由于大家都很年轻,不免有点害怕,但大家都没怎么交谈,除了一个叫梅尔的家伙,不停在开玩笑,净说些蠢笨的双关语,一副听天由命、毫不在乎的样子,好像在说:“哈!没什么好担心的,这不是很好玩吗?”
  我们对梅尔愈来愈冒火。特别是当其他人忧心忡忡,不知如何找到出路的时候,他总是落后我们几步,而且不停地拿我们的处境开玩笑。
  走到了离湖不远的交叉路口,举目四望,仍然一片荒凉,什么也没有。大家正在讨论该走哪条路,梅尔赶上我们,说:“走这条路。”
  “梅尔,你懂什么?”我们都气死了,“你老是不停地开玩笑。为什么我们该走这条路?”“很简单呀,看看这些电话线便知道了。电话线愈多的地方,就一定是通往人多的地方。”
  这个看起来对任何事都漫不经心的家伙,却想出了这绝妙主意!我们依他的话,一路走回城里,没有走错路。
  遭到“绑架”
  第二天是全校大一新生与大二生的污泥对抗赛,就是说,大家在烂泥中进行摔跤及各种竞技。当天深夜,一群大二生跑到兄弟会那里绑架了我们,他们有些是兄弟会里的学长,有些是从外面来的。他们想让我们疲累不堪,这样第二天他们就能轻松获胜。
  他们很轻易就把大一生绑了起来,只有我例外,我不希望兄弟会的哥儿们发现我是个“娘娘腔”。我不擅长运动,打网球的时候,只要球越过网飞向我,我就害怕;因为我从来没有办法把球打回去,球总是还没过网就落地。
  但是我发现这是个新的状态、新的世界,我可以为自己塑造新的名声。所以,为了不要让自己看起来像一副不会打架的样子,我拼了命和他们缠斗,结果三四个家伙费了好大力气才能把我绑住。大二生把我们带到树林中的一间屋子里,把我们全绑在地板上。
  我试了各种方法逃走,但是有大二生看守着我们,我的计谋全部无效。不过其中有个年轻人他们不敢绑,因为他吓得脸色发青,而且不停发抖。后来我才知道他来自欧洲,当时是三十年代初,欧洲正是动荡不安的时候:他不明白我们被绑这件事其实只是个玩笑,他惊吓的样子简直令人不忍卒睹。
  天亮前,只剩下三名大二生在看守我们二十个大一生,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个状况。他们偶尔把车子开进开出,弄出各种声响,好像很忙、很多活动的样子。可惜我们没注意到,其实一直都是同样的车子和同样的人在活动。
  我爸妈刚好在那天来看儿子过得怎么样,兄弟会的人拚命拖延,直捱到我们被释放回来。由于我一晚未睡,而且曾经费力挣扎,因此样子十分邋遢。他们发现儿子在麻省理工学院竟然是这副德性,简直吓坏了。
  经过那天晚上的折腾,我的脖子也僵硬不能动了。我还记得那天下午上后备军人训练营时,排在队伍里等候校阅,但我一直无法向前直视。指挥官抓着我的头用力扭转,吼叫着:“向前看!”
  我缩起头,肩膀歪一边,说:“我没有办法,长官。”
  “噢,对不起!”他吓了一跳。
  无论如何,我奋战许久不肯被绑的经过,居然为我赢得绝佳名声。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担心“娘娘腔”这档事了,真令我松了一大口气!
  伯劳拉拉方程式?
  我的两个室友已经大四,我经常旁听他们讨论物理。
  有一天他们很用功地解一道看来很简单的习题。我终于忍不住了,说:“你们为什么不用伯劳拉拉方程式试试看呢?”
  “那是什么东西?”他们叫,“你在说什么呀?”
  我跟他们说明我的意思,以及怎么把这个方程式用在习题上,结果破解了这道题目。后来,我才发现我指的是“伯努利”方程式。由于这些知识我全是从百科全书里看来的,之前从来没有和别人讨论过,所以根本不知道怎么发正确的音。但我那两位室友很高兴,从此他们都和我讨论他们的物理习题,尽管我的手气并不真那么好,许多题目还是解不出来。有趣的是,到大二那年开始修物理课时,我的物理也突飞猛进了。我经常觉得,练习大四的物理习题和学习怎么发正确的音,倒真是受教育的好方法。
  舞会奇遇
  在一次舞会中,我和一个女孩跳了好几支舞,但都没有说什么话。最后她说:“你——胡——条灰常好。”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她说话有点困难,但我猜她八成是在说“你舞跳得非常好。”于是我说:“谢谢,跟你跳舞是我的荣幸。”
  我们走到桌边,跟她一起来的朋友也找到男伴,我们四个人就坐在一起。这两个女孩,一个有严重的重听,另一个几乎全聋了。
  她们交谈的时候,用许多快速的手语动作,偶尔发出一点声音。我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关系,她们人很好,舞也跳得好。
  再跳了几支舞以后,我们坐下,她们又开始以手语交谈,比来比去。最后,她终于和我说了一些话。我猜她的意思是,要我们带她们去某家旅馆。
  我问另外那个家伙想不想去。
  “她们要我们去旅馆干嘛?”他问。
  “我不知道,我们还没沟通得那么好。”但其实我不需要知道这些,我只觉得这很好玩。我很好奇将会发生什么事,就像探险一样。
  另外那个家伙害怕,不想去。最后,我带着这两个女孩搭出租车去那家旅馆。到了以后,发现那里有一个专为聋哑人举办的舞会,他们都是同一个俱乐部的会员,而且很多人都能感受到音乐的节奏,随之起舞,还会在乐曲结束时鼓掌。
  真是太有趣了!我觉得我好像在语言不通的国外一样。
  当然,我还是可以讲话,但没有人听得到我的声音。大家都用手语交谈,我一点也看不懂!后来,我请一个女孩教我几个简单的手语,就好像学外国话一样,完全是为了好玩。
  每个人都很快乐而且自在,彼此开开玩笑,脸上全挂着微笑,似乎没有什么沟通上的障碍。他们交谈的情况和使用其他语言没什么两样,只有一件特别的事:不用手语沟通的时候,他们的头会不停地转动。我突然省悟到那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有人想插嘴或打断别人的话,他不可能大喊:“嘿!杰克——”他只能以手语表示,因此如果没有经常环顾左右的习惯,根本察觉不到有人想插话。
  他们在一起非常的轻松自在,反而是我要想办法不那么局促不安,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验。
  舞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舞会结束后,我们到餐厅去,大家都以手代口,点了东西。在等餐点时,有人以手语问我的舞伴:“你是哪里人?”她也以手语拼出:“纽约人。”还有一个人对我比手势:“顶呱呱!”他竖起大拇指表示顶呱呱,这套系统真管用。
  大家散坐四周,开开玩笑,我也不知不觉融入其中。
  后来我想买一瓶牛奶,便走到柜台,以口形表示“牛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柜台职员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我再比了“牛奶”的手势,两手作出挤牛奶的动作,他还是不懂。
  我试着指着价目表上牛奶的位置,但他好像还是不懂。
  最后,旁边有人点了牛奶,我立刻指了指牛奶。
  “噢!牛奶!”他说,我点点头表示:“对。”
  他递给我一瓶牛奶,我开口说:“十分谢谢你!”
  “你这个家伙!”他边说边笑起来。
  一群不知变通的家伙
  在麻省理工学院念书的时候,我很喜欢捉弄别人。有一次在上机械制图课的时候,有个爱开玩笑的同学拿起一把曲线尺说:“我很好奇曲线尺上的这些曲线有没有特殊的方程式?”
  我想了一下,说:“当然有,这些曲线都是很特别的曲线,我表演给你们看。”我拿起一把曲线尺,慢慢转动。
  “曲线尺的特色就是不管你怎么转动,每条曲线最低点的切线一定都是水平线。”
  于是班上所有同学都拿起曲线尺,依着不同角度转动,手上拿着铅笔,沿着曲线最低点比着切线的位置——当然,他们发现切线呈水平。他们都为这个“新发现”而兴奋莫名,其实他们应该一点也不意外,因为他们早已学过微积分,学过任何坐标图上曲线最低点的切线一定都是水平线(用数学的说法,最低点的微分都等于零);只不过他们没有把二加二摆在一起罢了,他们连自己究竟“知道”什么都不清楚!
  有些时候,我真搞不清楚人是怎么回事:他们都不是透过了解而学习,而是靠背诵死记或其他方法,因此知识的基础都很薄弱。
  四年后,我在普林斯顿又玩了一次同样的把戏。当时,我正和一个老练的物理学家聊天,他是爱因斯坦的研究助理,对地心吸引力有很深刻的了解。我问他,如果你坐在火箭上被发射升空,火箭里放一个时钟,地面上也放一个时钟。假定我们要求地面上的时钟走了一小时的时候,火箭必须回到地球,因此你会希望火箭开始飞回地球时,上面的时钟尽量领先。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如果火箭飞得愈高,地心吸引力愈小,时钟会走得愈快。但由于你必须在一小时内回到地球,你的飞行速度就必须非常快,因此反而减慢了时钟走的速度,所以也不能飞得太高。问题就在于,你应该怎样调整速度和高度,才能让火箭上的时钟尽量领先?
  这位爱因斯坦的助理研究了很久,才领悟到这个问题跟一般的自由落体问题没什么两样。他只要想像把一个物体往上发射,再限定它往上及往下飞的时间总共不能超过一小时,那就是正确的运动了,事实上这正是爱因斯坦的基本重力定律之一,即所谓的“本位时间”(proper time)——对任何真实的曲线来说都达到最高值。有趣的是,当我用时钟和火箭的方式来问他,他却认不得这个问题了。
  尽管层次不一样,但他跟我机械制图课的同学犯了同样的毛病看来有这种弱点的人也真多,连学有专精的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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