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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中法和战的漩涡中(2)

李鸿章的圆滑并不是多余的。当时清朝统治层中确实构成一种特别复杂的多边关系网络,慈禧就是主宰这个网络中枢的蜘蛛。她的心机和下一步行动,即使李鸿章这样的权至们似乎也无法捉摸。他们似乎在沉闷的氛围里预感到一场暴风骤雨即将降临,而对他们是凶是吉、是祸是福着实叵测。1884年 4 月他们所预感的风云果真到来了。慈禧对军机处和总理衙门进行了大改组,以奕譞集团取代了奕䜣集团,并给清流派当头一棒,从而一改“当国者益厌”的“言路纷嚣”的状况,“风气为之一变”。在这种情况下少李鸿章便很快收敛了他那主战的面孔,又返回到避战求和的老路上去,充当了与法国代表福禄诺谈判的牵线人和全权代表。

福禄诺是法国海军舰长,被赫德称作“聪明、诡谲、富有野心的‘玩火者’式的人物”。此人在中国多年,且曾久居天津,认识了李鸿章。1s84 年3 月下旬福禄诺和当时任粤海关税务司的德璀琳晤谈,随后德瑶琳便亲自赴津将福禄诺的密函交给李鸿章。福禄诺玩弄恫吓手法,企图胁迫李鸿章就范,声称:法国“拟调兵船人华,将夺据一大口岸为质,若早讲解,可电请其国止兵”。李鸿章果真被吓倒,致函总署说:“若此时与议,似兵费可免,边界可商,若待彼深入,或更用兵船攻掠沿海地方,恐并此亦办不到, 与其兵连祸结,日久不解,待至中国饷源匮绝,兵心、民心摇动, 或更生他变,似不若随机因应,旱图收束之有裨全局矣”。这时在巴黎与法国政府直接交涉的曾纪泽,因其外交举措使得法国大感恼怒,特别是他在致德报函中,公开将中国军队在越南山西的败绩,与普法战争中法皇被掳、怯军覆没的色当一役相对比,使得法国朝野一致认为这是对法国的最大侮辱,掀起了驱曾的喧嚣。福禄诺在给李鸿章的密函中,就把曾纪泽调离法国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之一。这正合李鸿章的心意,李便顺水推舟地怂恿情廷撤销曾纪泽驻法公使的职务,任命驻德公使李凤苞暂代。此后曾纪泽虽然以出使英、俄大臣的身份,仍然对中法和战之局育所献议,但毕竟是局外旁言了。这时清廷已决心与法言和,谕令李鸿章“为保全和局起见”,“通盘筹划,酌定办理之法”,但“不别贻后患”、“不稍失国休”。其实,既然妥协议和,又怎能不贻后患、不失国体呢?清廷此举,无非是既要求和苟安,又要推卸罪责。李鸿章看透清廷险恶用心,为了避免充当任人宰割的替罪羊,也玩弄手法以应付清廷,说自己“身任疆事,分应备兵御侮,不敢专主议和,”即使“竭诚筹办”,但“今日事势至此,恐不能如前岁与宝海所订三条之妥”,他要求清廷钦派大臣前来“统筹斯事”,并对“何者可行,何者难允,先具大略规模”,使其有所遵循。情廷无奈,只得提出 4 项限定性条件:“越南世修职贡,为我藩属”不变;杜绝人滇通商;黑旗军不能任法国驱除;不付赔款。同时,清屯令廷臣集议,致使战和之争又起。5 月 4 日御前大臣和预博多勒噶台亲王伯彦纳谟祜领衔上《预筹和局折》,联名的各类官员竟多达 158 名,其中包括原清流健将陈圭琛、黄休芳、吴大澂,以及湘系要员左宗棠、曾纪泽等人,他们主张议和“收束”。而持有异议另拆具奏的只有 31 人,其中除了张佩纶为总理衙门大臣外,其余多是科道言宫类毫无实权的人物,如孔宪毁、邓承修、吴峋、刘恩溥等人,他们虽然主张“力筹战守”,但又表白不敢一味以“和议为非”,只恐“李鸿章为彼族所误”,“和与不和当以敌情兵力为定”。清廷支持前者,压制主战派,因而李鸿章与福禄诺的议和进行得非常快捷,从 5 月 6 日开始会谈,到 5 月 11 日就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亦称《李福协定》,凡 5 款,主要内容:中国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法国不索赔款,中国同意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中国军队自北越撤回边界。

李鸿章将这样一个和约,夸耀为自己交涉的成功,说福禄诺原议仅 3 款,是他与之“再四推敲,酌改数次,始能办到如此地步,实已舌敝唇焦”。清廷也认为条约于“国体无伤,事可允行”。其实,这是一个大伤国体的屈辱条约。赫德评论说:“这条约是我所见到的最奇特的文件,露在表面上的完全不是真的,真正的意义却在表面上一点也找不到!它念上去倒象一个李鸿章对法所得胜利的公告,而不是中国失败的记录。它容许法国在越南为所欲为,比法国国会的方案还有驰骋的余地。我认为它给了法国一张在越南的空白支票,而且是法国‘保护’中国的第一步”。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破的之论,它满足了当时法国侵吞全越、窥向中国的贪欲。茹费理“曷胜欣喜”地赞扬李鸿章说:“我快乐地体验到了这位政治家是用和我们自己相同的观点去考虑两国的利益的”。他称誉李鸿章“为国名臣,深于阅历”,李鸿章对此则表示“欣悦之至”。

条约如此屈辱,恐怕连主和派中的许多人都始料不及,这给了主战派反击的把柄。主战派对李鸿章群起而攻之。在签约的第二天,孔宪瑴、邓承修等 20 余人就联名上奏,指斥李鸿章“视弃地犹弁髦,谓‘中国所争在体制,不在区区一越南’,实为舛谬”,声称如遵此约实为下策,主张以继续交涉来“迁延时日”,让有关疆吏将帅统筹战备,俟“防备已周”,“以战则克,以和则固”,赢得主动,否则,即使“竟与约和”,也要以红河为界划分保护区,不可全弃越南。接着御史 47 人会同翰林院弹劾李鸿章。主战舆论不容置若罔闻,清廷只得作出几分主战的姿态。6 月 18 日清屯令左宗棠复入军机,这是一项对战和之局颇有影响的人事安排。次日,李鸿章即致电潘鼎新:“左相进京,正议主战,内意游移。”清廷还指示有关疆吏将帅,“仍当视以必战之势”,“认真布置,力筹备御”,驻越各军仍在原处待命。但是法国却迫不及待地要接管越南北部的清军防地。6 月 23 日法军向谅山前进,谅山清军代表向法军解释尚未接到清政府的撤防命令。法车在观音桥(北黎)打死清军代表,炮击清军阵地。清军被迫还击,打退法军,这就是所谓“北黎事件”,交涉风波再起。

“北黎事件”发生后,法方便敏感地注意到李鸿章“显出惊慌的样子,恐怕这是在北京得到胜利的反对派的成绩,而李已不再是事态的主持人”。这是事实。因为李鸿章签订和约成了众矢之的,处境难堪;加之李鸿章在谈判中确有如清廷所申斥的“办理含混”之处,为法国制造衅端进行讹诈提供了借口,从而使之更加被动。清廷一度将李鸿章撵出中法交涉事局之外。

法国一手挑起了北黎军事冲突,反诬中国破坏李福条约,大肆讹诈,要求中国“火速”撤军并于京报声明,至少赔偿兵费 2 亿 5 千万法郎,提供履行李福条约的担保。7 月 12 日法国驻华代办谢满禄将上述要求以最后通牒的形式向总理衙门提出,限期照办,否则法国便“自取押款,并自取赔款”。法国远东舰队司令孤拔将军舰调往福州和基隆,意在武装占领这两个沿海口岸并在此征收关税作为“担保”。面对法国的军事部署和外交讹诈,清廷倾向妥协,决定遵守李福条约,撤退保胜、谅山各处防营,帛命曾国荃为全权大臣,陈宝琛为会办,去上海与法国公使巴德诺谈判。曾国荃身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又是主战派人物,但在会谈中却表现得颇为软弱和笨拙。他自己也承认“舌战实非所长”。李鸿章窥其穷蹙,乘机怂恿他勿以廷旨为限,“当相机为之”,“无论曲直,求恩赏数十万以恤伤亡将士,似尚无伤国体”。曾国荃竟听从此议,擅自答应给法方“抚恤”银 50 万两(合 350 万法郎)。巴德诺以为数太少斥为“笑柄”,清廷闻讯后严旨申饮曾国荃等人。法国则一面坚持勒索赔款,一面诉诸武力。8 月上旬,法舰进攻基隆,形势危急。清廷乞求列强调停,但“英、德与法仇,不肯过问,美滑无力”,难以奏效。李鸿章乘机怂恿清廷接受赔款议和条件,说不然“战后亦必赔偿,为数更巨”。慈禧六神无主,竟召奕譞哭诉:“不愿再经咸丰故事,但亦不愿大清江山由我而失,由我示弱。”奕譞曰:“可以打。”慈禧说:“打就打到底。”慈禧又召见御前大臣、军机、总署、六部九卿和翰詹科道集议,说“和亦后悔,不和亦后悔。和就示弱,不和会割地赔款而且损伤不少,或许引起内乱而且亦赔不起。”许久无人发言,左宗棠起立说:“中国不能永远屈服于洋人,与其赔款。不如拿赔款作战费。”慈禧遂命罢朝,含泪以左为是。在这种情况下,外界认为“李鸿章地位甚为危险”。其实,手握军权的李鸿章在统治层中仍不失为举足轻重、安危系之的人物,身陷僵局的曾国荃、陈宝琛等致电总理衙门,乞请李鸿章出来收拾局面,认为“转圜”之事,“非李不能了”。李鸿章仍然力主避战求和。8 月 23 日他致电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要他在枢廷活动,“设法回天”。不料就在当天,法国舰队在马江突袭福建水师,炮轰船厂。8 月 26 日清廷下诏对法宣战。

清廷宣战以后,李鸿章虽然迫于形势,在某些特定场合,有过“中国别无办法,惟有用兵”,“万不再请说和”(指不再请外国调停)之类的话,并且也不得不作一些军事布置以搪塞清廷的指令,但实际上是抱着消极抗战、积极求和的态度,他甚至拿马江之败来作为他坚持避战求和正确的根据。但当时清廷的抗战态度似乎是坚决的。9 月 3 日慈禧以有人奏劾张荫桓私函上海道接洽赔款问题,将张荫桓等 6 名总理衙门大臣革职。李鸿章与清廷的态度之所以大相径庭,主要原因在于,清廷所考虑和争取的是维护王朝的体面,而统治层中的主要舆论,社会各界高涨的抗战热情,都支持了这种心理需要。但李鸿章所着眼的却是敌我力量对比。他深知与法国的坚船利炮相比,中国兵单饷匮,而北洋海军又处于初创阶段,劣不敌优。而法国方面,在进行战争压迫的同时,也没有放弃诱和的尝试。10 月初正当法军对台湾和北越发动猛烈进攻、中国军民顽强抵抗之际,李鸿章却与法国领事林椿密谋和议,德璀琳也积极插手调停活动。当时伺机排斥李鸿章、德璀琳,力图包揽对法交涉的赫德认为,“李鸿章和德璀琳的声望和信用已受到威胁,他们所企求的是使天津条约毫无保留地被接受,这使茹费理和福禄诺很高兴,引导法国以为李是他们的盟友,但另一方面这使中国不愿意谈判,或提出困难的条件来对付”。他看出清廷的心态是:“要和平,但不肯‘丢脸’要和平。不幸的是这里所认为‘丢脸’的,倒并不是丧失事物的实质,而是丢掉他的虚名。”基于这种认识,赫德提出一个既维护法国侵略权益、又照顾清廷“体面”的折衷方案。清廷表示接受,但法国却于 1885 年 1 月 7 日予以拒绝。就在这一天,赫德指令金登干去巴黎,表面上是去同法国政府直接商谈 1884 年 10 月在台湾被法军扣留的中国海关供应船“飞虎号”的释放问题,实际上是开辟与茹费理直接联系的渠道,以包揽中法议和。赫德这次的确成功了,他告诉金登干:“我把事情全抓在我手里,并尽量保守秘密,连李鸿章都不知道实情,而且设法碰到它”,“连总理衙门方面我也不敢把每一件事都告诉他们”。尽管李鸿章并不情愿被排斥于局外,企图插手干预,但因没有得到清廷的支持而落空。在和议基本达成,《中法停战条件》签字的前夕,赫德致函金登干说:“李鸿章在这三个星期内特别不老实,虽然皇帝命令他与伊藤博文伯爵(日本为朝鲜事件派来的特使)谈判, 并且要他撇开法国问题,但是他却多管闲事——他并没有接到叫他这样做的命令。衙门——特别是新王爷——在我们直接去找茹费理以后,坚决地支持了我……我盼望我们是接近结束了。”清廷所以支持赫德主办与法议和,而排斥李鸿章干预其事,一则是对李鸿章在中法交涉中的表现不满和失望;二则中日关于朝鲜问题交涉确需有人主办;三则似乎是接受以往“厨子太多打翻了汤”的教训,企图专用赫德这样一个有着特殊身份的人物,以便借助英国政府调停,促使和议成功。清廷之所以急于议和,一则因为战局渐渐向有利于法国方面转化,法军在中越陆路战场取得明显优势,占领谅山并一度攻陷镇南关,法军又加紧在中国沿海进行骚扰,而中国财政拮据,军需不支,不得不屡借外债;二则因为日本利用朝鲜开化党人发动甲申政变,插手朝鲜问题,与法国的侵华战争遥为呼应,增加了对中国的压力。法国政府这时也想乘胜讲和,以保证自己在和议中的有利地位。

但是就在基本达成巴黎和议的时候,1885 年 3 月下旬,中国军队连续取得镇南关——谅山大捷和临洮大捷,战局大变,中国军队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权。法国由于军事失败引起政治危机,茹费理内阁倒台。可是就在这种有利形势下,金登干却得到清廷认可,与法方代表于 4 月 4 日在巴黎签订了《中法停战条件》,大旨为:双方遵守《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双方停战,法国解除对台湾的封锁;双方派代表在天津或北京议订条约细目和撤兵日期。中国在军事胜利的形势下仍然作出如此巨大的妥协让步,甚至连法国当局都惊呼“简直不能想象”。停战协定签字后,清廷立即下令北越驻军分期撤退回国。前线爱国将士“拔剑斫地,恨恨连声”。而清廷却以所谓“乘胜即收”来替自己对外妥协辩护,压制前线爱国将士的抗敌愿望。

按照《中法停战条件》的规定,双方要议定正式和约。法国新政府任命巴德诺为全权代表,清廷则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但事实上,有关中法正式条约的谈判主要是在巴黎而不是在天津进行的,主要谈判者是金登干(在赫德指使下)和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副司长戈可当,而不是李鸿章与巴德诺。具体的程序是:法国把自己所拟定的条约草案交给金登干,金登干电告赫德,赫德递交总理衙门;清廷就这个条约草案提出自己的修正意见(其间曾征求李鸿章的意见),经赫德交给金登干在巴黎与法国谈判,每当双方就某几款取得协议后,才由中法政府把这几款分别交给李鸿章和巴德诺,由他们就细节和约文加以核对。所以,他们在天津的工作基本上只是“督同中外翻译官,详确考究,讲解文义”而已。李鸿章自己也明确说过:“款议始终由内主持,专倚二赤(指赫德),虽予全权,不过奉文画诺”。所谓“由内主持”,系指由慈禧决策。正如赫德所说的:“在这次谈判中,每一项提议都是事先经过太后亲自主持考虑和批准,她很勇敢,力排反对之议,主张和平,且在谅山胜利群议主战之时,仍愿忠实履行谈判已取得的协议。”条约草案是由法国方面拟出的,清廷认为“无甚为难”,基本上可以接受,所争议的主要是在关系自己所谓“威望体面”的虚文上,如翁同龢所说,“不过皮毛耳”。这样,李鸿章在长达一个多月的谈判中,也就囿于清廷既定的框框之中,很少接触实质性问题。6 月 9 日李鸿章和巴德诺在正式和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亦称《中法新约》、《李巴条约》)上签字。该约的主要内容是:越南境内听任法国“自行弭乱安抚”,中国“不派兵前赴北圻”,不干预法越间已定和将定之条约,从而使法国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中越边界地区向法国开放通商,指定保胜以上、谅山以北两处为通商处所,法国在此享有和其他通商各口相同的权利,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纳税“照现在通行税则较减”,从而使法国取得了在我国西南通商的特权;日后中国修筑铁路,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从而使法国夺得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而中国所得到的,只不过是“至中越往来”“必不致有碍中国威望体面”的虚文。这个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法战争以“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的局面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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