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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三桂大传(71)


  三桂的担心,不是多虑,而是出于老谋深算。除此,在他思想的深处,以获永历,再建不世之功,如途中被人劫去,他的这一功劳不但前功尽弃,还将承受不可推卸的罪责。他也深知,朝廷虽然给予他崇高的荣誉和地位,仍存有戒心,含有猜疑。因此,他不同意解往北京,主张就地处死永历。一来可以保全已获得的功劳,二来可以消除朝廷对自己的猜疑。这一层意思,他没有说,仅据上述理由,便说服了爱星阿,同意上奏朝廷,请示将永历就地正法。

  四月下旬,朝廷的批复下达到云南:“仁皇帝(圣祖)命恩免献俘”,“著将永历正法”。【《狩缅纪事》,20页。】朝廷完全同意三桂的意见,永历不必解往北京,可以在昆明处决。朝廷已授权三桂处决,怎样处决,由三桂与诸将议定。处决的方式种种,如斩首、磔死、毒死、勒死、自缢等等。爱星阿询问三桂以何种方式处置,三桂回答得很干脆:“骈首!”(指其头为多余无用之物,意即斩首)爱星阿以为不可,说:“永历尝为中国之君,今若斩首,未免太惨,仍当赐以自尽,始为得体。”三桂还想辩,他只是“奉旨”杀头,非个人专断独行。安南将军卓罗厉声说道:“一死而已,他也曾当过皇帝,应当全其首领,何必用斩!”【《庭闻录》,卷3,参见《狩缅纪事》,20页。】

  斩首是对犯有死罪的人通常施用的刑法,死无全尸,身首异处,实为受刑人和家属所忌。对某些重要的特殊人物若处以死刑,可由皇帝格外施恩,例改为自缢,或饮毒酒等法处死,全其尸首,免受刀斧之苦,这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恩典。爱星阿、卓罗等满将出于对一个弱者的怜悯之心,念永历曾是皇帝,欲成全他保全尸,也属难得。三桂此时的心情,大抵是害怕满人看出他对故主永历的眷念之情,故不假思索,张口道出斩首处决。当两位有身份的满将坚持不斩首,他也就顺水推舟,表示同意。

  康熙元年(1662年)四月二十五日【处死永历的时间,各书记载不一。一说四月二十五日(《庭闻录》、《狩缅纪事》、《皇明末造录》,卷下、《爝火录》、《求野录》等);一说四月十五日(《小腆纪传》、《小腆纪年附考》、《南疆逸史》);一说为四月八日,(《也是录》)。还有的只书月而不记日期的(《清史稿·吴三桂传》);也有的不知或不书永历“崩日崩所”的(《永历纪年》、《明末滇南纪略》),等等。考三桂于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离缅甸,即给朝廷上奏报捷,至次年(康熙元年)二月二十六日朝廷接到这份奏报,双方尚未讨论决定对永历的处置。

  至三月十三日,三桂率大军回到昆明,这才进一步议决对永历的处置,加紧请示朝廷,往返总得一个月以上的时间。故知四月二十五日说法较近实际。再者,记述永历死的时间,多系当时亲身经历的人,有的虽未目击,亦采可靠传闻而记。故四月二十五日说较之他人更有所据。】,上午十时左右,三桂亲自部署和执行对永历的处决。他派纛章京吴国贵率亲兵【《狩缅纪事》,20页。《庭闻录》,卷3,记执行死刑者为杨珅、夏国相。】,前往永历囚禁之所,将永历和他的儿子,还有皇室王维恭之子抬出门首小庙中,吴国贵命人出示弓弦,准备用刑。

  永历知死期已到,既没有求饶,也没有抗争。他的儿子——太子,才12岁,大骂吴三桂:“黠贼!我朝何负于你?我父子何负于你?乃至此耶!”【《行在阳秋》,卷下。】吴国贵等不由分说,用弓弦把永历父子和王维恭之子逐个勒死。【《庭闻录》、《求野录》等书记载:吴三桂命杨珅、夏国相向永历“进帛”,赐其自尽。而《狩缅纪事》、《小腆纪年附考》、《清史稿·吴三桂传》诸书皆载以弓弦勒死,今从之。】永历时年38岁。永历父子死地,原称篦子坡。后因此地逼死永历,人们又改称“逼死坡”。

  勒死永历三人后,三桂命昆明县知县聂联甲亲运薪木至城北门外,将他们的尸体烧化,然后尸灰四扬,彻底消尸灭迹。剩余部分就地埋葬。二十八日,三桂遣人押解永历的母亲太后、妻子皇后与宫人李贵芳赴北京。至中途,皆自杀。她们不属重要人物。既然自杀而死,朝廷也不以为然,未予追究。【《南疆逸史》,“永历帝纪略”,卷3,29页。】关于永历后与母是否解往北京,各书记载互异。如《行在阳秋》:“太后王氏不食崩”,是说王氏在遣送北京前已死。《小腆纪年附考》载:永历被处死后,其母与妻均解往北京,中途,两宫自杀。征之《狩缅纪事》,亦载永历母、妻确实被解往北京。但未记是否自杀。《清史稿·吴三桂传》亦采取解北京、中途自杀的说法。

  永历带着他终生的遗恨见他的祖宗去了。对于他的死,时人和史家都表示了很大的同情。永历被勒死时,“滇人如丧妣,罢市哀恸。各街市民假称丁艰丧服,半皆缟素”【《狩缅纪事》,20页。】。各史书都记载,当时,“风霾突地,屋瓦俱飞,霹雳三震,大雨倾注,空中有黑气如龙,蜿蜒而逝”【《庭闻录》,卷3。】。有的写道:“雷电交作,空中有二龙蜿蜒……军民无不悲悼。”【《小腆纪年附考》】有的写道:这一天,“大昏黑,风霾并作,人影不见”【《行在阳秋》】。又有的写道:“天地昏黄,士民相走,哭于道者不绝。”【《求野录》】还有的写道:永历“蒙难之日,暴风雷雨,昼晦,士卒皆出涕”【《南疆逸史》】。

  所有这些天愁人怨的描写,无不寄托了人们对永历的同情和哀悼之意。永历政权同弘光、隆武政权一样腐败,但永历帝个人的一些品行,颇为人们所称道。他长得仪表堂堂,气度不凡;作风较朴实,厌恶繁华,不饮酒,无声色玩好,喜闻和谈论忠义事,供奉母后很尽孝道。据说他惟一的缺欠是不甚好学。终其短暂一生,他没给人留下恶感,相反,他个人的某些好的品质博得了赞赏。因为他死得如此悲惨,倒是激起人们更多的同情,洒下哀伤的泪。普遍怀念故国之情,对新政权满人的清朝的多少厌恶之感,也增加了人们对永历的怀恋。

  吴三桂绞杀永历父子,逼死其母后和中宫皇后,可谓斩草除根,为清朝除去了一大隐患。他为清朝建树的这一大功勋,很快又得到了最高爵赏。

  康熙元年五月十一日,圣祖亲自提名,给三桂晋封亲王,命礼部准备“应行事宜”。圣祖依照索尼四辅臣拟定的旨意,指示说:

  平西王吴三桂镇守秦、蜀,绥辑滇、黔,抚顺剿逆,茂著勋劳。伪永历朱由榔,以明室遗孽,煽集党羽,妄称尊号,窃据一隅,历年以来,屡烦王师征剿,疆圉弗宁。今王奉命统领满汉大兵,出边进讨,于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内进抵缅甸,擒伪永历及其眷属,又降伪巩昌王白文选,并伪官全军。此皆王殚忠奋力,运筹谋略,调动有方,遂使国威远播,逆孽荡平,功莫大焉。宜加殊礼,以示眷酬,著晋封亲王,应行事宜,尔部察例具奏。【《清圣祖实录》,卷6,22页。】

  清朝从建国伊始,就有一项政策,有功必赏。特别是到清太宗皇太极时期,有大功者,不吝惜爵赏,凡明朝归降过来的人,皆照原级录用,一有勋劳,即升级加官,如平步青云。此后,这项政策进一步全面施行,并比前人实行得更彻底、更坚决。这在清军进关后,尤其明显,收效相当显著。这一政策吸引了明朝大批将吏纷纷投降,对瓦解明朝的军事与政治力量发挥了巨大作用。相反,明朝统治者很吝惜爵赏,坚持异姓不封王的原则,至高爵赏也不过侯、伯。如吴三桂,在明朝最需要他进京勤王时,才赏了一个“平西伯”,但他一投降清朝,马上封为“平西王”。对比之下,一些人宁肯投降,也不愿为明效力。

  清朝对吴三桂的态度,最鲜明地反映了它一贯的精明的招降政策。圣祖在上述谕旨中,仅提到三桂镇守陕西、四川与进军云贵,及擒永历之功。他强调擒永历“功莫大焉”,应加给不同一般功劳的“殊礼”——晋封亲王。爵位至“亲王”,已达到赏赐的极限。按清朝规定,只有宗室积大功者,才能得此爵位。现在,圣祖和四辅臣把宗室专享的这个爵位的崇高尊号赐给了三桂,这又一次显示了它恢弘的气度,是对他的前任们的政策一个重大突破。三桂是得此爵位的第一个汉人,其后,在三桂发动叛乱时,尚可喜又得亲王爵位,是为第二人。自此至清亡,再没有第三个汉人能享受到如此崇高的礼遇。所以,给三桂晋封亲王,在当时是何等荣耀,何等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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