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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2)

我说不出它把我带向何方,因为我睡得和死人一样。如果做了梦,我也毫无记忆。我醒时闻到煮咖啡豆以及油炸培根的香味。我冲个澡,拿她给我的一次一性一刮胡刀刮了胡子,然后换上衣服,和她坐在厨房的松木桌旁。我喝柳橙汁及咖啡。吃培根炒蛋和上头加蜜一桃干的全麦烤松饼。记忆里,我的胃口从未如此好。

礼拜天下午有群人在她家东边几条街外聚会。她告诉我,这是她固定参加的聚会,问我想不想加入。

“我有些事情得做。”

“礼拜天做?”

“礼拜天做又怎么样?”

“礼拜天下午你真能办好什么事情?”

打开头起,我就真没办好什么事。今天我能做什么呢?

我打开记事本,拨了桑妮的号码。没人接听。我打到我的旅馆,桑妮没留话,“男孩”丹尼以及我昨晚淡过的人也没有。

唔,“男孩”丹尼这时候八成还在睡觉,其他大部分人应该也是。

有个口信要我联络钱斯,我开始拨他的号码,然后又停住。

如果简打算参加聚会,我可不想独自待在她这仓库一样的房子里等他回话。她的辅导员可能反对。

会场是在佛西斯街一家犹太教堂的二楼。禁止一抽一烟。参加戒酒聚会却没有闻到弥漫一整屋子的烟昧,这我还是头一遭碰到。

那儿约有五十个人,她似乎认识其中大部分人。她把我引见给某些人,他们的名字我随听随忘。我自我意识强烈,引起别人的注意让我不自在。我的外表也没多大帮助。尽管没有和衣睡觉,但一身衣服却邋里邋遢,是昨晚巷斗留下的结果。

巷斗的另一个后遗症也开始浮现。直到离开她家时,我才发现自已浑身疼得厉害。头部因为撞击了很多次异常酸痛,一只上臂和肩膀淤血青紫,其他肌肉我一动就开始抗议。打斗结束时我毫无感觉,但所有该有的痛苦全在第二天向我讨债。

我拿了些咖啡和饼干,坐到聚会结束。其实也还好。演讲人见证词很短,剩下很多时间供人家讨论。得举手才能发表意见。

结束前十五分钟,简举手说,她很幸运能一直滴酒不沾,而这大半要归功于她的辅导员,能在她烦心或者迷茫的时候给她安慰和鼓励。她并没有举证细节。我觉得她这话是说给我听的,但我可不领情。

我没有举手。

会后她打算跟别人一起去喝咖啡,问我要不要也去。我不想再喝咖啡,也不想要人陪。我编了个理由回绝。

走到外头分手以前,她问我感觉如何。我说还好。

“还想喝酒吗?”

“不。”我说。

“很高兴你昨晚打了电话。”

“我也很高兴。”

“欢迎随时打来,马修。必要的话,就算半夜也无所谓。”

“希望不会有这必要。”

“不过如果需要,记得打来。好吗?”

“当然。”

“马修,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

“想喝酒时,要先打个电话给我。”

“我今天不会喝的。”

“我知道。不过如果你决定,如果你想喝的话,得先打个电话给我。能答应呜?”

“好。”—棒槌学堂·E书小组—

搭地铁往上城去时,我想到这段谈话,觉得自己轻易许诺,实在是很愚蠢。但——她听了很高兴。如果她高兴的话,撒谎又有何妨?

钱斯又留了口信。我从大厅打到他的服务处说,我已经回到旅馆。我买份报纸上楼,好消磨等他回话的时间。

头条新闻非常引人。皇后区一家人——父亲、母亲,还有两个不到五岁的小孩——坐着他们新买的闪亮奔驰出游。有人开车冲向他们,用散弹槍往车里扫射整整两管子弹。四人统统死掉,警方在他们的公寓搜查,发现一大笔现金以及尚未分装的古柯碱。警方推论,此次大屠杀与毒品有关。不是开玩笑的。

报纸没提到我留在巷内的那家伙。嗯,不出我所料。他碰上我时,周日报纸已经发行。倒也不是说他有可能会上明天、或是后天的报。如果我宰了他,他还有可能在报屁一股占一小块,但一个被人打断双一腿的黑小子有何新闻价值可言?

我正想着,听到有人敲门。

奇怪,清洁女工在礼拜天一律休假,而我仅有的几名访客通常会从楼下先打电话上来。我拿起椅上的外套,从口袋掏出点三二手槍。我还没把它扔掉。从断腿朋友身上摸走的两把刀子也都还在。我握着槍走向门边,问来人是谁。

“钱斯。”

我把槍放回口袋,打开门。

“一般人会先打个电话。”我说。

“柜台那人在看书,我不想打扰他。”

“真周到。”

“这是我的注册商标。”他打量着我,估算我有几斤几量。

然后视线挪开,开始扫视我的房间。

“好地方。”他说。

这话很讽刺,但他的语气不是。我关上门,指指椅子。他仍然站着,“对我的脾气。”我说。

“看得出来。斯巴达式的,没有多余的东西。”他穿了件海军蓝夹克和灰色法兰绒长裤。没穿大衣。嗯,今天要暖和一些,而且他又一直呆在车里。

他走到窗旁,望出去。

“昨晚我找过你。”他说。

“我知道。”

“你没回电。”

“我刚刚才知道你留了口信,再说我又正要出门。”

“昨晚没在这里睡?”

“对。”

他点点头。他转身面对着我,表情难以捉摸。我以前没见过他这副神情。

他说:“你跟我所有的女孩谈过?”

“嗯,除了桑妮,”

“是啊。你还没见过她,是吧?”

“对。我昨晚试了几回,今天中午又打了一次。一直没人接听。”

“她昨晚找过你。”

“没错。”

“什么时候?”

我试着回想:“我大约八点离开旅馆,十点过后不久回来。那口信已经在等着我、但我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留的。按说前台该把时间写上。但他们常常敷衍了事。总之。留言条我八成已经丢一了。”

“没有保留的必要。”

“是啊。知道她打来就好,留着干嘛?”

他盯了我好久。我看到他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着金点。他说:“一操一,我不知道怎么办。这不像我。大部分时候我至少以为我知道该怎么办。”

我什么也没说。

“你是我的人,因为你帮我做事。但我看只有天知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钱斯?”

“一妈一的。”他说,“问题是,我能信任你多少?我老在想,我到底还能不能信任你。我是信任你。毕竟。我把你带到我家,老兄。我可从没带别人去过我家。我他一妈一的干嘛那么做?”

“不知道。”

“我是说,我想炫耀吗?我是想跟你说,瞧这黑鬼的格调够高吧?或者我邀你进去,是要你看看我的灵魂?一妈一的,不管怎么说,我开始以为真的可以相信你。但这样做对吗?”

“我没法帮你做决定。”

“嗯。”他说,“是不能。”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下巴,“我昨晚给她,桑妮,打电话打了几次,跟你一样,也没人接听。呃,好吧。那无所谓。没开答录机,那也没什么,因为有时候她会忘了接插头。然后我又打过去,一点半,或许两点,还是没有回答,所以我就开车过去瞧瞧。当然我有钥匙。那是我的公寓。为什么我不能有把钥匙?”

我开始明白是什么事儿了,但我让他自己讲。

“呃,她是在那儿。”他说,“她还在那儿。你明白吧,她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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