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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醒来时大约十点半,奇怪的是,六个小时的似睡非睡竟使我神清气爽。冲完澡,刮完脸,作为早餐,我喝了咖啡,吃了面包卷,然后直奔圣保罗教堂。这回不是去地下室,而是去真正的教堂。

我在长凳上坐了十分钟左右,然后点燃了几根蜡烛,往济贫募捐箱里塞了五十美元。在第六大街的邮局,我买了两百元汇票和一个印有邮票的信封。我把汇票寄给住 在赛奥斯特的前妻。我试图写个便条附上,结果因太像道歉而作罢。钱寄得太少太晚,无需我告诉她这一点,她也知道。我把汇票叠在白纸里,就那样寄给她了。

天色灰暗,有些阴冷,像是还要下雨。一阵寒风刮过,刺得脸上生疼。体育馆前一个男人一边诅咒着,一边追被风刮跑的帽子,我不由自主地抬手拉低了帽檐。

我已快走到银行了,才想到金的预付金所剩无几,没必要去开财务往来帐户。于是,我回到旅馆,预付了一半下月房租。此时,我只有一张百元大钞未动了,索性换成十元和二十元小钞。

我为何不把那一千元先都收下呢?我想起了我说的关于动力的话。好吧,我有一个动力。

我的信件如常——几份广告,一封国会议员的拉票信。没什么可看的。

没有钱斯的回话。我想也不会有。

我给他的联络处又留了一个口信,只是兴之所至而已。

从那儿出来后,我整个下午都在外面。我乘了两三次地铁,但主要是走路。天总像是要下雨,但一直没下,寒风越发凛冽,不过还没刮掉我的帽子。

我闯进两家警察分局,几个咖啡店,六个低级酒吧。我在咖啡店喝了咖啡,在酒吧喝了可口可乐,跟几个人谈过话,记了两三条笔记。我给我的旅馆前台挂了几次电话。我没期待钱斯会回话,但如果金打电话过来,我就能随时知道。没人给我打过电话。

我试着拨了两次金的电话,都是她的答录机应答。所有人都弄了一台答录机。总有一天所有的答录机都开始相互拨号,聊天。

我没留言。快到傍晚时,我躲进时代广场的一家电影院。他们双片连放,都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影片,两部影片中他都演一个无赖警察,通过把坏蛋毙掉来解决一切。观众看上去都像他正用枪扫射的那种人。他每干掉一个人,他们就疯狂叫好。

我在第八大道一家古巴中国餐厅吃了猪肉蔬菜炒饭,又查询了我的旅馆前台,然后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了一杯咖啡。我在吧台和人闲聊。本想在那儿多待一会儿,但八点半,我还是勉强自己出门,穿过街道,拾级而下,去参加戒酒互助会。

演讲者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曾经喝得晕了过去,当时他丈夫正在办公室上班,孩子在上学。她讲到她的孩子如何发现她在厨房地板上昏迷不醒,而她却使他相信,那是在练习戒酒的瑜珈操。所有人都笑了。

当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今晚我只听就好。”

凯尔文·斯莫尔酒吧位于莱诺克斯大道与第一百二十七大街的交界处。房间窄长,贴墙有一溜儿吧台,对面是一排桌子。酒吧尽头有一个小小的乐池,两个皮肤黝 黑,短发,戴着角质架墨镜,身穿布卢克斯兄弟牌套装的黑人正在演奏安静的爵士乐。他们一个弹奏小型立式钢琴,另一个用击钹刷。他们的形象和演奏就像过去的 “现代爵士四人组”,只是人数少了一半。

我很容易便能听到他们的演奏,因为当我清了清喉咙时,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我是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所有人都停下来仔细打量着我。有两个白种女人,她们跟黑人一起坐在软长椅上;另一张桌子边坐着两个黑人妇女;此外肯定还有两打男人,他们肤色各异,只是没有我这样的。

我往里走,进到男洗手间。一个身高足以当职业篮球运动员的男人正在梳理他烫直了的头发。他头油的味道与大麻刺鼻的臭气交相辉映。我洗了手,然后在一个热风烘干机下搓了搓。我离开时,那个大个子仍在梳头。

当我从男洗手间出来时,聊天声再次停下来。我又向房间前部走去,脚步缓慢,晃着肩膀。我不太确定那两个乐手,但我肯定,除了他们,房间里所有男人都因重罪被捕过不止一次。皮条客,毒品贩子,赌徒,卖保险的。自然界的贵族。

从前往后数第五把椅子上坐的那个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花了点时间才想起他是谁,因为几年前我认识他时,他是直发,而现在却变成改良版的“埃弗罗”头①。

他的西装是柠檬绿色,皮鞋用爬行动物的皮做的,或许是某个快灭绝的物种。我把头转向门口,从他身边走过,出去了。

我在莱诺克斯大道上向南走过两个门脸,然后在一个路灯旁站住。两三分钟过后,他出来了,吊儿郎当,轻松愉快。

“嘿,马修,”他说,伸出手来要跟我击掌,“老兄,一向可好?”

我没理他。他低头看了看手,又抬头看我,转了转眼珠,脑袋夸张地一晃,拍拍两手,在裤腿上蹭干净,然后放在他那瘦削的臀部上。

“好久不见了,”他说,“是城里卖光了你常喝的酒?还是想来哈勒姆区逛逛小人的地盘?”

“看来你发了,罗亚尔。”

他有点得意洋洋。他叫罗亚尔·沃尔登,我曾认识一个脑瓜不太灵光的黑人警察,他错把罗亚尔·沃尔登(LoyalWaldLon)当成了“同花顺”(LoyalFlush),又把“同花顺”变成“抽水马桶”(FlushToilet),最后,索性就叫罗亚尔“厕所”。

罗亚尔说:“咳,做买卖嘛,你知道的。”

“我知道。”

“诚实经营,买卖兴隆。我妈教的。你怎么来城北了,马修?”

“我在找一个家伙。”

“也许你已经找到他了。你现在退休了?”

“已经好几年了。”

“你想买东西吗?想要什么,能出什么价?”

“你卖什么?”

“差不多应有尽有。”

“跟这些哥伦比亚人做生意一向还好?”

“操,”他说,一只手拂拭着裤子前头。

我猜他柠檬绿裤子的腰带上别着一把枪。在凯尔文·斯莫尔酒吧,有多少人,可能就有多少把手枪。

“他们这帮哥伦比亚人还行吧,”他说,“只是你永远甭想蒙他们。你不是来这儿买毒品的吧。”

“不是。”

“那你想要什么,老兄?”

“我在找一个皮条客。”

“操,你刚才经过的就有二十个。还有六、七个妓女呢。”

“我正在找的皮条客叫钱斯。”

“钱斯。”

“你认识他?”

“我可能知道他是谁。”—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等着。一个穿长衫的男人沿街走来,每到一个门脸前,他都停下来。他或许在看橱窗,但不可能啊,打烊以后,每个店铺都拉下了像车库那样的钢制百叶窗。这个男人在每个关了的店铺前停留,研究着百叶窗,似乎那东西对他而言具有某种意义。

“橱窗购物②。”

一辆篮白相间的巡逻车经过,慢了下来。里面有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望着我们。罗亚尔向他们道了晚安。我没说什么,他们也是。车开走后,他说:“钱斯不常来这儿。”

“我在哪儿能找到他?”

“很难说。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出现,但都是你想不到的地方。他在哪儿都待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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