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2)
以前我一向有办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只是我的习惯,一个小小的怪癖。我不用缴税,所以就改向上帝缴钱。
我从没真正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
我不确定我会喜欢我的答案。我还记得在圣尼古拉斯大道旁边那条小巷子里,有个念头忽然闪过我的脑际:我没奉献所得的十分之一,所以今天得死在这孩子手里。其实我并不真信那套,也不认为世界真是循着那个逻辑运转。我只是奇怪自己竟然起过那种念头。
我掏出皮夹,数了两百八十五块出来。我攥钱坐着,然后又统统放回皮夹——只留一块钱。我至少可以买根蜡烛祈祷。
那天下午,我一路走到金的大楼。当时天气不坏,而我闲着也是闲着。我经过门房,径自走入她的公寓。
我进门第一件事便是把那瓶“野火鸡”倒入水槽。
我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少道理。她那儿还有其他很多种酒,我并没有一一清掉。但“野火鸡’已经带有象征意味。每回一想到那公寓,脑里就会浮现酒瓶的模样,而伴随这图像的则是对酒色香味的生动记忆。等酒完全流入水槽后,我才松了口气。
然后我又回到前厅,检查挂在橱里的毛皮外套,衬里缝上的标签,说明这是染色的lapin皮。我查分类电话簿,随便找了个毛皮业者打电话去问,才知道lapin是法文。
“字典里头可以找到。”对方说,一般美语字典都有。这字现在已是英文,由毛皮业引进来的。就是兔子的意思。
正如钱斯所说。
回家路上,有什么引发了我喝酒的欲望。我甚至不记得到底是什么刺激了我,只记得我的反应:想像自己一边肩膀抵着吧台,一只脚踩在铜栏杆上,钟型杯握在手里,锯木屑在地板上,我的鼻孔满是霉旧的老酒铺的味道。
饮酒欲其实不强,而我也没真打算付诸行动,不过倒因此想起我对简的许诺。因为不是觉得非喝不可,所以实在没有必要找她,但我还是决定找她。我花了一毛钱,在市立总图书馆附近拐角的电话亭拨了她的号码。
我们的谈话一直有车声干扰,所以只能轻松简短地聊聊。我没机会提到桑妮自杀,也没讲起那瓶“野火鸡”。
我边吃晚饭边看《邮报》。桑妮的自杀在那天社会版占了几段,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邮报》往往为了促销报纸制造假象。这回他们引读者上钩的卖点是,强调桑妮和两个礼拜前在旅馆被剁成碎片的金·达基嫩分享同一个皮条客。因为找不到桑妮的照片,所以他们又登一次金的照片。
不过报导的内容可就没办法像头条标题那么耸动。他们只能说她是自杀,外加一些不着边际的猜测,说桑妮自杀是因为她知道有关金被谋杀的内幕。
两腿被我打断的男孩仍然没有上报。但不用说,报纸从头到尾还是少不了谋杀和犯罪等等陈年调味料。我想到吉姆·费伯说过要放弃报纸,不过我知道自己目前无法做到。
晚餐后,我到前台拿信。还是平常收到的垃圾传单,外加钱斯要我和他联络的口信。我打到他的服务处,他立刻回电问我案子进展如何。我老实说毫无进展。他问我是否打算坚持下去。
“再撑一阵子。”我说,“我只是想看看前头有路没路。”
他说警察一直没有骚扰他。他整天都在忙着桑妮的丧葬事宜。金的遗体被运回威斯康星州的老家,但桑妮没有亲人认领。
目前他已安排好要把桑妮的遗休运出太平间。纪念仪式决定在西七十二街的库克殡仪馆举行,时间是礼拜四下午两点,他告诉我。
“早先实在也该为金办的,”他说,“只是一直没有想到。其实主要是为了女孩们的士气。她们都快疯了,你知道。”
“可以想象。”—棒槌学堂·E书小组—
“她们全在想同一件事。坏事成三。她们全在担心谁会是下一个。”
我当晚跑去参加聚会。台上人作见证时、我突然想到:一个礼拜前我失去意识四处游荡,做了什么只有天知道。
“我叫马修。”轮到我时我说,“今晚我只想听听,谢谢。”
散会后,有个家伙跟着我爬上楼梯走到街上,然后和我并肩而行。他年约三十,穿件粗呢格子夹克,戴顶鸭舌帽。我不记得见过这人。
他说:“你叫马修,对吧?”——我点头算是承认——“你喜欢今晚那个见证?”
“还算有趣。”
“想听一听更有趣的故事吗?听说城北有个人给破了相。还断了两条腿。挺精彩的呢,老兄。”
我打个寒噤。手枪放在五斗柜的抽屉,卷在一双袜子里。两把刀也在同一个油屉甩。
他说:“你有种,老兄。那玩意儿够大,懂我意思吧?”他一手罩住鼠蹊,就像棒球选手护住命根子一样,“不过话说回来。”他说,“你不想惹祸上身吧?”
“你说什么?”
他摊摊手:“我又知道什么?我只是工会的人,老兄。我帮人捎个口信。就这么回事。有个小妞被人在旅馆里剁了,那是一回事,但她朋友是谁可又是另一码子事。不重要,懂吗?”
“谁要你传这口信的?”
他只是盯着我看。
“你怎么知道可以在会场找到我?”
“跟你进去,跟你出来。”他咯咯笑着,“打断那个maricon①的两腿,做得也末免太过火了,老兄。太过火了。”
①西班牙文,男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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