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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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一个漆黑闷热的夜晚,比夫·布瑞农站在“纽约咖啡馆”收银台的后面。当时是午夜十二点。外面的街灯已经熄灭了,从咖啡馆透出的光线在人行道上画 出清晰的黄色长方块。街上寥无人影,咖啡馆里倒有几个顾客正在喝啤酒或桑塔·露琪亚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呆呆地候着,胳膊肘搭在柜台上,大拇指一边挤压着 长鼻子的鼻尖。他的眼神很专注,牢牢地盯着一个矮胖的家伙——他穿着工装裤,醉得一塌糊涂,吵吵嚷嚷的。比夫的目光时而落到独自坐在中间一张桌子旁的哑巴 身上,时而落在柜台前的几个顾客身上。然而,他的目光总是转回到穿工装裤的醉鬼那里。夜深了,比夫沉默地等在柜台后。他最后检查了一遍餐馆,走向后门,上 了楼梯。
他悄无声息地走进楼梯顶部的房间,屋子很暗,他蹑手蹑脚地走着。他走了几步,脚趾头触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他蹲下身,摸索地板上手提箱的把手。他在屋子里也就待了几秒钟,正想离开时灯亮了。
艾莉斯在皱巴巴的床上坐起来,看着他。“你动那箱子做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把那疯子打发掉?用不着把他喝光的再还给他!”
“你醒醒吧,自己下去。去叫警察,把他腌泡在链子串起来的囚犯里,整天吃玉米面包和豆子。去做吧,布瑞农太太。”
“他要是明天还在下面,我会的。你可别碰那箱子,它不再属于那个寄生虫啦。”
“我了解寄生虫,布朗特可不是,”比夫说,“我自己——我可不了解我自己。可我也不是那种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屋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不新鲜和闷热。下楼之前,他要在这里多待一会儿,把脸浸在冷水里。
“你今晚要是不把那家伙给我彻底打发掉,我可不是没说过我会做什么。白天他就在后面打瞌睡,晚上你让他白吃白喝。一个星期他都没掏过一个子儿。他疯疯癫癫的谈话和愚蠢的行为会搞垮任何体面的生意。”
“你不了解人,你也不了解真正的生意,”比夫说,“这个成问题的家伙十二天前来到这儿,在这镇上他是个陌生人。第一个星期他给了我们二十块钱的生意。至少二十块。”
“从那以后,他就赊账了,”艾莉斯说,“赊了五天,喝得烂醉,真丢人。再说,他就是个叫化子和怪物,简直一无是处。”
“我喜欢怪物。”比夫说。
“我就知道你喜欢!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因为你本人就是一个怪物。”
他揉了揉青色的下巴,不再理睬她。婚姻生活的头十五年,他们简单地称呼对方为比夫和艾莉斯。一次争吵中,他们开始叫对方为先生和太太,从此以后,再也没能和好到把称呼改回去。
“我只是想警告你,我明天下楼时,他最好别让我瞧见。”
比夫进了卫生间,洗完脸后,觉得还有时间刮刮胡子。他的胡须又黑又厚,像是三天没刮过。他站在镜子前,搓着脸沉思。他后悔和艾莉斯说话。和她相处, 最好沉默。和那女人相处,老让他感觉离真实的自我很远,使他变得和她一样粗糙、渺小和平庸。比夫的眼睛冷冷的,凝视着,眼皮玩世不恭地低垂,将眼睛遮住了 一半。结着老茧的小指上,有一只女式婚戒。身后的门开着,从镜子里他看见艾莉斯躺在床上。
“听我说,”他说,“你的问题是你没有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中,只有一个有我所说的这种善意。”
“哼,我知道你会做世上别的男人都会感到不齿的事。我知道你——”
“也许我指的是好奇心。在你眼里没有值得一提的事。你从不观察、思考,从来不肯动一点脑子。这也许就是我和你之间最大的区别吧。”
艾莉斯又要睡着了,透过镜子他事不关己地望着她。她身上没有能吸引他注意力的特征。他的目光从她浅褐色的头发滑向被单下粗短的脚的轮廓,脸部柔和的线条连着浑圆的臀部和大腿。他的视线离开她时,脑海里没有能呼之欲出的特写。她在他的记忆中一直是一个整体的形象。
“你从不知道享受看好戏的乐趣。”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倦。“楼下的那家伙就是一出好戏,没错,也是一个小丑。我受够他了。”
“见鬼,那家伙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哥们。什么叫收集一大堆细节,从中发现真相,这你懂吗?”他拧开热水,迅速地刮起了胡子。
是的,那是五月十五日的早晨,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他立刻留意到他,开始观察他。这个男人身材短小,厚厚的肩膀像横梁一样。他留着乱蓬蓬的小胡 子,胡子下面的嘴唇看起来像是被黄蜂叮了一口。这家伙身上有好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头很大,很匀称,可是脖子柔软纤细,像个小男孩。胡子不像真的,仿佛 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贴上去的,让人担心如果他说话太快,胡子就会掉下来。这使他看起来像中年人,尽管高高的光滑的额头、睁得大大的眼睛令他的脸很年轻。他 有一双巨大的手,污迹斑斑,结满老茧;他穿着廉价的白亚麻西装。这家伙身上透着一股滑稽的气息,与此同时,另一种感觉又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酒,半个小时内痛快地喝光了。他坐在一个隔间里,吃着鸡无霸套餐。然后他读书、喝啤酒。一开始就是这样。尽管比夫仔细地观察过布朗特,却想不到以后发生的种种疯狂的事。他从没见过一个人会在十二天内如此多变。他也没见过一个家伙能喝得这么多,醉得这么久。
比夫用大拇指向上推了推鼻尖,开始刮上嘴唇的胡子。刮完后,他的脸显得清爽多了。下楼经过卧室时,艾莉斯已经睡着了。
手提箱很沉。他将它拎到餐馆的前面,放在收银台后——他每天晚上都站在这里。习惯性地,他扫视了一下四周。有些顾客已经离开了,房间不那么拥挤了, 但格局没有变化。聋哑人还单独坐在中间的桌子边上喝咖啡。醉鬼依然说个不停。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周围也没人听。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裤,换下了那件 十二天一直穿着的脏兮兮的亚麻西装。袜子不知哪去了,脚踝抓破了,还沾着泥块。
比夫竖起耳朵拼凑独白的碎片。这家伙好像又在说些奇怪的政治话题。昨天晚上,他一直在说一些他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荷马、卡罗莱那。有一 次,他提到了窑子;然后他的玩笑变得粗俗不堪,只好灌他啤酒,好把他的嘴堵住。大多数时候,没人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说——说——说。话语如同瀑布一样从 他喉咙里倾泄而下。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口音随时在变,还有他的用词。他的言谈有时像棉纺工,有时又像教授。他会用很生僻的词,同时却犯语法错误。很难搞清 他是什么样的家伙或者来自哪里。他总在变。比夫抚弄鼻头,一边思考。不合逻辑。可是逻辑通常跟着大脑走。这家伙是有个好脑子,却无来由地从一件事跳到另一 件事上。他好像一个迷了路的人。
比夫斜靠在柜台上,开始浏览晚报。头条新闻说,镇议会经过四个月的深思熟虑,宣布当地的财政预算无法负担某些危险路口红绿灯的开支。左边的一栏报道 了亚洲的战事。比夫把两条新闻都仔细看了。他的眼睛随着铅字走,其他的感官却时刻留意着周围的情况。虽然看完了文章,眼睛还半睁半闭地盯着报纸。他感到紧 张。这家伙是个麻烦,早晨以前得想出个解决办法。而且,直觉告诉他今晚有一件大事将要发生。这家伙总不能老这样。
比夫感觉到有人站在门口,他迅速地抬起头。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小女孩,瘦长的身子,灰亚麻色的头发,站在门口张望。她穿着卡其布短裤,蓝衬衫,网球鞋——第一眼看去像小男孩。比夫看到她,放下手中的报纸。她走向他,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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