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当然啦。他和我们住了三个月了。”
比夫把衬衫袖子放下来,再小心地把袖子卷上去。米克离开时,他一直盯着她。她走了几分钟后,他还胡乱地摸着袖子,瞪着空荡荡的门口。然后他把胳膊交叉在胸前,目光又落回到醉鬼身上。
布朗特重重地靠在柜台上。褐色的眼睛潮湿了,睁得大大的,显得很迷惘。他闻起来臭得像公山羊,急需洗一个澡。汗津津的脖子上一串串的污垢,脸上有一块油斑。嘴唇又红又厚,褐色的头发盖在额头上。工装裤对他来说有点短,他不停地拽着裤裆。
“伙计,你也该懂事了,”比夫终于开了腔,“你不能就这样到处跑。看看你,我真吃惊,你居然没被当成流浪汉给抓起来。不要整天烂醉了。你急需洗一洗,头发也剪一剪。圣母马利亚!你不配走在人群里。”
布朗特沉下脸,咬紧下嘴唇。
“嘿,别发火。照我说的去做。到厨房去,叫那黑孩子给你一大盆热水。让威利给你毛巾和肥皂,好好地洗洗。吃点牛奶吐司,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一件干净的衬衫和合适的裤子。明天你就能做你想做的,去你想去的地方工作,一切都会好起来。”
“你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只能——”
“行啦,”比夫小声地说,“不,我不能。你别老这么不靠谱。”
比夫走到柜台的另一头,拿来两杯生啤酒。醉鬼笨拙地拿起他的杯子,啤酒溅到了手上,弄湿了柜台。比夫津津有味地啜饮着自己的那杯酒。他从容地打量布 朗特,眼睛半闭着。布朗特不是疯子,尽管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如此。在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走样了——仔细看他的每个部位都很正常,都是它应该的样子。因此,这种 差异如果不是在身体中,十有八九是在精神里。他像一个在监狱里待过的人,或者在哈佛读过书,或者在南美和外国人混了很久。他像是去过一些别人很难去过的地 方,或者做过一些别人难做的事情。
比夫把脑袋歪到一边,说:“你是哪里人?”
“哪儿人也不是。”
“噢,你总得有个出生地吧。北卡罗莱那——田纳西——阿拉巴马——总有个地儿。”
布朗特的眼神恍恍惚惚,目光涣散。“卡罗莱那。”他说。
“我看得出你阅历丰富。”比夫微妙地暗示。
可这醉鬼根本不在听。他的目光早从柜台转向了外面漆黑、空荡的大街。随后,他松松垮垮、踉踉跄跄地走到门口。
“拜拜。”他向后喊了一声。
比夫又是一个人了。他迅速地扫视了一遍餐馆。已经是午夜一点多,屋子里只有四五个客人。哑巴依然独自坐在中间的桌子边。比夫懒洋洋地看着他,晃了晃杯底最后几滴啤酒。慢慢地一口喝完酒,他接着去读摊在柜台上的报纸。
他却看不进眼前的字。他想起了米克。应该卖给她香烟吗?抽烟对这些孩子真的有害吗?他想起了米克眯长眼睛、用掌心把头发向后捋的样子。他想起了她沙哑、男孩般的声音,想起她喜欢拽卡其布短裤的习惯,像电影里的牛仔一样昂首阔步地走路。一种温柔的情感攫住了他。他有些不安。
他不知所措地将注意力转到辛格身上。哑巴坐着,双手插在口袋里,面前喝了一半的啤酒,已经变得温热而混浊。辛格走之前,他打算请他喝一口威士忌。艾 莉斯说得对,他就是喜欢怪物。他对病人和残疾人抱有特殊的情感。如果碰巧进来一个长着兔唇或得了肺结核的家伙,他准会请他喝啤酒。如果是一个罗锅或残疾得 很厉害的人,那就换成了免费的威士忌。有一个家伙在锅炉爆炸中炸飞了**和左腿,只要他进镇,准有一品脱免费酒等着他。如果辛格是个嗜酒的家伙,任何时候 他都可以打五折。比夫点点头。他把报纸整齐地折好,放在柜台下面,和其他的报纸摆在一起。周末他会把它们挪到厨房后面的储藏室——里面有他保存完整的过去 二十一年的晚报,一天都不缺。
夜里两点,布朗特又回来了。他还带来了一个高个儿黑人,拎着黑包。这醉鬼试图领着他去柜台那儿喝上一杯,可黑人一发现他的意图,马上就走了。比夫认 出了他。在记忆里,他一直在镇上行医,而且和厨房里的小威利有点儿什么关系。在他转身之前,比夫看见他的目光仇恨而颤栗地扑向布朗特。
布朗特就站在那儿。
“你不知道吗,白人喝酒的地方,不许带黑鬼进来。”有人问他。
比夫远远地瞅着这一幕。布朗特非常生气,很明显他喝高了。
“我自己就是半个黑鬼。”他叫嚣着,像是在挑衅。
比夫警惕地注视着他,屋里静悄悄的。从他厚厚的鼻孔和滚动的眼白,倒是能看出他不完全是在编瞎话。
“我是部分黑鬼加南欧猪加东欧猪再加上中国猪。我全是。”
一阵哄笑。
“我还是荷兰人加土耳其人加日本人加美国人。”他绕着哑巴喝咖啡的桌子,走着“之”形。他的声音巨大、嘶哑。“我是知道的人。我是一个陌生人,在一个陌生的国度。”
“静一静。”比夫对他说。
布朗特谁也不理,除了那个哑巴。他们在互相打量对方。哑巴的眼睛像猫一样冷淡而温和,他的全部身体都像是在倾听。醉鬼暴怒了。
“你是这镇上惟一能听懂我说话的人,”布朗特说,“两天啦,我一直在脑子里和你交谈,因为我知道你明白我想说什么。”
隔间里有人在笑,这醉鬼根本不知道他选中了一个聋哑人作为交谈对象。比夫观察的目光飞快而短促地射向这两个男人,他聚精会神地听着。
布朗特在桌子边坐下,身子俯向辛格。“有两种人:知道的人和不知道的人。一万个不知道的人当中只有一个知道的人。这是所有时代的一个奇迹——芸芸众 生无所不知啊,可他们却不知道这一点。就像十五世纪每个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少数几个人知道真理。不同的是,需要天赋才能发现地球是圆的。而 我说的真理是这样明显,却没有人知道,这可真是历史上的一个奇迹。懂吧。”
比夫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好奇地注视布朗特。“知道什么?”他问。
“别听他的,”布朗特说,“别理那个平足的,青下巴的,多管闲事的杂种。你知道,我们知道的人彼此遇见,这是一个事件。它简直是不可能发生的。有时我们遇到了,从来想不到对方就是知道的人。这真糟糕。在我身上发生很多次了。可你瞧,我们这样的人真是太少了。”
“共济会?”比夫问。
“闭嘴,你!小心我把你胳膊拧下来,再用它把你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布朗特破口大骂。他把身子弯向哑巴,声音放低了,醉醺醺地小声说:“怎么回事呢?为什么这个无知的奇迹会世代延续呢?一个原因。共谋。广大而阴险的共谋。蒙昧主义。”
隔间里的人还在笑这个醉鬼,笑他企图和一个哑巴对话。只有比夫是认真的。他想搞清哑巴是不是真能明白醉鬼的话。这家伙频频点头,脸上一副沉思的表 情。他只是有点慢——仅此而已。布朗特在“知道”的话题中**了几个笑话。哑巴一直很严肃,直到醉鬼说了这句妙论后几秒钟,他才笑了一下;谈话又变得沉闷 了,可微笑依然停滞在他的脸上。这家伙太不可思议了。人们甚至在意识到他与众不同之前,已经不自觉地被他吸引。他的眼神令人觉得他听见了别人从没听到的东 西,他知道一些别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他仿佛来自另外一个星球。
杰克·布朗特趴在桌子上,话像决了堤的洪水从体内流出来。比夫已经听不懂了。布朗特喝成了大舌头,语速又太快,声音被震成一团。比夫暗想,当艾莉斯把他赶走后,他能去哪儿呢?早晨她就会这样做——她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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