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是谈出来的
婚姻市场是一个信息最不对称的市场,双方都有公开信息(容貌、身高等),也有私人信息(个性、气质、学问、修为等)。男女之间要想走进婚姻的殿堂,就要想办法把那些不对称的信息减少,把自己的私人信息变成对方的公开信息。这个过程,经济学上称做博弈。
不会天生谈恋爱
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求婚者为了让对方接受自己,往往要扩大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有的甚至伪造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许多夸大其辞的征婚广告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而对于被求婚者而言,要找到自己称心如意的那个人,就必须对求婚者的信息进行筛选,找出真实的信息作为是否答应求婚的决策依据。
如何判断求婚者抛出的各种信息是否真实,经济学家的观点值得借鉴。经济学家普遍认为,理想婚姻是典型的合作性博弈。合作性博弈的达成,主要倚赖有效谈判。恋爱其实就是为了达成婚姻而进行的谈判。因此,能不能实现理想婚姻,取决于恋爱双方会不会“谈”恋爱。
许多人以为每个人天生就会谈恋爱。其实并非如此。按照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谢林的说法,谈判分为默契、默式谈判和显式谈判等类型。在完全谈判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采取允诺、威胁、授权、调停、放弃等办法。而这些在人们的恋爱过程中,几乎也都毫无例外地要用上。
能够凭借双方的默契就走进婚姻殿堂的,是一种难得的幸运。这种美事往往只能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情况下出现。这种默契的产生,其实是源于双方之间的信息已经高度公开化,无须再作深入的信息筛选。婚姻市场上,能够享受到这种幸运的人少之又少。大部分人的婚姻都必须通过谈恋爱“谈”出来。
爱情的可信承诺
人们往往认为“男追女,隔座山”,而“女追男,隔层纱”。其实,容不容易谈成恋爱并不取决于是男的主动还的女的主动,而取决于你谈恋爱的实力。“实力”这个词似乎暗示,恋爱的优势属于拥有实力、优势和技巧的一方。如果把谈判的胜利局限在获胜的一方,上述观点应该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认为在恋爱中拥有更多智慧和恋爱技巧、或者在恋爱时有更强大的经济基础、更良好的教育背景、更出色的身材相貌的一方占有优势,那上述观点就失去了积极意义。从经济学博弈论的观点看,对于谈判主体而言,这些条件绝不是在任何谈判中都是有利的,有时候往往适得其反。许多非常优秀的人一直找不到理想中的另一半,很多就是因为对上述观点的误解造成的。
真正的恋爱实力,主要取决于恋爱者自我约束的能力。向别人证明一件事情正确,往往比向其证明一件事情错误要容易得多。同样,要证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比证明别人能够做到什么要容易得多。如果不能做出更多的有利于对方幸福、有利于将来婚姻牢固的自我约束,要实现结婚的目标是很难的。这种保证对方幸福的自我约束能力就是爱情的可信承诺。
求婚的最佳时机
可信承诺要适度地对外公开。这不仅有利于对方方便地考验自己,也有利于自己准确地预测恋爱的结果。但如果恋爱中的一方具备对外公开的条件,而另外一方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后者就会竭尽全力避免相关的对外公开事宜,以扭转自己的不利处境。在这种情况下,要想避免两个人闹翻,唯一的办法是像秘密谈判一样地秘密恋爱。
爱情的可信承诺里,分量最重也是最有实质性意义的承诺是求婚。求婚跟所有成功的谈判是一样的。成功的谈判都具有以下相同的特点。第一,谈判一方并不急于得到最终的结果,他们更重视与谈判对手的沟通;第二,做出最终决定对双方而言显然是件困难的事情,更不用说谈判主体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和立场;第三,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谈判双方可能都在进行同样的准备活动;第四,尽管谈判双方都有提出条件的机会,但是机会对于双方而言并非均等;最后,由于谈判双方提出的强硬条件有可能超过对方的接受能力,因而双方都存在可能导致谈判出现僵局或谈判失败的风险。
一般来说,比较深入地了解一个人,两三年的时间已经足够长。如果恋爱了两三年还不能深入了解对方,再谈三年也未必能够多了解到什么。所以,对那些已经进行了十年恋爱长跑还不提结婚这个茬的家伙,很有必要提高警惕,仔细想想还要不要费时费力地跟这家伙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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