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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五 南中王门学案一(3)

释氏之说,欲使人离垢明心,其意未尝不善也。然不知心即是理,理不离事,而过用其意。至欲远离事物以求心,则其势必至於反性情,灭人伦,为一切袭取之法。认其所谓漠然无情者为心,至於中庸一精一微之妙,茫无所知,而误以幻天地,绝人道者为事。知者所宜原其意以通之,而约其过甚者以归於中,亦归斯受之之意也。

或问:“存心致知,有分乎?”曰:“致知乃以存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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