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也要合法
王大发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近年来房市持续升温,公司的生意蒸蒸日上,找他借钱的朋友也越来越多。王大发碍于面子不好拒绝,可钱一旦借出,偏偏有些朋友不守规矩,到期不还钱,令王大发十分无奈。
这天,又有一位搞工程的李老板向王大发借钱,张口就借100万,借期半年。王大发想到以后的生意还要仰仗人家,就同意了,约定第二天详谈。当天晚上,王大发把情况跟太太一说,谁知太太坚决不同意:“不行,以前借钱吃了多少亏,教训还不够?”王大发只得赔笑:“老婆大人,我也不想借,可都是要好的哥们,以后咱家的生意还要指着人家呢。”
太太想了想,说:“要借钱也行,但这钱不能白借,除了利息,咱还得跟他要违约金。到期不还,咱也增收。”王大发觉得这主意不错。
第二天,王大发跟李老板见面后就开门见山地说:“李老板,你也知道,我们家是太太管账,不怕你笑话,借钱可以,但要收点利息。”李老板哈哈一笑:“行,没问题。”王大发又说:“此外我还想提一下违约金,你别多虑,这纯粹是个形式。”李老板也没表示反对,只是问:“那你把数额说一下吧?”
王大发惴惴不安地说:“利息可能比银行高一些,每月为3分,违约金为20万,你看行不行?”
李老板皱了皱眉头:“是高了些,每月3分,100万,半年利息就是18万,如还不上,还有违约金20万。”王大发以为李老板要拒绝,没想到最后李老板大腿一拍:“行,就按这个数吧,我最近急等用钱,等资金一周转开,半年后还钱肯定没问题。”于是双方签了借款合同,各自盖章签名。王大发心想,这次借钱准保万无一失。
谁知半年后,李老板没有任何还钱的意思,王大发跟他联系,都被他用各种理由加以推托。眼看这次借款又要打水漂,王大发想起以前借款的一幕幕,决定不再等待了,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一纸诉状把李老板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法院受理了王大发的起诉,决定择日宣判。王大发信心满满,以为自己必定能够全胜而归,可是,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他感到有些意外。
法官审理后认为,借款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的民事合同之一,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来促使合同履行,但违约金必须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来额定。此外,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也有相关的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王大发只能拿到本金和部分利息。直到宣判结束,王大发还是百思不得其解:双方皆是自愿,我也没逼迫人家,自己的做法哪里出错了?
律师点评:
《合同约定也要合法》故事主要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双方当事人认可约定内容,同样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就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净动)的4倍,否则,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约定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如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则也当属变相放高利贷。
所以,故事中的王大发针对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部分的请求,法院均不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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