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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人阶级爸爸

来源: 《知音·女孩》 作者: 柏邦妮 时间: 2013-10-16 阅读:

很长的时间,我都爱着我的父亲。

很长的时间,我都以为我不爱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在年轻的时候,是很英俊的。家里有老旧的黑白照片作证:那确实是一个好看的男人,轮廓深刻,浓眉大眼,端正而明亮,有一种坚忍的气质。站在机床前,自信而满足,微笑着,全无磨砺和疲倦的痕迹。

小的时候,总是很骄傲有一个体面的父亲,穿白色长裤白色袜子,身形挺拔,心灵手巧,无所不能。那是种近乎崇拜的仰慕。

我一直都很害怕我的父亲。他很严肃,不苟言笑。不常发火,但不是宽厚,是时常将忍耐郁结在心里,喜怒不形于色。在我印象中,我父亲从未称赞过我,即便是那些得奖的或者得意的文章,他也总是看不起,曾经一句“行文下流,像个文痞”的评价,使我伤心良久。

随着长大,妈妈的教训对我越来越不管用。家庭教育往往落在爸爸身上。我最害怕的就是他要给我上思想教育课,只要他说“我要和你谈一谈”,我就像面临离婚的夫妻一样,倦怠缩避,脸色发白。父亲口才不好,翻来覆去说的无非是那几句,就像坏掉的唱片,跳不过去。我简直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父亲坐在我的小床上干巴巴地训导着我,讲一些要好好学习的大道理,叛逆少女眼巴巴地望着地面,心里想怎么还不快点结束。情景甚为奇特。

我爸爸揍过我。是高二。一日,我塞在枕头底下的情书,被父母发现。晚自习结束,我回到家中,情书就摊在饭桌上。叠得小小的,从作业本上扯下来的纸,热烈而亲密的字句。他们一言不发地关上门,然后开始揍我。我的爸爸,抄起一把铁箍的雨伞,打击在我的背上,伞的布面破了,里面的铁骨被打断了,划在我的脖子上,长长的一道血痕。他们叫我跪,跪了六个小时,要我认错,要我发誓再也不见他。我一点也不觉得我有错。我在捍卫我的爱情。我的冷漠激怒了父亲。他抓起我的头发,把我的头撞在了墙上。

从那时起开始恨他。他不懂爱情。他看《魂断蓝桥》说费雯·丽活该。他不懂艺术。他很世故。他很庸俗。尤其,他不懂得我。

记得那天去拍护照的照片,一同去的是院子里和我同龄的一个女孩。我寒假在家,不修边幅到了极点,披头散发随意穿了件大毛衣就去了。照相回来,爸爸激烈地数落我,说我太不会打扮,同去的女孩多么漂亮多么出众。我突然愤怒了。那是多么俗气的漂亮啊,难道说,你的女儿竟然比不上这样的女人吗?如果说你的目标是要把我培养成一个这样的女性,何苦要求我读那么多的书,浪费这么多年的时光?

我对着他,大吵一架,吵完大哭,委屈极了。其实,后来,我才明白,我不能忍受的,不过是他竟然用这个社会世俗的男人评判女人的眼光,来审视我。

后来的后来,我们拉锯着,撕扯着,他斤斤计较不厌其烦地叫我减肥,叫我穿高跟鞋,满屋子追着我叫我一定要穿内衣,比妈妈还要关心我的妆容,我一步一步后退、妥协。最后,我终于发现,这个给予我生命的男人,残酷地给我上了第一课,使我认知,确乎世间男子便是如此庸俗而肤浅地看待女人,没有侥幸,没有例外。

可是,在我心底,我多么希望他会对我说:“你是我最美丽的小姑娘和天使,无论怎么打扮,或者不打扮,你都是最可爱的!”

在我18岁之前,我和父亲没有交流。日常的对话,都只是事务对白。直到我考上了大学的那个夏天。我在高中的成绩烂透,出乎所有人意料,高考考了第一名。整个夏天,家里都在大宴宾客,吃得我倒尽胃口。一个晚上,请的是我们四川的老乡,爸爸罕见地失控,喝得烂醉。他对着我,喃喃地、毫不掩饰地说了又说:“我们这些老乡的孩子里,就数你最有出息!”他像一个傻透了的老男人一样,口齿不清。

生平第一次,那种自豪席卷了我,我坐在那里,却觉得身体升腾得很高很高。我猛然觉得,其实这么多年以来,我是多么重视他对我的评价,我多么介意他对我的漠视,我是多么多么希望他能以我为荣,我突然觉得,其实我一直努力和叛逆,不过都是为了能得到他的肯定。

他终于开始正视我了。我们开始对话。我们心平气和有商有量。送我去念大学的最后一个晚上,在宾馆里,我和爸爸长谈到夜里三点。无所不谈,真正的成人那样的对话。此后,家里的大事小事都会征求我的意见。我的私,他也不再干涉。他甚至可蹦和我的小男朋友喝上一盅。

20岁那年,我的书读不下去了。在电话里,我一向以为最能理解我的妈妈,却恐慌地拒绝我,安慰我,叫我忍耐到大学毕业再说。五一回家,我打算找个机会和父亲长谈一次,就像以前无数次他找我谈话一样。一天晚饭后,他却突然叫住我,轻描淡写地跟我说:“我想你的书还是不要念了,去北京吧。”

我的父亲,用他工人阶级朴素的智慧决定,不能继续吃亏,要另寻出路。他比我预料的要大胆得多。他说学位和学历都不算什么,学到东西才是真的。他的筹划和远见都使我目瞪口呆,我一言不发听从他的安排,我好似又重回那个伏在他膝下玩耍的小女孩,眼光带着崇拜,只要托付给他,什么都不用怕。

就在那个时候,我跟我自己说,我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使他对我不失望。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突然变得不叛逆了。我发现其实很多时候大人都是对的,一味反对无益,他们亦不是没有头脑,或许世界在变,他们显得落伍和弱小,可是,有时那老一套,确实是很管用的、我知道我这就是长大了。

吴淡如的小说里,一个女人爱了一个男人,三生三世都不得善终,最后一次转世,她决定做他的女儿、父亲,我想,我就是你亏欠了三生的冤孽。

而你,就是我永世不变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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