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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60 列传第20 范泰、王淮之、王韶之、荀伯子(2)

高祖受禅,加骁骑将军、本郡中正,黄门如故,西省职解,复掌宋书。有司奏 东冶士硃道民禽三叛士,依例放遣,韶之启曰:“尚书金部奏事如右,斯诚检忘一 时权制,惧非经国弘本之令典。臣寻旧制,以罪补士,凡有十余条,虽同异不紊, 而轻重实殊。至于诈列父母死,诬罔父母淫乱,破义反逆,此四条,实穷乱抵逆, 人理必尽。虽复殊刑过制,犹不足以塞莫大之罪。既获全首领,大造已隆,宁可复 遂拔徒隶,缓带当年,自同编户,列齿齐民乎?臣惧此制永行,所亏实大。方今圣 化惟新,崇本弃末,一切之令,宜加详改。愚谓此四条不合加赎罪之恩。”侍中褚 淡之同韶之三条,却宜仍旧。诏可。又驳员外散骑侍郎王实之请假事曰:“伏寻旧 制,群臣家有情事,听并急六十日。太元中改制,年赐假百日。又居在千里外,听 并请来年限,合为二百日。此盖一时之令,非经通之旨。会稽虽途盈千里,未足为 难,百日归休,于事自足。若私理不同,便应自表陈解,岂宜名班朝列,而久淹私 门?臣等参议,谓不合开许。或家在河、洛及岭、沔、汉者,道阻且长,犹宜别有 条品,请付尚书详为其制。”从之。坐玺封谬误,免黄门,事在《谢晦传》。

韶之为晋史,序王珣货殖,王廞作乱。珣子弘,廞子华,并贵显,韶之惧为所 陷,深结徐羡之、傅亮等。少帝即位,迁侍中,骁骑如故。景平元年,出为吴兴太 守。羡之被诛,王弘入为相,领扬州刺史。弘虽与韶之不绝,诸弟未相识者,皆不 复往来。韶之在郡,常虑为弘所绳,夙夜勤厉,政绩甚美,弘亦抑其私憾。太祖两 嘉之。在任积年,称为良守,加秩中二千石。十年,征为祠部尚书,加给事中。坐 去郡长取送故,免官。十二年,又出为吴兴太守。其年卒,时年五十六。七庙歌辞, 韶之制也。文集行于世。子晔,尚书驾部外兵郎,临贺太守。

荀伯子,颍川颍阴人也。祖羡,骠骑将军。父猗,秘书郎。伯子少好学,博览 经传,而通率好为杂戏,遨游闾里,故以此失清涂。解褐为驸马都尉,奉朝请,员 外散骑侍郎。著作郎徐广重其才学,举伯子及王韶之并为佐郎,助撰晋史及著桓玄 等传。迁尚书祠部郎。

义熙九年,上表曰:“臣闻咎由亡后,臧文以为深叹;伯氏夺邑,管仲所以称 仁。功高可百世不泯,滥赏无崇朝宜许。故太傅钜平侯祜,明德通贤,宗臣莫二, 勋参佐命,功成平吴,而后嗣阙然,烝尝莫寄。汉以萧何元功,故绝世辄绍。愚谓 钜平之封,宜同酂国。故太尉广陵公陈淮,一党一 翼孙秀,祸加淮南,窃飨大国,因罪 为利。值西朝政刑失裁,中兴复因而不夺。今王道惟新,岂可不大判臧否?谓广陵 之国,宜在削除。故太保卫瓘,本爵萧阳县公,既被横祸,及进弟秩,始赠兰陵, 又转一江一 夏。中朝公辅,多非理终,瓘功德不殊,亦无缘独受偏赏,宜复本封,以正 国章。”诏付门下。

前散骑常侍一江一 夏公卫玙上表自陈曰:“臣乃祖故太保瓘,于魏咸熙之中,太祖 文皇帝为元辅之日,封萧阳侯;大晋受禅,进爵为公。历位太保,总录朝政。于时 贾庶人及诸王用事,忌瓘忠节,故楚王玮矫诏致祸。前朝以瓘秉心忠正,加以伐蜀 之勋,故追封兰陵郡公。永嘉之中,东海王越食兰陵,换封一江一 夏,户邑如旧。臣高 祖散骑侍郎璪,囗之嫡孙,纂承封爵。中宗元皇帝以曾祖故右卫将军崇承袭,逮于 臣身。伏闻祠部郎荀伯子表,欲贬降复封萧阳。夫赵氏之忠,一宠一 延累叶,汉祖开封, 誓以山河。伏愿陛下录既往之勋,垂罔极之施,乞出臣表,付外参详。”颍川陈茂 先亦上表曰:“祠部郎荀伯子表臣七世祖太尉淮祸加淮南,不应滥赏。寻先臣以剪 除贾谧,封海陵公,事在淮南遇祸之前。后广陵虽在扰攘之际,臣祖乃始蒙殊遇, 历位元、凯。后被远外,乃作平州,而犹不至除国。良以先勋深重,百世不泯故也。 圣明御世,英辅系兴,曾无疑议,以为滥赏。臣以微弱,未齿人伦,加始勉视息, 封爵兼嗣。伏愿陛下远录旧勋,特垂矜察。”诏皆付门下,并不施行。

伯子为世子征虏功曹,国子博士。妻弟谢晦荐达之,入为尚书左丞,出补临川 内史。车骑将军王弘称之曰:“沈重不华,有平阳侯之风。”伯子常自矜廕藉之美, 谓弘曰:“天下膏粱,唯使君与下官耳。宣明之徒,不足数也。”迁散骑常侍,本 邑大中正。又上表曰:“伏见百官位次,陈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窃以为疑。昔武 王克殷,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夏后于 巳,殷后于宋。巳、陈并为列国,而蓟、祝、焦无闻焉。斯则褒崇所承,优于 远代之显验也。是以《春秋》次序诸侯,宋居巳、陈之上。考之近世,事亦有征。 晋泰始元年,诏赐山阳公刘康子弟一人爵关内侯,卫公姬署、宋侯孔绍子一人驸马 都尉。又泰始三年,太常上博士刘跂等议,称卫公署于大晋在三恪之数,应降称侯。 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陈留之上。”从之。

迁太子仆,御史中丞,莅职勤恪,有匪躬之称;立朝正色,外内惮之。凡所奏 劾,莫不深相谤毁,或延及祖祢,示其切直;又颇杂嘲戏,故世人以此非之。出补 司徒左长史,东阳太守。元嘉十五年,卒官,时年六十一。文集传于世。

子赤松,为尚书左丞,以徐湛之一党一 ,为元凶所杀。伯子族弟昶,字茂祖,与伯 子绝服五世。元嘉初,以文义至中书郎。昶子万秋,字元宝,亦用才学自显。世祖 初,为晋陵太守。坐于郡立华林阁,置主书、主衣,下狱免。前废帝末,为御史中 丞,卒官。

史臣曰:夫令问令望,诗人所以作咏;有礼有法,前谟以之垂美。荀、范、二 王,虽以学义自显,而在朝之誉不弘,盖由才有余而智未足也,惜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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