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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68 列传第28 武二王(3)

恢,字景度,既嫡长,少而辩慧,义宣甚爱重之。年十一,拜南谯王世子,除 给事中。义宣为荆州,常停都邑。太祖欲令还西,乃以为河东太守,加宁朔将军。 顷之,征为黄门侍郎。元凶弑立,恢为侍中。义宣起义,劭收恢及弟恺、忄炎、忄 妻、憬、忄矣系于外,散骑郎沈焕防守之。焕密有归顺意,谓恢等曰:“祸福与诸 郎同之,愿勿忧。”及臧质自白下上趋广莫门,劭令焕杀恢等。焕乃解其桎梏,率 所领数十人与恢等向广莫门欲出。门者拒之,焕曰:“臧公已至,凶人走矣。此司 空诸郎,并能为诸君得富贵,非徒免祸而已,勿相留。”亦值质至,因以得出。恢 至新亭,即除侍中。俄迁侍中、散骑常侍、西中郎将、湘州刺史。义宣并领湘州, 转恢侍中,领卫尉。晋氏过一江一 ,不置城门校尉及卫尉官,世祖欲重城禁,故复置卫 尉卿。卫尉之置,自恢始也。转右卫将军,侍中如故。义宣举兵反,恢与兄弟姊妹 一时逃亡。恢藏一江一 宁民陈铣家,有告之者,录付廷尉。恢子善藏,与恢俱死。

恺,字景穆,生而养于宫内,一宠一 均皇子。十岁,封宜阳县侯。仍为建威将军、 南彭城、沛二郡太守。迁步兵校尉,转黄门侍郎,太子中庶子,领长水校尉。元凶 以恺为散骑常侍。世祖以为秘书监。未拜,迁辅国将军、南彭城、下邳二郡太守。 其年,转五兵尚书,进爵为王。义宣反问至,恺于尚书寺内,著妇人衣,乘问讯车, 投临汝公盖诩。诩于妻室内为地窟藏之,事觉,收付廷尉,诩伏诛。忄矣封临武县 侯,年十八卒,谥曰悼侯。忄妻封湘南县侯。憬封祁阳县侯。

徐遗宝,字石俊,高平金乡人。初以新亭战功,为辅国将军、卫军司马、河东 太守,不之官。迁兗州刺史,将军如故,戍湖陆。封益阳县侯,食邑二千五百户。 义宣既叛,遣使以遗宝为征虏将军、徐州刺史,率军出瓜步。遗宝遣长史刘雍之袭 彭城,宁朔司马明胤击破之。更遣高平太守王玄楷与雍之复逼彭城。时徐州刺史萧 思话未之镇,因诏安北司马夏侯祖权率五百人驰往助胤,既至,击玄楷斩之,雍之 还湖陆。遗宝复遣使人檀休祖应玄楷,闻败,亦溃散。遗宝弃城奔鲁爽,爽败,逃 东海郡界,土人斩送之,传首京邑。

夏侯祖权,谯人也。以功封祁阳县子,食邑四百户。大明中,为建武将军、兗 州刺史,卒官。谥曰烈子。

史臣曰:襄阳庞公谓刘表曰:“若使周公与管、蔡处茅屋之下,食藜藿之羹, 岂有若斯之难。”夫天伦由子,共气分形,一宠一 爱之分虽同,富贵之情则异也。追味 尚长之言,以为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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