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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6章 论帝国与民国之蜕变

我们治“当代民国史”的史学工作者,落笔的先决条件应该是对“传统帝国史”(尤其是晚清这一段)有个本质上的了解。因为“民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从“帝国”慢慢地转变过来的。帝国是父,民国是子。不知其父,焉知其子呢?

再者,帝国和民国的关系还不是生理学上鸡和蛋的突变关系;不是一只帝制的鸡,忽然生下一个民治的蛋来。它二者的关系,却是蚕之与蛾的关系——在本质上,在制度上是一种抽丝剥茧的蜕变关系。两朝嬗递、藕断丝连,是不可以一刀两断的。

就以九〇年代大一陆 和台湾的现状来说吧:时至今日,大一陆 上的政治制度,可以说还是蛹在茧中、去古未远。毛泽东说:“千载犹行秦法政。”大一陆 上的问题,正是这个“秦制度”无法摆脱的问题。这也是一种苏联式的“革命后”(post-revolution)方向失落而回归专制的问题。

台湾的现状呢?它这只民一主 白蛾是破茧起飞了。可是飞蛾都有其扑火的本性。误把烈焰当光明,万一飞翔失控,扑火自焚,也就前功尽弃了。所以宝岛今日的情况,从历史中找前例,似颇近乎德意志第三共和时期。德国当年由于仇恨加暴力曾引发过一种“排犹运动”(anti-Semitism)。国人把复兴工作中所遭遇的困难和国内外的不平现象,都迁怒到一个少数民族头上;造成一种山雨欲来的“革命前”(pre-revolution)有“恐怖主义”(terrorism)倾向的群众情绪。这种情绪最容易升级。如不能适时加以抑制,以防患于未然,其前景也是未可乐观的。

长话短说。我们海峡两岸在民一主 政治上的努力,都还是在德苏两个模式中寻出路。双方距“民国”的真正目标,都还有其不同的距离呢!但是怎样的一种政治社会体制,才能算是名副其实的“民国”呢,请先了解一下“民国”的本质。

6.1“民国”政体的本质

丢开繁琐的西方政治哲学不谈,且看看我们自己的现代思想家如何说法。

孙中山先生在他的“遗嘱”上说他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他的目的是“在求中国之自一由 平等”。这篇〈总理遗嘱〉原是那位颇有文采的汪一精一卫执笔的。汪氏为迁就他那“必须、务须、尤须”的行文腔调,代孙先生撰遗嘱,就不免以辞害意了。中山革命之目的,不只是在追求中国在国际间的自一由 平等;他还要全中国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上,彼此之间也自一由 平等呢。

当然从经济生活方面来说,孙先生所要求的并不是孔夫子“不患寡”,或红卫兵“反封资修”的“穷平等”。他一直强调中国人民的经济状况只是“大贫、小贫”。在大小贫之间求平等,是没有太大地意义的。孙氏所要求的是“富平等”——用目前的辞汇来诠释,那就叫做“均富”吧!要既富矣而后均之,则我国传统的农业经济(包括附属于农业经济体系之内的手工业和小城镇)就不能胜任了。简言之,要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民国”,则工业化的经济发展就是个必要条件了。

再者,搞工业化的经济起飞,是全国人民都要动脑动手的,少数人如滥用权力,从事包办,这个经济是永远“起飞”不了的。这样就牵涉到政治体制上的民一主 开放了。且放下“现代”人类社会行为中所应享有的“人权”不谈,纵使只从经济建设这一项更迫切的实际专题来观察,则政治上的自一由 平等、民一主 开放也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翻看当今“已开发国家”的进化史:未有政治封闭而经济可以“起飞”者;亦未有经济已经起飞,而政治仍继续其封闭者。这一对难兄难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以一个真正的“民国”所应具备的第二个必要条件,便是一个真正的“代议政府”(representativegovernment)所代议的全民政治:林肯所谓“民有、民治、民享”是也。在政府运作上有任何蒙混,就不是真正的“民国”了。

有了个“民有、民治”的真民国,则民之所“享”的经济财富、教育水平、基本人权、四大自一由 是会与之俱来的。孙中山先生革命终生,他那个“尚未成功”的最后目标便是建立一个如上所述的真民国。

可是一个国家纵使能完成上述的两大条件如战前的日本和德国,究竟怎样才能把它维持下去,而不致走火入魔,也是个天大的难题。古人云“创业不易、守成尤难!”正是这个意思。试看日本“明治维新”诸贤苦心孤诣所建立的代议虚君制,是多么令人神往。殊不知前辈可以“创”之,而后辈却不能“守”之。等到少数暴戾无知的“少壮军人”,藉爱国之名,以暴力干政;振臂一呼,全国景从。勇则勇矣,其后果便要吃原一子一弹 了。再看德国:一次大战后,它忍辱负重、重建共和,多么可泣可歌!不幸少数领袖,私心自用,利用群众报复心理,化仇恨为政治力量,德意志民族就重罹洁劫了。

日德这两个民族,在近代世界上都是最有效率、最有表现的优秀民族。但是为什么犯了如此愚昧的错误呢?我们读史者叹息深思之余,才悟解出,原来他们的犯罪之源是出自他们政一党一 之内,狭隘的组织家压制了有远见的政治家;在他们近代文明中,偏激的理论家也挤掉了恢宏的思想家。他山之石、可以攻错,这样就使我们在中山之后,又想起了一胡一 适之先生——孙、一胡一 二人的思想是萧规曹随的。

适之先生早年就反对极一权 。认为民一主 政治不能走捷径。要想以法西斯、褐衫一党一 一类的“速效”来建国救民是缘木求鱼的。一胡一 适晚年鼓吹“容忍重于自一由 ”。主张凡事都得想想,是人不容我?还是我不容人呢?只是单方面的“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那就是曹操了,还有什么民一主 呢?所以一胡一 先生一生倡导民一主 的一精一义所在,便是一句话:“民一主 是一种生活方式。”二次大战前的德、义、日三国,在工业经济、代议政府两方面都已具备了实行民一主 政治的必要条件。不幸的是他们万事俱备,只欠“民一主 的生活方式”这一阵东风。东风不来,他们就玩火自焚了。只知他人不民一主 ,而昧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压根儿就不民一主 ,从而滥用自一由 、滥用“多数制”(majortyrule),那就误尽苍生了。

话说至此,我们“民国”的本质也就显露出来了。本质为何?曰:“工业经济”也。非振兴实业无以富。曰:“代议政府”也。非有真正民选代议政府不足以言全民政治。曰:“民一主 的生活方式”也。如生活方式不民一主 而多“财”(money)多“力”(might),则充其量一个小小“轴心国”翻版而已,民一主 云乎哉?

事实上,自“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开始,我全国同胞、仁人志士,殚一精一竭虑所追求的便是这三个目标。但是一个半世纪过去了,我们在大一陆 上可说是一个目标也未追到,甚至愈追愈远。台湾呢?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这一篑之土是否可以平安地加上去,而不致因一根茅草便压死一只骆驼。我们写历史的人,执简在手,每晚都打开电视,只有耐性地等着瞧吧!

6.2“后封建”时代的中西之别

朋友们或许要问:民国之远景既若是之单纯,何以我民族苦学猛追了百余年,死人亿万,至今仍是前途未卜呢?这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千头万绪的。同时这一问题亦非中国所独有。大国如印度,小国如菲律宾和印尼——乃至今日的整个“第三世界国家”,不都有类似的困扰?不也各有其不同的原因?但是困扰中国最大的原因,显然还是个中西“文化冲突”(culturalconflict)的问题。

须知我们的大清“帝国”是两千多年来,一脉相承,纯中国文化的产品;而“民国”则是个彻头彻尾西欧文明的延续。以古老中国的传统,一下要接上现代西方的制度,若只说是“凿枘不投”,我们还是小看了这个问题。事实却是它二者是“两极分化”、“背道而驰”,甚至是“水火不容”呢!因此要以中式“帝国”之蛹,蜕变出一个西式“民国”之蛾,其过程是痛苦不堪的。但是处此“后封建时代”(post-feudalperiod),在西方急剧发展的影响之下,我们又必须洗心革面,非变不可,这就是我们近代史上的难解之结了。

可是中西之别,究在何处呢?这问题,答来话长。这儿且说点简化的大略。

从比较史学着眼,可以说近两千年来世界文明之发展,大致可用东亚、西欧两大主流之演变以概其余。这两大主流本是各自发展,极少相互干扰的。两相比较,其成就盖亦在伯仲之间。可是在十七、八世纪之后,西欧文明就显然逐步领先了。当东亚文明还停滞在帝王专制、农业经济时代,西欧各国在政治上已扬弃了专制;在经济上也摆脱了以农为本而逐渐地发展出“重商主义”和“工业革命”了。

西欧文明何以在近代突然脱缰而驰呢?其关键盖为“封建社会”崩溃之结果。笔者在诸多篇拙作里,曾一再阐述中西社会发展之过程有其“通性”,如双方封建社会之发生与成长,便是通性之一例。然中西社会之发展过程,亦有其“特性”,如西方封建社会之形成,实发生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而中国封建社会之成长,则发生于秦汉大帝国建立之前。由于中西历史主观与客观条件之不同,而有其社会发展程序之先后;程序不同乃又导致这两个社会在近古与现代,亦有其本质之差异。

二者本质之差异又何在乎?曰:现代西欧北美社会发展之基础在“社会重于国家”也。“国家”(state)者,社会之“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也。国家之结构随社会之变动而变动。

我国则反是,我国社会发展之基础,则“国家强于社会”也。社会为国家之“上层建筑”,其结构之型态,其荣枯之动力,悉听命于国家之颐指气使也。

中西两社会之背道而驰,又何一胡一 为乎而然呢?曰:双方发展中之主观与客观诸条件,均有以导致之。

6.3西方中产阶级之自然形成

盖西欧于十五、六世纪封建社会崩溃之后,由于种种条件之限制(包括永远无法统一的拼音文字),他们因此也出不了一个秦始皇。其结果便形成一种小王国、小城邦纷立的局面。其小焉者大致如今日之港、澳与新加坡甚或更小。其大者亦不过如南韩、台湾或稍大,其最大者亦不过一四川耳。吾人如闭目试作遐想:当年西欧一隅之地,便有十数(甚或数十)新加坡、港、澳、台、韩,在商业上作激烈之竞争。它们的独立或半独立的政府,也被拖著勉力跟进(如近二十年之台湾与南韩);大家一致向钱看,一个“重商主义”,当然不呼自出了。

社会繁荣带动了教育与科技之发展,加强了“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亚当史密斯之《国富论》,也就变成现代社会科学之第一部书了,其情盖亦如今日台湾坊间之《股票指南》也。浸假一个以动产与不动产为基础而取得政治力量的“中产阶级”乃应运而生(试看今日的台湾与南韩)。大家拳脚一交一 加地在“一院制”(unicamera)的议会之内,压制了老贵族,提高了增额平民议员;建立并加强了下院,便控制了政府。上节所述“代议政府”云云,在不断改进中,乃变成为维护此一新兴阶级集体利益之比较适当的模式了。

所以所谓全民“代议政府”者,实为西方自一由 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顺水推舟,无啥深文大义的自然产品也。

可是这么一个肤浅庸俗的洋制度,我们要把它移植到东亚大一陆 ,何以竟如此之高不可攀和如此之难产呢?这就因为它与我们的文化传统,实在是水火不相容的了。

6.4中国的“宗法传统”和“家长制”

我们那个“国家强于社会”的传统,是从我们最古老的“宗法社会”逐渐演变出来的。宗法制是个纯国货。它在其他民族的历史里,是找不到类似的制度的。

可是“宗法社会”究竟又是个什么东西呢?简言之,它便是由我先民所特有的祖先崇拜传统,所发展出来的以父系家长(paternity)为中心的氏族制度(clan)。

前节已言之:我们的“封建社会”之崩溃早于西方一千七百余年。可是我们在封建社会崩溃之后,却没有弄到小邦林立、大家一致要钱的程度。相反的,由于特有的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驱使,我们却搞出个高度中央集权的超级大帝国来。

为著这个“中央集权”的运作,我们又发展出一套世界历史上无与伦比的“文官制度”(civilservicesystem)。这个完整的制度,再经历朝改进,到满清初年,可说已臻至化境。它的运作之灵巧与科学化,允非国共两一党一 后来的一党一 官制所可望其项背。这样一个完备而合理的统治系统,再由一些思想家、政治家把我们东方哲学——儒、法、道三家的一精一义熔注其间,日久化民成俗,便形成了一个所谓“霸王道杂冶”的“文化整体”(culturalentity)。关于这文化整体的特性与通性,时贤与笔者于各种著作中所论已多,不应再叠床 架屋。今且粗列数条,以一示其在中西文化冲突中所发生的作用。

吾人应该提出的第一条便是我们传统“宗法社会”遗留下来的“家长制”。在传统中国的家庭里是尊卑分明、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家庭成员悉听命于一位既长且尊的家长。这种家长在家庭业务的管理上,有其绝大的权力与威望;同时在道德上,他也有绝大的义务与爱心。对一个家庭的兴衰贫富,和子女儿孙的管教养卫,他都要负全部责任的。但是他不是个毫无约束的独一裁 者。就以家庭财产而言吧!全家成员(除已婚女儿之外)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如果协议“分家”,则“家长”也只能取其应得之一部分。可是在一般管教上,则长幼尊卑之间是没有什么“自一由 平等”可言的。做子女的在家长管教之下,连最起码的,现今所谓“基本人权”的“择偶自一由 ”都是享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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