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不是金
赵强拗不过二老,只好依了他们。为了经常听到父母的声音,赵强买了部老人机送给父亲。又手把手教给老爸三招:接、打电话,翻看短信息。
转眼过去了半年。这半年时间,赵强爸慢慢发现了一个问题,感觉自己手机的费用不对劲:平时都是儿子打来电话自己接听,偶尔也就看几条短信。儿子送手机时曾说过,接电话看短信不收费,为啥缴话费时,总觉得要比别人高出一大截呢?赵强爸心生疑虑,就到有关部门询问。
不问不知道,一问还真问出了猫腻:原来他接打电话时那悦耳动听的彩铃声竟是要收费的!赵强爸当时就提出疑问:“俺啥时候说过要用彩铃啊?我也根本听不懂唱些啥!”没想到对方口气倒挺硬:“老师傅,彩铃收费是经由您老同意的。”
赵强爸一听这无中生有的话更恼火了:“俺就会接电话,根本不会答应用你们的彩铃!”
对方便开导赵强爸,帮他回忆几个月以前的事情。
赵强爸绞尽脑汁,终于想起来了:原来在四个月前,对方确实给他发过一条短信:“你购买手机时所赠彩铃已超过两个月免费使用期,即日起将按规定收取费用。如不需要此项服务,请短信发2告知。”
赵强爸不会发短信,他也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正因为赵强爸没有回复表示不需要此项服务的短信,所以对方便认为他已经默认此项服务。
因为对这件事理解不一致,自然双方是嘴里含雷管——一谈就崩。赵强爸就给儿子打电话。赵强让他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律师,收费单位利用这种手段,收取未经消费者认可的费用,这行为合理合法吗?
律师听了赵强爸的申述,明确答复他:消费者未回复并无过错。未回复不等于对此项服务的默认、无异议。收费方以消费者未回复短信表示否认为由,强制彩铃收费服务,且强制收费,是对消费者侵权的一种不法行为。
律师点评:《沉默不是金》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默认的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和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承诺。
故事中赠彩铃的收费方,因为在赠彩铃时没有任何付费的约定告知,因此其赠予不存在要约和承诺问题,消费者也就没有必须回复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用这种方法,作为“收费服务”的依据,不仅不具备法定效力,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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