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讲 欲望的满足
第十四讲 欲望的满足
我们研究的经过或许有重新一提的必要。我们刚要应用分析法时,就遇到了梦的化装作用,那时我们决定将化装问题暂时搁起,先研究小孩子的梦,以期对于一般的梦的性质有所了解。等到研究儿童的梦已有结果之后,再直接研究梦的化装,我希望我们对于梦的化装的研究也已逐渐略有把握。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承认,由这两方面求得的结果未能互相连贯,所以,求结果的连贯,就是我们此时所应做的工作。
由这两种研究看来,都可见梦的主要性质在于将思想变形而为幻觉的经验。这个历程究竟如何完成,是令人惊奇的。但这是普通心理学的问题,我们在此不必过问。我们由儿童的梦,已知道梦的工作的目的在于求得某一欲望的满足,从而消除那干扰睡眠的刺激。关于化装的梦,在我们未知道如何加以解释之前,自然不能下同样的断语,但是在一开始,我们就希望能够将关于这些梦的观念和关于儿童的梦的观念互相连贯起来。我们若知道一切梦实际上就是儿童的梦,都利用幼稚的材料,而且都以儿童的心理冲动和机制为特征,那么我们这个希望便可实现了。我们现在若对梦的化装已有所了解,我们便不得不进一步要问:“梦是欲望的满足”这个观念是否也可用以解释化装的梦?
我们刚才已解释过许多梦,但没有将“欲望的满足”这个问题加以讨论。我想在我们以前释梦时,你们必已多次感觉到这个问题:“你假定作为梦的工作目标的欲望的满足已否有了证明呢?”这个问题颇为重要,因为这就是一般批评家常常提出的。你们要知道人类生来对于新知创见就有厌恶的情感,这个情感表示的方法之一,就是将任何新解缩小到不可再缩的范围之内,假使可能,还要给以一个标号。“欲望的满足”已成了这么一个标号,用来概括我们的这个梦的新论。他们一听说梦是欲望的满足,便问:“梦中哪里才是欲望的满足呢?”他们提出这个问题便算是推翻了这个观念。他们立即想起自己的无数的梦,它们都伴有很不愉快的情感,有时且感到恐惧;因此,精神分析的梦的学说似乎很不可靠。然而这个疑问是不难答复的;因为在化装的梦中,欲望的满足并不公开表露,而是要我们去追寻的,所以要证明它,便不得不等到梦已得到解释之后。我们又知道,化装的梦所有背后的欲望是为检查作用所禁止排斥的,而且正是这些欲望的存在,才形成化装的原因和检查作用的动机。但是,我们并不容易使一般批评家懂得这一事实:就是,在梦未得到解释之前,我们一定不要问起梦究竟满足哪一种欲望;他们总是忘记了这一层。其实他们不愿意接受满足欲望之说的缘故也正是梦的检查作用的结果,因为有这个检查作用,所以他才以赝品代替真正的思想,从而否认这些被检查的梦的欲望。
在我们自己,当然要说明为什么有这许多内容不快的梦;而且更希望懂得我们为什么会有所谓“焦虑的梦”anxiety dreams。这里我们才第一次遇到了梦的感情问题;这个问题值得特别研究,但是很遗憾,现在还不能加以讨论。假使梦是欲望的满足,不快情绪当然没有侵入的可能:一般批评家在这一点上似乎是对的。但是,这个问题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下面的三点被他们忽视了。
一梦的工作有时也许不能完全造成欲望满足的局面。因此,隐念中的不快情感有一部分出现于显梦之内。分析的结果表明,这些隐念的不快要比由这些隐念而成的梦强烈得多。这是在任何例子内都可以证明的。所以我们承认梦的工作此时已不能达到目的,正好象因渴梦见喝水而不能止渴。梦者醒来仍觉口渴,乃不得不起而喝水。然而这也不失为正当的梦,因为它仍保留着梦的特性。我们须要说“utdesint vires,tamen est laudanda volun-tas”〔“虽力量缺乏,但仍不失其为欲望的实践”〕。无论如何,其显然可以辨认的意向仍然是可以赞许的。这种工作失败的例子确不在少数;其所以失败的原因,有一个是:以梦的工作改造事实虽颇容易,但要以梦的工作产生所需要的情感变化,便远较困难;情感往往是很倔强的。所以在梦的工作进行时,梦念中不快的内容化为欲望的满足,而其不快的情感则始终不变。于是情感和内容很不调和,批评家就乘机说梦根本不是欲望的满足,甚至无害的内容也伴有不快的情感。对于这种不高明的批评,我们可以说,正是在这些梦里,梦的工作的满足欲望的倾向是最显而易见的。因为这种倾向在这些梦里才分离呈现。他们批评之所以错误,就因为不熟悉神经病者的人们,总以为内容和情感之间的关系较密切于实际存在的关系;因此不能了解内容改变时,其伴生的情感仍可保持而不变。
二第二点更为重要,但也同样为一般人所忽视。一个欲望的满足原可产生快感,但是我们要问:“究竟是对什么人引起快感?”感到愉快的当然是有此欲望的人。然而我们知道梦者对于他的欲望的态度却很特别:他屏斥这些欲望,指责这些欲望,总之,不愿意有这些欲望。因此,这些欲望的满足并不使他快意,反而使他不快。经验证明,这种不快,虽尚待解释,但它们是焦虑形成的主因。就其欲望而言,梦者宛若两人,因某些共同的要点而合为一人。这个问题,我想不再加以引申,只想告诉你们一个著名的神仙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你们便可看出这些关系。一个慈爱的仙人说要满足一个穷人和他的妻子的头三个欲望。他们俩乐不可支,对于欲望的选择非常慎重。那女人因为嗅到邻人烧腊肠的香味,于是愿有两条腊肠。一动念间,腊肠已放在面前了,第一个欲望因此得到了满足。男人不以此为然,忿恨之余,乃愿这两条腊肠挂在妻子的鼻端之上,因此腊肠便挂在她的鼻端上不能移动,第二个欲望满足了。但这是男人的欲望,女人却深以此为苦。这个故事的结局,你们可想而知;因为他们究竟是夫妻,所以他们第三个欲望就不得不使腊肠离开女人的鼻端。这个神仙故事,我们或许常用来比喻其他各事;这里则仅用以说明这个事实:就是,一个人的欲望的满足,可以使另一个人深感不快,除非这两个人完全是同心一意的。
现在对于所谓焦虑的梦便不难加以更完满的解释了。还有一点尚须顾及,然后才可采取那为几方面共同拥护的假说。这一点就是:焦虑的梦的内容,往往没有什么化装;好象是已经躲开检查者的注意似的。这种梦常常是毫无隐蔽的欲望的满足,但这个欲望当然不是梦者要承认的,而是他已经屏斥的那个欲望了;于是焦虑就乘机而起,以代替检查作用。儿童的梦是梦者所承认的欲望的公然满足,普通的化装的梦是被压抑的欲望的隐秘满足,至于焦虑的梦的公式,则为被压抑的欲望的公然满足。可见焦虑乃是表明被压抑欲望的力量太大,非检查作用所能制服,所以虽有检查作用的掣肘,但仍能求得或大致求得其满足。因为我们站在检查的立场上,所以我们应知道被压抑欲望的满足,只能使我们产生不快的情绪而引起我们的抵抗。所以,梦里所表现的焦虑,乃是由于那时不能制服欲望的力量而起。这个抵抗为什么竟成焦虑,我们不能仅由梦的研究便可知道:我们显然必须在其他方面再加以讨论。
未经化装的焦虑的梦所可用的假说,也可用来解释那些只有轻微化装的梦,以及其他产生的不快或和焦虑相等的梦。大概地说,焦虑的梦常使我们惊醒;当梦的背后的被压抑欲望未能克服检查者而求得完全满足之前,我们常先惊醒了。就这些梦而言,其原有的目的虽未达到,但其主要性质却未因此而改变。我们曾把梦比喻为睡眠的看守者或监护人,以保护睡眠使不受骚扰为目的。这个保护人现在的力量如果不足以单独抵御干扰物或危险物,就会和梦一样,不得不唤醒睡者;但我们有时虽因梦而感到不安,感到焦虑,却仍能继续鼾睡。我们在睡眠中自慰着说:“这毕竟不过是一个梦。”因此仍然继续睡而不醒。
你们也许要问,梦的欲望究竟在何时才能制胜检查者。那要看欲望和检查作用两方面而定;也许因为某种理由,欲望的力量可以变得非常强大;但是据我们所得的印象,二者的势力平衡时发生变化的原因,常常是由于检查者的态度。我们已知道检查作用因不同的梦的成分而随时改变其强度,从而严厉的态度各不相同;现在可再加说一句,检查作用的普遍行为是不一定的,对于同一成分也不常有同样严厉的表示。假使那检查者忽然自觉无力与某种欲望相争衡,它便会丢开化装不用,而采取最后对付的办法:就是使梦者引起焦虑而惊醒。
这些罪恶的、被排斥的欲望,何以偏偏起于夜间来扰乱我们的睡眠呢?我们对此虽觉得奇怪,但还不能加以解释。要答复这个问题,我们只好采用另一种以睡眠的性质为基础的假说。在白天,检查作用的沉重压力施加于这些欲望之上,使他们没有侵入意识的可能。但是一到夜里,检查作用也许象精神生活的其他一切作用那样,因睡眠而暂时松弛,或者至少也大大地减削了力量。检查作用既然松弛下来,于是被禁止的欲望就乘机活动。有些患失眠症的神经病人自认最初的失眠本出于自动;他们不敢入睡是因为怕作梦——这就是说,他们深怕检查作用松弛而产生的结果。你们不难知道,检查作用的减弱本无大害:因为睡眠可以削弱活动的机能;所以罪恶的意念纵在此时乘机而动,充其量也只能产生梦景,实际上是毫无妨碍的。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梦者可以在夜里自慰着说:“这只是梦而已,”由它去吧,而继续入睡。
三假使你们记得梦者反对他自己的欲望时,好像是两个不同的人,因有密切的关系而混在一起似的,你们便可知道还有一种方法可以使欲望的满足引起很不快的事件:这个方法就是惩罚。这里我们又可借用前述的那个神仙故事,作为说明的帮助。那面前盘子上的腊肠是第一人即妻子的欲望的直接满足;鼻端上的腊肠则为第二人即丈夫的欲望的满足;同时也是对那妻子的愚蠢欲望的惩罚。在神经病中,我们也会看见和这个故事里第三个欲望相仿佛的欲望。人类的精神生活颇多这种惩罚倾向,它们都强大有力,可视为某些痛苦的梦的主因。你们现在或许以为所谓欲望的满足就很少根据了。然而经过仔细研究,便可知你们的意见是错误的。现在若和梦可以成为什么内容或确成何种内容的种种可能容再讨论互相比较,则欲望的满足,焦虑的满足,惩罚的满足等等说法当然都是意义很狭窄的。然而焦虑本是欲望的绝对反面,而反面又很容易和正面造成联想,据我们所知,二者在潜意识内同为一物,而且惩罚本身也不失为欲望的一种满足,它满足的乃是检查者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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