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存在与作为:自由 2.自由和人为性:处境(4)
想用自杀来躲避这种必然性是徒劳的。作为我的生命的活动,自杀本身要求将来给予它意义。但它是我生命的最后的活动,那就排斥了这个将来,所以这个意 义仍然是不确定的。如果我“自杀未遂”,那我后来会不会将自杀判断为懦弱或别的什么结果呢?而这些结果因为是我的谋划的结果,所以只能在我活着的时候才能 显现。所以“自杀就是把我的生命沉人荒谬之中的荒谬性”(第671页)。因此,死并不能被看做诸种“可能”那样的“非存在”,也就不是可以实现的“可能 性”,而实在是一种我的自由由之爆发的“处境”。“因为,‘自为’总要求一个后来的存在,死在自为的存在中没有任何位置。”(第672页)死是对自由的否 定,实际是否定的否定,那它肯定的就是自在的存在。而对于死者的判断就重新组合起来,即所谓的“被重新组合的生命”。比如被忘记的死者,表示的是生者和死 者的关系,是“他为的存在”的基本关系的本质结构。“自为”在向其存在涌现时,必然会相对于各种死者采取各种各样的态度,而且通过自己的谋划来决定死者的 性质,并通过这种选择来规定自己。这也就是生命的延缓,因为只有我和我的同代人才能决定前一代人之为有什么样的意义。死去,就是被判断为只是通过别人而存 在和被判决从他那里得到其意义和胜利的意义本身。(第677页)萨特的短篇小说《墙》十分形象地表现了“死亡”的荒谬性和意义的不确定。共和党人帕勃洛与 同伴三人被长槍党人俘虏而判了死刑,他们总是想弄明白即将来临的死的事情到底如何。帕勃洛在敌人面前英勇不屈,心灵受折磨但从容待死。后来帕勃洛偶然中为 愚弄敌人说的一句假话,陰差陽错地透露了战友藏身之地,但却意外地逃脱了死亡。他先前的焦虑实际毫无意义:死亡是荒谬的,不是等待来的。这说明人的存在和他可能成为的东西之间存在着一面不可逾越的“墙”。
因此,萨特认为应该得出与海德格尔相反得结论:死远不是固有的可能性,只是一个偶然事实。作为事实,它原则上脱离了我,而一开始就属于我的人为性。 死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和出生一样,从外面来到我们之中,又将我们改造成为外在的。(第679页)生亦荒谬,死亦荒谬,都是外在的。“死完全不是我的存在的 本体论结构,至少在作为自为的存在时是这样。正是别人在其存在中才是要死的。死在自为的存在中没有任何地位,自为的存在既不能等待它,也不能实现它,也不 能向着它而自我设计。”(第680页)如果没有别人,我永远不会认识这个“死”,自为永远不会遇到它。它是作为限制的处境,但自由永远不会碰到这个限制, 只是别处的一种命运,即马尔罗所说的命运。不是像海德格尔所说“死而是自由的”,而是“我是个自由的必死之人”(第681页)。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存在,但 是却不能逃避自己的命运。
在具体分析了这五种处境后,萨特对处境作了总结:
l)我是在其他存在者中的一个存在者。我只有从这些不是我的存在出发自我选择才能使它们成为我的对象。这种目的的选择就是对非存在的选择,而在选择过程中能够碰到的障碍和帮助就是所谓的“处境”。
2)处境只相关于给定物向着一个目的的超越而存在。说处境,就是说“在处境中存在的自为被领会的立场”。处境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因为,它不 是事物给我们的影响的总合,也不是这些印象的统一,它是事物本身和事物中的我本身。而它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在主体完全为介入到一种如此构成的系统中的 情况下验证的纯粹给定物。它根据给定物的意义本身(没有意义就没有给定物)反映了自为的“自由”。它完全是主体,也完全是事物。
3)处境中的存在同时考虑到它的此在和它的彼岸存在时定义了人的实在。所以,没有任何一种处境会使自为比在别的处境中更加自由。这并不是柏格森的 “内在的自由”,因为那只是使奴隶辨认内在生命和锁链下的心灵的独立性。萨特讲的不是未确定的自由,而是爆发的自由,介入行动的自由,向着一个目的的谋划 行动的自由。锁链下的奴隶之所以是自由的,因为他的目的是砸断锁链。锁链的意义在他砸断的目的的照耀下显现。关键是他选择的行动。选择不同,结果不同。每 个人只能虚无化一种处境,那就是他自己的处境。处境被一些目的照亮,这些目的只能从它们自己照亮的此在出发而被谋划,因而这处境表现为完全具体的。处境被 理解为世界向我们展示的特别的面貌和我们唯一的个人的机遇。萨特举卡夫卡的小说《诉讼》为例来说明。商人去城堡告状,卫士把他挡在门外,他不敢越过这道 门,等待着并在等待中死去。死之前,他问:“为何只有我一个应该等待?”卫士答道:“这门是专门为你造的。”其实可以说,每个人都为自己造自己的门,这就 是“自为”的情况。每个人都应该冲破这个自造的“门”,介入这个作为“障碍”的“门”,自由选择的行动就是对这个“门”的超越和虚无化。换言之,自由选择 的行动造就了“处境”,同时也显现了“自为”的自由的“人为性”。
4)处境,不能被看做一个自由的自由结果或者我所遭受的约束的整体,而是起源于通过它以约束的意义的那种自由的约束的启示。自由谋划了把存在物组织起来的联系,也就作为向着目的的自由谋划被束缚在世界之中。
5)“自为”是时间化,这就意味着它不存在,它向着“非存在”而“自我造就”。处境表现这种人们自愿地从个人中辨认出的实体的恒常性(比如久未谋面 的朋友说:“你没有变……”),而个人在许多情况下也正是经验地把处境体验为他自己的。谋划中的自由并不包含任何恒常性,我的永恒介入永远,不断更新。谋 划所照亮的一切代表着“自在”的恒常性,正是这种恒常性支持着自为的“存在”。
在自由和处境问题上,萨特和梅洛?庞蒂有所不同。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提倡一种“为适应环境的一般能力的一种具体的自由’,。他更加关注 “具体”,他在萨特的有关“自由和处境”的描述中更多看到的是不能互相还原的两个项。而且他更多注重的是“处境”对“自由”的作用和影响。而萨特声称,自 由和具体并不是两个互不相干的项。他从意识与世界和自身的关系出发,以研究意识的本质结构为目的。萨特的自由是行为的自由,没有它,理念的自由就永远只是 一个抽象的概念。让松说过:“梅洛?庞蒂描述的是一种伦理的处境,而萨特描述的是处境的伦理化。”这大体上是比较准确的概括,比较明确地说明了萨特和梅 洛?庞蒂在自由和处境问题上的倾向和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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